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六六是我小学和初中的同学,也是我的主要玩伴,还有宏业。
上学时,我们三个经常结伴而行,每日来回七八公里的路程,不会那么无聊。遇到村中恶霸的时候也能相互壮胆。大鹅大公鸡还能应付,但那些大黄狗,实在令人胆战心惊。只要经过它家门口,就追着你狂吠,还经常拉着邻居家的狐朋狗友,耀武扬威。我们总要小心翼翼,能绕就绕,绕不过去就用木棍、砖头驱赶。
宏业书包里每天都放着一个自制的双节棍,不过那不是用来打狗的。路途中偶尔能碰到高年级的小混混们,向我们“借钱”买烟抽。倘若说一个“不”字,巴掌就能拍到你的脸上。不过真正能用上双节棍的很少会发生,沙包地的人还算淳朴。无非就是在上学的时候,被混混们拉去给他们家的棉花苗子浇浇水,收拾收拾油菜秸秆。
结伴还有一个原因,从我们家到学校,要经过几片坟地,有的集中在一起,有的在地头,有的藏在小树林里。有时候要打扫卫生或者补作业,放学晚,走过那些坟地,魂魄都藏到了身后,躯体在前面缩成一团。最可怕的是,偶尔能看到在坟地里有很小的蓝色火星在闪烁,便是人们俗称的“鬼火”(白磷燃烧而成)。吓得我们都想夹在中间,谁也不愿意走前面或者走后面。树林经常会突然飞出几只大鸟,“呀呀”叫唤,太瘆人。
当然,快乐的时光要远多于烦心的事。六六这人不仅聪明,身手也灵活。在学校里,玩“斗鸡”游戏,小有名气,四两拔千斤用得娴熟。不仅跳得快,又很圆滑,对手猛冲过来时,他可以瞬间躲闪,对手扑了个空,踉踉跄跄。遇到身材高大的跳起来下压的时候,六六突然转身用后背将他顶起来,对手人仰马翻,屁股直直地砸在地上,脸憋得通红,半天起不来。我们几个膝盖上整天都是青一块紫一块,也不觉得疼。
六六的聪明才智都花在玩上了,学习自然上不了心。他年纪比我还小一岁,但在三人中,总以老大自居,还喜欢沾点小便宜。他的小聪明也会用在我们身上。比如,有时候他会装作自然的样子,用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顺势将手上的鼻涕擦在我的衣服上。他以为我不知道,我只是不好意思指出来罢了,否则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对于六六而言,读书是一种煎熬,这也能理解,如果基础没学好,越往后越没法学,尤其是数学,跟天书一般。他好不容易熬到初中完结,连会考都没参加。将他父亲气得喝了好多天的闷酒。
日子还得过,书读不下去,那就学个手艺吧。六六的父亲也是个心灵手巧之人,最大的理想是做一个木匠。可惜他的爷爷并不支持。家里张口吃饭的人太多,六六父亲排行老大,庄稼地里有干不完的活。
木匠要拜师学艺,而且基本没有工钱,若是这样的话,虽然不用交学费,但少了一个劳力,是万万行不通的。六六的父亲只能在空闲时间自己捣鼓,但梦想没有泯灭,那个星星之火一直心中隐隐燃烧。等到他自己成了一家之主后,那点星火就像插到六六的身上。
这种思想在我们这片土地上司空见惯。总把自己实现不了的梦想强加给下一代,不管他们是否乐意,是否有天赋。这六六,在木匠活上,既没有兴趣也没有天赋。比起动手,他更喜欢动脑子。但父命难违,他父亲在外地给他物色了一个木匠师傅。那时学徒,徒弟要跟着师傅一起生活、劳动,边做活边学艺,师傅得了一个免费劳动力,徒弟学到本领,可以说是双赢。通常,逢年过节的时候或者农忙时节,师傅会给徒弟放几天假,让他回家探亲。
这学艺的日子不到半年,有一天六六回到家里,父亲很是诧异,这天不是节也不是农忙,这小子突然回来,肯定有事。
他父亲问道:“你咋这时回来了?”说时间,发现六六还带回来一个大袋子,一看就知道是衣服家什。又问道:“啥情况这是?”
“不学了……”六六只说了一句,便拎着袋子进了自己的房间。
总得问个水落石出吧。
“到底发生什么了?你被师傅赶出门了?”
