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天秤座的生日月到了,又要和老鱼一起过生日的日子,年年聚餐并无新意。
“今年的生日聚餐别再像去年一样又忘了。”上课的时候老鱼的脑袋又探过来了。
“你确定人家还想跟你一起过吗?”苏苏一脸嫌弃地说。
“你以为都跟你一样有异性没人性吗?”老鱼回怼道。
“我只想知道我的生日礼物是什么?”开始幻想自己收礼物的场景了。
“不是早就说好了,咱俩不互送礼物嘛!”老鱼疑惑地问。
“谁指望你送礼物了,木兰说的是某人的礼物。”苏苏白了老鱼一眼说。
“还不知道有没有礼物呢?毕竟我已经提前收到了粉色鼓棒。”我幽幽地说。
“要是没礼物就甩了他,我跟你说,礼物贵重与否不重要,但是礼物能体现他到底在不在意你,愿不愿意在你身上花心思。”苏苏以过来人的身份发表着前车之鉴。
“看出来了,你家那位是花了心思的。”我盯着苏苏不停摆弄着的脖子上戴的纯手工打造的吉他拨片项链,酸酸地说。
“周末一起去游泳吧?”还没下课,收到印华的短信。
“好!”
周末带妆去赴约,希望防水睫毛膏不要掉链子。
“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哟!”等在门口的印华看见全副武“妆”的我有些不习惯,毕竟平时运动的时候我都是素颜的。
“我以为今天有惊喜,所以才盛装出席的哦!所以——有没有惊喜呢?”
“等会你就知道了!”印华先卖了个关子。
换好泳衣到泳池边开始热身,然后就看见裹着浴巾的印华坐在躺椅上,像是一个等待拆包的礼物。
“裹这么严实干嘛?你不会是想把自己打包送给我当生日礼物吧?那我也不好意思在公共场合拆开啊!”
印华并没有接话,慢慢打开了系在腰间的浴巾,我一眼就看见了右边腰腹处有一片新鲜的绿色四叶草,看颜色应该刚纹不久,又惊又喜的我伸手就要去抚摸,印华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意味深长地说:“回家给你摸!”
“这个就是我的生日礼物?”
“喜欢吗?”
“疼吗?”
“你应该更疼吧!”印华用手指戳了戳我的后腰说,“所以,我想感同身受你的疼痛,和你有着一样的伤疤,一样的绿色,就像你送我的双色鼓棒一样,我送你的这个礼物和你身上的绿色藤条纹身也是一对。”
“虽然这个礼物不能吃不能喝,不能随身带走,但是我很喜欢,谢谢!”我知道绿色的纹身是最难洗掉的,纹了就是一辈子。
“谁说不能带走,我一直待在你身边,不就一直带着走了吗?”这个解释倒是这么标新立异。? “那我现在就把你打包带走吧,刚纹了身不能沾水。”我担心他的纹身伤口还没完全结痂愈合,碰水会发炎感染。
“来都来了,不能白来啊,你游你的,我在岸上坐着等你。”
“也好,好久没运动了,等我消耗点热量,晚上去吃好吃的。”
怕印华等太久,跳进泳道连续游了十个来回,就赶紧上岸了。
洗完澡,吹完头发,又看到了两个老鱼的未接来电,似曾相识的的一幕在去年好像上演过,今天又是一起过生日的聚餐日,天哪!老鱼前几天上课还专门提醒过我,我这是对过集体生日究竟有多不上心啊!
“不好意思,又忘了,今天要和老鱼她们一起过生日,一个月前订的KTV包厢。”
“那我?”印华征询式地问道
“一起去吧,还没一起唱过歌呢!不过我先给你打个预防针,那几个可都是麦霸,你今晩要是不积极抢麦,可能一晚上都开不了嗓。”赶紧给老鱼发消息报备一下。
“哈哈哈,那我今天就专门为美女们服务,负责点歌好了!”
“不行,你只能为我一个人服务!”我霸道地说道。
“Yes, my queen!”
走进灯红酒绿的包间,桌上的酒水果盘小吃已尽数摆好,旁边放着个大蛋糕,今天这顿要超预算了,我心想。
除了乐队成员,苏苏的男朋友大白也来了,作为家属的他很少参加我们的活动,即使来了也会看他自己随身带的书,这也许就是名校和非名校的区别吧。
一眼望去,歌单上已经点满好几页,也好,不用费劲点歌了,只用专心抢麦就行了。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老鱼和苏苏已经一人一个麦霸着不放手了,一个中低音和一个中高音刚好可以适配大部分的经典情侣对唱,一首好听的《屋顶》让我也忍不住和出声来。
“下首《水晶》,我们一起唱吧!”我看了一眼歌单,转头对印华说道。
“不是我们点的,我们唱没有关系吗?”
