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宛坐在自己公寓房间的窗前,墨水笔尖戳了戳奶油底朱红线的稿纸,眼前米黄的蕾丝纱窗帘安静自持,因为没开窗。开窗时那薄纱窗帘一吹风就像发了疯似的,房间的窗户朝北,古话也有云的嚒,“一夜北风紧”……
宋宛甩甩头,怎么想到诗词去了,叹了口气,笔尖又戳戳稿纸,一字一顿地写「J是个最合于理想的丈夫,温柔体……」房间窗纱本是选白色蕾丝的,但宋宛爸爸什么都好说,就是不爱看女人沾白色,像在咒他。于是宋宛换了匹淡淡米黄的,爸爸没意见了。这种米黄有个名字,叫“断肠”,宋宛看着名字挑的,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
笔尖一横,把写下的几个字划去,算是尝试过并失败了,只好放弃。宋宛把笔一甩,拿屁股推开藤椅,站起身来,伸着懒腰去客厅打电话找密斯张。
编辑对宋宛说,别总写那么浪漫色彩的,现在读者很现实的。文笔挺好的呀,怎么不写些更真实的呢?
其实就是骂她小资,不贴近时事。她确实是小资,别说米和糖几钱一斤不知道,便是哪里开战了她也不关心。反正大家都说打不到上海来,就打到上海也打不进法租界。这么多国家的钱和人拢在一处,炸哪里都舍不得炸这里的心脏区。
但既然编辑说她不“真实”,她愿意尝试一下。然而她只知道自己圈起来的小日子,那是思南路公寓里的两房一厅,奶油白墙壁,墨绿卷花地砖。兰姨拖过地,一屋子湿湿的绿意,像在热带雨林。但是真实的日子里不能没有人物,人物写到蒋天艾,脑袋便卡了壳。
宋宛不是讨厌蒋天艾,更不是后悔嫁了他,这必须澄清。宋宛是感激蒋天艾的。
还记得新婚那晚,她坐在婚床边,蒋天艾被架进来的时候已经很醉了,仍护着她,叫闹新房的人别闹她。来的全是蒋天艾那边的人,宋宛不但没有亲戚,她刚回国,朋友也没有。爸爸太忙,提前一天给他们一人一封红包,结婚那日没来。
闹新房的人出去了,宋宛帮蒋天艾脱了外套,坐在床边低着头,「我有事要先跟你说。」她说她不是第一次,她有过朋友。
蒋天艾听了,没说什么,还是尽了自己的义务。第二天他跟宋宛道歉,说自己昨晚醉得很,什么都记不得了。然而他又说,「你放心,你虽不跟我姓,也是我的人了,我会好好对你的。」
因着留学的经验,宋宛反射作用地就想问,那么你也是我的人吗?但这纯粹是意气用事,天艾也没有恶意。宋宛提醒自己要感激他。
蒋天艾是个最合于理想的丈夫,稳定的情绪,稳定的职业,稳定的上下班时间。就算要应酬,也会提前打电话回家跟兰姨说一声。
兰姨上楼告诉宋宛,但宋宛记性就有这么坏,到了吃饭的时候又问,「不用等天艾?」兰姨很心疼地望着她,「小姐,先吃吧,姑爷应酬完立刻就会回来的。」宋宛见她这么难过,直觉自己也该落寞些,但她看着书吃饭,不小心把喜欢的糖醋排骨全吃光了,一点没留下。虽然蒋天艾肯定在外面吃了的,但留菜总是一点心意。于是宋宛半夜又叫煮糖水,说要给天艾醒酒。兰姨看着更难过了。
宋宛对蒋天艾,总有点亏欠感。旁人看他是入赘,但其实宋宛婚后再没为家里贡献过一分钱。她想过出去找工作,然而太太出去找事,始终不太体面,让人以为蒋天艾供不起她。最后宋宛终于找到了这个给报刊写专栏的事,一篇才几个大洋,纯属“赚钱买花戴”,对外也可以说是她的兴趣。
蒋天艾很支持她写文章,就算知道她有一点稿费,还是把自己的月薪全数给了家用,从不叫宋宛帮补。宋宛看着自己存折里的私房钱,提醒自己要感激天艾。
