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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的理由

    北兵的铁骑已经追到了这儿,他们坐在高头大马上,衬托得无处逃生的难民犹如蚍蜉。

    “求求您,饶了我们吧,我们给您磕头,我们给您当牛做马。军爷放我们一条生路吧。”

    拖家带口落在后头的中年男子,跪下来,边抽噎边磕头。

    “军爷,您发发好心放过我的女儿吧。我生的头几个孩子全夭折了,我就那么一个女儿。”

    谁家的小女孩衣衫褴褛,明亮的大眼睛吧嗒吧嗒地掉眼泪。

    “求求军爷,求求军爷,我们都只是手无寸铁的黎民百姓,求求您饶我们一条性命。”

    老得到了鲐背年纪的老头,眼皮耷拉,眼珠浑浊,嗓音老迈,扑通跪地那一下,几乎要了自己的老命。

    “军爷,放了我们吧,求求您发发慈悲,放了我们吧……”

    “……”

    沈簇幼时有幸见了一次猫抓老鼠,逮到之后,不一口咬死,爪子按着老鼠尾巴,好整以暇地玩弄。

    这是出于动物的本能天性,玩弄股掌之中的猎物,以此获得乐趣。

    难民是老鼠,胜似老鼠。会磕头,砰砰砰磕得脑袋流血;会说话,苦苦哀求他们饶过一命。

    痛哭流涕,恐惧得脸庞扭曲,样子狼狈不堪,大大地愉悦了这群屠夫老爷。

    屠刀最后一定会落下。

    “挑几个模样好看的年轻女人留下,其他的全部杀光。”欣赏够了难民求生的惨象,指挥官残忍冷漠地下了指令。

    “啊——”

    周遭不断响起尖刀扎穿血肉的恐怖响声,嚎叫、哭喊和听了叫人恶心又反胃的狞笑正如暴雨时候瓢泼而落钻进耳朵里刺穿了鼓膜那般,刺得沈簇脑袋嗡嗡响。

    这会儿,一个生死看淡却苍凉悲壮的念头油然升起。

    他沈簇即使真要死在这里,也绝不能死在北兵的兵刃下。

    目之所及,半里不到。

    一条雄壮广阔的大河,河水咆哮奔腾,涌向东海。

    大河翻涌出半丈高的水花,水势磅礴汹涌。凶险异常,却也只是一条人尽皆知的江河支流。

    那条干流,名为长江。

    沈簇跛着脚,抱着必死的决心跑到了河岸上,光河岸就比河面高出一丈半。

    北夷没料到会有人跑到河边。跑到河边也是死路一条。

    沈簇才跑到河边站定,他们就蜂拥挤到了附近,步步向沈簇逼近。

    蝼蚁们呈现出来的恐惧痛苦大大满足了他们残忍变态的心理,肆意的屠杀令他们由衷感觉到快乐,仿佛杀人是世上第一有趣之事。

    他们不打算放走任何一个大兆的平头百姓。

    况且,他居然妄想自己能逃脱杀戮,那就更有趣了。

    沈簇最后望了一眼视野里能瞧见的地方,大兆的大好河山,沉痛而坚毅地瞪视着每一张穷凶极恶的脸,“你们这群不知坏事做绝的畜生,今生必不得好死,祸遗子孙。”

    沈簇悲情地诅咒完敌人,纵身跳进了奔腾不息的大河。

    是了,是这个经过,他回忆起来了。

    他会泅水,却不精通,平昔让人陪着才敢下水。

    他跳河时,抱着必死的决心,压根没想到自己会遇上好造化捡回一条命。

    沈簇目光迷茫地扫视了圈四围,印着粼粼金光的水面卷起一个个浪花,拍打着悬崖峭壁似的嶙峋巨石,偶尔几个浪打得猛些了,还会扑到他的脚背上。

    他原来就晕倒在这个看似海边其实是江滩的地方,方圆数里除了明晃晃波光粼粼的水面,便是一堆嶙峋的怪石和他身下连绵不断的掺杂着大小碎石的沙土。

    这里究竟是哪里?

    沈簇缓缓沿着江畔走动,用眼睛搜寻着可能出现的人影。

    薄暮的夕阳正如太阳落山般沉下了颜色,云彩变成血凝成痂一般的暗红色,金灿灿的光焰此时已见稳重,渐渐暗淡。

    在这片夕阳薄暮的景致里,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美好,却像阵风像丛烟花易碎。

    沈簇不经意间扫见了一个人影。

    背对他,屈膝跪在江岸碎石滩边,向水面倾斜出半个身子。

    看身形,是个不高不矮身段匀称而略纤瘦的女子。穿着一身湿漉漉的灰色衣裳,头发才及腰间,没绾成髻,什么样式也没做,只用一根灰色的细带扎起来。

    那女子一手按在沙石滩上,另一手拨弄着他远远望过去觉得根本不用再梳理的鬓发。

    “你醒了。”刹那间,她从沙石滩上站了起来,回首端量他,笑得浅浅淡淡,“还走到这儿来了,比我想象里,醒得早一些。”

