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年到头很少见到陈乔治,直到去B市读大学,才与他成了至交密友。
乔治年长我5岁,一身皮肤并非夜的漆黑,细看之下透着淡淡的咖啡黄。他从小就继承了父亲强壮的身体和快乐的性格,在然村篝火舞会上也曾是一道愉悦的风景线。不过他的个子在初中以后才开始猛增,小学时只横着长,圆滚滚的肚子更是大家嘲笑的对象。
出了那事以后,他变得内敛,平日里沉默寡言窝在角落里捧一本书看。他不惹人,人偏惹他、欺他。童言无忌,却又是最锋利伤人的剑,在乔治本就脆弱敏感的心里刻下道道见血的伤疤。
到了初中,情况变本加厉。青春期的少年身体极速发育,心智的涨幅远远落在后头,满身激情难有正当发泄的途径,一不小心就转化为罪恶的邪念。经不起道德考验的少年们目光短浅,做起事来极端自私不考虑后果,为伤害他人的地狱火焰猛填蓬松的燃料。
乔治被霸凌的次数越来越多,放学被堵门口扇耳光、敲闷棍是常有的事,严重的时候更是头破血流、手脚变跛。然而,挂了彩回家以后他并不跟陈太太多做解释,只是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继续闷头读书。
陈太太一直是资深文学爱好者,家里有一整面墙壁的书柜,摆满了中外文学大家的小说、文论,地上还散乱摞着各式各样的传记、评论集。陈太太闲暇时喜欢泡杯茶在屋里读书。言传身教下,乔治也早早熏陶在文学的海洋里,找到了一生的灵魂寄托。
望着儿子受了委屈又不敢反抗的可怜模样,陈太太第一次陷入到深深的迷茫与自责之中,开始动摇了自己的生存信念。她感慨40个光阴白白虚度,后悔没有遵照父亲期待的道路过好自己,不然家又怎会支离破碎?人生在世虽低若尘埃,倘亲人在年幼之时、老去之年都无法得到自己的惠泽与庇佑,又怎算潇洒活过一回呢?
陈太太开始抛弃自己悲观主义的信条,变成了一个有责任感的母亲。她先是联系义工组织里交好的医生,向好友们请教、购买科学的心理工具为乔治疏通心结,带他外出锻炼身体,参观市里的艺术展览、书店、咖啡厅。之后,她便让乔治在家休养,自己单独出门,不厌其烦地蹲在中学门口不远处,像只母狮一般等待要狩猎的霸凌元凶。
结伴出门原本还有说有笑的几个恶魔,冷不防就被铁棍揍得晕头转向。陈太太丝毫不留余力,一棒接着一棒,似乎怀着同归于尽的想法只为报爱子之仇。挨了揍的恶魔刚开始还骂着脏话反抗,怎奈陈太太也是跟着丈夫练过格斗术、驰骋过非洲大陆的女豪杰,几番搏斗之下,几名元凶被揍得连连求饶。
警察抵达现场的时候,陈太太正坐在一个光滑的石墩上。锈迹斑斑的铁棒静静躺在她的脚边,几名少年低着头在她前面站着,不少老师、学生在旁边好奇地围观,小声揣度着这场巷斗的前因后果。
了解来龙去脉后,警察把霸凌者的父母们也都一一叫了过来。家长看着被揍的孩子也是心疼得紧,奈何实在理亏,再加上警察同志的严格执法,最终以赔偿医药费的方式协商收场。
警察离开后,里头有个卷了小波浪满脸黑米星的妈妈临走还不忘小声嘀咕着“一家子瘾君子都不是好东西,活该遭报应”。陈太太也不惯着她,上前抓住她的头发直视着她那细小的眼缝,冷冷道:“你最好管住你的宝贝儿子,别到时候白发人送了黑发人才鼻涕一把泪一把。”
随后她松开手环顾四周,目光落在几个凑热闹的老师身上,使劲瞪了几眼以后嘲讽道:“你们也算教育工作者?可笑至极。”
