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世事无常,我认识翠西的时候,她还年轻漂亮,一双招人的媚眼睛摇摇曳曳,指哪打哪,勾了不少色令智昏的男人魂。谁知道她花期会这样短,不到三年,我再回城的时候,她已经魂断美人坟,化作袅袅一缕青烟去了。
红颜薄命,事又多风流,怪不得人们念念不忘。过去这么久了,她的名字仍然像阵难掩的香风,从这个人假意挥过来的笑掌,传到那个人手指拧起的细汗,凡人的话语也染上几分旖丽。
“你别不信,男人们也爱八卦的,比如说那一位。”这是陈太太,一根俏生生的手指不动声色的往地下一比。话也说得同样巧妙,只轻轻巧巧抛出个引子,剩下的等你们自己发散。
果然有人顺水推舟,接话的是赵小姐,“可不是嘛,听说他们这周末还要结伴去山上祭拜。”她薄薄的两个嘴角往下一撇,信号灯一样鲜红的嘴唇瞬间有了明确的指向性,整张脸都是明晃晃的不屑。
两个人都不肯把话说明白,说完了,便把两张施了精致脂粉,画得巧夺天工的脸转过来对着我,等着我开口附和。而我想起了谈话的主人公,心里气闷,有些不愿意同她们敷衍上这一回了。
按理说我应该恨翠西。
翠西是我们这起子女朋友们共同的仇敌。她谁的男人都抢,陈太太的陈先生,赵小姐的李姓男朋友,还有我的未婚夫,侨德。
我和侨德的故事是俗套的,但又几乎是完美的。我们认识得很早,水到渠成的在一起,熬过了最初相处的两年就订婚。门当户对,彼此性格上也没有什么大缺陷。最重要的是,我们都脚踩着一层绝不下望的阶级。以前我想除了天降横祸否则很难将我们分开,直到碰见了翠西。
认识翠西是在一场午夜的聚会,几乎是一见钟情。
她有一双狐狸似的上挑的圆眼睛,穿着一条黑色的无袖晚礼服,看上去中规中矩,旗袍式的高领子,胸脯和背都遮得严严实实,走动时呢,才发现裙子的一侧开衩到了大腿根,动辄露出一条足以让场上所有男人女人都侧目的褐色长腿。
布料轻薄,裹住的又是美丽□□,偏偏事主还浑不在意,任人打量,她只管自顾自的轻酌一杯红色鸡尾酒。整个人将那种不经意的性感做到了极致。
一见钟情的不是侨德,而是我。整场聚会我都为她神魂颠倒,好不容易逮住一个同她攀谈而我又眼熟的朋友,忙央她替我介绍。这座城实在是很小,相识的人们多多少少都有关系,也许是读过同一所中学,也许是住在同一片街区。
但介绍的人并没有找出我和翠西的任何轨迹重合,只好草率的说是她的朋友。好在翠西很友善,兴致勃勃的给我倒香槟,做派像拥有这个房间。
“多喝点,免费酒水。”她笑着说道。
侨德很不识趣,走上前要替我接过,被我不动声色挡住,但翠西何等精明,怎么会看不出来,冲我暧昧的一笑。
两下子这么一笑,女人挺直的腰肢便软下来,气氛也松弛了下来。此后的半场聚会,我冷落了侨德,同她形影不离,她也很给面子,与我谈笑一整晚,话说得不密,但句句珠玑。只是她虽然不理旁人,但到了要散场的时候,她魔术般的一招手,便招来了一个衣冠楚楚的小开,挽着他的手臂向我作别。
我怅然若失。
真正是金风玉露相逢的感受。
于是后来的一整年都昏了头,现在回想起来,仍是我过去人生中的一段子绸锦,鲜艳,明亮,更重要的是,有股子不管不顾的张扬。做点什么,都希望全世界来看看。
和我过去二十二年的灰暗拘谨全不同。
“喂。”这是赵小姐在叫我。
我回过神来,定睛看向她,“你周末上山去吗?”她问我。
我犹豫一阵。
是否应该去呢?如果翠西尚能思能想,是否愿意我去呢?
