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光顾红珍珠的枪侠有很多,她们年轻,嗓门大,活力十足。埃尔柏塔·阿本德罗特是其中最漂亮的,几乎每一次,她走进酒馆的时候,在座女孩们都会悄悄地看她。只有涅卡注意到她推门离去的时候,会给外头坐着的流浪汉洒下几颗铜星。
涅卡起初不喜欢枪侠,她甚至仇视她。
首先,枪侠埃尔柏塔出身显赫,家财万贯,从她的举手投足中也看得出,她富有教养,学识渊博,并非南希那样的花架子。
涅卡讨厌富有的人。她觉得富有的人遇到什么难事,都会以金钱的力量抚平,他们没有经历过真正的生活,总会有骄傲的毛病,仗着自己的幸运侮辱那些不幸的人。她曾被富有的人侮辱过,而她从地上坐起来,与他们战斗,一次,两次,千千万万次——无论从品德还是从价值上,都被狠狠斗败。涅卡明白自己永远无法胜过财富,所以她永远憎恨有钱人。
其次,她不喜欢枪侠。因为她是一个贼,一个没法战胜自己贪欲的人,她会去做不荣誉的事,只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枪侠的工作,就是捉她这样的人,不让她的红手伸进那些老实人的钱袋子里。仅这一点,她不恨枪侠,只是不喜欢。毕竟捉贼是她的工作,为了生活尽力工作,是理所应当的。
有一次,涅卡看见一个男人怒气冲冲地闯进红珍珠酒馆,将女侍者手中的托盘打翻在地,啤酒在脏兮兮的木板上蜿蜒着。涅卡顿时想到:那束水流是男人撒在巷口里的尿,正在缓缓流到街上,她把双脚抬起来。
那男人的裤子被打湿了。他叫嚣着,呼声如此愤怒。女侍者静静地流着泪。红珍珠的老板是一个退伍水兵,他将两人都轰出门去,过一会,街上传来男人的喝骂声和女人的哭喊声。
涅卡的心中战栗不止,从前父亲常常当着她和妹妹的面殴打母亲。母亲被扯着头发,从椅子上拖拽下来,脑袋在椅背和凳角上磕过。她穿着一件蓬松的灰蓝色布裙,布裙翻起来,露出一对苍白、松软的大腿,在地上艰难地踢蹬,连着肚腹上的肥肉一波波颤抖。
而涅卡和妹妹就在不远的地方浣衣服,她恐惧得浑身发软,眼泪一滴滴地落入水盆中,宁愿刺聋自己的耳朵,刺瞎自己的双眼,都不敢抬头看一眼。她就是这样一个懦弱的家伙,永远没有和人当面作对的本事。
枪侠阿本德罗特原本坐在角落里,听见那怒浪般的声响,她倏然站起来,绿色的双眼中放出怒火,一手按上腰间的枪,疾步向门外走去。涅卡茫然地转身,两步挨向窗边,看见枪侠阿本德罗特捉住那个男人的手制服了他,男人申辩着,说那女人是他的妻子,枪侠没有理会他的申辩,将他押走。
围观的人群为她分出两浪,他们的背影远远消失在晚霞中。
从那以后,涅卡就看见了枪侠阿本德罗特——就好像她第一次发现世上有他人一般。她之前从来不理解一个人为什么能如此英勇无畏,行动自如,像一颗燃烧的晨星,远远滑落天边,并非她伸手能触及。
有时候,涅卡会想:如果她早点遇见枪侠阿本德罗特,或是受过阿本德罗特小姐的帮助,她的生命会不会有所不同。但时光不会倒流,她已经做过了坏事,也并没生出悔改之意,从今往后,她都会是一个贼,一只街边老鼠。她看见闪闪发光的阿本德罗特,就像是她看见了自己丢失的良心。她的残肢在阵阵幻痛。
她将这件事情告诉南希。南希说:那是阿本德罗特的工作。
涅卡说:可是她为那女人难过了。那个姑娘,她是你的同僚呢。
南希说:呵,世上的倒霉鬼这么多,怎么同情得过来?没准是那女人该打呢?
涅卡耸耸肩。
南希又笑着说:没准你的枪侠也是个贪图名利的家伙。被那群姑娘看着,她开心得要发疯啦!到了晚上,却也要投进一个男人的怀里,乞求男人的占有......