有一次朋友们说起出租房子的难处,政策一味地保护穷人,因为怕他们闹事,烦死了!真是穿鞋的倒怕光脚的。宋宛自问根本没有多余的房子可出租,便在旁边放空,忽然却看见蒋天艾对朋友的话很谨慎地微笑了一下,肩膀有点僵,好似他是赞同的,但他控制着自己没点头。过了几秒,余光稍往宋宛瞥了瞥。
宋宛觉着了他的观察,立刻反应过来——天艾另外有房产,不但有,且是瞒着宋宛的。那一刻她心里像一个将要爆的气球被戳了个小洞,细细长长地舒着气。气球皮终于没那么紧绷了。
家里如同神仙洞穴,完美如画而远离尘埃,宋宛要写“真实”是有点艰难了。于是丢下稿纸,打电话找密斯张,看她有什么节目没有。那边公馆说奶奶被少爷约出去看电影了。
宋宛翻着白眼挂上电话,自己嘟着嘴呆了一会儿,那就继续回房写天艾吧,天艾天,哎…忽然想起上次和他出门去重庆南路,菲安娜不是说过她会去那边的咖啡馆吗?宋宛一蹦而起,跑进房间收拾文具稿纸。
没别的意思,只是菲安娜会去的咖啡馆,环境应该不错。对写作有利,虽然仍是小资。
宋宛挑了身葱白无袖的素绸长旗袍,她喜欢旗袍,长长一条,显得她更高;也喜欢露出肩膀,微凉的手臂给人一种冒险的感觉,尤其是在上海这个保守而暧昧的地方。穿着旗袍,外面却搭一件铜绿色小西装外套,宽肩长袖,看起来就没那么女气了。站到镜前左拧右拧看了看,画了个淡妆,又显女气了些,于是再添了副金丝框平光镜。
她沿着上次遇见菲安娜的那个方向走,看见好几家咖啡馆,也不知菲安娜说的是哪一家。选了半天,最终走进一家“白宫咖啡馆”,是栋双层的小洋房,贪它有大大的窗户。宋宛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可以望见外面的行人,行人也能看见店里的彩玻璃壁灯,桌上的铜台灯,暗红的玫瑰,和宋宛。
咖啡盛在陶瓷杯子里,旁边一条小银匙。宋宛要奶油,也要糖,又叫侍应多给两块。
店里的留声机播着法国香颂曲子,咖啡温淳甜蜜如奶茶,胡桃木桌深红,铆钉皮座深绿,沉木花地板深棕,一切如同一张老旧的照片,泛着烧焦的黄,让人想起半个月前的百乐门舞厅,和很多很多年前的不知名舞厅。
历史里的倩影重叠着,她们都曾多么美丽过,然而野火流离在一个又一个的火柴盒里,终是熄灭了,谁都没能绽放成空中的烟花。
宋宛终于在纸上写下今天第一行字,「在这荒诞世界里,做一行诗句。」
她抬起头,上午的阳光仍很温柔,外面天光素白,但不刺眼。路旁的法国梧桐绿得很淡定,不发亮也不黯淡,只是自然而然地绿它的绿。在树下行走的人步子仿佛也慢些,悠哉悠哉。也对,这条路是商业街,这个钟点能够不做事来重庆南路磨时间的人,有什么可赶的。
却偏有一男一女,男的走得快些,女的含笑慢慢踱着步。那先生像是不敢催她,只好一路自己领先半步,费了劲扭头回来跟她说话,快走半步又等一等,快走半步又等一等,暗示她抓紧一点。
宋宛猛地坐直身来,使狠劲盯了一盯。那女子转过头对着宋宛,手往嘴边一挡,似是要表个抿嘴一笑的意思,然而没有笑在脸上。宋宛看清了她的脸,左边一点浅褐色小痣。
宋宛在座位上大大地挥了挥手,半站起来再挥了挥,然后犹豫了一秒不到,撑着桌子把自己塞出去,把外套脱了,露出肩膀,想想又穿上了,双手插在口袋里,模拟着咳了一声,感觉太装了点。只好又把外套脱了,披在肩上,好像是坐久了怕冷,很自然地披着外套。终于悠悠然,并很快地,走到咖啡馆小院的门前。
菲安娜完全没往这边看,她的男友人更不会留意,两人自顾自在对面马路的浪漫梧桐下走着,快要完全经过宋宛的咖啡馆了。宋宛此刻才后悔自己穿了件绿外套,梧桐绿,她也绿,上身就像融进了背景里,硬生生少了半个身体的能见度!