    沈簇怔了片刻,一半是因为她忽然地出现在眼前,平和自然地说话,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很久,又好像她是特地在这里等他的。

    另一半是因为夕阳薄暮的景致里,她分外地好看,面容娇艳,顾盼生辉,惊艳了他。

    她向他走近,春天杏子一般饱满圆润的眼睛里似乎漾着这片宽阔无垠的江水,他不能不愣怔,魂不守舍地看着她的瞳仁。

    说来俗气,但沈簇确实在初见时以为季朱砂是和这片江水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神仙。

    “你是何方人氏?”季朱砂微笑,霞光映着笑容,温煦而明艳,“你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吗?是不是你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和平江口音七八分相似,能听懂大概意思。她肯定不是在平江长大的,但一定是江南水乡滋养抚育的女子。

    唉,这便可惜了。他原来以为,她是神仙。

    “我是平江人氏,勉强能够听懂一些小姐在讲些什么。”沈簇翘起唇角,斯斯文文地笑了笑。

    “你是平江人氏啊。”季朱砂笑容嫣然,紧接着学了句平江口音的俚语,露出等候夸奖的表情,“我这口平江口音和你听到的那些可相仿?”

    沈簇微笑,“相仿,相仿,小姐不说自己是哪儿的人,我便真会误认小姐是平江人氏。”

    可惜她不是。

    她自称姓季名朱砂,余杭人氏,归于盛泽吴家,成亲三年,夫君病死。

    堂妹许字给江北姜氏,她随亲眷送嫁北上。归途之中,不幸遭上北兵南下,随行亲属俱已罹难,独她一人,侥幸苟活至今。

    她和他一样,皆是兵荒马乱中独木无依的轻尘弱草。

    沈簇恻隐之心顿生,心口也给刀片划开一道口子那样发疼。

    兄长、嫂嫂、泱儿,不知他们是否安好,是否还在这世上。

    沈簇黯然神伤,朱砂静默片刻,小心翼翼地说道:“平江城是不是也被北夷攻破了?”

    “平江城破,我和兄长嫂嫂还有三岁大的侄儿侥幸脱逃。逃亡路上,不慎扭伤了脚,被北兵追上。我不想屈死在他们的刀刃下,于是,跳了河。”沈簇简短地交代经过。

    “我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居然被滔滔江水冲到了这里,在碎石滩上醒了过来。你可知道,这里是哪里?”

    朱砂说此处名为雀雁矶,长江以南,松泾境内。

    北兵不习水性,轻易过不得长江。他们身在长江以南,暂时可不必担心为北兵杀戮。

    沈簇顺气一般抚了抚自己胸口,注意分到了生死之外的他处,“你的衣裳为什么……为什么湿漉漉的,你是下了水吗?”

    远远望见朱砂背影时,他睹见了她浑身湿透。

    不及朱砂作答,他恍然大悟状地指了指自己喉咙,“我,是你救上岸的?”

    “大概是天意吧。”朱砂脸上一抹如释重负般的笑,“我迷了路,误打误撞到了松泾境内,又不知怎么到了雀雁矶。”

    明明是如释重负的笑意,在沈簇眼中看来,却是光灿温柔,犹如刚揭开云雾的晨曦。

    误打误撞到了雀雁矶,在乱石滩上走的时候,瞥见江面上浮着一个不知是死是活的人。朱砂跳下了江,将人捞上来,拖到沙石滩上。

    守着他醒来,漫长且无趣,不如到江畔,照看自己的容貌,女悦为己者容。

    朱砂这般对沈簇说道,语调平缓,娓娓道来。

    她撒谎了,一个接一个的弥天大谎。

    名字是假的,姓氏也是假的,故里是假的。

    她既不姓季,也不叫朱砂,也根本不是余杭人氏,只在幼时到余杭的外祖父家去过一回。

    送姊姊出嫁北上是假的,同族之中,最近一位出嫁的女公子,是她自己。

    朱砂用一种恬淡的眼光望着沈簇。

    他正如她所预料的,相貌出众。

    在沈簇醒过来之前,她已仔细地观察过他这张白皙清隽的脸。

    即使脸朝下昏倒在沙石滩上,只能勉强看个被杂乱头发掩盖下的大概,朱砂仍瞧出来,他应该是个相貌俊朗的男子。

    犯不上见色起意,然而,朱砂的确是发现沈簇长得俊朗之后萌生出一个于她自己而言也未免觉得过分的想法。

    朱砂觉得过分,却仍将其付诸实践。

    她想活下去。

    在人命如蝼蚁的乱世,大兆的属地内,苟活下去。

    从和沈簇说第一句话到现在,就没几句话是真的。朱砂惭愧,惭愧了半刻,心又变得坚硬。

    万幸,沈簇深信不疑。

    一个漂亮女人说的话,为什么不信呢?人呐,不论男女,只要生得好看,谈吐雅致,又没漏出本性来,都很容易让别人心生好感。

    沈簇没有不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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