这话令涅卡很难受,她不再搭理南希了。
她早就明白,南希对世上绝大多数人都不抱尊重之意,无论多高贵的品质都无法令她折服,无论多亲切的关爱都无法令她感激。这似乎是什么生下就有的毛病,涅卡花了好长时间才让南希学会尊重她——尊重一位朋友。
一开始,涅卡以为南希是个孤儿。她那样轻浮的性格,就像是一只模仿人类的木偶,就像从来没受过父母的教诲。在霍布伦少年感化院的时候,南希像只孔雀一般四处招摇吹嘘,说自己是年轻的贵族、是富商的千金,是怪人做出来的弗兰坦斯肯。她出生在一座尖塔中,她出生在骑士的马背上,她和伊丽莎白公主一同长大,揪过她脑袋后的小辫子......她的话,涅卡全然不信,她已经习惯了在南希喋喋不休的时候闭上自己的耳朵。
南希似乎从小就是一位街头浪子,她赤裸的脚生来就是为了沾灰的。
她们相识几年后,南希才在只言片语中透露自己真实的出身。南希是个私生女,母亲是个舞女,父亲在瑞玛公司任职。她母亲遇到她父亲时,男人有妻有子,也无意为了一个舞女离婚,但女人爱他爱得发疯,一直纠缠着那男人,直到南希十五岁的某天,她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撞死了。她十八岁的时候,一个遗嘱执行人将星辰钟塔的阁楼钥匙交给她,这是双亲留给她的唯一财产。
南希用轻蔑的语气说起他们,称他们为“那男人”,“那女人”。母亲在她眼中是无可救药的蠢女人,甘愿去做男人的奴隶,那辆飞驰而过的汽车,就是对她愚蠢的报应。父亲在她眼中是奸滑的家伙,但至少比蠢人更值得敬佩。
涅卡认为,富人是世上最该骗的,而南希认为蠢人最该骗。
蠢人生在这个世上,就是该受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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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西尼娅在金穗河边闲逛,涅卡跟在她的身边。小姐用羽毛扇子掩着嘴,坐在河岸边的长凳上。一只年轻的黑天鹅游了过来。
“涅卡,涅卡。你说,它吃什么?”
“吃面包,小姐。”
女侍撩起裙摆,蹲在水边喂鹅,黑鹅湿哒哒的红喙啄着她的手心。小姐认真地看着。
主仆两人会在下午五点之前折返,因为邮差会在六点路过阿克西尼娅的别墅,阿克西尼娅期待着从邮差手中拿到给她的信件。实际上,她不必苦等邮差,她唯一期待的那封信,在她出门不久后便被一只红手塞进她信箱里了。那些盖着梅加拉亚邮戳的信,全是在星辰钟塔那个狭小的阁楼里,伴随着姑娘们的大笑与讥讽画出来的。
涅卡负责信件内容的走向,她讲的是茶园、账单、印度人,布莱斯先生在梅加拉亚过着奴隶主一般逍遥的生活。南希则负责甜言蜜语,让阿克西尼娅在字里行间中看见一个高大、柔情,有着绅士风度的年轻人。
南希很轻易地叫阿克西尼娅迷恋上了她。这是南希的天赋。
南希处处留情,她迷倒过许多男女。她身上有一股少年气——除了活泼好动,还有不加掩饰的天真和残忍。她肆意玩弄着她能玩弄到的任何一颗心,会因为开心踩碎一只精美的甲虫。即便她的放荡和无情是赤裸裸的,依旧有男人被她漂亮的脸蛋吸引而来。
这就是事情最奇怪的一点。涅卡以为男人是很聪明的,比绝大多数女人都要聪明,但即便是涅卡——涅卡这样的贫瘠之人,都能看出南希漂亮的皮囊下藏着一个贪婪残忍的灵魂,男人却看不出来。他们像一群苍蝇一样绕着南希打转,像猩猩一样锤擂自己的胸脯,希望自己的男子气概能令南希倾倒,但这恰好是南希最唾弃,最蔑视的东西。
他们怎么会不明白,自己面前站着的是一头长着胸脯的狼?涅卡从来看不懂男人。
至于女孩,南希天生吸引女孩,她习惯欺骗男人,只和女孩儿谈情说爱。据南希说,她在剧院工作的时候,经常有姑娘去偷看她,给她送花和蛋糕。一开始,涅卡并不相信有这一回事。南希常说,爱她的女孩儿在她入狱后也在给她写信,可她从来没有见过她收到信,更没有任何一个人来看望过她。
