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午时阳光正盛,阿兰将竹篮中的菊花倒在竹簸箕中,铺了薄薄的一层,端到院中的桌子上晾晒。回堂屋看到簸箕上的桑叶快没了,她推开阿娘住的屋子走了进去。

    “阿娘,我去山上采些桑叶。”

    “日头这么毒的,这是出去不把你晒黑,也得把你晒出病来。你若是变丑了,就一辈子待在这深山老林吧。”妇人语气有些不好,“光想着养蚕,可别忘了正事。”

    “做事要做全乎了,那蚕要是突然死,别人就会怀疑。再说蚕快要结茧了,也养不了多久。那蚕茧少说也能卖两三两银子呢?” 阿阑欢快地说:“等卖了银子,我给阿娘请御医医治好阿娘的病。”

    妇人点了一下阿阑的额头:“就你想得美,三两银子就想请动御医。”

    阿阑拉拉夫人的手,宽慰道:“阿娘,你不用担心,那位公子的是事情我很上心的。”

    妇人见她像是敷衍,神色凝重地提醒道:“再过几日,云珠要过来,我是阻挡不住的,你现在不努力失了先机,后果你可是能承受的住。”

    “阿娘,我省的。”阿阑关心的说道:“阿娘做了一整日,要不我和你出去走走?”

    妇人拍拍他的手背,慈爱地说道:“等晚间,热气没那么盛的时候,我再出去走走。你还是睡一会儿中觉,中觉最养人,也养肌肤。”

    阿阑不忍拂了妇人的心意,便在一旁躺下休息。

    自记事起,她这阿娘就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她,不然她都不知道自己能否平安的长大。

    十存其五,那样残酷的地方。

    阿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仅仅因为他送阿娘一朵野花,阿娘就要把她认作女儿。

    善有善报。

    顾慕实在是太困了,一头栽在床上。

    他猛然睁眼,手下意识摸向腰间佩剑五指,却发现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缕晨光斜映在身上,这是哪里?他有一瞬间的恍惚,双眼如鹰隼扫视房间,呼吸一滞,鼻尖有若有若无的花草香,与平日军营里的气息截然不同,让他短暂怔愣。

    灰白的墙上挂着一副字画。

    正对着床的是一张陈旧的桌子,靠窗的地方有一只青翠的竹筒,上面插着许多蔷薇花,花瓣掉在一旁那本陈旧泛黄的《诗经》扉页上。

    收回视线,看见窄木床上里侧叠放着洗的褪色的藕荷色床单,帐角打着补丁却很整洁。

    轻抚额头,他想起来了,这是剿匪后找到一个山村,在山里人间寄宿了。

    从昨日午时睡到翌日午时,这是他没有想到的。

    即便是以前三日三夜没睡觉,也没有睡过这么久。

    感觉这么踏实的觉。

    他抬手,有节奏地轻敲了下墙壁。

    门轴“吱呀”一声,清秋进来,躬身行礼:“主上。”

    顾慕点头:“现在什么时辰了?”

    清秋:“回主上,现在是午时一刻,主上睡了一日。”

    顾慕:“嗯,说说村里的情况。”

    “桃园村一共有17户,一百零八口人,大多姓刘。五家猎户,其余12家靠种田养蚕过活。村民普遍贫穷,全村只有村长家有一头老黄牛。”

    “桃源村离最近的桐关镇有三十里地,很是偏僻。”

    “看上桃源村和炎教没有勾结,否则不至于这么穷,村里只有一头老黄牛。”

    顾慕若有所思,片刻后,他道:“这阿阑一家是怎么回事?为何阿阑要女扮男装,见识还颇多的模样?”

