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者

    对于郑家那个不成器的兄长,秦回本是不屑一顾的,可是在查郑家账本时却发现这上面的金额数目越来越大,他不禁开始警惕。

    究竟是娶了一个好女人,还是在藏拙?

    这可不好说。总会有一种人,看着懵懵懂懂,实则扮猪吃老虎,最难察觉,却最容易对这种人掉以轻心。

    第二天郑昭就感觉家中上下总有一双双眼睛在盯着他,不论是在宅里还是他在外面沾花惹草的时候,可是猛地转身之后,却什么都没有。郑昭并不是传闻中的那种色令智昏的纯粹纨绔,好色,乃人之常情,他又没有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况且家中还有一个姑奶奶架着,他也不敢。

    至于纨绔,也只是一半一半,如今世道乱的很,钱财银俩才是免死金牌,这个道理谁都懂,金银就在那又跑不了,生存的条件就是谁能把钱拿到手才是最大的本事。

    乱世,最重要的就是粮草武器。

    郑昭就是干这个的。

    秦回至今也没想到当年攻破京城冥冥之中也有他这个纨绔兄长的手笔。

    郑昭同京中管事联合,二人频频约禁中总事出来喝酒聊天,那总事也是看这日子混不下去,不过就是一个架空的王朝,形同虚设,便动了心,借着酒劲拍了好兄弟的肩膀,应了一声,三人便做出了杀头的事。

    郑昭运废铁,管事叫人用废铁制兵器,最后送到总事那去,而先前那批好的兵器又运回郑昭那里,三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那批好的兵器又由郑昭联系各地势力,尽数卖出。

    起初三人还十分惶恐,后来看见一箱一箱运来的金银,那笼罩在头顶上的黑色雾气不约而同的散了。

    这档子买卖是郑昭想出来的,起初朝廷衰微的时候他就准备这样干了,奈何自己亲爹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官,处处受制约,他在朝廷里也没有什么人脉,只好压抑了这生钱的买卖。小时候上私塾的时候,夫子就说他聪明,可时间久远,加上郑昭自己心比天高,早已经忽略里夫子说完这话之后的摇头叹气。秋分过后,郑昭的亲爹死了,本来是白事,可他却压抑不住内心的喜悦激动,因为他知道了自己那个不中用的弟弟,居然是秦回。他爹牌位掉在地上的那一刻,他先是惊吓,然后全然是欣喜。

    果然不出意料,白事一过,全京城的权贵都踏进他家小宅,一连十日,家门槛都报废了。

    那天夜里,郑昭躺进美人的怀里,自言自语道:“要是能回到从前,我还是希望他被赶出去。”

    这话美人听了,秦回也听了。

    秦回听完眼皮沉沉,旁边的几个侍卫大气都不敢出,只敢微微抬起头用余光看着中间席地而坐的男人,夜里无光,只有屋里敞开的窗透过一点点微亮,皎月不再,被云层遮盖住,连同秦回的脸也一样,没有人看清秦回的形色,只能不约而同的感受到屋里的沉默。

    叹气声夹杂着愤懑和无奈的情绪,明明不过一个叹气,又如何能察觉到这么多的情绪呢?侍卫们不过是将自己代入秦回,如果你是他,你会如何想。

    “看紧了。”

    “我的好哥哥……不能怠慢了。”

    好哥哥这几个词,任傻子都能听出来,是咬牙切齿说的。

    秦回从没有这样烦闷过,他的情绪本就可以在看见母亲死去的那个冬天一样被抛弃,但是他没有,从那天到而立之年,所有人都知道,他对什么事都是心如止水,好像是从来没有情绪的人。

    但是只有他知道,自己的情绪依然还在,不过是与自己一样,残缺不全……

    秦回就像是沈辞的极端对立面。

    沈辞是在爱意中成长的,面对愤怒与背叛,他会合理的宣泄,如果说沈辞是一尘不染的白色,那么秦回,堪比黑夜。

    对于那个寒冷无情的郑家,他如同宇宙中的黑洞,贪婪的,无奈的,吸食着消极的情绪,然后尽数膨胀,最终爆发在宇宙中,将周遭围的一切毁灭,同自己一样,在宇宙中绚烂,成为尘埃。

    如果在现实世界里遇到秦回,沈辞一定会拼尽全力离他远远的,他是一个“坏人”,而现在秦回激发了沈辞全部的恶意,也不算是激发,而是他们共同的情感,他们是一个人。

    十日后,郑昭坐在郑府大门口,笑着抚摸被踏破的门槛。

    从此,上无老爹压制,下有老弟靠山。朝廷,他已经不放在眼里了,一个风一吹就倒了王朝,还需要忌惮什么呢?那几年,可谓是他赚得最多,过得最快活的日子。

    就在秦镇带兵攻打京城的前半个月,暗卫送来消息说,魏卿毓有孕。

    秦回当时正在靶场,许是心中有了什么鬼主意,嘴角轻轻上扬,一走神,箭偏了些许。

    “嫂嫂有孕,我自应该送些贺礼。”