涅卡离开霍布伦少年感化院不久,就在一个鞋店找到了工作。南希是一个无业者,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偶尔为人做一些零工,在没活干的时候就会来找她。有一天,涅卡发现自己在鞋店工作的同僚,一个十六岁的女孩,身材精瘦,高颧骨,总是盯着南希看。她看着南希的眼睛,像一颗刚剥出的果核,还沾着水光。
南希显然也注意到了这点。一次,她站在那鞋店的门边的拐角处,认真的对涅卡说:转告你那朋友,只要她付钱,我就会约她上街去。
涅卡没听懂南希的话。她皱起眉头。下一刻,南希便一手拉着她,与她躲进街角,原来是鞋店工作的那女孩走过来了。她低着头,双手绞在一起,显得心事重重。
南希的嘴中“哈”了一声,她从阴影中一步踏出,站到那女孩面前,脸上盛放出一个堪称迷人的笑容。那女孩在惊吓中抬头,后退了半步,随后受宠若惊一般,腼腆地微笑起来。两人低声说着话,肩并肩走远了,只剩下涅卡一人怔在原地,回味着南希脸上的微笑。这种迷人的自信,仿佛是与生俱来一般,这样的笑容,南希在感化院里从未对任何一个人展现过。
从那以后,南希等在鞋店前,不再是为了见涅卡,而是为了见那高颧骨的少女。那个灰扑扑的女孩,变得活泼、雀跃,生气勃勃。她开始注重打扮,不再穿又粗又笨的厚裙子,换了浅蓝色的吊带裙,把一串塑料做的紫色项链戴在脖子上。涅卡变成了形单影只的一人。女孩看向涅卡的眼光中,时而含着愧疚,时而什么都没有。
一个月后的某天,女孩变了一副样子。她摘下了塑料项链,脸上的神情前所未有地麻木。下班的时候,她如同木偶一般不停地弯腰、直腰,将不同码数的皮鞋收进盒子里,不发出任何声音,脸上却爬满泪水。南希出现在鞋店门前,双手插在外套兜里,仍是那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她是来等涅卡的。
涅卡与南希,形影不离。有时候,南希会故意当着那女孩的面,笑着拨弄涅卡的头发。那女孩每天都痛苦地看着她们。
哦,南希在玩弄她的心......
狼只能和另一头狼在一起。
写完那些充斥着陈词滥调的信,她们坐在星辰钟塔的顶端,面对着披洒着金光的晨星城,肆意嘲笑那些被她们欺骗的可怜人,就像两匹穿行在羊群中的狼。远处的港口,千百条渔船在茶褐色的海水中飘摇碰撞,正要启程的钻石星辰号游轮鸣响汽笛,喷出一股股烟雾;在她们的身后,一轮巨大的红色夕阳缓缓沉降。
这时,南希偷偷告诉涅卡:自己真正喜欢的是男人。
涅卡若有所思地看着她漂亮的同伴,她明白了:南希喜欢的人,永远只有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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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西尼娅坐在窗边的写字台边,扎着盘发,挺着胸——这些日子她只在睡觉时才脱下束腰——手上捻着一封信。她的双眼不再盛满忧愁,而是带着一种明亮的信念。
她向窗外看去,花圃上种着一串淡蓝色的木绣球花,一团团花球犹如少女鼓起的裙摆,是她一个月前让花农移植到这里来的。她寄给布莱斯先生的所有信件都要喷上香水,信封中都要夹着几朵木绣球娇嫩的花苞,而布莱斯先生的信总是有一股烟草的味道,和来自大西洋的海腥味。她用一把银质的拆信刀割开信封,一捧茶叶被倾倒在桌子上,仍在弥漫清香。
阿克西尼娅微笑起来,她的心中泛起一股平静的喜悦。
自从一个月前,那些雪花般的信件从星辰钟塔飞进阿克西尼娅的信箱,阿克西尼娅的精神便一天更比一天好。只因她心中有人可想,手上有事可做。
收到那些言辞热烈的信件,阿克西尼娅不知道该怎么回复才好,她已经在长久的独居中丧失了如女人一般动作的能力。她想招呼涅卡来看看,可又想到这是极私密的事情,布莱斯先生不会愿意自己的信给第三双眼睛看见。而且,哪有小姐主动将情信分享给仆人的道理?