“不是那块材料!”六六喊道。
“读书读书不是材料,学艺学艺不是材料?你到底是什么料?”
多日后,六六父亲终于了解到了实情,既气愤又无奈。
以前做家具,很少会用铁钉的,都是用榫卯结构,相互巧妙地穿插起来,环环相扣,结实美观。这也是最考验木匠技术和经验的。这工序对六六来说,比数学还难。
有一次六六实在是安装不起来,怕老是问师傅,会被责骂,索性用几根铁钉嵌进去,外面塞些木屑,用砂纸打平,再抹上一层桐油,不仔细看容易蒙混过关。
师傅觉得,按照六六的技术水平,不会这么快就能弄好,便起了疑心,仔细一看,发现了端倪。师傅不敢当着顾主面指出来,悄悄自己改了回去。
晚上,师傅将六六叫进房间,坐在椅子上说:“小六子,你是个挺聪明的孩子,但对木匠这门活可能理解不透。”然后用手敲敲边上的方桌,继续说:“如果用钉子做家具,那用得着跟我学几年才能出师吗?
“用钉子,既不牢靠也不美观,也体现不出木匠人的手艺。顾主何必花这么多钱请我们到他家里做?
“你用钉子,顾主以为是榫卯,日后一旦发现,让我怎么交代?
“当然,最不能让我容忍的是,你这样投机取巧,会坏了我的名声,我以后还怎么混?”
师傅最后说:“要不,你先回家待几天,好好想想,把事情原委跟你父亲说说清楚,再做打算……”
这是暗示,不用再回来了。
十七
六六有一个表哥,在县城卖衣服鞋子,生意还不错。于是六六就去了县城找他表哥,帮帮忙,取取经。
他表哥租了一间小铺子,每天凌晨去批发市场,进些流行的款式,把滞销的退回去。
六六就跟着跑跟着卖。没过多久,就把门道摸熟悉了。
他表哥能看得出来,六六是不会一直帮他打工的,于是主动跟六六说:“我看你学得挺快,你也别总在我这里打工,可以尝试自己单独做做看”。
六六说:“我哪有那个本钱啊!”
他表哥说:“你不要一开始就租铺子,可以先摆个摊。等赚到钱了,再扩大也不迟。”
他表哥的妈妈是六六妈妈的亲姐姐,也是真心替他考虑。六六想着表哥说得有道理,自己单干,只要离表哥的铺子远一点,也不会影响他的生意。
他买了一辆三轮车,每天还是跟着表哥去进货,然后拉到别的街道,摆起了地摊。
一开始基本都待在一个固定的位置,因为衣服鞋子这东西也是有回头客的。但经常被城管赶,玩成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他表哥还是手把手地教他,怎么选款式、看布料,怎么根据客户的喜好和市场的流行情况选择合适的款式,怎么应对讨价还价。起初,他图简单,表哥拿什么样的他就拿什么样的。
他表哥在固定的地方做了好几年,很有经验。进来的货质量可靠,价格适中,积累了不少老客户,口碑不错。
六六照猫画虎,卖得也还可以,就是每天像游击队一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没有办法做回头客的生意。不过聪明过人的他转念一想,既然每天都要到处跑,回头客没有,找他退换货的也就没有,那干嘛还进那么好的货呢?
