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姒:“金项最关心的,只有自己的笔庄,谁对笔庄不利,他便会对付谁。若是老刘作出什么对金兰台不利之事呢?”
沈姒垂眸,目光落在那些毛笔上。
“你刚才说,这些笔都是从金兰台取来的?”
天玉书苑明日便将进行堂测,天玉书苑里供的都是达官富商子弟,书院山长为讨好他们,便借堂测机会,向四大笔庄订购毛笔。
并于堂测之日下发。
好做一桩人情买卖。
四大笔庄之间,更是互相恭维,每逢这种事情,总会将自己毛笔送到金兰台,美其名曰遵从台主一应调度。
毕竟当年,他们是有金兰台的荫佑才有的今天。
必将面子工作做的完满。
私下里斗成什么样,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沈姒拿起一支江暮堂毛笔细细瞧了起来,从笔头到笔帽,像是要穿透整个纹理。
今暝忽然想起来,
少主制笔绝佳,坏笔更是一手。
而四家笔庄毛笔,发给书院之前,过手的最后一人,便是金兰台首席笔师,老刘。
少主借力打力之策,实在高明!
若是让其他三家坏笔,而只有金兰台好端端的。那么由老刘所引领的这一场制笔出现了如此大的事故,让各家颜面尽失。
沈姒:“你说,这天玉书苑的学子们,这三家笔庄的庄主们,怎么会饶他过去?”
只是,今暝忽然想到什么,眉头微蹙:“不过,有一件事,今暝必得提醒少主。”
擎着笔杆上下打量的沈姒,转眸过来。
老刘在这个位置上已经做了多年,虽然制笔一技上,没有梁三出色,但金项放他在首席之位自有他的考虑。
像本次一样,四家笔庄毛笔,都送到金兰台一齐发出的事情,已经有过多次。
只要有人共购四大笔庄之笔,他们彼此之间,便会这么商议。
既是老友之间的友好互动,也是商业上的互相促进。
多年来,从未变过。
只是这件事,并没有人们表面上看到的那么和睦共好,风平浪静。
几家虽是相同出身,多年来相互扶持走到今天。
可彼此之间,根本谁都瞧不上谁。
尤其不甘心的,便是金兰台为四大笔庄之首的地位。
实际上,当年朝贡之额,没了慕霄阁,这四家任一都可以上。
为什么偏偏是金兰台坐上了呢?
从那以后,事事都要被他踩一头,
连人们在柜台前买笔之时,都能听到他们的比较,金兰台永远是最好的。
什么最好,不过是有个虚名在前罢了。
实际上,还不是一丘之貉。
真出名的青竹笔,不还是由慕霄阁人做的吗?
于是,几家之间,不仅互相倾轧,算计金兰台也是出奇的一致。
金兰台怎么会不知道他们的那些弯弯绕绕。
同样泥腿子出身的人,最明白互相之间的鄙夷。
明里暗里日夜防备。
更加知道,所为同发毛笔,
必有奸计。
所幸他笔师中,有一老刘,眼光毒辣,打眼瞧着那堆送来的毛笔就不对。
再仔细一看,
发现,毛笔各有各的参差。
直接将笔退回,让脏水来不及泼,就先给他退了回去。
后来,老刘便专攻此道,日常观摩诸家毛笔。
甚至修炼到了,不仅能够看出,毛笔为坏笔,更能看出,坏笔的手法,是来自谁家。
曾当众点出归义庄的名字,将对方在暗房里怎么坏笔的手法,好像亲眼看到似的一一描述出来。
直接让归义庄在那段时间,大失人心。
市场上险些没了名字。
因此,这七年一次的争首,对于各家笔庄来说,就是一次重新洗牌。
谁能夺魁,谁便是新的市场新欢
那么,在这方面,几家便收敛了不少。
但暗戳戳的算计,从来没头停过。
金兰台主金项,自知他如今这一切的得到皆来之不易,早给自己铸了一道铜墙铁壁,防御无孔不入的危机。
将老刘放在首席笔师之位,便是此中一例。
“火眼金睛。”
沈姒沉吟一声,笑了笑道:“无妨,将明日下发的所有毛笔,都拿来。”
沈姒说的毫不在意,今暝则暗暗佩服起来
少主向来智胜千里,明日之事,她已有了对策法子。
今暝动作轻盈,不过一盏茶的功夫,百支毛笔,便已铺陈案前。
一叠木香,多添了几点灯火。
今暝远远守在人后,光影氤氲,将她的背影缠了一圈柔和。
夜静子时,案前的红衣少女,玉指轻巧,捻钩拨挑,笔杆笔头在无声中开开合合。她的动作细微,偏着头,从背后看,一动不动,宛若一只木偶。