“你要是这么有君子之风,你今晚都别想唱到一首歌。”不是第一次跟这帮人唱歌了,深知抢麦的技巧。
“亲爱的,能不能把你的麦借给寿星用用?”一曲终,我伸手去问苏苏要麦,手握寿星这张护身符,她也不好意思不给。
看到苏苏把麦递给了我,老鱼扭头看了歌单,兴奋地说:“下面由两大寿星为大家带来一首《水晶》,鼓掌!”
苏苏一把夺过老鱼的麦,瞪着她说:“有没有点眼力见啊?!《水晶》适合你俩吗?等会给你俩插首《如果的事》,这首《水晶》适合印华来唱,人家也是天秤座的寿星!”印华低头浅笑着接过麦,像个抢了人家糖果的小孩,然后双手合十夹着麦朝老鱼歉意地拜拜,老鱼也无所谓地摆摆手回道:“没事没事,等会儿我们三个天秤座合唱一首《笨小孩》”。
“谁笨谁唱,反正我不唱!”我戏谑道。
“你不笨谁笨?这儿有比你笨的吗?学号33!”学霸说话就是霸气。
“适合三个人唱的歌很多啊,《我不想长大》怎么样?今天生日,这首歌用来压岁最合适了!”苏苏一边翻着歌单,一边帮我们插歌。
“三个人的合唱,还可以点《失恋阵线联盟》!”今天一直闷闷的天天开口搭了一句,我们立刻嗅到了八卦的味道。
“女神也会失恋?”老鱼关切的问道。
“女神不都是让别人失恋的吗?”苏苏附和着。
“是蛛蛛有新的追求对象了?我们以后不会没有免费酒水喝了吧?是不是也不能去他的酒吧演出了?”我一屁股坐到天天旁边,语速极快地发出了三连问。
“哎哎哎,有点人性好吗?我的价值就是出卖色相为乐队谋福利吗?”天天立刻回怼我。
“不不不,你除了是我们乐队的门面担当,还是我们不可或缺的键盘手,没有了你,我们的演奏就是幼儿园级别的,你以一人之力拔高了我们整个乐队的演奏水平,但是最后我想说的是,你的色相对乐队来说更重要,它是乐队经济来源最重要的。。。”我还没说完,天天已经拿了个抱枕堵住了我的嘴,众人已笑趴。
听到《水晶》的前奏已响起,我赶紧挡掉脸前的抱枕,跳到印华身边,对着他水晶般的眼睛,唱出了第一句:“看你的眼睛,写着诗句,有时候狂野,有时候神秘。”
“随你的心情,左右而行,脚步虽乱了,但是心甘如怡。”印华也没有去看屏幕上的歌词,就这样与我对视着。。。
“爱一个人,常常要很小心,仿佛手中捧着水晶。”女声。
“爱一个人,有缤纷心情,看世界仿佛都透过水晶。”男声。
“我和你的爱情,好像水晶,没有负担秘密,干净又透明。”希望我们的爱情如是,没有负担、秘密。
“自己的生日会,吃了一嘴别人的狗粮!我说你俩站着不累啊,盯着对方唱了一首歌了,眼里还能不能容下别人啊?”老鱼边往嘴里塞着水果边抱怨道。
“你吃的不是西瓜吗?哪儿来的狗粮啊?”苏苏看着老鱼手里的西瓜说道。
“吃撑了狗粮,还不许我吃点西瓜助助消化啊!”
“吃吃吃,这两盘都是你的!”我端起两个果盘送到老鱼面前。
这时《如果的事》前奏响起,老鱼越过我,夺过印华手里的麦,然后像刚才印华和我对视一样,深情地开始了她的表演:“我想过一件事,不是坏的事,一直对自己坚持爱情的意思,像风没有理由轻轻吹着走,谁爱谁没有所谓的对与错,不管时间说着我们在一起有多坎坷。”
“我不敢去证实,爱你两个字,不是对自己矜持,也不是讽刺,别人都在说我其实很无知,这样的感情被认定很讽刺,我很不服,我还在想着那件事。”轮到我唱了,我转身盯向了字幕,老鱼一把掰过我的脸,非要让我也盯着她唱,迫于无赖,我只能脸对着她,眼睛斜视着屏幕的歌词唱完整首歌。
“如果你已经不能控制,每天想我一次,如果你因我而诚实,如果你看我的电影听我爱的cd,如果你能带我一起旅行,如果你决定跟随感觉,为爱勇敢一次,如果你说我们有彼此,如果你会开始相信,这般恋爱心情,如果你能给我如果的事。”和老鱼沉浸在暧昧的歌词里,陪着她饶有兴致地表演着两个拉拉的爱情故事。
这首两个女生合唱的歌比任何一首情歌更像情歌,“忽然觉得自己是个电灯泡!”印华自言自语地说。
“醋味有点重哦!老鱼也是寿星,别这么小气嘛!”我挪到印华边上,用胳膊轻轻撞了一下他,安慰道。
“哪有?多一个人爱你我只会更开心,呵呵!”言不由衷啊!
