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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晨星城

    1.

    “看啊,是你的枪侠来了。”

    南希不怀好意地冲涅卡挤眉弄眼。

    浓烈的阳光涂在门边,年轻的枪侠推门走进酒馆。她戴着一顶宽沿高顶毡帽,帽檐下有一双明亮的绿眼睛,火焰一般的红发滚落在她的肩头。

    枪侠一进门,酒馆里嘈杂的声音顿时低了下去,所有的女人的心神都被枪侠牵走了。她们嘴上应付旁人,眼睛却紧张地偷瞟着枪侠健康、红润的脸颊,还有她挎在腰间的枪。她们看她微笑着问酒保要了一杯酒,看她爽朗地与警长打招呼……

    只有一个姑娘对枪侠完全没有兴趣,那就是南希。她坐在吧台边,穿着大一号的花衬衣,双肘支在吧台上,掌根托着腮,轻蔑地瞧着意气风发的枪侠,和爱慕枪侠的人。

    “喂……涅卡,涅卡?”南希不耐烦地叫嚷,“你是迷上她啦?”

    “啊、是啊。”涅卡是南希的朋友,一个棕色头发,满脸雀斑的姑娘。她坐在南希身边,侧着脑袋,悄眼看向枪侠。枪侠火焰般的红发流动到哪,涅卡的眼睛就跟到哪。

    “哎哟,枪侠有什么值得你这样着迷?除了配一把枪,她半点本事都没有。”

    涅卡不回话。

    “唉,昨天我还看见有几个披着床单的叫花子,想要从一个拾荒人手里买那枪侠用过的包饭纸......整整两枚银星,买一张用过的包饭纸!她们连肚子都填不饱,真是疯了!”

    “她可是枪侠呀。你看,她长得多俊......”

    “长得俊又怎么了?”

    “长得俊,多好……男人再怎么俊,也不及她的百分之一;用金子打一座塑像,也不比活生生的枪侠值钱……”

    “你……你不会也想要她的包饭纸吧?”

    “想要又怎么了?”涅卡嘟哝道,“我还奇怪,你为什么——怎么就能不喜欢她?”

    南希很郁闷。实际上,她没法理解女人为什么会喜欢上另一个女人。在南希的心里,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索然无味,面目模糊不清,包括她自己,就连演戏,她都更喜欢演男人。她走在街上,只觉得路边的女人们都缝着同一副面孔,或许只有男人才分得出每个女人的不同。对这种泥偶般的东西,能谈得出什么喜欢呢?

    “别看了。”南希一手捏住涅卡的肩膀,要把她的脑袋转回来,“别人看也就算了,你看她做什么?”

    “怎么就不能看了?”涅卡将南希的手拍掉。看着枪侠的眼睛有很多双,为什么偏要来管她呢?

    “看看你身上的衣服,有哪件是你自己挣来的啊?我们做的可不是什么正经勾当,你这样迷恋枪侠,小心被她捉走!”

    涅卡还是不在意。她不能想要谁就要谁,难道不能想看谁就看谁吗?她看着在人群中游走的枪侠,眼睛是明亮的,清澈的。

    南希在她耳边哼歌。

    别挨在我身边坐,

    别挨在我身边坐,

    人家会说你爱我。

    你要是爱我,

    就常常来看我,

    你要是爱我,

    就常常来看我,

    我家可不是普通人家,

    我家可不是普通人家,

    不是普通人家,

    是盗窃世家,

    是盗窃世家——

    不是普通人家,

    我爱的是公爵的儿郎呀……

    ......

    半个时辰后,两个姑娘沮丧地走在大街上,她们已经身无分文。正如南希所说,她们并不是什么正经人家的姑娘,而是两个走投无路的小贼。她们体面正派的家,已经不要她们了。

    南希曾经是剧院里的杂役,虽然邋遢,脸蛋却长得很秀气,偶尔能演演小角,通常是少年。她演得很不错,甚至比少年更像少年,这样的天赋,本可以让她在剧院里出人头地,可她又是个十足的懒汉,还沾染了赌博的毛病,使剧院不敢信任她。

    南希十五岁的时候,欠下一大笔赌债,她卖掉自己的鞋子请来两个苦力,想要在门卫换班的时刻,将剧院里的铜钟搬去典当。南希挑人时看中的是两个壮汉,办事时来的却是两个瘦小子,他们将大钟失手砸落,闹出很大的动静。她很穷,请不起律师,好在她被捕时还是个孩子,在少年感化院里待了三年才被放出来。

