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秋所在的班级是高二5班,是全理班的最后一个班级,也就是最差的班级,学生全都是理科生中的倒数,林晓秋虽然是班上的第一名,也是上不了大学的成绩。
班上的氛围可想而知,几乎没有人在听课,睡觉的睡觉,讲话的讲话,打游戏的打游戏,总之做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听课的学生。一开始还有几个人愿意听课,但由于班上实在是太吵了,终究是抵不过诱惑倒戈了,老师也一样,起先还有满腔热血说要改变这些所谓的问题学生名垂校史,结果发现自己实在是低估了这些学生捣乱的功力,连连被气哭后终于选择放弃了这些学生,学生闹学生的,他们上他们的,仿佛最熟悉的陌生人。
成煜来班上后,也没有老师打算介绍或者认识一下成煜,成煜只能随便找了个后排的空位坐下。他一眼就看到了昨天那个目击他打倒黄毛的女生,正埋头在桌子底下玩手机。
如果不是成煜上课举手了,估计也没人注意到班上来了这么个新同学。
“老师,为什么这里要这么假设?”成煜站起身。
高三5班的数学老师兼班主任方素第一次看见有人上课举手,还以为是新同学比较注意礼节,想举手去上厕所,没想到叫起来后,真的是问学习相关的问题。
她先是一愣,随即眼眶不禁湿润。
这个有着十二年教学经验的老教师,第一次有热泪盈眶的激动感,她忽然意识到,自己还是太麻木了,而早已忘记了教学的初衷。她是来教育这些孩子的,怎么能因为孩子们厌学,她也跟着一起厌班呢?她应该引导这些还未成人的孩子们才是!
成煜的一个问题,点醒了这个麻木不仁的班主任。
她破天荒地上了下午最后一节的班队课,展开了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说,大意是想鼓舞这些沉睡的孩子们醒来,什么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啊,不要荒废青春啊,不要留下遗憾啊之类的,但真实情况是,班上有将近一半的人都在睡觉,剩下一半中的一半逃课了,还有的在玩手机。除了成煜,他在写作业。
“秋姐,这素素抽什么风啊,怎么突然开始动员大会了?”苏洋坐在林晓秋的前面,他满脸疑惑地转头问林晓秋。
“被新生激励了,打鸡血了。”林晓秋在桌子底下玩扫雷玩得正欢,还差最后十个雷就通关最难的模式了,说不定这次能破纪录。
“这新生什么来头啊,他不是农村人吗,怎么看着比我们还像城里人……”
突然一个粉笔飞了过来,正中苏洋的后脑勺,打断了苏洋的话语。
“苏洋!不要交头接耳!还有林晓秋,不要玩手机了!你不是班长吗,班长要起带头作用!”苏洋转过头,看到一脸严肃的方素,打趣的话到了嘴边又吞回了肚子里。
林晓秋悻悻地收起手机。
看来这方素是真的打算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了。
林晓秋闲着没事,也听不进去方素苦口婆心的演讲,开始四处张望,看到了坐在她右边奋笔疾书的成煜。
她伸长脖子,眼睛往右睨了睨,瞥见正在写应该是物理作业的成煜。至于为什么是物理作业,林晓秋看见了个F,应该是力吧,也许大概。
林晓秋初中的成绩其实不算差,在年级里算中上的水平,不然也上不了北湘二中,但那时她还没有离开林良的家,就算天天被刁难,起码还不用赚钱,算是有时间学习。后来上了高中后,一是实在受不了林良家里的氛围,二是林良和他老婆胡秋丽也不想留她了,想尽办法赶她走,刚好那会儿打工赚了点钱,索性就租了房子搬出去了。也得亏林晓秋凑巧,房东人好,否则地理位置那么好的房子,要么租不到,要么租金贵。
高一的时候,有个女生看林晓秋不顺眼,阴阳怪气地嘲讽林晓秋的成绩差。
林晓秋当场就怼了回去:“书呆子,我现在能赚钱,你能吗?”
“我以后赚的肯定比你多!”
“以后是以后的事,你现在能赚吗?”
“……赚钱还怎么读书!”
