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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在府州,云端当了一整套衣服,荷包终于又鼓起来了。

    当的自然是她在山庄里穿的那身衣服——因着她不喜宽袍大袖,松松垮垮做什么都不方便,所以新作的衣衫都是窄袖收腰的款式。这倒方便她不用另外准备夜行服了。

    虽则衣衫款式简单,用的却都是一等一的好布料。便是扣子,都是圆润盈泽的上好海珠。云端多了个心眼,把珍珠都取了下来,单单将衣衫交给当铺,足足当了二十两银子。

    云端不知行情,对二十两银子心满意足。当铺的供奉欣喜若狂,连呼占到大便宜了——不说旁的,单就那二指宽的腰带,便用了一等一的缂丝销金织锦手艺。京城里最好的羽霞衣坊出的腰带,材料手艺不如这个,还要卖二百两哩!

    她身上穿着二两银子买来的青布裙袄,怀里揣着剩下的十七两银子,手里拎着一串散发着香气的油纸包,腰间的荷包里还塞着几块碎银子和铜板——云端觉得天也蓝了,风也柔了,就连两个鼻孔出气都顺了。那气势,毫不逊于腰缠万贯的富豪!

    选了一家又便宜又干净的小客栈,云端打算好好规划一番南下的路线。

    依着她现在的身体状况,若御风而行,一天最多行六百里——还得是顺风的情况。若超出这个距离,她的气脉都会像齿轮被卡死般,每动一下都会反震丹田。丹田乃气海,若持续受到反震,无疑会动荡根基。

    云端忍不住又臭骂了李销古一顿,却也不得不接受现实。而今,她不敢勉强御风,便是会动用真气的术法,都尽可能少用。眼下,她所能做的,就是一边量力而行,一边多做准备。念及此,她忽然又觉得那套衣衫当便宜了——应该再讨价还价多当十两,啊不,八两——八两就足够买一叠不差的黄裱纸了。

    因着要买画符箓的黄裱纸(朱砂和特制毛笔都在芥子囊里。这两样不是易耗品,且价值昂贵,占地儿少,可以用很久),云端不得不压缩用度,原本计划中的大餐只得换作葱花面加一小碟腌萝卜。

    到嘴的美食没了,兼熬夜画了大半夜的符箓,云端的心情委实不太好。她打着哈欠将七张符箓细细吹干,按序叠好收进芥子囊里,又将画废了的厚厚一叠黄裱纸都烧了,这方摇摇晃晃地走到床边,面条似地瘫了下去。

    于符箓一道,云端并不是精通,只能勉强算是略有天分。简单的符箓,画多了自可熟能生巧。但这种符箓多数没啥大用,只能驱散蚊虫,或者来点儿小风啥的。效用越强大的符箓越复杂。在画的过程中,像不像倒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心神合一,笔端点朱如天意附临。所以,一张功能强大的符箓画完后,往往耗尽画符者的全部精力,大汗淋漓当场爬不起来的比比皆是,一连躺上三四日才能缓过精神的也不在少数。

    云端在一夜之间画成了七张符箓,倒不是她精力过人,而是那几张符箓委实算不上大手笔——几张用来在御风飞行时加强风力,几张用于障眼法,再有几张是用来隐身匿影的。云端自觉已至极限,眼皮一阖,连呼噜都没来得及打一声就沉睡过去。

    翌日,直到黄昏时分,云端才在夕阳的刺眼金光中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她住的这间房位于二楼末端拐角处,清静的确清静,可对上西晒却热得要命。尤其现下尚在夏末初秋,暑气犹溽。云端一觉醒来,只觉得汗出如浆,鬓间散发水淋淋的。

    她抹了一把汗津津的脸,不由暗叹:都说修行者寒暑不侵,冷热无惧,可她为了不动气脉,将周身真气都收入丹田,等于撤下防护屏障。这种久违的感觉真是令人五味杂陈啊!

    睡了一个白日,云端只觉得口舌生燥,腹中饥雷滚滚。她打起精神,打开门,叫伙计送洗漱的水来,并再叫一碗粥。

    片刻后,伙计送来一桶水,又用食盘托了一大碗碧莹莹的绿豆粥和两碟小菜。待云端洗过脸,转身正要坐下喝粥时,视线却被食盘里的一样东西吸引住了。

    那是一杯茶。

    一杯热茶。

    一杯水汽袅袅清香扑鼻的热茶。

    奇怪,她并不曾要过茶呀!

    茶盏小巧,不过半个袖子大,雪白的釉面上是微微凸起的浮雕云龙暗纹。茶碟圆润玲珑,剔透如冰。这样精致的茶具,阖该不会出现在简陋的小客栈里。

    云端捧着茶碟,如拈雪花。茶香在鼻端萦绕盘旋,散发着缕缕似曾相识的气息。饥渴难耐的云端像是受不住勾引般,不由抻颈探向茶盏。

    香茶入口,如甘霖润泽,登时消解了她的渴意,也令云端立时清醒过来。

    这香味,这入口生津的感觉——

    太熟悉了!

    在过去的四个多月里,她的手边总有一杯散发着这般香气的热茶。

    云端不是擅茶的老茶客,却也尝得出这茶必是市面上难见的上品。仆妇只恭敬地笑道:“娘子喜爱,便是这茶的荣幸了。”多的,她不说,云端便也不再问。

    而今,这熟悉的茶香,却又骤然出现在云端面前,怎不令她如浸冰水?

    茶太香了,温度又刚刚好,不烫不凉。云端一个没忍住,两三口便喝了个底朝天。

    她探头出门,唤来伙计——

    “那茶是哪来的?”