后来,每天进一批质量好的,同时进一批质量差的。把好的差的混在一起卖,看菜下碟。
可是县城就那么点大的地方,买家也会到处闲逛。这种把戏迟早会被人看穿,不到两年的工夫,六六在衣服鞋袜市场的名声就臭了,还等不到他租铺子的时候。
但六六不在乎这些,至少第一桶金是赚到了。
后来又倒腾蔬菜,再后来卖家电小配件,什么灯泡开关插座等等。不过还是那一套,如法炮制,以次充好。
一晃又是几年,因为他的投机取巧,最糟糕的时候,被建材市场撤了铺子,赶了出去。但滑稽的是,他的生意做得却一个比一个大,钱也赚了不少。
沙包地沙包地,沙子肯定多。因地制宜,这种土壤很适合种西瓜,于是沙包地上兴起了西瓜种植。
六六很快嗅到了这个商机。为什么以前没有呢?因为以前沙包地上的农民很少有出岛的。每年种一季棉花,一季油菜。从立春到冬至,一年忙到头,也够一家老小的口粮。
但整个社会都在发展,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国家也在推进城市化进程,鼓励农民进城。这样一来,农村的很多土地就被闲置了。长期不用太可惜,与其空在那里,还不如租出去。什么也不用做,一亩地收个两三百的租金,跟白捡的一样。
土地租金如此便宜,很多老板就把它们成片地承包下来,种黄豆,种油菜,种麦子。当然,还有种西瓜,有些还种了白杨树。这白杨按理讲是不能种在耕地上的,根都留在土里,以后没法种庄稼。
“种庄稼?”地的主人们说,“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事。”
租给种白杨树的,比给种庄稼的租金高。
六六把赚来的钱都拿去承包了几块地,种西瓜。可是吧,他这“机灵劲”一直没改。卖西瓜就好好的卖,做生意应该童叟无欺。西瓜的好坏,自然是瞒不过收购商,于是他就在秤上做了手脚,加个磁铁啥的,不敢弄多,弄个九点六、九点七两秤(九点七两称出一斤),一般不会被发现。
一般不会被发现,但人家是成吨买,老这么干,那些收购商也不是傻子。在行情好的时候,他们也懒得计较。行情差的时候,产量又大,供大于求,这话语权就到收购商那里去了。
没人去收购六六的西瓜,这好日子马上就到了头。成片的西瓜烂在地里,六六气得拿脑袋往墙上撞,直骂那些收购商有奶就是娘,一点不念旧情。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生意场上,哪有什么旧情呢。
如果李家老大是头瘦死的骆驼,那六六只能算一只断了草的山羊。用不了几天就干瘪了。
一夜到了解放前,六六一时半会儿也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好歹学了半年的木匠,于是跟着耀祖一起,去工地做些木工活。
十八
时间过得很快,大伯的离世,给邻居亲朋们带来的这场宴席也接近了尾声。抬头一看,一些人已经回家了。邻居小茂说:“明天你们还要送叔上山,我们就先回去了”。青云赶紧起身,将小茂等人送出门,递上一支烟,再三表示感谢:“家里有事,还是少不了乡里乡亲的。”
“这样的大事,大哥你就别客气了!”小茂媳妇回应道:“那我们就回去了,你还要守夜,也要注意身体,别太累了。”
青云朝大家拱手致谢:“大家辛苦,辛苦了!”
六六看着大伙都散了,也站了起来,端起一杯酒,说道:“青云哥、阿明,最后碰一个,我也回去了,明天还要去县城有点事情,不能送大伯了。”
“不要紧,不要紧,你明天忙你的事去吧。”
青云送走了客人,拿眼扫了扫几张桌子,菜都凉了。
晓雅晓月几个收拾着人着残羹冷菜。青云坐回桌子,跟晓雅说:“这桌一会我收”。然后对我说:“这六六脑子灵活,要是踏踏实实做生意,能赚很多钱的。现在过得也不行了,家里三个孩子,再加上一个老娘,天一亮就得六个人吃饭,把自己累得跟干柴似的。别人家的孩子都去县城读书了,他把小儿子带进了城里,两个女儿丢给老娘,把孩子放农村就荒废了。”
这个现象很普遍,在农村靠那一亩三分地是存不下钱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待在农村会被人瞧不起。有条件的带着老婆孩子一起出去,条件差点的夫妻出去,把孩子留在家里给老人带。