这件事当年在村里、镇里传得沸沸扬扬,学校管委员会也召开大会,加强了学校安保,扬言坚决杜绝霸凌现象。再后来,传着传着,陈太太一家就被赋予了一层神秘色彩。毛姆曾说过,编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众人把陈太太夫妇二人来然村之前的生活演绎成了一段传说,康迪实则是缉拿国际毒贩的盖世英雄,他的入狱成了故意放出的假消息,目的是为了掩盖其为中尼两国情报局效力的事实。
有了神秘光环的加持,陈乔治的学校生涯变得静谧。他也渐渐从阴霾中挣脱出来。他快乐的童心逐渐消散,变成了一颗远超同龄人的成熟之心。初中毕业之后,他没有继续深造学业,而是在市里的职校选择西点厨师。
我原以为他会报考一所文科类院校,将来继续在文学一途耕耘出一方天地。与他不同,我在中小学时代并不喜欢读书,只是因为近朱者赤,才侥幸有了些许浅浅的文学底子。陈太太和乔治是我的文学引路人,我也期待着自己的老师能够成名。因此,当他做完决定以后,我感觉受到了极大的背叛,也生出了相当幼稚的恨意与失落感。
陈太太则对乔治的选择赞赏有加,每每跟母亲胡秀楣聊天时都夸奖他的独立与智慧。乔治在经历过数年诋毁与欺凌之后,清醒认识到了一个生活真理:职业要与爱好分离。他也曾在自己闭塞的角落里立志通过文学摆脱这个逼仄的小镇,远离那些知晓自己身世又看不起自己的人。如果说没有对自己的肤色、体味感到过自卑那是不可能的,可他同时也清楚知晓基因赋予自己了更为强健的体魄,这是其他肤色人种羡慕不来的先天优势。
于是他更加热爱自己,热爱生活。然而热爱的近义词是钻研,钻研的过程又往往与快乐相悖。一旦在某个领域深耕,往往意味着身不由己,意味着被研究、被利益支配,意味着咬文嚼字、失去自由。因此,只有把所爱的文学控制在自由而不懈的爱好层面,才能一直获得那种蜜一般甜美的存在感。
往后时光里,他只读书,从不写作。他广泛阅读,体验大千世界的美好与艰险,却从不费心在创作上下功夫。他时常随口说的漂亮句子,也从不记在本子上,任由它们消亡耳边,过后也不为此惋惜。这在我看来,在熟悉他的人眼里,不异于暴殄天物。
因为热爱文学,所以更要把文学当作工作之余的调味剂。这个道理我晚了好多年才真真正正领悟到其精髓。
乔治毕业以后就去了B市一家西班牙餐厅工作。高挑的个头、坚实的肌肉、卷曲的浓发、乌黑发光的眼球时常引来客人的驻足围观。这家餐厅的老板娘露丝是一个性感丰满的中西混血女人,有着金黄的卷发、圆润饱满的额头、浅灰色的眼球、高耸的鼻尖,下嘴唇微微向前突出,白嫩的皮肤表面覆盖着一层薄薄的浅棕色汗毛。她性子火爆,与第二任德国老公离婚后接手了这家餐厅。
见到乔治的第一眼,露丝就被他身上那股忧郁中带着温柔、阳刚中带些内敛的书生气质吸引。乔治有些西点厨师天赋在身,擅长制作甜点、煮咖啡和调酒。那双灵活的大手与他稍显笨拙的巨大身躯形成了一种强烈的反差,但偏偏又与他自身散发出来的恬淡气质和谐共鸣,这种矛盾感另不少陌生人忍不住想要去接近他、探索他。
露丝心中闪过几分久违的爱恋。但她早已过了谈情说爱的最佳年华,两段婚姻的失利也令她不再幻想能与一个异性美满终老。她的理智清晰告诫自己所谓欲望与激情来去匆匆,都躲不过变得无聊麻木乃至反目成仇的悲伤结局。
然而命运并不打算放过这对看似只是偶然相遇的牵绊。它在女方身上诱惑无果后,转而在男方心里悄悄撒了一把欲望的火种。乔治第一次有了想要俘获一个女人的念想,那是一种久违的宿命感,仿佛是因太过久远而被遗忘,此时出于一个恰当的契机而绝妙复苏一般。