店里穿着黑马甲的侍应也出来了,在前院无事忙地摆着椅子,眼睛不停观察着宋宛,防她跑单。
“安娜。”
菲安娜没听见,宋宛放大点声音,“安娜!”等了等,匆忙往前两步,小跑到门外,以一种要震倒马路对面法国梧桐的嘶吼气势,“Fi-on-aaar!”
一前院的客人惊讶地望着她,无事忙侍应手里的椅子一掉,砰一声磕到地上。
菲安娜小跑过来,一身月白蝉翼纱旗袍,胸上轻纱透着玉色,从领口到身侧,一水的盘纽直流而下,扣到大腿便没有了,纤直长腿若隐若现。睁着眼惊喜地跑到宋宛面前,双手隆重地握着她,“这么巧!!”扭头去望着自己正在走近的男友人,又扭头回来望宋宛,嘴巴勉强一张,好像在努力地回想着什么。宋宛扶着自己摇摇欲坠的外套,伸出手去和男友人握手,“你好,我姓宋。”
“宋小姐,”男友人拿不准她是什么身份,轻轻地拿指尖碰了下她伸出的手。
闪闪缩缩,没点风度,没礼貌。宋宛微微一笑,收回了手,忽然自觉长得很高,有一种俯视那男人的视角。脸上的笑意便更亲切了些。
“宛宛!”菲安娜总算是想起了她的名字,却没有要介绍男友人的意思,“你在这里等朋友啊?”
“不是,我随便来坐坐,喝咖啡写写东西…”说到一半噎住了,好端端地在里面写东西,她跑出来是干嘛。宋宛余光一扫,随手拿了份门口的报纸,“出来拿报纸,就碰巧看见你们了。你们赶着去哪里吗,进来一起喝杯咖啡?”
男友人刚想开口,菲安娜说,“好呀!好多年没见你了!”
宋宛一挑眉,两个礼拜的好多年,笑着附和,“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都老了。”
菲安娜哈哈笑,甩着手打她,打了两下手便贴着了她的绿外套,拨头过去很遗憾地说,“安佐,真真对不起,刚好遇上了个老同学。真的太不巧了,我的错!下次你来…”她附在那位安佐先生耳边轻声两句。宋宛默默伫立,不用说了,肯定又是“不收你桌钱”。
安佐先生绅士而无奈地走了,刚走出一段路,菲安娜才松一口气,安佐忽然又回过头来,宛宛不舍地望了她一眼。菲安娜立刻抢过宋宛手上的报纸,捂着嘴,抬头对宋宛飞快地说,“你衣服、你衣服哇是绿的好好看哦哪里买的我也想要进去吧他还看着吗?”一副老同学见面,聊得很热烈,眼里再没有别人的样子。
宋宛噗一声,笑得前俯后仰地被她拉着进去了。菲安娜跟着宋宛坐到卡座里,又往门口谨慎地瞄着,看着看着,终于噗地散了口气,扑在胡桃木桌上闷头笑起来。
侍应来问菲安娜喝什么,菲安娜指指宋宛的杯子,用英文说,“给我来杯一样的。”下巴垫在桌上,举起手中的报纸,“你是法国回来的?”
“不是,我是在美国念的书,法文就会个你好、再见、我爱你。”
“Le Journal de Shanghai。”菲安娜念道,很标准的法文发音。她把报纸转给宋宛看,《法文上海日报》。宋宛顿时愣了,“呃,拿…错了。”
菲安娜慢慢叠起报纸,“你本来想拿什么报纸?我帮你拿?”她双手一撑桌子,半站起来。宋宛连忙一手跨过桌子握着她手腕,披在肩上的绿外套滑了下来,露出一条长直的玉白手臂。西装外套、无袖旗袍,刚硬里包裹温软的柔情。眼睛从那严肃的金丝框眼镜后,可怜又心虚地望着她。菲安娜眼里的调笑神色一下软了不少。
宋宛也被自己蠢笑了,不好意思地扯了扯菲安娜,“别拿了,本来都不知道外面有报纸。”
见到她这么高兴吗,还故意跑出去叫她。菲安娜含笑坐下,咖啡来了,她一转杯碟子,愣了,四块方糖?笑着对侍应说,“你们的咖啡这么苦的吗?”