    涅卡的母亲是女仆,父亲是工人,两人善良得像两只兔子,他们生了七个孩子,涅卡排行第二,一点也没遗传父母的善良。

    涅卡十三岁的时候,和妹妹夏妮被送到一户羊毛商人家做女仆,商人的女儿去上学,她们姐妹俩在家中洗主人的脏床单。三年后的一天,涅卡发现女主人的红宝石戒指掉在床角的夹缝里。她鬼使神差地将那枚戒指藏起来了,心想:她只是暂时保管这宝物,如果女主人问她要,她就交出去。

    可是,当女主人火急火燎地指使她们去找那枚戒指时,她又不愿了。那颗红石头滚烫如火,在咬她汗湿的手心。女主人怒骂她们、打她们的脸,拿竹板抽她们的背和手臂,涅卡和夏妮一一忍耐下来。涅卡心想,她们已经为这枚戒指受了这么多的苦,如果现在将那戒指交出去,这些苦头,她和妹妹就白吃了。

    一个月后,女主人的心松动了,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将戒指落在了外头,甚至略有愧疚地补偿两个可怜的女仆。这是第一次,如果涅卡就此罢手,这件事将永远不会被人发现,涅卡会和妹妹享用一笔前所未见的甜美财富,可涅卡做了第二次、第三次......不知第几次,女主人的孩子在涅卡的袜子里找到了那些赃物,它们像晶亮的糖果一样洒在地上。法官宣判的时候,夏妮的尖叫比她出生时的啼哭更响亮。

    南希和涅卡在少年感化院里认识,已经把一切朋友之间能趟过的磕绊都趟了一遍,她们的友情就像拴锚的绳子一样坚实。即便吃过苦头,她们也还是割舍不掉偷窃的习惯。南希有银舌头与好演技,涅卡有一张让人放下警惕的和善面孔,在工作的闲暇之余,两人乔装打扮,设下一些小骗局:南希扮演阔少爷,涅卡扮演她的仆人;涅卡扮演被欺辱的女子,南希扮演她凶恶的男伴,利用绅士们的善心或是贪婪,骗取一块块银星……

    “我恨死我的老板,真想给她一点颜色看看。”南希愤愤地说,“上个月,那臭婆娘只因为我迟到了两次,就扣了我三天的工钱!”

    “哦,你一次得迟到半天吧?是你自作自受。”

    “说什么风凉话!换做你,已经气得冒火啦!”

    ……

    两人顶一下肩膀,有一搭没一搭地叫骂着。

    “我也在恨一个人。”涅卡朗声道,“是我的小姐,阿克西尼娅·伊万诺芙娜。”

    “她怎么你了?”

    “她很烦人!烦人!”

    其实,不是烦人,是蠢。蠢有些时候比烦人更招人恨。阿克西尼娅·伊万诺芙娜是一位老小姐,她已经三十一岁,依旧待字闺中。她出身显赫,祖上曾与沙皇有亲缘关系,她的曾祖母留下了一笔庞大的信托基金,现到如今,她是唯一的受益人。

    老小姐身材干瘦,手指细小如同鸟爪,脸颊太长,面色苍白如纸,布满愁怨的绿眼睛,更是平添一份凄然。她的膝盖上有一大块发硬的灰斑,因此一年四季只穿长裙,她用窄得吓人的马甲把自己的胸口勒得很紧,走路时步履飘摇,小小的胸脯起伏不定,看上去好容易断气。

    她记不住事,又反复无常,常在高窗边忧愁地远眺港口,每隔十分钟,便会让涅卡去查看一次信箱;她上一刻差使涅卡清理院子,下一刻又责骂她怎么没把饭端过来;两人外出时,阿克西尼娅不许涅卡走在她十尺之内,一会儿又抱怨她是个没心眼的家伙,看见她走得这样艰难,也不知道要上前搀一搀。

    除去折腾,阿克西尼娅待涅卡还说得过去,既没有给她吃猪食,也没有处罚、责打过她,因为这位老小姐有一种少女的天真,总觉得世上的女子都是蠢笨又善良的。

    阿克西尼娅十八岁的时候,父母为她与一个银行家的独子订婚,待那个年轻人从军队退役,两人就结为夫妻。一开始,这对未婚夫妻还常常通信,过了三年,男人就和他在战场上认识的护士私奔,坐船到美洲去了。被抛弃的阿克西尼娅终日以泪洗面,期盼她的男人能幡然醒悟,记起她过去的好,跪在她膝前乞求原谅。

    即便阿克西尼娅很蠢,涅卡也占不到她的便宜,因为阿克西尼娅生活清贫,是个十足的守财奴。涅卡总结到:这一点,是最不好的,也是最值得恨的。

    南希哈哈大笑,南希叹气不止。

    一阵秋风扫过街道,涅卡紧了紧大衣,还是被搔得直打喷嚏,她回头看着南希笑得发红的脸,心中泛起一股忧愁。南希真是个美人,邋遢的打扮,孩子气的做派,都掩饰不住她的美。如果她是个善良的人,自己或许会忍不住迷恋她。唉,为什么她总是喜欢自己缺少的东西呢?