青云说:“比如邓老三隔壁秋生家,夫妻去外省打工,一对老人都七十多了,孙女今年十岁,上四年级。秋生夫妻一般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来一次,工厂做外贸生意,客户的假期跟我们不一样,凑不到一起来。再说那种便宜的绿皮火车越来越少,现在要么自己开车,要么坐高铁再转几趟才能到县里,再坐公交到渡口,路费是一大笔开支,能省就省点。
“好在老两口的身体还算硬朗,很少生病,孙女的日常起居照顾得也周全,但他们扁担大的‘一’字都不认得,学习是完全靠孙女自己,成绩可想而知。每当春节爸妈将要回来的时候,孩子站在马路上望穿秋水。过完年,当爸爸妈妈要再次背井离乡的时候,她抱着妈妈的腿,久久不愿撒手。这样的情景,总让一家老小忍不住要掉眼泪。”
“那个胡婶家的孙女也是留守儿童吧?”我问青云。
青云回道:“是啊,你看她把孙女带过来了,现在吃席很少有带孩子了。”
这也是贫穷形成的风气,以前哪家婚丧嫁娶,大人们总会把自家的娃娃带上。这都成了惯例,有时候主人们还特意加上一句,来的时候把孩子带上。不管家中几个孩子,一般每次只带一个。下次再有席,轮流来。
胡婶的老伴去世好几年了,就这么一个儿子,几年前还离了婚,老婆甩下女儿就跑了。儿子常年在外地打工,一个破旧的房子里只住了祖孙两人。
上学时,胡婶先把孙女送到学校,再下地干活,放学时再接回来。家里的地大部分租给了别人,只留了二亩多地,种点棉花和油菜。孩子爸爸也经常打点钱回家。反正也不想出人头地买房买车,日常的吃穿用,是没有问题的。
以前每天都是和小凯、秋生家的孩子一起上下学。学校撤并后,小凯去了城里,这近处,只有跟秋生家的孩子结伴了。
孩子学习的事,那是一点都指望不上胡婶了。成绩不好,要么怪孙女,要么怪老天。
能想象得到,留守在农村的一老一小,最怕的就是生病。小的生病麻烦,老的生病危险。
这事胡婶就遇到过一次,可能是染了流感,病痛如同山雨,呼啸而至。头痛脑热,嗓子如火烧一般,身子一走动,喉咙里就跟刀割的一样。家里没有药,胡婶对孙女说,去找杨大妈,给叫医生。孙女也有点感染,好在毕竟是孩子,身体抵抗力强,跑去叫杨大妈。胡婶坐在椅子上用嘶哑的声音喊:“不用跑,不用跑……”
杨大妈赶了过来,问了问大概的症状。说:“这村子里就一个赤脚医生,还不知道在不在家。你这症状跟我上次的一样,我家还有点药,去年我儿子买的,等我去拿给你吃吃看。”
杨大妈拿了药回来,也不记得以前一次吃多少,也不知道有没有过期,直接取了两粒,用水给胡婶冲了下去。
杨大妈说:“你安心躺一躺,小琴让秋生他妈接送几天,反正一条道。实在不行,我给你送几天。”
胡婶点头表示感谢。
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药生了效,就这么胡乱折腾几天,嗓子的火灭了,头也没那么疼了。
胡婶对孙女说:“要是生了啥大病,咱俩死了都没人知道啊。”
留守儿童不但生活条件差,学习无人管,在学校被霸凌的事也经常发生。可他们的父母都远在他乡,没人替他们出头。老师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严重,教训几句就了事。
“村里的孩子都去邻村的小学读书了?”我问。
“是的。”青云说,“学校撤并前,把两个年级混成一个班,还是空荡荡的。老师的工资都发不出了,现在改成村委议事开会的办公场所。”
我说:“这么点大的孩子,每天来回要走好几里路,比我们上学时还苦。”
青云说:“自己走的少,一般都是爷爷奶奶骑着车子接送。”
十九
村小学也是我的母校。脑海中,清晰记得我上小学那会,一个班好几十人,每天读书声、欢笑声、打闹声,不绝于耳,上厕所都要排队。
操场前有一根升国旗的竹竿,有一次我跟同学打赌,我能顺着杆子爬几个来回。同学同意,赌注是每爬一个来回给一个方纸盒子(小时候的一种游戏,用比较硬的纸折成正方形,交错塞插的一面为正面,与对手相互拍打放在地上的纸盒子,能将它拍翻过来即可据为己有)。在课间十分钟的时候,我连续爬了二十多个来回,把同学爬得嗷嗷叫,幸好上课铃声救了他。