    清秋:“我听村长讲了。阿阑的爹叫刘大,是个老实憨厚的汉子,闲暇时常去桐关镇做工。刘大老娘去世的早,也没人给他张罗娶媳妇的事,镇上更没有哪个好姑娘愿意嫁到山村里。刘大二十七岁才遇着现在的媳妇。”

    “王氏来历不明,有次刘大喝多了酒,才被人套话说出王氏是花楼里出来的。王氏虽说长得漂亮,会弹琴、会识字,但村里的妇人嫌弃她做过妓子,便不允许家里的孩子汉子到刘大家来。”

    “王氏多病,常年吃药。刘大也是个命苦的,好不容易取娶了媳妇,有了娃,做工挣的钱几乎都买了药入了王氏的肚子。”

    “至于阿阑女扮男装。”清秋顿了顿,继续说道:“那是王氏的主意。她担心女儿受欺负,便干脆将女儿当成男孩儿来养。”

    王氏恐怕不止这样想的,阿阑长得出挑,王氏恐怕是有意将其拌着男子遮掩。

    顾慕望着桌上的蔷薇花,问:“这一日,阿阑在做什么?”

    “昨日未时三刻她上山采了一背篓的桑叶,然后做了晚饭吃了后睡觉。今早,有个叫王鼎的猎户送来一只野兔。”

    顾慕拧每:“王鼎?”

    清秋:“王鼎是村里的猎户,父母早亡。会打猎,时常用猎物和村里人换粮食。他是个善良的,临走时,还帮阿阑剐好了兔。一张兔毛完完整整,倒是个好手。不过阿阑倒是个拎得清的,没有白要对方的兔子,给了铜板的。”

    阿阑正在厨房里做兔肉。

    胡麻油将兔肉煎至琥珀色,放入晒干的橘皮似,佐料些许,再倒入羊乳文火慢慢炖煮。

    要不了半个时辰,一盘鲜美的橘皮兔就做好了。

    刚才在堂屋喂蚕的时候,他看到清秋进了叶大哥睡的房间里,想必是叶大哥已经睡醒了。等他出来,兔肉刚刚好,味道最美。

    “嚼着似鹿脯,回味有清橘和乳香味。” 顾慕夸道,“阿阑真是手巧。”

    知晓了阿阑的身世,他也就不奇怪,为什么阿阑会识字,会做吃的。她母亲的身世虽然不堪,但着实教她不少东西。

    顾慕看了一眼清秋。

    清秋立即放下筷子,掏出一锭金子,顾慕接过,放在阿阑面前。

    阿阑手抖了一下:“这、这是做什么?”

    顾慕:“幸得阿阑手巧,这两日叶某尝到了从未有过的美味。这锭银子还请阿阑收下。”

    “就两顿家常菜而已。叶大哥这是要走了吗?”

    阿阑咬着唇,眼中流露出不舍:“叶大哥是对我的菜品做出非常中肯评价的第一人。”

    顾慕微笑:“以后你的夫婿会评价的更好。”

    被拆穿身份,阿阑也不羞怯是:“我就知道自己的装扮瞒不过叶大哥。不过,叶大哥你可否等等?我还有更拿手的好物,叶大哥还没有品尝过。就只半天,半天功夫就能做好。叶大哥也不需要等很久。”

    阿阑有一副极漂亮的皮囊,白瓷一样洁白的皮肤,此时她咬着红唇,双眸盈盈地望着他,竟使得一向强硬的顾慕不能拒绝。

    就当时宠着妹妹了。

    “好,既然阿阑有心,某就却之不恭了。”

    阿阑闻言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眸光如星子闪烁:“谢谢叶大哥赏脸,那我收下这五两银子,就心安理得了。”

    顾慕有些可惜,他怎么就没有个这样娇俏又纯然的亲妹子。

    “拿着吧,做得好了,叶大哥还有赏。”顾慕大笑。

    捧着银子,阿阑欢天喜地坐下继续吃饭。

    她吃得很秀雅,吃得很慢,顾慕却是没有见她吐过骨头。

    她这是将骨头咬碎一起吞下去了?

    难道她平日里很缺吃的?顾慕看着他瘦弱的身躯若有所思。

    可怜归可怜,谁又不可怜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得已。

    何况不是自己的亲妹妹,他帮得了一次,帮不了她一世。

    红豆糕所需的材料极多,家中只有一两样,阿阑将红豆泡上,抓了一些铜板提着篮子去村子买些食材。

    清秋见人走了,小声道:“主上,我先回临平城,再派人来与你接应。”

    顾慕点头:“不用接应。你只需将此间情况报与上面知道即可。”

    清秋应了,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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