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BatmanXseverus snape前后顺序无意义。
bwss也是不畏生死的缩写呜呜呜我哭死。
故事背景融合黑暗骑士再袭、主宰者
他惊讶地向我转过身来,疑惑的表情似乎是在向我询问。我对他说,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余华《第七天》
“5月3日傍晚19:00,警方于马特(martyr)公寓发现知名作家西弗勒斯·斯内普的尸体,经法医推断死亡时间为5月2日凌晨,具体情况仍在调查......”
你颇为无聊地关上早间新闻频道。
哪怕解放战争结束已有四年之久,电视节目仍被“无趣”充斥。美国人的勇气、自由与反叛精神好似都被长达三十年的统治扼杀了一样;你四处打量,突然发问:
“唉,你说,那个什么......斯内普,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啊”
我放下手中精装版的《编年史》,思考片刻,抬头对上你的眼睛:“大概,算是一位求仁得仁的殉道者吧。”
“我国国力强盛,远远胜过以往。说实话,现在这是最好的时代”
“道琼斯指数涨破500点!”
“我们的子孙后代活在没有罪恶的世界里。”
政府的谎言当然是一坨天衣无缝的遮羞布,如果不是总统AI身份的暴露,如果不是死去多年的蝙蝠侠——布鲁斯韦恩——再一次被人类拍到行踪。
一些......已经过去了很久的小原因。总之我们这个年代的基本上都知道哥谭宝贝=哥谭恐惧,蛮搞笑的。比我们小些的孩子错过了白银时代,他们的童年没有Mafia、超反、英雄故事,也懒得上谷歌去查这些老掉牙的东西。
或许《汉尼拔》5什么时候出对他们吸引力更大。
然而被人类拍到行踪,只能说,蝙蝠侠他......确实是老了。
老态龙钟。
他不应该出现的。
他太老了。他的时代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
一年前我以为老去的只有人类布鲁斯韦恩,后来才发觉原来他们都已经太老了。
超人和那个自称是他女儿的氪星姑娘都死了,我们一小拨哥谭人乘着氪石雨溜出了哥谭,最远只到达哥谭城郊的防空洞。氪星孤儿们只要往外看一眼就知道这个无铅地下室里藏了十几个哥谭人,但是怎么说呢......
我们哥谭人生性恋家。
“哥谭没了的话就跟着她殉了吧”,很癫很哥谭。
怕死啊,当然啊,不然我们干嘛跑出来。
但是,大概,哥谭没了也不想活着吧。反正我是除了哥谭这小破地儿一无所有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要是真把我草鞋轰了就告诉你为什么哥谭宜旅又宜居。
双面人、日历人、毒藤女、急冻人、杀手鳄、企鹅人、疯帽匠、稻草人,哪怕是小丑呢——谜语人还是算了,谜语人滚出哥谭——哥谭反派向来拎得清,没人时候遛蝙蝠窝里斗,来人了一致对外全赶出去再继续窝里斗。很可惜死得一个不剩了,我这样想着。
“抱歉”发呆的时候撞到了人,我条件反射地道歉:所谓先礼后兵,这样打起来我算是正当防卫。
“没事。”声音沙哑低沉,听着年纪不算太大。说实话,蛮好听的,我抬头看了一眼:声如其人,是个阴暗发霉的女鬼。
我开玩笑的。
同行的有电工,修好了电路一开灯我们才发现嚯,庙小菩萨多,小破洞还有个电视;一高中生年纪的黄毛屁颠颠跑去翻出来遥控器,电视台正在哥谭战场实况转播。
电灯真是人类伟大的发明,感谢爱因斯坦,不然我们可能就要在原人洞里不开灯看电视了,虽然也没有亮很多,但是黑灯瞎火的对眼睛不好,瞎了眼睛可能还要去阿卡姆五星级酒店做手术,出来不是镭射眼我不是很认可。
串台了。
开了灯我总算能好好端详一声之缘女鬼兄。
没了迷之阴影他看起来虽然没那么阴湿女鬼、但还是很女鬼,黑发过肩,灰高领打底、黑大衣,黑眼睛之下是比眼睛更黑的黑眼圈。
女鬼哥超绝大i人,默默缩到角落里去完美孤立了全世界。
很典的哥谭气质哥谭人。所以比起他,我更关心的是32英寸彩色小电视。
因为伟大的英勇的哥谭民众正在绝地反击殴打氪星人。
就这个爽,看得我也想抡着义肢加入。
啊,是不是没解释,我们跑出来的这一群成分如下:变异种贪生怕死的(谢电工大哥你贪生又怕死)、蠢货幼稚低龄儿的(说你呢黄毛)、大残废身残志坚的(没了条腿左手骨折进行时的我)。哥谭人别的没有,就是恋城癖一条,贱命一条,主打一个你动我家揍得你见你妈,实在不行我们各找各妈。
所以跑出来的废物幸运儿只有我们几个。女鬼哥成分不明,看他那副痨病鬼样暂时发配到大残废文件夹。
合成氪石的人工降雨,烧草鞋的那群外星伙计就跟那蚊香熏了的长脚花蚊一样噼里啪啦往下掉,地上的人端着来复,史密斯韦恩,□□,不知道哪位还把家里的毛瑟请出来了,一闪而过给了个镜头算是致敬。
但是他妈那么大一只蝙蝠呢?