“是啊,你都知道赚钱没法读书了,还不快点膜拜我。”
女生一时噎住,最后只能哼一声离开。
回到现在。
成煜注意到了林晓秋的视线,抬起头对上了林晓秋的目光。
林晓秋看出了他的疑惑,连忙收回目光。
好尴尬。偷看别人被发现了。
放学后,林晓秋正准备骑着她的自行车离开,看到了一边的成煜,出于无聊,还是到他身边小声嘱咐了一句:“给你个忠告,你今天最好绕路回去,二毛大概率在昨天那位置堵你。”
“……谢谢。”
不知道为什么,林晓秋总觉得成煜好像没怎么当回事。不过这是别人的事,反正该说的她已经说了,当事人想怎么做是他的自由。
“晓秋,来了啊。”
“诶。”林晓秋系上围裙,洗了手,准备开始干活。
林晓秋打工的地方是家洋快餐店,叫麦莱基,老板周志斌是北湘本地人,据他本人说,他就是爱吃洋快餐吃胖的,为了不让他一个人受苦,开了这家洋快餐店。周志斌听说林晓秋家里的情况后,同意林晓秋放学后过来打工,打一天休一天,周末两天晚班。因为北湘市管理混乱,也没什么人管雇佣童工的事,也就没人来查。周志斌平日不会来店里,他外面有工地,开洋快餐店纯粹是兴趣爱好。
麦莱基就开在新旧城区的交界处,离林晓秋家很近,步行十分钟就到了。因为开在居民区里,饭点的时候顾客还算多,嫌麻烦不想做饭的人就会来吃,或者家里有小孩嘴馋也会来。
“你每天都这么跑来跑去,很辛苦吧。唉,我女儿要是有你一半懂事就好了,每天就知道在外面玩。”同事孙萍的女儿和林晓秋在一个班上,但林晓秋根本就没见过她女儿,因为她女儿每天逃课在外,孙萍很头疼。
“我这不是没办法嘛。”林晓秋叹了口气,“我得赚钱养自己啊,她这不是比较幸福有你在嘛。”
“你啊。”孙萍还是心疼林晓秋的,“可惜我女儿不知道这些。”
“她才十七,让让她吧。”林晓秋捞出炸好的薯条,将其装好放到托盘上。
林晓秋早就习惯这样的生活了。
或许是因为今天是工作日的原因,今天下班还算早,林晓秋拿着卖剩的炸鸡翅和薯条,准备去超市买些生活用品再回去,家里的抽纸好像要用完了,还要补充冰箱里吃得差不多的冰棒了。
“嘶……草莓味还是巧克力味呢……”林晓秋一直觉得在草莓味和巧克力味的冰棒中做出选择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她哪个都不想抛弃,她的钱包又不允许。林晓秋有次就是狠下心同时买了草莓味和巧克力味的饼干,结果她的钱不足以支撑她到月底,她只能找周志斌预付下个月的工资才算熬过去。自那以后,她下定决心痛改前非,从一起买变成了纠结很久选择其一。
“上个月买了草莓的,这个月按理说应该轮到巧克力的……就巧克力的吧。”林晓秋从冰柜里拿出一盒巧克力味的冰棒,刚要迈步又停下脚步,“但是话又说回来,我还是很想吃草莓的啊。”
拿不下主意的林晓秋,拿出手机发了条朋友圈。
AAA扫雷专业户:草莓还是巧克力?配图是冰柜里草莓味的冰棒和巧克力味的冰棒。
很快底下就有评论。
syyyy:草莓草莓草莓天塌了都是草莓
AAA扫雷专业户回复 syyyy :不是苏洋你怎么就那么爱草莓啊
社会你毛哥:薄荷味的好吃
AAA扫雷专业户回复社会你毛哥 :二毛今天心情不错啊,居然有空来评论我的朋友圈
社会你毛哥回复 AAA扫雷专业户 :还行吧,收拾了个不听话的小喽啰
林晓秋见朋友圈这些人也给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提议,最终还是拿了巧克力味的冰棒。
回家的路上,林晓秋瞥见路边坐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在傍晚的冷风中瑟缩着,她借着路灯微弱的灯光才看清了那人的面容。
是成煜。
他的脸颊有些红肿,身上的衣服也沾了些灰,看起来很狼狈。即便他的神情依然和往日一样平淡。
林晓秋忽然明白二毛前面的评论是什么意思了,感情这个小喽啰原来是成煜啊。看来成煜并没有听她的话绕路走。
林晓秋本不想多管闲事,但她还是鬼使神差地停下了脚步:“……你去打架了。”
成煜点头:“……嗯。”
“打输了?”
“……嗯。”
“其实你压根儿就没打算还手吧?”
“……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林晓秋心说你还挺上道:“那你现在在这干什么?等脸消肿?”
成煜像是被她戳中了心事一样,低下头。
打架还怕父母发现,在这里真是少见。林晓秋不禁感叹这孩子究竟是什么东西制成的,打架的功底厉害,又热爱学习,还是父母眼中的乖乖男——太神奇了。
林晓秋犹豫片刻,从袋子里拿出刚买的一盒冰棒,从中抽出一根冰棒,对着成煜的脸颊敷上去,成煜吃痛地倒吸一口凉气。
“扶住。”林晓秋说道。
成煜乖乖照做。
林晓秋松开手:“这个只能起到冰敷的作用,消肿效果不一定很好,而且天气这么热一会儿就融化了,你自求多福吧。”
“……谢谢。”
“这样也好,现在二毛不会再主动找你麻烦了,你尽量离他远点就行。”林晓秋重新跨上自行车,“走了,明天学校见。”
“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