侍应说,“刚才这位密斯就是叫四块糖,我按照她的给你一样的。”
菲安娜随手撕下一片法文报纸,“我把方糖包起来,给你带回去。小孩子,怕你没糖吃晚上闹觉。”
侍应笑着走开了。
“你一块都不放啊?”宋宛看着她把四块糖全包起来,“真包啊?”
“送你的,想我了就吃一颗。”菲安娜把小方纸包放到宋宛面前,奶油都不掺,捧起杯子喝黑咖啡。手一伸,把宋宛面前的稿纸抽走了,“你真在写东西?这个倒没骗人。”
“诶诶你!”宋宛下意识的要抢回来,菲安娜把稿纸往自己的薄纱胸口一捂,脸往下娇羞压着,睫毛往上颤颤飞着,很软的语气,“唔~我可以看吗?我很想看看你写的是什么风格的~”
“乱七八糟风格,”宋宛坐下,有点无措地挪了挪,倒是没抢了。
“我看咯~”
“这篇写的很不好的…我还没写完…要不我写完再…”
“你是漫不经心的野火,随手点燃了空中楼阁…”
“喂喂,你看归看,别读啊!”
“你别嚷嚷,不然大家都来听了。每种绚丽都有阴影,每场宴席都有残局,拥有和失去,是同一个词语……”
宋宛一下把自己塞到菲安娜那边,撑着椅背去圈着她抢稿纸,“给不给我,快给我,我喊安佐了啊!”
菲安娜被她圈在怀里,吃吃笑,“你记性这么好,还记得人家名字。”
“谁像你的记性!记不住人家名字。”
菲安娜一垂眼睛,宋宛又马上道,“我开玩笑的,你见那么多人,哪里记得…”
菲安娜安静道,“对不起啊。”宋宛刚想找补,菲安娜举举手中的稿纸,神色哀哀的,搞得宋宛也不敢抢了。
菲安娜问,“为什么说绚丽都有阴影,拥有和失去都一样?你写文章是这种风格?”
“平常也不是,”宋宛顿了顿,模棱两可道,“只是这次的主角,挺让人心疼的。”
“是你吗?”
“不是。”
“我吗?”菲安娜快乐地一歪头,明显是逗宋宛玩的。
宋宛一笑,“算是吧,是你,也是‘妈’。”
菲安娜皱眉嘟嘴,“没听懂。”又低头看宋宛的笔迹,这次没再念出来了,只是用指尖摸着,「她一头扎进夕阳里,溅我一身绯红叹息,像一行诗句,终是回到了她的诗里。」
菲安娜默默垂头,“如果我问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不是解释不出来?”
“她的一生,成就了我的一瞬间,但我的一生,永远逃不出她的一瞬间。”
“还是不解释的好。”
宋宛垂眸一笑,“看完了?可以还我了。”
“还你了,你还会这样抱着我吗?”
宋宛一惊,才发现两人原来一直叠在一起,连忙撑起自己退开一些,“对不起啊,压着你了。”
菲安娜笑道,“我刚才有点冷,你抱着我刚好。”
宋宛忙回去自己那边,要把外套递给菲安娜。菲安娜笑着摇摇头,把稿纸压在桌上抚平了,好好递回去给宋宛,“我看了你的稿子,还你点什么好呢?”
