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经过全部门多轮筛选,赞助的赛事还是多如牛毛,遍布全国各地。
这意味着未来将有无数人看到他们的啤酒,更意味着林羽童她们将迎来巨大的工作量,熬夜加班,与凌晨4点的S市长久相伴。
林羽童甚至拿出许久不用、放在柜子深处的牙刷和洗面奶,在公司洗漱,不打算回家,直接睡在办公室。以便有更多时间做物料,及时交付。
紧赶慢赶之下,上百张平面图片、上百句文字,终于在一个月内产出并布置在赛事场地上。
哪怕两人三脚尽头的终点线,也要放一张啤酒产品的大幅海报。仿佛人们一路努力奔走,只为了一口泛着泡沫的啤酒。
广场舞阿姨人手一件印着啤酒的连衣裙,远远一看,十几罐啤酒在跳舞。旁边的栅栏贴满了产品广告,理由是方便上下班的年轻人看到。
篮球场、小区健身公园那些地方就不用说了,见缝插针地放着海报,目之所及皆是金澄澄的啤酒。
光看效果图,就觉得视觉轰炸,躲都躲不开。
由此一来,人就不得不接受喝点啤酒这个念头,一刻也不能等,直接手机下单。
赞助比赛必然有个隆重的活动仪式,而活动恰好定在七夕这天。
活动开始前两天,那个斯文男邻居给林羽童发了条信息:【七夕一起看花样年华,怎么样?】
收到消息时,林羽童正顶着黑眼圈,和孟朗朗埋头检查物料,防止有错字、错误画面出现。
压根没注意屏幕亮了。
过了个把小时,两人终于检查完,一个错都没有。
林羽童揉了揉眼睛,看什么都模糊,滴了眼药水,瘫在椅子上稍作休息。
手机铃声却不合时宜地响起。
她不想理会,说不定是骚扰电话,等会就消停了。
可铃声没完没了。
她闭着眼,摸到手机,懒懒地问:“哪位?”
“是我。”一个斯斯文文的声音,“七夕有空吗?和我一起看花样年华吧。”
林羽童脑子浮现那个斯文却又性急男邻居,都快忘了他这茬。
“喂,你在听吗?”
她急忙回答:“在听在听。”
“那你有时间吗?”
睁开眼看着一旁酣睡的孟朗朗,她也熬了许久,七夕是周末,该让她好好过。
这样一来,活动必需有自己盯场,防止出差错。
花样年华常有,但赚钱的项目不常有。
“呃,那天我加班,可能没空去。”林羽童干脆地推掉了。
“啊,那你工作还挺忙的。”对面声音变灰了,不再兴高采烈。
林羽童懒得解释:“嗯,为赚钱吃饭。”
“那,我们什么时候再约呢?”
她有些不耐烦,这次还没一撇,还想下次?只应付句:“有空再说吧,不聊了,我们手里事情还没弄完。”直接断了通话。
——————
开幕式在市民活动中心,与一场市民健康运动大赛同时举办。
场地合适,人头攒动,晴空万里。
林羽童一身运动装,脖子上挂着工作人员工牌,在人群里窜来窜去。
为多赚钱,她一人扛起摄影师、活动后勤、气氛组等角色,不用额外雇佣志愿者。
举着5斤重的相机,抓拍每张朝气蓬勃的脸,和一旁的啤酒,她还给了喝啤酒的人特写,每个镜头都放大产品logo,这是乙方的基本素养。
说是运动大赛,其实都是些易于参加的小型体育运动,比如两人三脚,比如三人快乐篮球。
但重在参与,每个人都跃跃欲试,想象着夺冠后的兴奋。
既然甲方赞助了比赛,必然亲自下场,显出和人们打成一片的诚意,方便新闻报道。
所以全部门的人都来了,他们摩拳擦掌,和自己平时的茶水间搭子、吃饭搭子、厕所搭子的腿绑在一起,准备冲向终点线。
只剩下叶恒祯孤零零站在一旁。
这可是老板,谁敢和他一组啊?