    “涅卡!我有一个主意......”

    南希嬉笑着,染红的声音飘散在金黄色的风里。

    ————

    四月的一个黄昏,阿克西尼娅·伊万诺芙娜带着她的女侍去金穗河边散步。涅卡提着装面包屑的竹篮,阿克西尼娅拿着一把羽毛扇子。她们走过堇桥的时候,一对疣鼻天鹅在金光潋滟的水中游过。

    “涅卡,我有个主意。”阿克西尼娅将她的羽毛扇子掩在嘴边,“我想在报纸上登广告,到时候你代我去见他们,怎么样?”

    “什么报纸?”涅卡问。

    阿克西尼娅有些不满。涅卡明白了,她是想要通过登报征来情人。

    “好啊,小姐。您在报上登消息,有人找过来,我就代替您去见他们。”

    “噢,那我呢?”

    “我会把我们说过的话转述给您。”

    阿克西尼娅还是不满意。

    “您可以躲在一边偷听。”

    “为什么要偷听?”阿克西尼娅皱眉,“我才不会偷听。”

    “您可以在旁边坐着,装作我是小姐,您是侍女。如果那男子令您满意,您再告诉他您才是真正的伊万诺芙娜小姐。”

    阿克西尼娅听了这话,感到开心。她家的大厅可以用作涅卡与应征者幽会的地方,涅卡扮作一个粗俗的贵妇,而她扮作一个楚楚可怜的侍女。待到她中意的人对涅卡失望,对她倾心,她就施施然站起来,宣布自己的身份。这个变化,就像古典喜剧一般令人欢喜,有着俘获人心的魔力。

    她们去买了一份报纸,报纸的最后一页有一块名为“窈窕淑男”的栏目,上头密密麻麻地挤满了字,涅卡猜这栏目是按词收费的。

    24岁,高大,深色皮肤,帅气逼人,十分柔情,受过良好的教育,精通科学和音乐,年收入800镑,每年增长;希望和一位年轻的女士通信,彼此交换心事。回应的女士需要有良好的出身和教育,肤色可深可浅,但要具备完美无瑕的体态,以及一双大眼睛。钱不是问题。

    缇莎,20岁,希望与一位20到25岁之间,深色皮肤,心怀柔情,有爱心的男士交流,希望能结为夫妻。她皮肤白皙,体态匀称,性格温顺,懂音乐,有良好的社交圈子,一双灰色的眼睛,和棕色的头发,她的男性朋友说她很漂亮,是男人所需要的一切。

    有没有英俊亲切的绅士,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想与一位27岁的年轻女士配对?她高大白皙,绿色的眼睛,红宝石色的头发,身材苗条,人缘好,懂音乐,不漂亮,但有能点燃生活的可爱笑容,希望对方是演员或艺术家。

    一位28岁的男士,深色皮肤,长相不错,贫穷但人脉广,会说四国语言,希望与一位美丽的女士交流,她的年龄须在20岁左右,拥有值得尊敬的人脉,非常温驯,懂音乐,希望结婚,可以接受失去一只手臂的男士。

    阿克西尼娅心想,这些字简直像一堆弯弯绕绕的心肠。登报的人真是被独身的痛苦折磨得不轻,竟干得出这么丢人的事。她,她永远不会这么做,真正有教养的女子自会将年轻的爱人吸引过来。

    她年少时在女校修过文学,读过雨果的情人朱丽叶写给雨果的信。女演员朱丽叶是个不够纯洁的女人,她在情人雨果的要求下辞去工作,在高楼里闭门不出,保持纯洁的同时,一心一意支持她的情人。五十年间,她给雨果写了一万八千封信,虽然两人常常见面,但她还是孜孜不倦地写,将满腔爱意付诸笔尖。

