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艾琳的第二天

    她不缺钱。只要她想,以她这辈子的头脑钱不过是串随时能增长的数字而已。据说L还只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将他的监护人——那位渡先生的资产翻了近两万倍,虽然不觉得有必要尝试,但稍微认真一点她也不是不能做到。

    她只做了一点简单的投资就拥有了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钱来的容易由她洒出去也很豪爽。最主要的便是慈善,除了例行的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外每月都有一大笔钱捐去中国,一部分用于消除贫困,一部分用于建设她的家乡。

    除此之外她的生活并不奢侈,倒不是她天性克制,只不过这世上的绝大部分享受在她看来既无意义又无聊。

    说实话,对像她这样的天才而言无聊是常态,因此她才更追求意义,哪怕是无意义的意义,仅仅能让她莞尔一笑也好。这也是为什么她选择住在巴尔的摩,仅仅是因为她的移情能力让她联想到了威尔·格雷厄姆,而美剧《汉尼拔》的故事发生地之一便是巴尔的摩。

    她不缺钱,但不意味着她不需要工作;她不需要靠工作付账单,但不意味着她不需要靠工作填充生活。所有工作都一样的容易,但投身文艺领域也是一种选择——至少艺术还有点挑战性,不能仅凭头脑,在注入灵感之余还要加入情感进行创作。

    先从画画开始,五六年没有捡起画笔难免有些生疏。不过她本身就不打算靠画画赚钱,只是兴趣使然而已,在以近乎白送的低廉价格为杂志社供了一段时间稿后又开始尝试写作。

    她尝试了不少题材,最后发现写的最为顺手的还是侦探小说。虽然不想承认,但她确实无法摆脱华米兹之家在她身上留下的印迹,不管想与不想,她早已被打磨得不能再熟悉一个侦探该怎样做。

    一本十万字的推理小说只用了一个月不到就一蹴而就,在提交给出版社的时候她没想到会一炮而红。事实上她早就做好了自费出版的准备,谁叫她那本小说没多少传统推理的部分呢,甚至比起推理小说更像一本介绍心理侧写和移情术的科普读物;但出乎意料的是,美国人很喜欢这种非典型性的推理小说。

    虽然她觉得他们关注的点不对劲啦,李艾的初衷只是想把她擅长的心理分析融入传统推理,所谓的侧写也不过一种心理剖绘,不少读者却开始偷换概念,甚至到了神话犯罪侧写的地步。她塑造的主角——患有神经官能症的前FBI侧写师艾拉·费蒙特——虽然受到很多人喜爱,但他们对她的理解似乎更接近能读心的女巫。

    她只能用作品一旦被创造出就脱离了作者来安慰自己,不过说到底她也没什么“作者的坚持”。她写推理小说是图一乐,难道不允许读者也图一乐吗?他们怎么高兴怎么理解,她无权干涉。

    不过她是真心爱上了写作。这还是第一次她收获如此夸张的正反馈,虽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她得到的热情与爱是真的,就在那些粉丝寄给她的信中。

    第二本书也很快写完了,同一个系列的不同故事,依旧取得了成功。出版社甚至为她造势了,在她不愿露脸的前提下硬吹她是“美国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再世的多萝西·L·塞耶斯”。甚至真的有读者来信委托她推理。她挑了有意思的几件回信过去,一来一回名气更大了,这下她又成了“当代的马普尔小姐”。

    很难想象FBI登门拜访的那一刻她是怎么想的,感情联邦调查局的办案水准和苏格兰场半斤八两啊,主打一个“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竟然要求助一个民间的推理作家。不过她还是好好当了一次安乐椅神探。

    *

    当了作家后她有了采风的习惯,住在巴尔的摩的她常常去切萨皮克湾游览。内港游览区人来人往,观察过路的行人也是乐趣之一,但她没想到会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

    是B!她绝对不会认错的。将近四年不见了,他长高了许多,除此之外没多少别的变化,还是那么苍白。不仅如此,他佝偻着身子,黑发乱蓬蓬的,还是那么和世俗格格不入、那么古怪。

    虽然在人群中,但每个人都似乎在有意无意避开他,因而她一眼就发现了他的身影。她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她——实在是太巧了,四年、六十亿人、5.1亿平方千米,偏偏在这里相遇。于是她喊住了他:“B!”

    他向她走来,重逢后的第一句话会是什么呢?或许他会问她为什么离开华米兹之家,或许……

    B总在她的意料之外,这一次也是如此。纵然做了心理准备,听他说“Beyond Birthday,第一个告诉你,我想好了我的名字”时还是吓了一跳,这算什么开场白!不过她还是有点感动,谁叫他还记得这么久以前的约定呢?

    “那我也有一个秘密告诉你。”她说。后半句切成了普通话,“其实我叫李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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