宋宛想起菲安娜上次在自己耳边说的“秘密”,敷衍得很,但宋宛点点自己耳朵,“你再告诉我个秘密好了。”
菲安娜含笑扫了她一眼,没探身过去贴她耳朵,端庄坐着想了一想,“那以后你叫我嘉仪好了,嘉仪是我真名。别跟你先生说啊,我没告诉他。”
宋宛不防她真的告诉了自己一个秘密,缓了一下才叫了声,“嘉仪。”其实还想问她姓什么,又好像一下子太贪得无厌了。
然而秘密就像一个米袋,禁不起撕破一点点,一个秘密漏出来了,其他的秘密就不自觉要往外泄。菲安娜说了她叫嘉仪,然后说她姓童,然后聊起小时候在香港的往事,妈妈是爸爸的三姨太,爸爸破产了,三姨太能分得多少?立刻就被扫地出门了。于是把童嘉仪送到了上海的熟人家里。熟人也艰难,现在谁不艰难?所以童嘉仪找了舞厅的工作,边工作还边念完了大学。英文是从小就会的,她爸爸就是大英领事馆里的人。法文倒是在舞厅里学的,那里就是现成的成人大学。
香港的其他家人?大概还在吧,应该还在的。只知道妈妈改嫁了,童嘉仪不太敢打扰她。从前写过几次信,妈妈改嫁后就没有回过信了,大概防着童嘉仪问她要钱。后来童嘉仪还想着要不要告诉妈妈,自己有钱了。想想又作罢,一来妈妈未必想知道她在舞厅,二来她也防着继父拿钱。其实她连继父姓甚名谁家里环境怎么样都不知道,可现在这时世,在香港的疑心上海过得更好,在上海的又疑心香港更好,但凡有个亲戚,谁不问谁拿钱。
童嘉仪说完自己的事,总爱向宋宛单眼一眨,「别跟人说呀,我没告诉蒋先生的。」
当然没告诉,童嘉仪跟蒋天艾根本不熟。是因为他们不熟,所以童嘉仪没告诉他;并不是因为宋宛和童嘉仪特别熟,所以童嘉仪的秘密单只告诉了宋宛一个。童嘉仪自然希望宋宛这么想,但宋宛是行内人。
宋宛从小看着她妈妈,知道女人的呼吸比姿态诚实,姿态比眼神诚实,而眼神还要比嘴巴诚实。嘴巴永远是假的。女人很多小心思,不但要背人,连她自己都要背着。
女人就是这点悲哀,以为自己不装,别人不会爱自己。
其实谁都不可能爱谁的。男人的胜利,在于他们肯接受这点,所以他们一心一意地爱着自己。而女人不肯信,总希望找个人来,替自己爱自己。
宋宛现在看着童嘉仪,观照着妈妈的影子,不免感慨原来这些人心和手段,来去不过如是,几十年不变。因着她感觉自己完全看穿了童嘉仪,宋宛对童嘉仪怀抱着一种近乎怜爱的疼惜,嘉仪要她信的,她先是不信,然后明知不是地、真心诚意地,信了。人总有不小心喝多的时候,难得的是清醒的醉。
那点点酸苦又甜蜜的微醺,仿佛吃了一碗酒味没散尽的酒酿丸子,甜在舌尖,流到舌根才觉得了苦。然而下一口,又是甜的。
因此宋宛在童嘉仪面前,精准地拿捏着一个微妙的平衡,笑是淡淡的,落寞是朦胧的。她愿意诚心诚意地对童嘉仪的亲密表示惊喜,对童嘉仪的所有一切表示兴趣,在童嘉仪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出现,也会主动表示思念,然后仔细观察自己有没有惹烦她。
童嘉仪一方面放了心,另一方面却又如隔靴搔痒,总不能很满意。公子少爷一掷千金地捧她,对抗家人朋友地抢她,在她不是没有过。但有女人为自己倾倒——她知道是倾倒,她自小有人追,绝不会看错宋宛的眼神——这还是第一次。虽然她们什么都没做,只是友谊。
女人之间,这样毫无攀比的、真心的、纯洁的友谊,简直复杂得让人理解不了。
童嘉仪告诉宋宛自己喜欢画画,宋宛给她订了一年的《良友》画报,大版大版地印着上海和世界各地的时尚画作。童嘉仪喜欢法国浪漫派,浪漫之余又要色彩暗淡忧郁的。不要红与黑,要红中掺了黑,成为暗沉的绯红。血的颜色。
童嘉仪画一张又一张的女孩子,给她们轻扬的翅膀,又给她们沉重的阴影。用色涂涂抹抹,脏掉的红蓝绿,没有一片干净明亮的地方。她为自己的派别取名“宛童派” (顽童派),画中的女孩子只要是短发,就说是宋宛。当着宋宛的面把脸凑到画布前,爱恋地问画中人,「你是谁呀?嗯?」
宋宛只是笑,嘉仪在她眼中透明而天真,像个孩子。
童嘉仪翻到《良友》的连载区,看见熟悉的文风,也不问是不是宋宛写的,特意拿到百乐门后台,画完妆拿两片丰润的红唇,吐气如兰地念,“当我随风跌落,带着淡然的悲情,坠落也是我的作品。少女的泪滴与我融一体,一起破碎在茉莉的花心,怎么不算尽兴。”
后台的姐妹们听得捂着心脏,摆出感动的表情,问童嘉仪那是谁的文章?宋宛刚抽完一支烟进来,靠在门旁腼腆笑着,看童嘉仪丹红长指尖戳戳下巴,“唔~不认识呢,笔名叫晚风。真有才华,不论是男是女我都爱她~”
姐妹们问刚才那是诗吗?还是散文?童嘉仪头一拨,报刊卷成麦克风,递到宋宛面前,“是诗吗?还是散文?”