按理说她也应该恨我。
和翠西的第一次单独约会是在一个早春的傍晚。初识后不到一周,我就迫不及待往她家里挂电话,总算一次是她本人接到,于是很快的约出来,去一家坐落在有木兰树的街上的扬州菜馆子里吃晚饭。
仲春的傍晚是这样,已经过了天黑得早早的长冬了,到日落后还是亮好一阵,但决没有真正夏日的那种不死不休的晃晃的亮,而又是低暗,又是清透的,夜也不是冬夏时节那样重重的恶恶的沉下来,而是浸浸的润润的往地下散。
翠西走在街上依旧是那副聚会里的骄傲样,她今天似乎没有化妆,但面上抹了油,整张面皮向后紧绷着,水亮亮的发着光。有这样一张好皮子,我想,哪怕她五官平淡还是很出众,何况她又有灵动的眼和丰润的唇。年轻,美丽,受眷顾,怨不得她动辄一副整条街都在瞩目她的样子。
“你有一股幼态的兽样。”吃饭的时候,翠西突然说到。
我吃一惊,只知道自己在煞费苦心的欣赏她,倒想不到以我的资质也会被人打量。
“倒不是说你稚气未脱。”她继续说到,“只是你身上有股原始的情状,纯粹,很动人的。你像一个只能装一种情感的透明罐子。”她伸出手在半空中画了一个瘦钝的圆。
我还沉浸在她那句直白的“动人”中,慌乱的想要说句什么回应,但我向来不善于应对他人的评价,似乎无论怎样,剖析自己都像是一种自恋。于是我匆匆把话题岔开来去,让她尝尝这一家的西施舌蛤蜊。
这是我找的菜馆,也是我起的邀约,但自始至终我都含糊其辞,不肯露出我真正的来意。事实上我也说不出来意,是一种突如其来的热烈的想要接近她的欲望,让我几乎是鲁莽的把她约了出来。好在翠西很有修养,她表现得很自然,似乎对我的相邀没有任何疑问。她的得体不仅没有更显出我的唐突,还细致的为我的局促遮掩。
一时我们俩都尝起蛤蜊来。
确实是有如美人舌头般的鲜嫩,入口便顺溜溜的往你喉咙口滑去,因着这稍纵即逝而引出贪婪来,更兼有浮想翩翩的绮思。叫我说当美人真惨,当千古留名的美人更惨,后人连你的舌头都不放过,编排在菜名里,从此花上三厘两分便人人可啖之。
说起舌头,我此刻眼前就有一条,赵小姐朱唇一张一合,隔得近了,我不仅窥得见她的舌头,连最深处的那个细眼也若隐若现,梭梭的直灌风。而我只想转身去找点喝的,而她们好容易把翠西这个话头放下,见我要走,又拖住我,非要把我周末上不上山逼问出来不可。
我当然知道她们想看什么,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干脆让她们遂意算了,我应该驻足,完成我今日的社交任务,和她们一起高高在上的惋惜并唾弃翠西,至少也表态不去祭拜,但我最终决定不让她们如愿。
“去啊。”我说,“为什么不去呢,相识一场。”
头一次上翠西的家里,还是出于一场意外。我们正在她家附近的地方逛街,忽然前面冲来一个莽撞的小孩,直往我的白衣上扑。我躲避不及,小孩手中一个吃了大半的巧克力甜筒便堂而皇之的,在我衣上印了一大个泥点子。那小孩见状,嫌弃的看了我的上衣一眼,竟然是怪我的衣服弄脏了他的冰淇凌。
我在外向来是个包子,遇到这种事情只怨自己运气不佳,但翠西不同,她一把揪住那小孩逃跑的后衣领,也不讲废话,只是非要他领着去找家长不可。但凡是小孩子,都有一流的察言观色的本领。他见今日似乎是碰上硬茬,便老老实实的赔礼道歉,甚至伸出一双脏爪想帮我擦拭。我当然忙不迭的请翠西给他放过。
但衣服到底是毁了,翠西于是请我到她家,声称她新买了顶好用的衣物去污剂。
翠西的家和我想象得完全不一样。我想象中她的屋子应该是黛玉式的,碧色的纱窗映照着窗外的草木,处处有呼应,精致又不繁琐,奇巧又不偏颇,讲究但不落窠臼。但当翠西带我爬上五楼,推开一扇平平无奇的黑门时,落到我眼前的却是一个宝钗式的雪洞样的屋子。屋子中间有一根刷成白色的水泥立柱,四面都是空一色的白,并无一处有装点,只有靠墙的两个并排的柜子上摆了一瓶旱金莲,算是有颜色。其余的一应家具,也都光秃秃的,随意在屋内放着,唯一的讲究是有深有浅的白。
直到翠西走了进来,穿着一条紧勒出腰身的黄裙,像一副活了的油画一样在白屋子里走来走去,我才懂得了这一切的深意。这是一间必须有主人才会活色生香的屋子,所有的白、对装饰的按耐都只是画的底色,在真正的主人公出现之前,必须屡屡小心,免得喧宾夺主。
翠西给我找来了去污剂,我将上衣脱下,只穿着内衣,坐在沙发上等她处理。
“你这衣服是针织的。”翠西的声音从卫生间里传来。
“是的。”我应道。
“不知道能不能用,我看看说明书。糟糕,全是法文。”翠西笑起来,像发现了什么乐事。
我为她这么快活而感到放松。
“没事。”我喊道,“试一试罢。”
“涂上了,等它放一会,应该会自己消的。”翠西走了出来,似乎是现在才意识到我还凉浸浸的坐着,“对不起,我马上给你拿衣服。”
她又走到里头的卧室里去了,走出来的时候换了衣服,穿着一件白色的薄衫,也递给我一件类似的。我伸手接过,上好的真丝。在手里握不住似的流动着。
“没事。”我还在回答她之前的话,“这样反而舒服。”
我所言不虚,尤其是当她把窗户推开,夜风作妖,但又很坦率,兴冲冲的往屋里闯。这大大咧咧的凉风将我吹得也有几分坦然,我拒绝了她要倒给我的橙汁,反问有没有酒。她兴致很高的说自己煮得一手极好的水果酒。我跟在她背后一同进了厨房,看她咔嚓脆响的切苹果,往橙子上插丁香,她一边和我聊天一边用手固定,忽然一个插满了半边丁香的橙子从她手上脱落,直滚到我的脚边。我率先蹲了下去拾捡。
她小心的,试图避开插了丁香的部分把橙子接过来,那就只有我手握的这一边。我也把手向外拐着,方便她下手。一时我们的身体挨得近了,我感受到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热气,以及被这热气烘出来的一股白麝香气。她身上的白色薄衣几近是半透明的,透出来是一种琥珀的蜜色,穿着一条浅色的蓝牛仔裤,水洗过的白,与她的上衣相得益彰。我忽然联想到希腊女神,那天的翠西确有一股神祇的氛围,原始而又神秘。
翠西站在炉子边往锅里倒红酒,空的酒瓶落在案台上,发出不重不轻的“叮”的一声。
我忽然伸手,将她垂下来的半边头发挽到耳后去。
她抬起一双狐狸似的媚眼,静静的看定了我,清澈见底,又深不可测。实在像种邀约,我忽然凑上前,轻吻了她一下。空气里满是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