林羽童看着站在起点线的叶恒祯,感觉他被孤立了。回头劝他多招个人,凑个偶数,以后就不为难了。
恰巧他漫无目的扫视全场,碰上她的目光。
林羽童微微点头,算是打招呼。
却看到他眼珠来回摆动,像下什么指令。
眼睛不舒服?林羽童从包里抓出一支眼药水,冲他晃了晃:要这个吗?
叶恒祯摇摇头,伸出食指,朝她勾了勾。
她看着那抽筋般的指头,从包里拿出一瓶活络油,看意思他要活动活动筋骨。
叶恒祯差点背过气,大喊一声:“林羽童你给我过来!”
这一吆喝,所有人看向林羽童。
她心里发慌,自己做了什么如此引人注目?明明刚才一动不动,只是和叶恒祯对对眼神。
既然被召唤,只好一路小跑过去。
林羽童举起相机,怼着他脸:“怎么了?要我拍你们起跑吗?会拍的。”
“放下相机,和我一起比赛。”叶恒祯拿出绑腿的绳子,“快,没时间了。”
“那照片怎么办?回头我要出总结报告的。”林羽童想委婉拒绝。
叶恒祯扬了扬下巴:“看到那个摄影师了吗?之后找他要。”
“我···”
“你什么,”叶恒祯拿过相机,放在场边桌上,“快来。”
他弯下腰,用绳子把两人腿绑牢。
啊!还没反应过来,一条腿已经和叶恒祯贴在一起。
出于惯性,差点一头栽下去。又出于本能,紧紧抓住叶恒祯的胳膊。
叶恒祯一把揽住她的肩,靠着自己。
她觉得肩膀不太自在,望向他:“我得确保活动不出错,还要看物料,没空陪你玩。”
“你就在做这个啊,”叶恒祯朝她低头,笑得勾人心魄,“让我这个甲方顺利参加活动,不就是你的责任吗?”
她又指了指上臂:“我胳膊才愈合!”
叶恒祯稍微拉开点距离:“放心,摔倒了我垫你下面,绝不让你再受伤。”
林羽童不理他,扭动肩膀,想把他的手甩下去。
叶恒祯的手稍微用力:“别动,我不抓牢你,等会就摔倒。”
“我不想和你这么亲密,又要被人说···”她试着掰开他手指。
“谁说?”他严肃起来。
她不讲话。
“James吗?”叶恒祯侧过头,紧盯另一端的男人。
“不管谁说,我都不想和你挨这么近。”
这公司人事复杂,她不想得罪人,不愿多做解释。
叶恒祯拉起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腰上。
“你干嘛?”
现在,她一侧身子紧挨着叶恒祯。他热得像一团火,烘得她心跳加快。
一下一下地跳,隔着血骨皮肉,传到他身,和他共振。
叶恒祯附身,向她耳语:“林羽童你听着,我们现在是工作,目的是让活动顺利,让所有人注意产品。别理那些闲言碎语。”
她怔住了,这男人总会看透自己所思所想,然后开导她。
“听见了吗?”他捏了捏她手背。
林羽童微微点头。
发令枪一响,所有人朝前奔跑。
两人三脚,考验两人的配合度。
显然,场上这些人平时只是聊得来,实则没一点默契。
你争我抢地迈腿,谁也不听谁的,就像好几匹三条腿的瘸马,失魂落魄地奔走。
叶恒祯和林羽童倒是搭配得不错,就真的是两人共用一条腿。
也因为两人不争不抢,彼此妥协。
叶恒祯腿长,但迁就林羽童,迈的步子不大;林羽童担心拖他后腿,所以小步快跑。
一步、两步、三步······
走到赛场中段,其他三条腿的瘸马远远落后于他们。
只有另一侧的James和他们并驾齐驱。
林羽童好胜心被燃起来了,她一个大步迈出去,可另一条腿不听使唤,身子已经探出去了,身下却没有支撑,人眼看要扑倒地上。
突然,胸前一紧,整个人暂停在空中,再缓缓站起。
叶恒祯先她一步,展开双臂把她接住。
“没事吧?”他低声道。
林羽童摇摇头,手圈住叶恒祯的腰,头埋在他胸前。
气喘顺了,她冷静下来,意识到:妈的,自己活像个娇妻。
叶恒祯把头抵在她额前:“别急,我们能赢。”
她没搭腔,紧盯着终点。
两人重新迈开腿,一步步奔向前。
一边走,她一边盯着James,眼神恨不得化身绊马索,直接绊他一跟头。
“专心走我们的路。”叶恒祯抓了抓她的肩膀,让她回神。
林羽童不服气:“可他比我们快!”