大家笑起来,不知道文章是宋宛写的,只当童嘉仪一如即往地喜欢逗宋宛玩。
童嘉仪越来越频繁地带宋宛到后台,说是自己的“女朋友”。女朋友很正常,可搭上她那略带炫耀又明显在讲小秘密的神情,就变得有点不正常了。然而大家也知道,那是正大光明的不正常。同性的柏拉图友谊,在她们之间也不是没听过,这也是洋派的时兴玩意儿之一。
童嘉仪和宋宛用不着澄清,没人真去追问她们的关系,都说她们是神仙友谊。童嘉仪很骄傲,她们碰在一起,确实两个都变成了神仙,谈诗谈画,谈香港和美国。就连童嘉仪不愿回首的香港,都蒙上了一层诗意的薄纱。那是宋宛深爱的朋友的曾经,童嘉仪愿意以这个角度去回想。
宋宛也承认她们俩是神仙友谊。除了神仙,还能是什么呢?她们脚下根本没有地。
宋宛没回应童嘉仪的“诗还是散文”,安静走到旁边沙发坐下,看着童嘉仪俯身侧着脸在镜子前戴耳环。童嘉仪从镜里瞄她一眼,拿起只唇膏在报上轻轻一划,捏起报刊就丢到她身上,哼了一声。
宋宛捡起一看,是她新近写的结局,「清晨太阳再升起,会有下个你。」宋宛把报刊盖好放开,并未多言。
童嘉仪还“恼着”,在镜子里好奇地瞟了宋宛一眼,见她真不打算解释,忽然地心头火起,脸上顿时冷冰下来,拉着凳子坐到宋宛面前,高跟鞋尖拨开宋宛两条腿,自己双脚交叠,塞在宋宛一双小牛皮皮鞋之间。
宋宛拿自己的围巾盖到她腿上,陪笑道,“冷不冷?”
“心都寒了!”
宋宛还是笑,门外有人叫菲安娜小姐,准备上台了。童嘉仪站起身,忿忿地抓起一盒香粉撲得自己满身都是。宋宛几乎要打喷嚏,心里失笑,嘉仪等一下不会香晕伴舞的吧?
几乎被香粉埋葬的童嘉仪踩着高跟鞋走到门边,扯下挂着的绒毛长披肩搂着自己,忽然回头,下巴搭在肩上,长指从绒毛边上伸出来,对宋宛勾了勾,失忆似地娇媚一笑,“宛宛,来~”
那晚菲安娜拎着一只没戴的耳环上台,含羞带笑地撒娇说“等一等我~”侧着头拿着耳环勾了几次,为难地望着观众席,“唔~怎么偏是现在勾不上~麻烦谁…”全场一阵炸锅似的沸腾,十几个侍应跑来跑去,十瓶香槟,又十瓶香槟,送给菲安娜小姐。她歌都还没唱。
菲安娜往三楼望了眼,三楼大喊一声,“我下来!”菲安娜掩嘴一笑,“给你一秒,跳下来!”三楼砰砰砰地有人跑了下来,是她的熟客,钟少爷。
钟少爷含笑跨到台上,摊手给她。菲安娜把耳环放到他手心里,伸长脖子把耳朵送到他面前。钟少爷倒是没拖延,耳环一下就进去了,只轻声在菲安娜耳边说了句什么,手在观众看不见的背后顺了一把。菲安娜一推他,他笑笑下台去了。
奏乐声起,是百乐门新编的《甜蜜蜜》,她边唱边慢慢舞着绒毛披肩,「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披肩甩起阵阵迷雾般的香粉,原来刚才不是因为生了气才撲那么多的,「你的笑容好熟悉,我一时想不起,噢,原来在梦里……」舞到舞池最前方,菲安娜把麦克风递给伴舞的,身后长号华丽的滑音一起,萨克斯立刻跟上,乐声穿透天花板。
菲安娜递出长腿,大扭了几下,观众席呼声四起。绒毛披肩迎风一甩,飞了下来,露出一身朱砂红闪片贴身裙,在舞台灯下光芒万丈。场内几层楼爆发出一阵疯狂的欢呼掌声,把伴奏都几乎压了下去。
「甜蜜蜜,你呀甜蜜蜜~心知以后不是你,我也想愉快地,和你错完今夕……」她今天扭得特别媚,全场如痴如醉。
宋宛一直站在幕布后,看得很清楚。
童嘉仪笑着下得台来,左右一找,不见了宋宛,脸色顿时就冷了,踩着高跟鞋一路笃笃敲地板,一连问了几个护场,“见到跟着我来那位小姐了吗?”没人看见,后台也没了宋宛的手提包。
童嘉仪从化妆间出来,一路问到后门,声音已经软下来,没有希望了。问后门站着的菲律宾保安,“跟我来的那位密斯,走了吗?”保安还没答,童嘉仪又轻声问,“留下了什么话没有?”
