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一手1

    三日后,百蛟城。

    这百蛟城是秦西南的交通枢纽,虽不是个多繁华的地界,但达官显贵、三教五流,在这都能坐在一桌吃饭。

    百蛟城百年多前曾风光无限。

    百蛟,原本其实是白角,只因这里盛产一种名叫“白角”的蔬菜。

    后来白角城出了个一代三杰:一个剑圣两个剑仙。这三人自小一起长大,同吃同住,虽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所谓“圣”“仙”,并非道学称谓。

    武学在这片大陆传承千年,人道是“能武不文”。武学境界根据内力修为分为七重:潜阳,现龙,终乾,在渊,飞天,无亢,九天。修至九天重者,于某一武学练至极致,又可称仙、圣,圣在仙上。

    传说修炼成神者,可不死不灭。可传说终归是传说,至今没有一人做到。

    那三杰剑术大成后辞掉朝廷招揽,相约回到这小小的白角城。

    当世前三的高手尽居一隅,一时间无数英雄侠客慕名而来,有的为求问剑,有的只想一睹其风采。

    三人在世期间,天下豪侠,竟有一半常年居住在这白角城,故世人将这里改称百蛟城。

    剑圣剑仙原本布衣出身,最是瞧不起朱门竹门、士族白丁那一套,遂定下:百蛟城内无贵贱之分,所到之客皆平等。若有人自恃傲人,此后永不许再次踏入此城。

    如今虽已过去数百年,百蛟城早已没落,这条规矩却保留了下来。

    此时正当饭时,城内客栈中熙熙攘攘。

    两道身影逆着光打门口一同迈入,一个叉腰、一个抱臂,派头十足。

    黎崇一身月白绫衣,双肩两团缂丝暗纹,腰系飘花玉带,脚蹬滚边烫银靴。一头墨玉般的的黑发一半披在身后,一半用金丝发箍束起。整个人如脂如玉,丰神俊朗。

    反观李遇呢,一身柔软的灰白素衣,衣料虽也考究,但看起来,是比黎崇的差远了。

    款式是找老师傅定做的长褂长裤,收腰束腕。再加之破罐子破摔,反正再如何打扮,往黎崇身边一杵都十分路人,干脆一向素面朝天。

    平日里头发都是全部束起,扎成一个简单发髻,干净利索。

    她对自己唯一的追求,就是把头梳得光溜的——精神!

    “这位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伙计殷勤跑来招呼。

    黎崇下巴微昂,摆出那副照着话本子苦练多日的“侠客”神采:“来两间上房,再来一斤你们这里最好的酒,二斤最好的肉!”

    “好嘞客官。”

    伙计向大堂内吆喝道:“一斤好酒,二斤好肉!”

    吆喝完,伙计搓搓手又不好意思道:“客官,真是不巧,今日小店客人实在是多。您也知道,再过几日便是那绝世剑圣的诞辰,所以慕名来这百蛟城的游客比平日多了许多。现下店里没有空桌,不知您是否介意拼个桌呢?”

    “无妨。”黎崇随意道。

    店伙计引着二人来到靠窗第三张桌子,道句“客官您请坐”,便步履匆匆走开,去招待其他客人。

    这桌只有一人,正低头吃着碗素面。结合他的穿着打扮,像是跑马压货的小贩。

    还是有点潦倒的那种。

    未等许久,伙计端上一壶酒和一大盘肉。

    黎崇摆好酒杯,给自己满上。尝了一口,瞧瞧左右气氛,颇为自得。

    接着招呼一旁的李遇:“吃呀。”

    李遇盯着那盘叠作小山的肉片,无奈叹了一口气。

    “你能不能给我叫份主食啊,咱不能光顾着入戏吧?”

    “哦对对,小二!再来两份饭。”

    黎崇又倒满一杯,见对面那人始终面埋头嗦面,于是豪爽道:“这位兄台,在下初入江湖,咱们能在一桌吃饭也是有缘。若兄台不嫌弃,可以一起用些。”

    对面那人听罢没言语,细细咀嚼咽下口中的食物,才缓缓抬起头。

    这人约莫十七八岁,剑眉星目,眼角一颗泪痣,隐隐透着一丝贵气,看起来却一派纯良。平肩修颈,又带些洒脱的味道。

    “哟,我当是谁呢,这不是我们小少爷吗?怎么屈尊降贵到这来了呢?”

    身后忽地传来刺耳的声音,将那少年刚要出口的话生生截断。

    三人纳罕,齐齐转头,就见身后一位身着青衣的青年,嘴角微勾,明显不怀好意,正居高临下地睨着他们。

    这可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出门就碰死对头。

    他们仨谁也没搭腔,又默契地齐齐将头扭了回来。

    少年道:“多谢兄台盛情,但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就不与二位多叙了,后会有期。”

    李遇与黎崇一拱手:“后会有期。”

    说罢那少年拿起立在桌旁的剑,爽利离去。

    李遇与黎崇接着吃饭。

    “哎?你果然还是这么讨厌,本皇子和你说话呢,没听见啊!有没有礼貌啊!”青年仍在身后嚷嚷。

    见自己彻底被无视,青年干脆走到对面,一脚踩在凳子上,重重拍桌,桌上碗碟跟着哗啷震响:“怎么样,上次在明离城你就坏了本皇子好事,今儿是在百蛟城,你黎……”

    “李重。”黎崇淡定打断他。

    李遇:这咋还随我姓了呢?