    五十年!这可是五十年!大作家雨果四处溜达,他写作、辩论、交朋友,照顾他的妻子,而朱丽叶只做一件事,那就是爱。

    啊,这样的束缚多么甜蜜,也多么痛苦。她和朱丽叶同样思念着一个有妇之夫,不过,朱丽叶的处境比她要好得多,她的信至少有回音,自己的信却会沉进大西洋里。她已经受够了思念一个抛弃她的人,她迫切地渴望爱上一个新的男人,此后她就不必再对着空窗远眺,她所有的爱就有去处了。

    不出门便不出门吧!反正她也不喜欢出门。自从阿克西尼娅从女校毕业,她就很少外出了,海港的风是干的,雨是涩的,会让她想起自己曾在海军服役的未婚夫,令她原本就忧愁的心更加地忧愁。她有仆人,不必做家务,但如果家务事能让她充实一些的话,她也会做的,因为这是为她的爱人而做,她会学着朱丽叶那样给爱人誊书、写信,有事情可做总比空洞洞的思念好。

    阿克西尼娅吸吸鼻子,打开扇子掩住自己发热的眼睛。

    “抱歉,小姐。您有看到我的......”

    她慌张地抬起头,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身材高瘦,有小胡子,戴着眼镜,是十分英俊的。

    阿克西尼娅·伊万诺芙娜的脸立刻热起来。

    此人自称雷德蒙·布莱斯,在梅加拉亚邦的一个茶园工作,此时正在休假。他在散步的时候,将自己口袋里的钢笔弄丢了。阿克西尼娅没见到他的笔,她多希望自己见到了。眼见那位焦心的绅士要转身离去,涅卡立刻说:“我们能帮您找。”

    阿克西尼娅感激地看了涅卡一眼。她第一次感觉自己雇佣涅卡是个正确的决定。

    那个黄昏,阿克西尼娅与那位绅士肩并着肩,在金穗河畔散步,两人逐渐忘记了笔、报纸、与别的事情。雷德蒙很健谈,富有幽默感,阿克西尼娅多庆幸自己出门时拿了扇子,这样她被逗笑时可以用扇子将嘴捂起来。

    太阳落山后,雷德蒙表示自己要离开了,阿克西尼娅请他改天再来她家中坐一坐。

    绅士犹豫着。他的假期只有一周,他要去与从前的同学会面,还要去探望住在乡下的母亲,许多事情等着他做。

    “哦,来吧。”涅卡适时开口,“小姐会给您烤蛋糕,她来自玛什里,您还没去过那里吧?”

    “没有。”

    “那您一定要尝尝玛什里女人的手艺……下个礼拜六如何?”

    绅士答应了。他走的时候,不忘向阿克西尼娅承诺下次会带礼物来。

    ————

    那天晚上,阿克西尼娅在床上辗转反侧。她走到大厅,拉着涅卡的手,不让她回佣人房休息。

    “涅卡,你看你说的都是什么话,我哪会烤什么蛋糕!”

    “我来帮您烤,小姐。”

    “你?你烤得不好怎么办?布莱斯先生生气了怎么办?”

    “我会烤蛋糕,您忘了吗?以前我在面包房工作过。即便我烤得不好,布莱斯先生是个有礼貌的绅士,不会为此生气。”

    “我不喜欢欺骗。”

    “我发誓,我永远不会说出去。”

    阿克西尼娅唉声叹气,而涅卡殷切地安慰她。

    “我说,布莱斯先生不会有妻子了吧?”

    “没有,他如此年轻,手上也没带戒指。”

    “年轻不好。”阿克西尼娅忧愁地说,“他的样貌像个孩子,嘴边还有绒毛。”

    “年轻的人有的是精力,也更能说甜言蜜语。”

    “可我担心他的身材太单薄,不足以,不足以让我依靠。”

    “您是个富有的女人,不需要依靠他呀!”

    阿克西尼娅坐在一张红丝绒椅子上,双手捂着脸颊。

    现在的年轻女孩都希望嫁给一位机械工,但阿克西尼娅中意老派绅士。她十岁时就梦见过自己的丈夫:一个穿着礼服,留着胡子,身材高大的男人。

    “阿克西尼娅。”梦中的人沉声呼唤她的名字。阿克西尼娅明白了,他就是那个注定要与她结为伴侣,占有她生命的人。

    自此以后,她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为了能与她的丈夫分享,她受了什么当下的好处,都会为没能和丈夫分享而懊恼。她一直在等着那一刻——对丈夫倾吐她满腹委屈的那一刻,她身上所有的过错,所有的畏怯,包括那块疼痛的膝盖,都被那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原谅了。爱意好似一阵光华将她填满,她从一个跛腿妇人,变成了一个能上天堂的少女。从此以后,她再也不需要别人的理解,只需要她的丈夫。