    三日后,郑府收到了一位沈公子的贺礼。

    十箱珠宝玉器,还有……十个年轻貌美的诗奴。京城不知何时兴起了诗奴,许是战乱,人心惶惶,许多名门望族都迷上了合欢散,合欢散说是用百合炮制,放在香炉里,整整十日都不会淡去,那些好做诗之人,往往诗兴大发,有些荒唐之人,竟然在侍女衣服、身上作诗。

    偏偏此文章在京城红极一时,侍女们又被叫做诗奴。

    秦回心里门清,这合欢散里加的是铅粉。就是不知道哪个丧心病狂的竟然将这东西改头换面变成了合欢散。

    郑昭摇身一变成了京中权贵,合欢散这种奢靡之物自然有人送上。一连几天,这郑府后院就成了郑昭和酒肉朋友的圣地,诗词歌赋、管弦丝竹久久不息。

    “小姐,要我叫人去知会一声吧,这整日整夜的,对肚子里的孩子不好。”

    “阿昙。”

    魏卿毓拉住阿昙。

    对着铜镜摘下发簪,卸去了头上的发钗,青丝夹杂着几根白发,瀑布一般。

    魏卿毓有些倦怠,眼睛微张开,看着镜中人。

    “我年少时便听母命,嫁入郑府……如今二十年有余。”

    她看着窗外飘的雪,久久长叹。

    手中那冰冷的簪子变得温热,直至同她的体温一样,她吸了吸鼻子,有些酸楚,便用尽力气,将那金制的簪掰弯。

    “我知他是个纨绔,却不成想这般……”

    “我不愿有如此的夫君,更不愿我肚子里的孩子有个这样的爹。”

    窗外寒风将屋内火烛熄灭,唯留宅院的那柄长明灯。魏卿毓斜靠在阿昙身上,一滴泪从眼角无声地流下。这郑府,吃掉了她的嫁妆,她的母家,连同她的青春,她的一生一同吞并了。

    府中再无声响,只有院里的呕哑嘲哳和她无声的泪。

    “我要和离。”

    她的话太平静了,阿昙一时没反应过来。

    “可是小姐,世道太乱了,如何将家中长老请来?”

    “再者……官府同老爷……也是一同气的。”

    魏卿毓的脑海里一团乱麻,什么方法都暂时想不起来,但是只有一个念头。

    她要和离!

    “明日,我去一趟衙门。”

    魏卿毓说她要睡下了,阿昙只得将她扶到床上,而后关好门离开。

    长夜漫漫,又怎的能睡好呢?

    这些日子,她早已经适应后院里的声音,可却又是一天一天的过,她心里堆积的石头越来越多,越是想要开口说,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说。

    世道里能说真心的人并不多了,好些人都劝她,郑昭如此大势是她命好,若是和离,一个人孤单命薄的,若是和离不成,反倒招惹不快。况且,她母家早已势微,又怎能护得住她。

    她就这样躺着,看着月光洒在地板上不断变幻的影子,待丝竹声息时,她终于下定了决心。

    跑!

    再这样下去,魏卿毓觉得自己一定会疯掉。

    她猛地坐起来,在梳妆台上胡乱拿了几个值钱的珠宝首饰,特别是那个被她掰弯的簪子,是她大婚时,他送给她的。

    后来她发现,不是所有送簪子的人都是对的人。

    但是起码这簪子还能当一些路费盘缠。

    她趁着月色,敲响了阿昙的门。

    “小姐。”

    魏卿毓连忙比了一个“嘘”。

    阿昙也是整完没睡,她看见魏卿毓手中拎了一个布袋,瞳孔猛地放大,皱着眉头小声地问:

    “小姐?”

    她摇了摇头,很是紧张。

    “外边太乱了!”

    “我宁可死在外头!”

    魏卿毓扭头要走,手中的包裹却被身后人拽住。

    “小姐!您还有孕,万一……万一有什么不测!”

    “阿昙,难不成你要看我在这里痛苦一生吗?”

    “放我走吧……”

    魏卿毓扶着门框,大滴大滴的泪直流。

    “我受够了。”

    ………………

    半柱香后,两个人影从郑府荒废多年的东门一晃而过,并无留恋。

    却全然不知房顶屋檐上还有人正看着她们。

    “将军!”

    屋内檀香浓郁,秦回就在白烟之后静静地禅坐着,他没有睁开眼,点了点头。

    “魏卿毓跑了。”

    秦回闭眼点了点头,眉眼间有些欣赏。

    “有骨气。”

    “这一出好戏,我可不能只坐壁上观……光有了柴可不行。”

    “我们……添把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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