    那青年一愣,随即屈起眼,眸中满是幸灾乐祸:“哦~你是偷跑出来的。”

    黎崇夹起一块肉,笑眯眯道:“对啊,和你一样。”说完愉快地嚼嚼嚼。

    那人一噎,接着又强辩道:“我堂堂扶楠国八皇子!被你造谣,又被活活打了一顿!当日在明离城收拾不了你,今日我还收拾不了你?”

    李遇把筷子一搁,认真看着他:“我说齐宣壬你要不要脸?你光天化日强抢民女,你说我们造谣?街上那么多人可都看见了,你硬要拉人家走,那姑娘哭得跟什么似的。我们出面阻止,后来是你说要公平决斗。我赢了,你又说活活被我们打一顿?我说你这嘴可真偏激啊!”

    齐宣壬急了,踩在凳子上的脚往地上一跺:“我那是强抢民女吗?我那是强抢民女吗!哦是她自己在街上丢了钱袋子,被本皇子捡到,还了她去。是她自己说不知该如何报答我,我说那你就跟我走吧,结果她又出尔反尔,不肯了。这是我的错吗?她言而无信也是我的错吗?难道太善良也是错吗?!”

    ......

    李遇长叹一口气,痛苦地抚住额头。

    他这段话奇就奇在,他不是强词夺理,他是真心这么想的,甚至还很委屈。

    黎崇被他那副强忍着不哭的样子震住,好半天说不出话来。

    齐宣壬在身后一众随从的安慰下很快恢复情绪,又将脚踩回凳子上,左眉一扬:“怎么说,黎——李、李重,今儿你们是跑不了了,要不要先向本皇子求饶啊?给本皇子磕头请罪!本皇子就大发慈悲,放过你俩。否则……哼哼。”

    说着他摸摸下巴,露出一个......嗯......邪、邪魅的笑容?

    听罢,黎崇好脾气地将筷子搁下,双手支颌:“否则呢?你们群殴我俩?你可看好了,这里是百蛟城,禁止以多打少,否则会被赶出去的。”口气十分气人。

    一反常态,齐宣壬竟没跳脚,反而高深莫测道:“就按上回的规矩,一打一!输了,你写十篇告示还我清誉,说你无耻小人造本皇子的谣!贴满明离各个城门!”

    “若是你输了呢?”

    齐宣壬志在必得:“你说!”

    见黎崇投来目光,李遇立马接道:“你知不知道我们中原有个成语,叫退避三舍。这一舍是三十里,三舍就是就是九十里。若我赢了,以后你见到我们,转头就跑,必须退到九十里外,能做到吗?”

    齐宣壬毫不犹豫:“好!一言为定!走吧,外面打。”说着率先转身走出客栈。

    李遇和黎崇出来之时,外面已经围下不少一群人。

    见大家面上多是惊诧,正奇怪。待挤进去定睛细看,中央的空地上赫然站着一手持狼牙锤的光头壮汉。

    那壮汉少身长九尺,狼牙锤足有半人高。他上身只着一短甲,双臂肌肉隆起。脸上一条从右眼延伸至头顶的长疤,使他憨厚的面容略显狞恶。左耳戴一小指粗细的铜环,下巴一圈短髯。

    见他们到了,壮汉一声厉喝,将手中狼牙锤重重一敦,竟在地上砸出两个龟裂深坑来!人群一阵惊呼。

    “我说这奇葩怎么突然这么硬气呢。”黎崇瞧着壮汉道。

    另一边的齐宣壬颇为得意:“怎么样?要不要直接认输呀。本皇子吃过上次的亏,特地花重金请来的护卫!就凭你俩,这次护卫都没有一个,拿什么跟本皇子斗?”

    李遇抱臂站出来:“你瞎呀,护卫不就是我吗?”

    他听完一愣:“啊?你是护卫?”他倒是从头到尾都认为二人是伙伴。

    李遇没听出来,所以也没领情,还不耐烦地白了他一眼。

    对面的壮汉气势确实很强,她见那狼牙锤钢刺寒光闪烁,心底有些发虚,并没有十分的把握能赢。

    身后的黎崇耳语道:“别硬来,不敌就退。几张告示而已,他又没说什么时候贴。”

    李遇闻言惊讶回头,心想他何时变得这么鸡贼了?自己明明记得书中他是言必信、行必果的热血少年啊!

    不给他们时间思考策略,

    “比试开始!”

    随着齐宣壬大声宣布,壮汉怒喝一声,并未见他有何动作,以他为中心先爆起一圈尘土。人未动势先扬。

    围观群众见状,纷纷鼓掌叫好,场面瞬间热起来。

    未及壮汉发起攻势,

    “等等!”

    这时突然响起声清亮嗓音:

    “我来替他们出战!”

    音落,一道身影挡在了李遇面前。

    这人宽肩窄腰,双腿劲瘦修长。

    李遇探出半个身子瞧他侧脸。

    他是......客栈内同桌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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