    “咦?不是娘子要的茶么?”

    “不曾。”

    “啊——兴许是小人听错……”

    “听错了也没什么。只是,这样的茶具,是你店里的么?”云端将茶盏茶碟放进伙计手中的托盘里。

    “嗨,瞧娘子这话说到——敝店虽小,可也有几样拿得出手的好物件是不是?这茶具看着精致,其实也不值多少钱,娘子未免多心了。”

    “多心了么……”云端暗忖,细细打量着伙计的神情,见他脸上挂着卑逊讨好的笑,笑里又藏着三分油滑——正是食肆客栈里最常见到的招牌面孔。

    “不知这茶水多少钱?”云端想了想,试探道。

    “小人既送错了茶,哪有再让娘子付账的道理?这不成讹钱了么?”伙计哈着腰,嘻嘻笑道:“这茶就当是敝店敬奉娘子的。”

    “……这不大好罢……”云端还从未吃过白食,顿觉难为情。

    伙计却已经挪步后退了,“娘子若无其它吩咐,小人就先告退了。娘子慢用——”

    只不过犹豫了一下,伙计的身影便飞快地消失在拐角处。云端“哎——”了一声,却是无用,只得转身回到屋里。

    绿豆粥软糯香滑,清凉可口。香油拌大头菜、咸辣小茄瓜,滋味辛厚,确是佐粥的好菜。只是,云端却吃得味如嚼蜡。

    或许,她真得想多了?

    只是一杯茶而已——又只是凑巧,在客栈里喝到了熟悉的茶而已,值得大惊小怪么?谁规定了那茶只能出现在李销古的山庄里?说不定,他那茶也是七转八转不知从哪里采买来的……

    一顿饭的辰光里,云端已然翻来覆去想了又想。末了,望着空空如也的碗底,她愕然惊觉自己竟不知不觉间便将一大碗粥吃个精光。此刻,她方觉出胃里鼓鼓囊囊的,仿佛生吞了一团棉花。

    不管是不是想多了,总之,云端当天便退了房,再度启程。

    在新平府城外的大道旁,云端阻止了一场斗殴。

    斗殴双方都是江湖人,一个自称是金叉帮的少帮主,另一个嘴巴一歪大咧咧地吼道:“我爹是霸王枪成大豹!”

    云端没听说过金叉帮,也不晓得什么霸王枪。她之所以出手阻拦,是因为这两帮人占据了道路,阻碍了来来往往的行人车马——这条大道是进出新平府城的主干道,他们一摆开斗殴的架势,旁人纷纷退缩,远远躲开,挤得人叫马嘶,好不混乱。

    云端飞身上树,折下一根臂长的树枝,左一挑,右一格,便听得“咣当”两声,捉对厮杀的两人纷纷虎口崩裂,兵刃落地。

    “你!”金叉帮少帮主大吼。

    “放肆!”霸王枪的儿子大吼。

    云端捏着树枝,隔着七八尺远,冲着两人虚虚一点,便见两人齐齐闭上嘴巴。

    “要打,就去寻个没人的地方打。打死也碍不着我的眼。可在这里——”她抖了抖树枝,吓得两人蹭蹭连退五六步,“不成。”

    “凭什么?你谁啊——”有不开眼的小喽啰想在自家主子面前挣个脸,出头叫嚷道。哪承想才一张嘴,便被自家主子怒骂:“闭嘴!”

    “还不走?”云端手中的树枝才轻轻一点,便见那两人不约而同地抱头蹲下,惊慌失措地连声应道:“是是是,马上走!这就走!”

    “不许留下垃圾!”

    “是是是,不留下!不留下!”

    转眼间的功夫,两帮人消失在人群后,地面上干干净净,连片树叶都不曾留下。

    云端不由失笑,喃喃道:“本事不咋滴,倒有几分眼力见……”

    那两个狗仗爹势的混小子,拳脚功夫虽不过是三脚猫招式二三下,可到底有父辈耳提面授,晓得一些有关“混江湖”的“秘笈”。

    其中之一,便是要千万不要招惹修行者。

    修行者入世历练,总会伪装成普通人的样子。多数情况下,他们不会管闲事,以免缠上因果。但也防不住有些修行者自诩替天行道。倘遭遇这等修行者,切切记得要敬而远之,不要招惹。若不幸已经招惹上了,那就只有告饶求恕了。

    既如此,便一定要区分清楚江湖人和修行者。

    大多数修行者都不会暴露身份,所以从外观看,与普通江湖人并无不同。然,若多留个心眼,细细观察,便能从细节中发现不同——

    譬如:江湖人行走在外,沐浴不便,定然须发油污打结,指甲缝里藏污纳垢,兴许还有虱子藏在头发里,总会时不时地抓挠几下。而修行者却有神通护身,无论身处何方都洁净无垢。

    再譬如:江湖人冬练三九夏练三伏,长年习武的结果便是骨节粗大,皮肤粗糙,可见伤痕癍疤。而修行者则不然。据说,修为越高的人,皮肤越好,光洁如玉,毫无瑕疵。

    还有……

    这两混账眼神不算太好,甫一照面并没有看出云端有什么不同。然,当眉心被树枝遥遥一点之后骤然感应到的刺痛,立时警醒了他们——糟糕,看走眼啦!

    若是江湖人,便是武艺再高,也会震慑于他们爹的威名之下。而修行者嘛——两人一边并肩狂奔一边嫌弃地望向对方,竟从对方面儿上都瞧见了四个字——“忘看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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