保安给她指了路,童嘉仪的高跟鞋督嗒、督嗒,绕过后门的矮墙,站定了。宋宛喷尽了嘴里的烟,扭过头来看她,“我要回家了。”
“今晚不送我回去了?”
女人送女人回家,然后女人独自回家,这从头到尾就是场笑话。宋宛两指夹着细长的烟,深深吸了一口,抬头朝天吐出来,“这里霓虹灯太亮,快要看不见月亮了。”
童嘉仪跟着宋宛抬头望天,她也看不见月亮,她和月亮隔着灰白云层,隔着七彩霓虹灯,隔着一整个上海的声色喧闹。可是她以为,月亮总会照耀她的,无论她怎么跑怎么跳,无论她自己看不看得见月亮。月亮不就是该永恒照亮黑夜的吗?
泪顺着她的额边滑落下来,宋宛拿指背给她抹去了。
“宛宛,”童嘉仪托着一眼眶的泪,望着遥远而模糊的夜空,“我知道我说了你也不信。其实我说的,你都不信。”
“你想说什么。”
“不说了。”童嘉仪深深抽了口气,自己低头擦了泪,转身就走,“回家吧,我送你回去。”
宋宛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你现在说的,我信。”童嘉仪停住脚步,宋宛又说,“就信这一次。”
童嘉仪背对着她,沉默几秒,转回身来笑着说,“你是男是女都没关系。就算你是男人,我也会爱上你的。”
说得好像她已经爱上宋宛了,甚至因为宋宛是女的,她才更爱她。
宋宛知道,嘉仪肯爱她,确实是因为自己是女的;如果宋宛是男人,以她的条件,嘉仪不会在她身上浪费时间。
嘉仪爱哪位公子少爷都不安全,爱宋宛是安全的;然而嘉仪和哪位公子少爷都可能有保障,和宋宛却绝对没有。嘉仪可以尽情爱恋她,享受没有利益衡量的浪漫,然后到了需要现实的时候,就现实起来。
就像宋宛回到家里,会记得自己是个妻子。
那晚童嘉仪穿的一件艳红的亮片连身裙,在台上的时候艳光四射,在这冷风的夜晚角落只觉幽暗。亮晶晶的微光像是液体在反光,仿佛流了一身的血。
童嘉仪见宋宛久久不语,自己先凄凉一笑,对宋宛伸出手,温柔地说,“别在这站着,保安也看不见。我送你回去,来,宛宛。”
宋宛把手放在她手上,“我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唱的那首歌。”宋宛口误,她们第一次见,应该是在西饼屋。然而童嘉仪没记得,宋宛也没纠正,只是开口轻轻哼起来,歌词记得很清楚,“年华准备,心脏准备,愿能为爱受罪。嘴唇就位,我的每一寸,在等待你一位……”
“你喜欢这首歌?”童嘉仪微笑着问,带着一点讨好的意味。
“我喜欢为爱受罪,”宋宛说。
童嘉仪把手放她左心口上,脸贴在自己手背上,“对不起。”她本想说“今晚”对不起,但出口的只剩一句对不起,谨慎地,还是不愿为自己的工作道歉,不愿让宋宛有一种童嘉仪要为她“从良”的感觉。
“不用对不起,你是故意气我,这也是你的工作。我总不能让你为了恋爱,不要生计了。”
宋宛仿佛读了她的心,童嘉仪适时地感动了。她抬起脸,温顺地看着宋宛,她的唇是自由的,在一个很方便宋宛的角度。
宋宛拉起她的手,在她指背轻轻一吻,继而吻在她的耳珠,刚才客人给她带耳环的那只耳朵,“走吧,还是我送你。你这样自己回去,要命了。”宋宛没吻她的嘴。
宋宛一松开,童嘉仪双臂一环,扣紧了她脖子,水亮眼睛瞪着她,“宋宛,你是不是在逗我?”