他可不知道,我是爬树小能手。队里的大大小小的树,哪棵树上有鸟窝,或者有果实,几乎被我爬了个遍。被喜鹊啄脑壳,被洋辣子刺得浑身鼓包,可谓身经百战。
其实我是恐高的,最让我胆战心惊的是小学后面有一个水泥罩。就像罩孙悟空的那个金铙,倒扣在土里,没有盖子,很深很大。一旦人掉了进去,断是爬不上来的。一直不知道那东西到底用来做什么的,还放在那个地方,危险得很。
如今,大罩子早就没有了,连同学校也没有了,只剩下零星的记忆。
“哎!”我说,“农村留守儿童实在可怜,基本没有玩伴,这样的童年,会刺痛他们的一生。”
“但是,”我接着说,“做留守儿童是苦,做城市的边缘人也苦。有一次送我家图图去幼儿园上学,在幼儿园的门口,我看到一个老奶奶带着她的孙女还是外孙女,拎着一个破袋子,一起在学校门口捡空瓶子。我想,这个孩子跟图图差不多大,这个年龄本应该也在幼儿园。可能是由于户口不在这个城市,进不了公立幼儿园,也付不起私立幼儿园的学费。
“他们的父母应该也是这个城市的边缘人,随着城市的发展,很多人被水涨船高的房租从市中心一步一步逼到郊区,又不愿意回老家,就拖儿带口一直游离于城市边缘。自己生活已经很艰难,又不忍心让孩子做留守儿童,只能自己扛着巨大的压力,就这样,一年又一年,除了一身的毛病,什么也没攒下。”
“是啊,如果生活如此艰辛,还不如不带他们来世间。”青云说,“像我这样,孤家寡人,也挺好。”
“如果你真心觉得好,它就真的好。本来就应该是这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没有什么好坏之分。”我说。
“但世俗的眼光可不这样看。”青云说。
“是的,”我说道,“我们的社会有一种固化的思维,给所有的人树立了同一个目标,如果你达不到这个目标,或者跟这个目标不一致,那就是失败的。”
“也就是说只允许有一种价值观……”我继续说,“那就是搞钱,搞钱是人生唯一的目标。可能是一种欲望,也可能是一种无奈。总之,这不是一个好现象。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世界将越来越多元化,人生也应该有多元化的。”
“不对……”青云说,“你这是不是在安慰我?”
我赶忙说:“青云哥,这真不是安慰你,你是读过大学的人,也在外闯荡了很多年,要是一般的人,我也不会跟他们说这些话,肯定是听不懂,听懂了也不会理解。”
“哎,我也是个世俗的人,做人不能太明白。”青云苦笑道,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又拎起酒瓶。
我轻轻压住,对他说:“肝不好,少喝点。”
“没事没事!”青云回道,“我平时是不喝酒的,今天聊到这个份上,再说……”
青云顿了顿,指指那口棺材,说“能不喝酒吗?”
是的,这点酒也不能把人喝死。青云放下酒杯,用双手捂住自己的脸,从上往下抹了一把,继续说道:“我回农村来,何尝不是一种逃避。”
“农村很好,我也想回来,可回不来啊,农村这教育条件……”
“是的,能待得下去,自然要待了。”
我说:“农村确实不错啊,山清水秀空气好……哦不,我们这里没有山。”
沙包地是一个小平原,四周沿江的地方被一圈大坝环绕,整个小岛像一个不规整的平底锅,我们就像各种各样的菜,被一只看不见的铲子翻来拨去,炒了一批又一批,有炒熟的,炒焦的,外焦里嫩的。如今这个“平底锅”里,已经没有什么好食材了,只有一片荒芜、一片杂草,一些老树老枝,和树顶上几只无所事事的乌鸦。
“农村是好,但没什么人,再能耐得住寂寞的人也不能整天让自己陪自己啊!”青云说,“你回来的时候有没有注意门前的池塘?”
“我从水泥路上直接开过来的,还没去前面走走。”我问道,“咋了?”
“都快没了。”青云回应道,“你开了几个小时的车,累了吧,你也早点休息吧!”
“还好的,一路没堵车,开得比较顺畅。”我说,“我睡眠质量一向不太好,今晚还不一定能睡得着。”
“这样啊……”青云抿了一口酒,把酒杯在手里揉了几下,又说:“要不跟你聊聊邓斌?”