电视台你会不会拍?
蝙蝠侠&布鲁斯韦恩永远的流量懂不懂?!
可能我真的骂出来了,因为小黄毛嚷嚷着“他妈的蝙蝠侠是谁(Who the hell is Batman)”,大力挥洒他的无知然后被暴力镇压。靠谱疤脸姐少了只手依旧孔武有力,二话不说把旁边一哥们儿外套扒拉了塞小孩哥嘴里一气呵成。世界又安静了,快说,谢谢疤脸姐。
全程女鬼哥在角落里怨灵一样死盯着小孩哥。
女鬼哥讨厌弱智小孩,鬼哥好,疤脸姐跟脱衣哥联合起来两面包夹,疤姐衣哥好。
我承认,无论是看着黄毛脸涨得通红在地上阴暗蠕动呢,还是看着氪星混球们畏畏缩缩屁滚尿流地逃窜,确实有种快感。哥谭人生性卑劣野蛮不开化。
反正我就看不得有人不喜欢蝙蝠此处艾特一下黄毛弱智哥,嘻嘻。
电视很小、场面很大,十来个人围着一个发光小盒子看得聚精会神还是蛮搞笑的。我几乎真的笑出声了,直到被热视线击中的蝙蝠侠硬生生掐死了我的笑。
假的吧?我靠着左手的石膏敲出条路,挤到核心区域、几乎趴在电视上,一下眼睛也不敢眨。
我在等他站起来,就像我五岁晚上看到的那样。蝙蝠侠会被打倒在地,然后站起来。厚重粗糙的披风会盖在被他保护的人头上。蝙蝠侠是地位无可撼动的哥谭唯一的守护者,没有人可以打败蝙蝠侠。
但是这一次他没有站起来。
因为女鬼哥不知道什么时候摸到了电视遥控器。
“给我!”我承认声音可能是大了点有点点子吓人,但不让人看后续这种不当人的行为你做出来了你大爷的你就不是人,你是个人也没关系在哥谭或者说在Ame杀个动物比杀个人严重多了无论如何他妈的遥控器给我啊混蛋!
女鬼哥坐太远,超出石膏攻击范围我直接一个反手掏枪,瞄准射击一气呵成。
没打中,哪个遭千刀的扒拉老子假腿。
我回身射击的下一枪也没中,少了条腿平衡性也差了很多,本来是指着那人脑袋去的歪到了肩上。没有第三枪,因为我右手喜提骨折,骨传导来的咔嚓声跟那遭千刀的惨叫声一样响亮。膝盖上布料磨穿了,热辣辣的沙子卡在□□里嘎嘎疼。
现在趴在地上的人多了一个,黄毛,你有开心点吗?