但是,阿克西尼娅实在忍不住——她实在是无人可倾诉了。她曾经的朋友,都已纷纷嫁人,阿克西尼娅若是找她们倾诉,就要听她们讲述自己的婚姻——她们同时恋爱,却只有自己被抛弃,这个事实令阿克西尼娅痛苦万分。她曾以为自己无需与人分享心事,可她真正有了心事后,愈发地感到孤独。唉,她还是个女孩的时候,也曾有过要好的伙伴,她们趴在对方的膝头上互诉衷肠......这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涅卡,涅卡!”
阿克西尼娅悲伤地呼唤道。
涅卡听见阿克西尼娅的呼唤,匆匆来到她的身边,手中还拿着一对毛线针。
“你,涅卡。你曾经爱过人吗?”
涅卡犹疑一会,“爱过。”
“和我说说男孩们吧。”
“我不认识太多男孩。”涅卡迷茫地说。
涅卡坐在软椅上,一边织着袜子,一边回忆她十三岁的时候的事情。她母亲带她去教堂礼拜,教堂的中心是一座玛丽亚圣像,唱诗班的孩子们在圣像前站成一排。那时涅卡看到一个男孩,棕色的卷发,灰色眼睛,脸上有雀斑,穿着白袍,一副圣童的样子。别的孩子捧着乐谱唱歌,只有他一手拎着乐谱,微微低头,双唇紧闭,一双灰眼睛冷冰冰地看着席下坐着的教徒。第二天,那个男孩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涅卡去向别人打听。原来那男孩是个弱智,还身患癫痫,他母亲花了好长的时间才教会他唱歌。那天是他第一次登台,站在圣像前的时候,他把受过的一切教诲都给忘了,那副麻木、冷漠样子,其实是他在发病。牧师对此很愤怒,无论他的母亲如何恳求、如何哭泣,他都不允许那男孩再踏入教堂半步。
还有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点:那男孩的相貌十分英俊。这是言语无法形容的。
涅卡心想:那个弱智一定明白些什么。即便他什么都不明白,自己也能从他的身上明白一些事情。她打听到他的住处,天天在他的门前徘徊,可是她再也没见过他。直到两个月后的一天,她偶然间看见一个叫花子似的女人搀扶着一个男人从她身边走过,她一回头,看见那个男人,双目无神,嘴边淌口水,脸上的肌肉在疯狂地抽动,她就明白自己什么也得不到。他给她带来启发的那一刻,已经永远过去了。
这就是涅卡唯一一次爱上男人的经历。
“没有男子对你说过爱吗?”阿克西尼娅有些不可置信。
涅卡说:有。但是他们的爱来得太轻易、太寻常了。她小时候,有男孩敲过她的窗子,请她在没人的早晨一起去钓鱼。后来,有美国的水兵在她楼下等她,想与她一同出门。涅卡相貌平平,也不会打扮,但无论是什么样的女人,漫长的生活中总会收到几颗爱慕之心。实际上,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男人愿意向她献殷勤,大概是看重她表现得温顺吧?求亲广告上,最常出现的形容女人的字眼就是温顺,可她知道自己并不是个温顺的人。
涅卡说:男人总是很容易说爱,他们看见鼓着的胸,浑圆的腿,欲望就从他们的心中喷出来。让她为这种浅薄、庸俗的东西折服,她还不如去死。
阿克西尼娅顿时明白了,为什么涅卡现在还是独身一人。她太骄傲,可以爱上一片影子,却没法爱上一个真正的人。
就在一个月以前,阿克西尼娅还是一位骄傲的小姐。她还以为自己未来的丈夫会是一位伯爵、一位王子。只有一个身份高贵、英俊潇洒、腰缠万贯的男人,才能让她享受到被征服的喜悦。但是,她的身边没出现伯爵和王子,只出现了布莱斯先生——虽然他太过年轻,也不是很富有,但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愿意给她寄信,愿意听她叨絮她的童年。这样的快乐,是那些虚无缥缈的幻象没法给她的。