“没关系,按我们的节奏走。”
叶恒祯挽起她的胳膊,两人交缠紧密,不分彼此。
此时她只想第一个冲线,顾不上别扭,任由他和自己纠在一起。
他们的步伐快且频繁,终于和James那组并排前行。
就在终点线前,林羽童猛地往前扎一头,连带着叶恒祯也冲向前。
他们是第一对冲到终点的组合,比James领先半步。
林羽童忘记腿上还有绳子,只顾着连蹦带跳,耀武扬威地冲另一侧喊:“我们赢了!赢了!”
而她背后站着的男人,受她牵连,频频前倾,差一点就倒下。
叶恒祯按住林羽童的肩,防止她再蹿出去:“可以了可以了,大家都知道你赢了。”
她这才偃旗息鼓,可双手叉腰,眼里还有未熄的火。
直到见James灰头土脸地走远,林羽童才恢复和善的姿态,身子放松了,不经意地依在叶恒祯身上。
他不做声,任由她靠在胸前,如同一颗参天柏木欢迎风的停靠。
可树不会像他一样体温升腾,还把下巴搭在林羽童头上,双臂环住她的颈。
林羽童被这股热气灼得心神不宁,急忙站得笔挺,慌张地说:“那个,咱俩的腿还绑在一起呢,我要解开。”
叶恒祯懒洋洋开口:“你休息够了?我还要再歇歇。”
说罢,身子靠着林羽童,胳膊抱她更紧了。
看起来是整个人搭在她背上,实际没用力,重心还在自己腰上,否则一个一米八成年男人的身体重量会把她压垮。
他就是喜欢制造这种亲密,喜欢和她像一对情侣。以及,心底漫生出隐秘的欲望:喜欢看她难堪。
林羽童反抗也不是,更不想娇柔地和他贴在一起。只得把自己想象成一堵墙,挂着一件28寸行李箱。
但是时间一长,她受不了了。
一方面担心被人传谣她知三当三,有嘴也说不清,叶恒祯不要脸,她自己还要呢。另一方面是,大夏天的,两人这么腻乎,太热了。
她微微侧头:“你热不热啊?”
叶恒祯淡然:“不热。”
可沁出的汗珠,浸湿林羽童的衣服,让她皮肤黏腻腻的,有些恶心。
林羽童划了一下他的小臂,讲话别有深意:“很润。”
叶恒祯不解,只觉得有些痒。
“看这胳膊,汗水滋润的。”她指了指阳光照射下闪闪的皮肤,“你还说不热啊?”