“邓斌是谁?”我问道。
青云用手指指旁边人走菜凉的桌子说,就是她们刚聊的邓家老三。
看来青云对邓老三的事情有些了解。
“何止是了解?”青云放下酒杯,说,“这世上最了解他的人恐怕就是我了……不,准确地说,应该是最理解他的人是我。
“我们是同班同学,从初中到高中。虽然我不能确定他是否跳了江,但凶多吉少。”
二十
那时是按分数排的,分重点班和普通班,邓斌成绩也不错,和青云都被分到了重点班。
初中的生活也没什么可圈可点的,不松不紧,可不像现在,从小学就往死里卷。学生们童心未泯,每天上课听讲,下课踢球、踢毽子,游戏种类丰富。到初三,心才能静得下来。
值得一提的是,邓斌,谈了恋爱。
那个时候,要是谁显得成熟些,容易吸引同学的目光。邓斌就有这个气质,成绩中上等,尤其是语文,作文写得好。他平时喜欢看些闲书,除了武侠和言情小说不看,其它各种类型的都有涉足。那时的各种文学杂志,比如《中篇小说选》、《十月》、《当代》等基本都翻过,他还会画画。性格内向的人,往往内心情感丰富,善于用文字、绘画表达。班上的黑板报,主要由他负责。因此青睐他的女孩学不止一两个。
他也有心仪的女孩,她叫江玲,是乡长的女儿。长得很漂亮,美得有气质,性格活泼。虽然才十多岁,身材修长,亭亭玉立,胸脯微挺,像一棵向日葵,含苞待放,甚为怜人。这样的女孩,自然会成为无数男孩的梦中情人,都在幻想着将她揽入怀中。
但她是乡长的女儿,不仅美,还有天然的傲,加上学习也优秀,可谓将各种优势集于一身,让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邓斌也是在心里默默惦记,但是命运仿佛眷顾于他,江玲对他表现出爱慕的样子。
情窦初开,是那么的含蓄、羞涩。当他们四目相对时,不由得脸就红了起来。江玲坐在教室的前排,邓斌在她的后排。有一天上课时,江玲偷偷向后传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的是:放学时等我一下。
邓斌欣喜若狂,期盼着赶紧放学,等待中的每一分钟都是煎熬。放学后,等其他同学走出教室,江玲拿出一个随身听,对邓斌说:“我很喜欢这盘磁带,送给你听听。”随后就快速跑出教室。
邓斌拿出磁带一看,是《英文金曲》。他按下随身听的播放键,戴上耳机,一首美国乡村歌曲飘了出来。
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
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
When they played I'd sing along
It made me smile
……
这是他听到的最早的一首英文歌曲。
这事很快就被传开,作为同样喜欢江玲的江小平拍了一下邓斌肩膀,妒忌地说:“还是你厉害啊!”
他们俩就以一种忽明忽暗忽隐忽现的方式谈着一场小恋爱。
后来,两个人一起考到了同一所高中。本来邓斌的文科成绩更好些,而江玲更喜欢理科。但从未来就业趋势来看,理科更有前景,所以他们俩依然是同班同学。
高中知识不比初中,难度有质的飞跃。本来理科就处于劣势的邓斌学起来很是吃力,成绩慢慢就下降了。
邓斌和江玲恋爱的事,在班上也不算什么秘密。有一天,一个同学悄悄跟邓斌说:“我最近经常看到江玲跟高年级的一个男生在一起。”这事邓斌也是有所察觉的,但没往那处想。
后来实在憋不住,就问江玲:“你跟那个高年级的男生经常在一起?”
“哪有啊!”江玲说,“我们要参加学校组织的物理活动,偶尔一起讨论一下。你听谁说的啊?”
青云说,这正是邓斌的软肋。他的家庭条件跟江玲是没法比的,成绩也不如她好,他担心驾驭不了她。
我们那个高中北面有一座小山坡,不少同学们经常往那里跑,有看书的,读英语的,打牌的,谈恋爱的。有一天青云在上面碰到了邓斌,他捧着一本书。
“看啥书呢?”青云问。
邓斌将书翻过来,青云一看,《撒哈拉的故事》,问:“你喜欢三毛的书?”
“不是的,她送的。”
青云问:“写的啥?”
“刚开始看。”
邓斌是个自卑的人,越自卑,疑心就越重,嫌隙就大,使得他跟江玲的关系越来越差。
江玲跟他说:“我们在一起都这么久了,你还不了解我吗?”
邓斌沉默不语。
“我送你的那本书看了吗?”
“还没看完。”邓斌答道。
“那就赶紧看完!”说完,江玲就生气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