此前他也为雄壮的荷尔蒙无处排解所折磨得夜不能寐,但他从不对身边的女人释放,哪怕是在幻想中。露丝是第一个让他在脑海里产生清晰□□画面的女人,此前那些性幻想总是模糊不清。她半张的厚唇里,洁白的牙齿表面裹着一层黏腻的唾液,这对乔治有种致命的吸引力。他隐约听到露丝在耳边低声的呢喃,身体禁不住地打着冷颤。他变得更内向了,尽管十分想要获得这份工作和眼前的女人,却陷入了一种深深的自卑之中。
女人在危险的情感面前是灵敏十足的。露丝感受到了这个男人对自己的悄悄打量与强烈的占有欲,也暗暗思量着该不该冒这份风险签下他。几番挣扎之下,她决定先默默观望这个拥有大男孩气质的小巨人,许诺给了他留在此处工作的机会。
得到这份工作以后,乔治反而平静下来,内心的悸动迅速褪去,被午夜真空般漆黑的静谧填满心房,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感激和浓厚的宗教庄严感。这份崇高的情怀深深烙在他的基因里,通过父亲的种族传承延续,如今时机成熟就被唤醒了。随之生出的是对节制的渴望。他突然对苦行僧的生活倍感兴趣,想起了曾经云游路过然村的那些僧人。他们身披破烂的僧袍,浑身脏兮兮的,散发着浓浓的汗臭味儿,明明饿了好几天,脸上却洋溢着幸福自足的神色。
乔治自然不会像悉达多那样抛弃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但却在情欲面前狠狠地倒退了几步,而且十分满足于所处之处。他对露丝的感情不再是凶猛的占有欲,而是一种父亲爱护女儿、儿子依赖母亲的手足之情,似乎只要能够与她常年相伴就能偏安一隅、过上自足的生活。
露丝望着眼前气质大变的男人,突然感受到了陌生,仿佛一层迷雾遮蔽了他的面容,又感受到一只温暖的大手在抚摸自己的额头、一束温柔的阳光照射在自己的后背,内心的孤独也得到了莫名的融解。她愈发觉得自己捡到宝了,开始庆幸没有局限于世间的小情小爱。
是的,露丝和乔治的爱是大爱,我越是与他们相处,就越发敬佩这份感情。两人相差二十多岁,时常令我想起杜拉斯和她的小情人,但却少了几分爱人间的相互折磨与伤害,多了些许相敬如宾的矜持与自如。
露丝无儿无女,与乔治同居后也没有更改这个状况。两人时而疯狂时而静谧的情感令人捉摸不透,就像孤僻艺术家那一件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作品一般,你只能通过灵感觉察到它朦胧的美,却无法通过理智转化为语言诉说出来。
总之,他们是一对神仙眷侣。如果非要做一番解释,那我只能粗俗地降格道:当事人明知情感是冰冷的毒蛇,却还是抱着一种破罐子破摔的自暴自弃,给自己的行为找到了一种合理的解释——不顾从前与未来,只管珍惜永恒的当下。
西班牙餐厅有了乔治的加入,生意愈发红火,这跟他的厨艺以及强烈的人格魅力有着极大的关联。餐厅的厨房后来改成了半开放式,秉着“让顾客隔着透明玻璃观看后厨,确保吃得干净卫生”这一经营理念,人们了解到了这个本该默默无闻的黑人厨师。
乔治的气质融合在他的行为之中,浸透在厨艺作品里,有着一种朴素、清爽的滋味。他娴熟的调酒杂耍,也成了餐厅著名观光景点之一。其修长的肌肉线条和种族自带的幽默松弛感帮助餐厅招徕了许多友人,其中有相当一批的国际友人与他结交。比起中国人的内敛含蓄,乔治能够更轻易同外国人打成一片,尽管他从骨子更是一名谦逊的中国人。
与此同时,一个带些理想主义色彩的概念逐渐在乔治的脑海中勾勒好轮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