宋宛失笑,不太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但仍不甘示弱,“是啊,只准你逗人的?”
“你都知道我是故意气你的,我是因为在意你!”
“我知道。”语气刻意的诚恳。
“你是不是不信我?”
“信什么?”
童嘉仪不肯再说一遍那句“你是男的我也爱”的话,只道,“你刚才说会信的。”
“我信啊,你说的什么来着?”
童嘉仪笑着打她,“我要生气了!”
宋宛笑着握住她在自己胸前的手,童嘉仪贴近一点,让宋宛很顺手就能搂住自己的腰。太顺手了些,宋宛迟疑了一下,还是搂住了。
宋宛要是立刻就搂了,童嘉仪未见得会惊喜,这本就是她预料中的反应;宋宛要是杵着不肯搂,童嘉仪也未见得真伤心,那也符合恋爱中女人的小别扭。可是宋宛迟疑了,她没有迷失,她是很清醒的,而最终她还是搂住了童嘉仪,以一种堪称牺牲式的悲哀的沉醉姿态。
童嘉仪全身一下冷僵住,甩开宋宛,转身就大步往回走。
“嘉仪!”宋宛连忙追上去拉住她,“怎么了…”
“我告诉你宋宛!我不欠你一个!”
宋宛一愣,点点头,仍拉着她,“我知道,我先送你回去,然后我就走。”
“要你送?我推了多少人出来找你的!”
宋宛仍是坚持,“我知道,但今晚…我先送你回去。”
童嘉仪冷笑一声,“我就恨你这样子。”
宋宛拉着她的手不放,默默无语。她不知童嘉仪恨她什么,但隐隐地,有一种哀伤的欢喜,嘉仪的爱未必是真的,但恨一定是。
她实在没防着童嘉仪会猛然推自己一下,整个背咚地撞在了身后的墙上,当时不觉怎么痛,但一下猛撞,胸腔里空洞洞的仿佛有回音,好像里面空无一物,心脏也找不着了。
童嘉仪跟着就压了上来,按着宋宛的脸吻了上去——如果嘴唇和嘴唇碰着了,就叫做吻的话。可那实在不像吻,更像是一种噬咬,虽然力度不大,虽然童嘉仪很熟练地,没咬宋宛的嘴唇,单追着她的舌头啃。一嘴的淡淡的血味。
宋宛自觉是没有反应的,只是呆呆地由着童嘉仪咬。然而童嘉仪咬着吻着搅弄着,却暗暗笑了一下。宋宛恐怕还不知道,她的双手早在童嘉仪身后越扣越紧,紧得童嘉仪感觉快呼吸不上来了,宋宛的双臂仍在徒劳地换着角度,要抱得紧一些,再紧一些。
她的肢体这么怕童嘉仪走,嘴上只说无所谓。女人的嘴最不可信,她自己说的。
童嘉仪离开了宋宛,宋宛立刻大大喘了一口气,溺水似的;紧抱着童嘉仪的手还是没放开,另一种溺水。童嘉仪的长指尖重重揉过宋宛的唇,笑了起来。
宋宛哑着声,“我实在不懂你要的是什么。”
童嘉仪答非所问,“我记得你写过一句,‘拥有和失去,是同一个词语’?”
宋宛双眸薄泪,是身体激动逼出来的,“所以呢?”
童嘉仪满足一笑,“现在呢?还觉得拥有和失去一样吗?”
宋宛吞着一嘴的血气,无力地失笑,“你是不是狐狸精变的?”
童嘉仪趴在她身上,无辜地望着她,“是啊,那你是什么变的?和尚吗?”
宋宛无奈摇了摇头,松开童嘉仪摊在墙上,闭上眼把脸撇到一边,“烧了我吧,舍利子给你。”
童嘉仪哈哈大笑,圈着宋宛快乐地摇了两摇,像个妈妈在摇她的小婴儿——一个因她而生的,离了她会死的,心里眼里嘴里手里生命里都只能有她的,一个她的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