“涅卡,你不必从爱情中寻找什么东西,除了你的幸福。”
“幸福。”涅卡嘟哝道。
“你该换件好点的衣服,多去认识年轻男子。”
“可是,伊万诺芙娜,我不知道认识他们做什么。”
“让他们请你看戏。”
“我不喜欢看戏。”涅卡伤心地把头扭过去。她看过南希演的戏,她觉得世界上大部分的戏都不属于自己。
“看戏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替你出钱。”阿克西尼娅露出一个苍白的笑,“我年轻的时候,有很多小伙子约我出门,我很少爱他们——一个都不爱,但是他们就愿意围着我,我走到哪都不用花钱,有的是小伙子请我看戏、陪我跳舞呢。”
“真好。”涅卡嘟哝道。
“哦,有一个特别爱我的,我已经忘记他姓什么了,他比我大六岁,喜欢戴礼帽,留着一撮俊俏的小胡子。他请我去坐游轮,因为孤男寡女一同出行坏名声,又叫上了他十四岁的表妹。我们去了罗马和威尼斯,一路上所有的开销都由他来付,他给我买冰淇淋,那小姑娘竟然也吵着要;我抱怨鞋子不合脚,他给我买了一双罗马凉鞋,你要看看吗?”
涅卡点点头,阿克西尼娅把凉鞋找来。
罗马凉鞋像靴子一样长,布满棕黄色的交叉绑带。涅卡把它翻过来,它的鞋跟是金属做的。
“后来,我看见那个爱我的人摘下礼帽,露出光溜溜的脑袋,真是桩惨剧。我偶尔还会想起他——只要看见这双鞋。它多漂亮,我只穿过两次。涅卡,你也可以让男人给你买鞋子。他们越给你送礼物,就会越爱你。”
“哎呀……”
“这就是男人的个性……他们越为谁花钱就越爱谁。你有没有听过,哪位小姐钓着一个男人不放,使得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送礼,直到荡尽家产,但是他越花钱就越痛快,好像一个人缓缓流汗他的血。”
“那女人是什么个性?”
“女人?”阿克西尼娅哆嗦了一下,“女人的心肠都是很硬的,我没法因为那双凉鞋更爱他一分,哪怕他送给我一对金子做的凉鞋也一样。不过,我相信女人有自己的个性……就是随心所欲地爱的个性,一个好女人,无论何时都能爱上一个男人。我已经开始了解布莱斯先生,如果你决心去了解一个男人,就只能选择去爱——或者去恨,再也不能淡然处之,与他有关的一切,都带上了特殊的含义。从你打定主意了解一个人的时候,你的命运就被改变了......”
涅卡若有所思,她把凉鞋放在膝盖上。
“怎么了,你不想要凉鞋吗?”
涅卡喜欢鞋子。但是,如果她真正爱一个人,会心疼爱人为她买太多礼物。
“珠宝、裙子呢?”
珠宝,啊,涅卡想起了那些滚出袜子的珠宝,带着婴儿与香水的气味……她一辈子没有享受过任何一颗珠宝的好处,没有珍珠坠在她的耳边,没有红宝石镶在她的戒指上,她为了珠宝忍过多少担惊受怕,如履薄冰的日子,那些昂贵的糖果最终让她锒铛入狱!
是啊,她想要珠宝!既然人人都告诉她,她不配拥有那些宝石,她就必须要得到属于自己的珠宝!为了珠宝,她可以做骗子、做小偷,如果有人指责她,她会用全身力气对那个人施下诅咒!再说,除了夏妮,世上还有谁有资格指责她呢?
或许就像南希说的那样,蠢人活在世界上,就是活该受苦的。
“我会让他们请我去骑马。”涅卡感激地看着阿克西尼娅。
“啊,你总算开窍了!换件衣服吧,待会我们去十六区的萨班德花园走走……涅卡,把胸膛挺起来,绅士们不会喜欢一个含胸驼背的女仆……啊,我明白了,以后你就是我住在意大利的堂妹,怎么样?”
楼底的街道上,一个穿着白衬衫和紧身裤的女孩,牵着一只斑点狗,从一扇扇橱窗边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