他不讲话,但也不放手。
林羽童佩服这男人的忍耐力,只能默念:心静自然凉。
但自然真的不凉。
太阳滋滋烤着,她想起汉堡,两个人就像紧挨着的两块肉饼。
一个唯唯诺诺的陌生声音:“Dylon总,接下来有篮球比赛,需要您参加。”
这声音真及时,林羽童瞬间降了温。
“哦。”叶恒祯松了手,伸了个懒腰。
林羽童得救了,她挥着手,拼命扇风降温。
可风扇到一半就停了。
叶恒祯拉着她手:“快走,一起打篮球。”
听见这话,她心都凉了,可肉身还在冒火。
“我不会打,你带我干嘛?”林羽童一边被他拉着走,一边抱怨。
叶恒祯没回头:“我教你打。”
“我要是旧伤复发,得算工伤!”她恶狠狠地说。
——————
球赛还没开始,叶恒祯拉着林羽童到球场上。往她手里塞个篮球:“你投球试试。”
林羽童懵圈,这是要干嘛?除了过去练习拳击,她对任何运动都毫无兴趣。捧着一颗头大的篮球,她根本不知道怎么投,依照本能,双腿微曲,抬起手朝着筐抡球。
球只在地上滚了两圈。
虽然动作不好看,但总归把球甩出去了。林羽童呼了口气,准备溜向场边。
结果叶恒祯伸出胳膊,拦住她的去路。
“来,我教你投球。”
“不,不用了吧。Dylon总您日理万机的。”她竭力推脱掉,篮球这玩意自己真不想碰。
叶恒祯却连拉带拽把她摁到三分线外,站在她身后,扶起她的胳膊。
“保持这个角度,手别抖。”他在林羽童耳边吹气,“手腕用力。”
紧贴着她的后背,握住她的手,轻轻一推,球在空中划出完美的弧度。
分毫不差地跃进球筐。
“Wow!”林羽童惊呼起来,这简直是魔法,看起是她天分乍现,可实际是叶恒祯在背后发力。
在场的人见得这漂亮的三分球,纷纷鼓起掌来。
伴随这记投篮,球赛正式开始。林羽童作为观众,默默退到场外。
——————
篮球是男人偏爱的运动,无缘无故走在路上都喜欢凌空跃起,假装投三分球。跳起、抬手、抛球,一套动作下来,自带减龄滤镜。
所以运动场上遍布着各色老男人,挺着肚子,为了争个球满场跑。好不容易拿到球,被烟熏黄的手指紧抓着球,无力地抬起胳膊,瞄准篮筐,嗖一下投出去。
结果当然是扑个空。
林羽童看着这群人滑稽地“带球跑”,露出一丝不屑,更多是厌烦。她在反思:为什么浪费时间、被太阳晒黑看这些人出洋相啊?
其实在场的姑娘和她想的一样,阳光灼晒,大家拧着眉,不耐烦地观赛。
幸好还有叶恒祯,他的上场,起到一个洗眼的作用。
虽然说他是老板,大家有几分忌惮,但更多还是打不过。身手利落,姿态矫健,带球过人行云流水,跑几步都喘的男人们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James因为上一场比赛累得快散架,这回只站在场边观战。
林羽童看到他,稍微挪远几步。
可没想到这男人却主动凑上来,故作神秘:“你以为刚才两人三脚你们凭本事赢的?那是因为大家忌惮他是老板,故意放水。”
林羽童下意识掏口袋拿耳机,堵住耳朵,全身上下摸了一遍,才想起今天压根没带耳机。
这次没办法捂住耳朵逃掉了。
她十分清楚James这种人,平时爱传流言蜚语,用谣言在别人的弱点上踩一脚。你越怕什么他就越用这件事恐吓你,你步步后退,直到掉进他的圈套。
他看出林羽童不想沾叶恒祯光环,特意用这些话激她,让她恼羞成怒,离间她和叶恒祯之间的关系。
但林羽童对他这点小计谋一清二楚,只碍于人际关系,才不明面戳穿。
这次就坡下驴,迂回应付:“是呀,谁让他是老板呢。”
James笑了,每个褶子都透着奸诈。
“James你这么关注他,是不是想取而代之啊?”
这次轮到林羽童踩James的痛处了。
男人脸色骤变,刚才的奸诈变成恐惧:“不是,我哪敢和Dylon总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