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在陕西的一座城市,冯秋秋自己是河南人,都是北方,教育模式大同小异,所以来到大学,一切都还适应。
开学第一天,教室座位是随机坐的,冯秋秋来教室有点迟,所剩座位不多,她选择了中间一点的位置。晚上班会时间是自我介绍,同学互相熟悉。她自我介绍完之后,同桌跟她说话:“冯秋秋,你这名字好听。”
冯秋秋看向他,一位帅气的男孩子,穿一件白色短袖,空气感短发微卷,干净活泼。
“你好,你叫什么名字?”冯秋秋礼貌微笑。
“一会就轮到我介绍了,你一会就知道了!,先保留一点神秘感!”同桌说到。
“好的!”
冯秋秋这一列介绍完,轮到同桌介绍。
“来扫千山雪,归留万国花。这是诗人袁牧描写冬春交替时节的诗,也是我妈妈喜欢的诗。我是三月出生的,正属于冬春交替的季节,所以我就叫李千山,如果我是女孩子,我可能就叫李国花了。”
同桌的幽默惹笑了大家,收到大家热烈的鼓掌,他兴高采烈的坐回座位,四周男女生都跟他小声的打招呼,他也一一回应。然后看向冯秋秋,行为略带痞气,语气又略带乖巧:“秋秋,记住了没?我叫什么名字?”
冯秋秋不禁笑出声:“记住了,李千山!”
“哎,对,哈哈!”李千山笑容满面。
接下来的几天是大学社团面试。
在教室,李千山问:“秋秋,你报什么社团?”
冯秋秋说:“我想报礼仪社团。”
“你的形象很合适,漂亮,又高又瘦!”
冯秋秋听后面露羞涩:“下午面试,优秀的人很多,我有点紧张。”
“我陪你去,你别焦虑!”李千山毫不犹豫说到。
他们约好先在在本班教室见面,然后再一起去社团。
面试前,冯秋秋精心打扮一番,宽松白T,浅蓝色牛仔裤,高马尾,妆容简单,整个人青春洋溢。
冯秋秋先到本班教室一步,还没两分钟就见李千山推门而入,“秋秋,我打听到礼仪部有你老乡,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所以你一点也不用紧张,走吧,我们现在过去。”边走还边夸赞:“你真好看!”
由于李千山的陪伴和小道消息,冯秋秋果然不紧张了,面试时落落大方,最终成功加入礼仪队。
“谢谢你李千山,你去哪个社团,我也陪你去吧?”
“我昨天通过了篮球社,去打篮球,你喜欢吗?我可以教你,羽毛球,乒乓球,我都会。”
“你真厉害,我都只会一点,以后你教我吧!”
“好呀,没问题,交给我吧,保证让你熟练掌握各项运动!”
接下来的一个月,他们各自建立起自己的交际圈,冯秋秋主要是室友,上课占座和吃饭也主要是与室友一起。但是只要上课时俩人离得较近,李千山就会让自己座位旁的同学让座,然后叫冯秋秋:“秋秋,来这坐!”
三番五次下来,李千山的室友再看他这样的行为就会起哄:“喔,秋秋,快来跟我们千山坐一块儿。”
冯秋秋就在李千山这样明目张胆的偏爱下一点点心动,她坐在他旁边会闻见他衣服上洗衣粉的淡淡清香。
冯秋秋以为李千山是喜欢她的,但是她也看到,李千山的交际十分广泛,班上的以及其他班的同学都喜欢找李千山玩,李千山会找她打羽毛球,但是也经常跟别的女生打羽毛球、乒乓球、学街舞。
快放寒假的时候,李千山室外打篮球感冒了。冯秋秋与他微信聊天得知后亲自去买了感冒药送到他宿舍楼下。
寒来暑往,到了五月,校门口的紫色丁香花香气扑鼻,冯秋秋就在这紫色中看到李千山骑着单车,后座带着一个白色连衣裙的女孩,她言笑晏晏,裙摆飞扬。冯秋秋第一次知道心像被扎了一下的疼是怎样的疼。怔怔的盯着他们看了两眼,冯秋秋收回目光,心神闪烁。她虽然大脑没有明确下决定,但是她的潜意识指使她,不是自己的要尽早放下。于是用了三天的闷闷不乐,她就接受这个事实。
甚至还会跟李千山开玩笑:“喂,李千山,你女朋友那么漂亮,配你真是委屈她了!”
偶尔冯秋秋也会好奇,李千山是否喜欢过自己。但毕竟结果如此,喜不喜欢也不重要了。此时的冯秋秋虽然没拿起但是也绝对放的下。一场暗恋就如花开花谢,随风飘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