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将他从江北卷到江南不假,但见这水击崖石的微弱势头,恐怕是无法将一个人冲到岸上来的。
季朱砂的头发、衣裳都是湿淋淋的,证明她整个人在水里泡过。四野无人,他醒过来,看见的人只有季朱砂。
“你的衣裳是怎么了?”沈簇迟迟疑疑地问道。
朱砂低头瞄眼自己的衣衫,目光复递向沈簇,干涩地笑了笑。
沈簇当然不是在问她的衣裳怎么湿了,在水里泡过一遭,哪能不是湿的。
沈簇是问,为何她没有穿外衫。少穿一件外衫,连一块肉也不会漏出来,但少穿一件外衫,在大兆民众看来,不如少一块肉。
“逃难时候,被树杈勾住了。我挣扎了好久,没解下来。”
“折腾好一会儿,取下来的时候,外衫上全是洞,好好的外衫划成了布条,远处又传来像潮水翻滚那样的骚动,我心慌得不行,便把它扔了。”朱砂半真半假地说道。
外衫的确是她亲手扔掉的,缘由却不是嘴上说的这个。
沈簇的眼色染上几分凄伤,因为素不相识的季朱砂。
乱世飘摇,可怜她一介女流连身外衫都要舍弃。
他觉得她虽然口气浑不在意,但实际上,难过得要命。
沈簇同他的兄长一样,观察细致入微,表面不动声色。
季朱砂和他说话,脸上漾着笑意,他初时觉得明媚温煦,后来却发现那好像只是她的伪装。
她不仅不开心,还很伤心。风雨飘零的酸楚和铭刻在灵魂上般的凄怆在眼底时时流淌,犹如一条永不干涸的神河。
沈簇心揭了层皮似的疼,恳切地说道:“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理应报答你。你有什么愿望,凡是我现在力所能及的,我都会为你做到。”
朱砂默然半晌,字字道:“你,可不可以,送我回家。”
“太平盛世之时,王道传教到乡野,也没有办法让庶民做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孤身一人,出门在外已经很危险了。”
“而我是一个女子,流落在外,随时都有遭遇不测的危险。我很害怕,我想你应该能体会到我一路南下时心中的惊惶和恐惧。”
“我救下你,本不指望报答。可你对我说,力所能及的,都会为我做到。我听到这儿,心里变又有了光又有了热。”
“我想回家。”朱砂语声中透出流露出了哀求,“你送我回家好不好?”
她不是在提条件,而是在求他。
“我答应你,这本就不是一件难事,本就是我该报答你的。”沈簇立刻应下,“敢问小姐家住余杭何地,可记得所在名唤何地?”
他之所以应的那么痛快,是因为季朱砂的口音和自述都表明她是吴越人氏,家住得再远也不会远到天涯海角去。
朱砂又沉默了半晌,沈簇误以为她沉默是因为女儿家久居深闺中,一时真想不起来,苦心思索着自己家住何地。
“小姐识字吗?”沈簇道,“若小姐识字,那就再好不过了。”
朱砂若识得字,即使真不知道自己家在哪里,关于幼时生长之处周遭的描述也会更准确些,他还是能帮忙将她送回家。
季朱砂张口便道:“我父亲认为女儿家读书无用,从未叫我等念过书。我只认得自己的名字和一些简单的字。”
“我姓季,季氏一族,世居于余杭境内,一个叫川下村的村子里,那里的人全姓季,应该很好找吧。”说得她自己也信了。
什么川下村,什么全姓季,统统是唬人的鬼话。
乱世之中,人和鬼又有什么分别。
季朱砂家不在余杭,离余杭约莫百里路,一水之隔。
支撑她忍辱负重苟且偷生的信念,唯有回家二字。
九死一生地逃到长江以南了,她却无法堂堂正正地告诉别人她真正的身份,无法光明正大地回家去。
出嫁之时,朱砂是家族的荣耀。不提防流年遭离乱,一场浩劫,让活下来的她沦为家族耻辱。
可怜她无端遭劫难,有家归不得。
“好,那我们即刻便动身吧。夜长梦多,迟则生变。”说着,沈簇又沉沉地叹了口气。
叹气多了气运不济,然而他已经历了家破人亡、伯仲分离,高兴不起来,不能忍住不叹气。
沈簇屈起手指来,本想敲敲自己这已经遐想了无数可怕结果的脑袋,顾及到额头受了伤,将手放下。
他不该总往坏处想,往坏的想了,往往成谶。需往好处想想,或许兄长他们逃过一劫,平安到了临安呢。
季朱砂家在余杭,兄长和他商议过,逃出平江之后,往南直下临安。余杭和临安同为严州府所辖,送她回家,他便直奔临安。
沈簇转身先行,抬了那只没跛的脚,才走一步,季朱砂便喊住了他。
她的眼珠仓皇地转动,焦点绝不落在沈簇身上。咽了咽喉咙,方将诉求诉诸于口,“我走不大动了,你能不能背我走?”