    她一直以为自己的丈夫会是一个说一不二的年长男人,从没想过自己会对一个小伙子动心。年轻人贫穷,好斗,口无遮拦,将女人当母亲看,当奴隶使,她害怕那小伙子会将她的心掷着玩。毕竟他如此年轻,活力十足,做出什么事情来都是不奇怪的。

    “您想想,老绅士们都喜欢少女,您是个非凡的淑女,为什么不能拥有一位少年呢?”涅卡跪在她脚边的地毯上,“布莱斯先生如此年轻,他会让您重拾激情与快乐,我看您刚才和他走在一起的时候笑得像孩子一样。想想您年轻的时候,那个负心汉是怎么迷恋您的?一定还有别的少年拜伏在您的石榴裙下罢?”

    阿克西尼娅的眼前真的浮现出了几个模糊的身影,他们曾经向她表露爱意,而她像掷花枝一样将他们掷开,现在那些男人都已有妻有子,只有她还是孤身一人。她为什么抛弃他们呢?她自己也忘了。那个时候,她年轻又骄傲,总觉得自己能配得上更好的男人,她没有领略过真正的爱的威力,才会对那些淌着血的心挑挑拣拣。

    那个夺去她的心,又抛弃她的负心汉,家世未必比她显赫,相貌未必比她曾经的追求者英俊。抛却了财产和家世,他也只是个普通的男人,可她的确爱得无法自拔,甚至在他结婚的时候,要坐船去大洋彼岸寻找他......

    爱情是别无选择的。这就是岁月告诉她的全部事情。爱情是别无选择的。

    “我不知道。”阿克西尼娅迷茫地说,“我要怎么迷住布莱斯先生,现在我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您身上可有许多年轻姑娘没有的特质,您的成熟,您的优雅......可以用您的矜持俘获他。”

    “这会有用吗?”

    “我的小姐,您要相信自己啊。”

    阿克西尼娅看着镜子,镜中的她,眼角已经有皱纹。她不甘心地偏了偏头,露出一寸洁白的脖颈。

    “涅卡,把我的项链拿来。”

    “要哪串?”

    “红的。”

    涅卡拿来珠宝盒,在阿克西尼娅面前打开。纯银的链子上镶着星辰般的碎钻,最末端坠着一颗鹌鹑蛋大小的红宝石。这是伊丽莎白·彼得罗芙娜还在做公主的时候送给她曾祖母的礼物,一代代流传到阿克西尼娅的手中。

    阿克西尼娅将项链捧在手里,那串冰凉的银链泉水似的在她手上流淌开。她不常拿出这串项链,因为她觉得那上头有她童年时母亲的味道,她不想让这股味道消散在风中。

    她戴上项链,瞧了瞧镜子里的自己,抻长白皙的脖子,红宝石坠在她胸脯前,反射着煌煌火光。这样的情景,与她儿时看见母亲打扮的情景重叠起来。她的心中涌起一股宁静的力量,让她确信自己是一个矜持又优雅的女人。

    她会想起白天发生的事,沮丧地发现她和布莱斯先生在一起的时候称不上矜持和优雅,反而表现得像个孩子一样。

    “我能迷住他吗?”阿克西尼娅忐忑不安地问。

    “一定会的。”涅卡一笑,“他会喜欢自己没见过的东西。”

    ————

    两人约定见面的那日,天上下起了小雨。寒冷的秋风裹挟着细瘦的雨丝,洒进每一条巷子。广场上没有了鸽子,也没有了喂鸽人。忧愁笼罩着整座晨星城。

    涅卡烤了蛋糕,将家中的每个灰暗的角落都擦了一遍,可在昏暗的天光下,那些家具看上去都灰扑扑的。阿克西尼娅穿上她十年前买的裙子,画了浓妆,是赴宴一般的打扮。她从早上起就坐在窗边,石膏般苍白的手托着腮,眺望着灰扑扑的雨幕,红胸前的宝石项链沉沉地坠着。

    涅卡看着这一幕,心想:她真像个幽灵。

    三点一刻,布莱斯先生准时登门拜访。两人坐在大厅内交谈,涅卡站在一边,听着着簌簌的雨声。布莱斯先生提到了他的工作,他的理想,他曾在军队服役的经历,他并不是晨星城人,是他的母亲带他来到这里;而阿克西尼娅提到的是她的家世,她祖父为沙皇立下丰功伟绩,她十五年前在女校中的生活,在那里她学习了淑女的礼仪,她十三年前被母亲带着出席了公主的婚礼,那是她前半生中最骄傲的事情。

    布莱斯先生说......