仿若此间又回归了死气。
今暝见少主将所有视野仍是放在了右眼,想来,即便如今有了完好的左眼,也需一段时间才能习惯。
她如今身为沈姒,才经历落水或许还可用正在养病一说,将此点掩饰过去。
只是,今暝忽然想到一个人。
那个人本应该也在七年前死掉的,可是,他并没有死,不仅好好的活了下来,还成了如今,他们不可轻易妄动的人物。
今暝望着沈姒单薄的背影,心底替她担心起来。
这个人,是她推下悬崖的。
对于七年前,慕云溪的很多事情,今暝其实并不清楚。
可唯有这个人他是知道的。
不知该说他是慕云溪的跟班还是只是她随手捡的一个玩物。
他们曾在一个叫作卧梦山的地方,孤男寡女呆了一整个夏天。
初上九月,慕霄阁笔库大火,慕云溪必须回去。
那人却好像知道她会一去不复返似的,不让她走。
慕云溪向来讨厌累赘,
九月的卧梦山,像一座金色花海。
今暝那时还是个小小的人。
只仰头瞧见,崖巅上的二人,暮色耀眼,一片落叶自她眼前飘过。
四周便已泛起一浪金波。
那人重重的砸在了崖底。
他本该死的,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一定会死的,可是,
他成了帝师。
据说,他没有任何来历,甫一出现,便是一个会书法,懂文章的翰林,皇帝见他第一面,便将此人擢为帝师,日常随身在侧。
皇上对他言听计从,一句话便可决定朝堂阴晴,足见权势滔天。朝野上下,无人不忌惮。
而这样的人,明日便会出现在堂测之上。
他是帝师也是天玉书院的教书先生,
也就是沈姒的老师。
今暝并未将此人的事告知沈姒。他知道,此人于沈姒不过是大海一滴,早就忘了,就像她忘了儿时的自己一样。
所幸少主换了相貌,那人也不会认出她就是慕云溪。若是被他知道,如今她还活着,必会不依不饶,纠缠至死。
黎明更漏,皎蓝天光自窗外射进来。
沈姒将最后一只青竹笔放下。
百支毛笔,一应完成。
她取过一只手帕,将十根手指,细细拂拭,仿佛沾惹了什么不干净,转身走了过来。
门窗射进的幽凉光线衬得沈姒一张脸色透明的白。
沈姒:“该准备堂测了。”
“是。”
今暝走去案边,将毛笔原封不动收回去。
沈姒则打开门,门外一地的破败颓唐,此间院落,地上、枝上,落满了黑色玄鸦,红睛慢眨,悠得而威严。
沈姒闭了闭眼,轻轻吸了一口气。
缓缓吐出,半晌道:“沈姒喜欢一个人,名叫戚兰烬,你可知?”
今暝收笔的动作一滞,回道:“是”。
她借了原主的身体,原主的记忆自然也一并继承了下来。
这个脑子里,大量充斥着吃喝玩乐。
而最多的,则是一个叫作戚兰烬的男子。
那些浮现眼前的画面,看得出,原主对那人痴心至极。
曾大庭广众示爱,曾夜半钟声潜门,曾为那人与亲爹爹大吵一架离家出走,曾在书院大闹多场,只为博那人一个正眼。
原主为他做了不少荒唐事,
各种出糗,被嗤笑,被嫌弃,
毫不在乎官家臣女的身份,
即便如此,郎朗如明月的帝师,眼里从未有过她。
沈姒:“这个人,似乎对原主很重要。”
天边,出现一缕金色晨光。
沈姒抬起手,阳光从十指间穿过。
原主这双手,从不知制笔为何物,而她回来,便只有一个目的,复仇。
势必会涉及制笔。
势必会出现与原主诸多不相同之处。
这些不相同,也势必会引来外界的注意。
沈姒问,这些不同,是否会引起帝师的注意?
毕竟那人势大,沈姒不得不防。
今暝一听,适才的顾虑忽然有了对策。
“少主不如,便利用了原主对那人的痴迷。”
今暝解释道,戚兰烬此人,一向擢纤尘不染,看似儒雅温和,实际极为疏漠,像沈姒这般上赶了贴紧死缠烂打的,见了必会绕道而行。
十分讨厌沈姒的无礼教,不规矩。
“少主若继续以这般面目出现在他面前,戚兰烬根本不会瞧上一眼。”
更不要说,认出少主了。
今暝心底潜藏的一种莫名,在悄声暗涌。
他本是男儿身,却不得不以女子身份面对沈姒。
他更晓得,那戚兰烬看似高尘无洁,实际比谁都疯的厉害,甚至连少主尸体都不放过。
若是被他知道慕云溪就是沈姒,定会不择一切手段,占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