“啊?”沈簇神情为难。
她知这个请求有些不合礼节,然而她已说了出去。
沈簇这般反应让她羞愧难当,干脆破罐子破摔,问道:“沈簇,到这朝不保夕的时候了,还要顾忌男女授受不亲吗?”
“不,小姐误会了。而今乱世,平民百姓者,毋需保命为先。我不是酸腐的草包秀才,守着这些没用的礼教不放。”
沈簇深一脚,浅一脚,走了两步,演示给朱砂看,“小姐的恳求,我很想痛痛快快地答应下来。可是在南逃的路上,我不小心跛了脚,自己堪堪能走得动路。”
她对水照影时沉浸在自己的容貌中,听到有人走动的窸窣脚步声,只道雀雁矶砂石密布,路行颠簸,没想到他是跛了脚。
朱砂惋惜地道:“逃难要紧,能活下来已是大造化。还好你只是跛了脚,和丢掉性命的那些人比起来……”
和丢掉性命的人比起来,他们都是祖坟冒了青烟,得到神明恩赐的眷顾,侥幸捡了条命。
沈簇答应送朱砂到余杭,寻见她的亲人。
朱砂不顾他的婉辞,搀着沈簇前行。
从实讲,她并没有像她预料之中的那么高兴,并不觉得十分踏实。
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不惜撒了一个又一个谎,编造不存在的事实,目的的确达到了,但不完美。
她千算万算,没算到沈簇跛了脚。
朱砂本意是求一个乱世飘摇之中的庇护,而沈簇跛了脚,随时都会变成一个累赘。
真到那时,为了保命,她一定会丢掉沈簇逃之夭夭。
把最坏的结果也做了打算,但朱砂却感觉不到丝毫轻松之意,即使下定决心,奉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原则,真丢下沈簇跑了,必然会受良心的谴责。
朱砂狠是狠了些,但从里到外,从外到里都是良善之辈。
沈簇原不肯叫朱砂扶他前行,他只是暂时伤了脚,还不至于沦落到要靠人扶着走路的地步,这显得他像个残废了的。
“逃命为上,这朝不保夕的时候了,还要顾忌男女授受不亲吗?”朱砂再次祭出将迂腐秀才们脸扇得啪啪响的话语。
沈簇再次解释,并且强调他不是酸腐的秀才。
她错估了沈簇,她以为沈簇是读书人,从沈簇面相打扮,斯斯文文的说话,不失风雅的举动上看。
父亲教导她不可以貌取人,但单就她对沈簇的判断,也是一种以貌取人。
父亲的话不可全信。他还说她出嫁之后,只要端庄贤良,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就能当个安逸的正室,养尊处优一辈子。
而今,她九死一生逃出炼狱,流落在外,连件外衫都罩不上身。还得苦心筹谋,怎么平安无恙地立足在南渡之后的大兆国土上。
沈簇跛了脚,不知道真如他所言,是在逃难途中不慎伤了脚,还是他撒谎,以前便残废了。
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对季朱砂来说,都是坏消息。
沈簇面庞虽俊朗白皙,皮肤比她这个经受过风霜摧残的女子远为光滑细腻,但却长得高大健硕。
亏得季朱砂不矮,要换了其他人,可能得仰头仰到后脑勺贴到脖颈了那般夸张。
正因为沈簇模样生得好,所以在他醒来之前,朱砂不经意地看着他时,一个极富想象力的念头油然而生。
她要勾引他。
朱砂和沈簇交换姓名,离了雀雁矶,沿着大部人马逃难留下的痕迹前行,一路上不曾停息片刻,直待暮色完全沉入漆暗中。
“沈簇,我们晚上该到何处落脚?”朱砂跟在沈簇后头,突然问道。
一开始时,她好意扶着沈簇走,走了几里路,发现沈簇跛是跛了脚,但提起腿走路,竟然比她还快几步。
不是她在扶沈簇,而像沈簇在拖着她前行。
朱砂便讪讪地放弃了。
这和她临时的设想完全不一样。
设想中,沈簇因为跛了脚,由她搀着,自然而然会觉得即使她不是不可或缺的,有也总比没有好。
不但跛了脚,而且,也没对她表现出莫大的兴趣。
朱砂拿不住主意,是否,她要按照先前预想的,勾引沈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