“《失恋阵线联盟》来了,你们谁把麦给我啊?”天天也来开嗓了。
“来来来,麦给你,这首歌我就让贤了。”我把麦递给天天,便拿起手机给蛛蛛发消息,让他赶紧过来哄哄他的女神。
歌未过三巡,蛛蛛推着一车零食,手捧一扎金色向日葵进了包间,果然连女神最喜欢的花都记得,怎么画画的人都喜欢向日葵呢?梵高也是。
果然很惊喜,天天一脸错愕地巡视了我们一圈,用表情询问着,谁通知他来的?
蛛蛛一进来,抽出两支向日葵,一支送给我,一支送给了老鱼,嘴里念叨着:“生日快乐,生日快乐。”然后径直朝他的女神奔了过去。
天天赶紧推开他,道:“蛛老板不用去陪那些莺莺燕燕的美女吗?怎么有空参加我们乐队的聚会?”
“什么莺莺燕燕的美女?你在说什么呢?”
“装,再装!上周在你酒吧演出,看见你和穿着一黑一白T恤的两个女生耳鬓厮磨、谈笑风生了好久好久。”
“上周?两个女生。。。哦,那是两个唱民谣的女生,我找的两个驻唱,还在试用期,你想什么呢?在我眼里,除了你,就容不下其他女生,不,是容不下其他雌性生物。”
“蛛老板,您这是多大的庙,一尊佛不够你摆是吧?我们迷药是不够红不够火吗?你都开始想着找备胎了?”天天怼人不偿命。
“哎,我这不是未雨绸缪嘛!你们都大四了,马上就要毕业找工作,各奔东西了,我这酒吧总要补充新鲜血液继续经营下去吧!”
听完这番话,我们四个面面相觑,整日浑浑噩噩挥霍着所剩无几的校园时光,却从未考虑过乐队的未来,是啊,下学期开始准备毕业论文答辩了,哪还有时间排练演出呢?毕竟我们的水平以后不可能靠玩乐队养活自己。
“我爸让我考研,我应该会继续留在学校。”天天对着我们三个说道,有个美院院长的爸爸真好。
“我还没什么打算,要不陪你一起考研吧!这样乐队还能继续。”老鱼附和着说。
“我去哪儿取决于大白去哪儿吧!”苏苏这个恋爱脑,望了望她的大白说道。
大白听后,合上书,用牙签插了一块西瓜,笑着递给她道:“你想去哪儿,我们就去哪儿。”狗粮总是来得猝不及防。
“如果你们都待在武汉,为了乐队能够继续,我怎么也要留下啊!”我边拍着胸脯保证边瞟了一眼印华。
“你确定你是为了乐队留下的吗?不是因为某人还有一年才毕业而留下的?”老鱼说完也瞟向了印华。
“老鱼,看破别说破嘛!想象一下几十年后我们七老八十了还在一起玩乐队,一定是件幸福的事。”天天替我找了个台阶下。
“你们要是真能一直演到七老八十,那我就重金聘请你们迷药乐队为酒吧的终生表演嘉宾,我也不用费神去找什么备胎了,只要我的酒吧还在一天,就有你们迷药一口饭吃!”蛛蛛慷慨激昂地保证道。
哎,这么重情重义,有钱有闲,拿着大男主剧本的蛛蛛怎么就是拿不下天天呢?
“放心吧,即使我们演不动了,我们也会让我们的娃们组个迷药次时代乐队继续给你驻唱的。”天天的脑洞笑翻了所有人。
“你的娃不就是我的娃吗?”蛛蛛调戏道。
“什么你的娃我的娃,敢占我便宜,欠扁!”天天的一阵拳头落在了蛛蛛身上。
“只要能让我当你娃的爹,怎么扁都行!”然后更重的拳头落了下来。
“你会为我留在武汉?”印华在我耳边问道。
“嗯,等你毕业了,我们再一起决定去哪儿,好吗?我不想异地恋,一年也不行,我想要以后的每个瞬间都能有你参与!?”我回头望着他的眼睛幽幽地说道。
“好,等我,一年时间很快的!”说完用脸颊贴着我的脸,我眨巴着眼睛,任凭长长的睫毛刷在他英秀的眉眼间。
“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当我和印华还沉浸在“我的眼里只有你”的对视中,蛛蛛一首一人分饰两角的《夫妻双双把家还》让我俩“扑哧”一下笑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