“......给我。”这一次我声音很小。喉咙痛,也确实是......心无余、力也不足了。
“给我。我说,给我。”我很艰难地想抬头。疤脸姐拿手肘把我摁在地上,膝盖也跪在我背上,很痛,一点也不好发力。收回前言,疤脸姐打我,疤脸姐坏。女鬼关了电视,女鬼大大的坏。“给我还给我啊他妈的我说混蛋你还给我啊你凭什么拿走你凭什么带走他——”
用力到脊椎都快折断的时候我终于抬起头,下巴皮绷得撕裂感管够,眼泪鼻涕什么的糊了我一脸。我不清楚我无处发泄的怒火和恨意是否传达给了女鬼哥,但是透过坚强不肯滚落、厚厚一层泪水,我看见女鬼哥脸上也是很难过的。
他一句话没说,就像是另一个的沉默的我。
我们还是赢了,神奇女侠出面收拾了剩下的烂摊子,再问神奇女侠是谁我就要爆你头了。
后来我们回到哥谭,韦恩家剩下的钱全垫给城市重建。具体是谁操办的我已经累得没兴趣了解了。
后来女鬼哥出了本砖头厚的书,名字短书页厚,我花了三天才看完。
等我回过神来,你的注意力早已不在这上面。我低下头有去看那本烫金大部头——准确来说,是夹在其中充当书签的照片。
它是从某张娱乐小报上剪下来的。
《编年史》出版后斯内普谈不上风头无二,但他的开口在万马齐喑中也确实振聋发聩,在当时的新闻界无异于沙漠中一口井:并不甘甜,但足够解渴。
我伸手抚摸那小片已经毛了边的报纸:纸和油墨是不好、乃至于劣质的;但依稀仍能够辨认出来,照片上一手插进风衣口袋、一手立起风衣领以阻挡早春风沙,神色匆忙的人是斯内普。
其实书原本是很普通的一本。我拆了书壳、自学了书籍修复和手写烫金,一点一点将厚厚的平装书改装成配得上它内容的硬壳精装。我不知道是否就像改造书籍、我的大脑也自动对这段回忆进行了美化精修,一点点将我臆想的部分填充进干瘪的斯内普的形象。
蝙蝠侠的死亡大概算是宣告了我漫长童年的结束,我终于也在这个僵硬模式化的世界活成了无趣的大人。我开始像大部分人一样的沉默、把主见烂在肚子里,提前老几十年记忆变坏。忘记掉抬头可见的一闪而过的黑披风,忘记掉爬上树捞猫、结果自己也下不来时那双红靴子。
但无论何时,永远会有一个人是昏暗防空洞里抬手关上电视,神情落寞的那个青年。
他一句话没说但又好像说了特别多,就像是死去的那个我。
并不像是要回答沉迷于小狗摔倒视频的你,我再次低声:
“可能,他确实是一位求仁得仁的殉道者吧。”
窗外太阳正在升起。
彩蛋:
从《编年史》出版他就料到迟早会有今日。
氪星殖民危机是超人及其女儿“一手促成”,而参与解决危机者“壮烈牺牲”死无对证。政府本可以独吞功劳,是的——直到《编年史》出版。
《编年史》,或者说它所为之作传的英雄们,带人们回到了早先,生气蓬勃的白银时代。缄默中人们站起来发声:”我们从未将英雄忘记!”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而英雄们动了政府的蛋糕。
说实在的,他本来以为自己会因为随便什么原因入狱、然后在狱中死于后脑勺中弹的持枪自杀。
情况大差不差,然而他能死在自己家中,实在是感激涕零。
斯内普以为闭上了眼睛一起就能结束,然而寒风并未刮来地狱的硫磺气,它不止息地吹向作传者七岁那年、在小丑脏弹中沦为废墟的哥谭车站。
真奇怪,他想。
他专注地盯着瓷砖上某条裂缝:那是有一年鳄鱼人踏出来的,政府从来都懒得修理任何公共设施。他曾经每天盯着这条小小的裂缝来等母亲下班,整整两年。
母亲会从三号线下轻轨,布满灰尘的胶黄色帆布鞋会踏上这条裂缝,然后母亲会说——
“你在这里干什么,孩子?”
一只鞋侧雕花的小牛皮布洛克踏上了这条裂缝,发声者声音低沉温柔。
抬眼看去:是韦恩先生。
不是三年前战死的古稀老人,不是初见时满身血尘的狼狈的蝙蝠侠;更像是早于自己出生年岁的、年纪三十上下的布鲁斯·韦恩,那个活跃于各报社头条的布鲁斯韦恩。
插进西装裤口袋的手单单留了大拇指出来,闲适又随意。此时韦恩正眉眼含笑地看向他,鬓间白发都分毫不差 。
雀跃不已的心敦促他开口,可是说什么呢?
“你好”吗?还是“你记不记得你四十三岁、在这个车站、救过一个小孩”?
太蠢了。但凡给他一支笔与足够的时间——他有些恨起自己的不善言辞。
最后反倒是韦恩先开了口,没忍住真的笑了出来:“好久不见,西弗勒斯。”
车站里忙碌穿行着昨日无暇顾及他们,人潮汹涌里两个孤魂野鬼相视一笑,那条无名的裂缝终于也被跨过,宣告一场久别重逢。
“确实是好久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