    阿克西尼娅说......

    ......

    这次的见面不如前一次愉快,但也令阿克西尼娅满意。临别时,布莱斯先生告诉她,自己再过两天就要回梅加拉亚去了,他承诺会给阿克西尼娅寄信。阿克西尼娅站在门廊前,看着布莱斯先生的伞完全消失在街角,几步跑回屋内,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小姐,小姐!涅卡站在门外轻声叫着,可阿克西尼娅不回应她。过了一会,涅卡听到她的房间内传来低低的啜泣声,像一阵细雨打在窗台上。

    涅卡久久得不到回音,她换了鞋,撑起伞,沿着布里吉特大街一直走。她到了自己最喜欢的蛋糕店,买了一个真正的蛋糕,小口小口地吃着。

    蛋糕店里的凳子被避雨的人坐满了,涅卡只能站在门廊下。

    蛋糕店的对面,就是红珍珠酒馆。酒馆外的走廊铺着几张毯子,蜷缩着几个衣衫褴褛的人。酒鬼们忧郁地站在屋檐下避雨,不时踢一踢那些流浪汉的被褥和衣服。她想起自己刚出狱的时候,无所事事,经常坐在走廊上,用一把小刀削自己脚上的死皮。南希看不惯她这个样子,说这是没开化的偷渡客才会做的举动。可是,她们还是几年前还是囚徒呢,和偷渡客相比又高贵到哪去?

    有时候,涅卡走在街上,看着巷口边乌黑的油渍,听着老妇人的叫骂声,感觉晨星城透着一股暮气。待在这里,过日子只是过日子,她的生活是灰扑扑的,唯一的闪光,是每天在红珍珠里看一下枪侠阿本德罗特。要她说,她为生活做的努力可比那些富贵小姐多得多,凭什么她就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呢?她真想去美洲,那里至少还公平一些,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辛勤的汗水滴到泥土里会变成种子,他们都这么说。

    但南希不这么想。南希认为,如果世界有一个中心,那一定是晨星城。

    一个独臂的中年男人来买蛋糕。他的身上散发着一股腥味,手毛上全缀满雨珠,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毛茸茸的。

    涅卡见过这个残疾的水手许多次,几乎每天,他都是这个时候来的,或许是出于同情,卖蛋糕的青年总是给他额外的分量。涅卡不禁想到那则登在报纸上的广告。那个缺了一只手臂的男人,并没有把残疾作为自己的缺陷罗列,而是把接受残疾伴侣作为女人的特质提出。残疾并不是他的错,可残疾了还要去找女人结婚就是他的错了。女人已经够辛苦了,嫁给一个没手的男人,只会让她过上更辛苦的生活。

    她等了半个时辰,终于等到了她想见的人。布莱斯先生撑伞从街道的一头走来,她也撑起伞跟上去。

    半刻钟后,他们来到星辰钟塔下。这钟塔高约五十米,有上百年的历史,从前是一位贵族的财产,后来落入了瑞玛公司的手中。钟塔内部是中空的,有一道靠墙盘旋而上的铁梯子,好让敲钟人上楼。瑞玛公司破产后,这架铁梯再也没有修缮过,踏上一步就会发出刺耳的响声。

    布莱斯先生脱下手套,双手抓着垂下的绳梯,一路爬上去,涅卡紧随其后。他湿漉漉的燕尾服摆往下滴水,打在涅卡的脸上。

    星辰钟塔的顶端被木板整个封了起来。布莱斯先生推开一个向上的暗门,双手一撑,翻了上去,随后伸手来拉涅卡。这里是一处小小的阁楼,本是供给敲钟人休息的地方,杂物散落四处,一面拼接起来的碎镜子放在床边,只有挂着衣服的架子是光鲜整齐的。

    布莱斯先生在镜子前摘帽、行礼、抛媚眼,水滴从他身上洒落。

    涅卡站在他身边看着,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两人不言不语。

    直到布莱斯先生摘掉假胡子,擦去粉饰,露出南希的脸,涅卡的表情才有所松动——南希弯下腰,托起涅卡的手吻了一下,灰眼睛看着她,露出狐狸般的笑容。

    涅卡后退两步,倒在她的床上,两人疯狂地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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