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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损友(中)

    丁隔了一周才回校上课,课间课后,很明显地不再搭理我们。

    最先意识到不对的不是我。我到底是当真用她家的钱买了冰糕,面对她难免有些心虚,说话做事下意识地避开她,因此对她的变化不太敏感。是乙戳了戳坐同桌的丙和我的背,我们头碰头趴在她的桌子上,她小声同我们挑明了这一点。

    “我猜丁她妈妈应该是发现了。”乙耸耸肩,“所以她都不让乙跟我们玩了。”

    “那怎么办?”我问道,“我明天把钱还给她?”

    “还不还——”乙想了想,主动表示:“我明天找她问问。”

    她愿意同丁交涉,丙和我、特别是我,都十足地感激她。

    次日上午的大课间,我目送乙把丁单独约出去,直到上课铃响才回来。我摸不准情况如何,依稀觉得一定不大融洽,毕竟丁踏进教室那一刻,往我这儿甩了个大白眼。

    中午放学的路上,乙遗憾地通知我:“丁和她妈妈都很生气,但也不打算找老师告状,只让你把花掉的钱补齐,赶紧还给她就行了。”

    找老师意味着叫家长,能够逃过此劫,我一点不遗憾,反而大大地松了口气。

    一只冰糕我还是赔得起的,下午我把钱全都带到学校,只是为怎么还给丁而裹足不前。坐我后桌的乙见状,主动为我排忧解难,接过钱朝丁找了过去,令我着实佩服她的勇气。

    时间很快越过期末进入暑假。七月中旬过生日的是己,她却提前逐个通知我们,她的父母要带她出国旅游,不在国内过生日,不需要我们为她准备礼物。

    之后是八月末生日的我,也是这一轮礼物交换的最后一次。按最初的约定,其他人将在下一学期报到时为我补上礼物。然而一直到九月结束,我仅仅收到了乙送的钥匙坠和丙送的笔记本,其他人都失约了。

    我不大好意思亲自去索要,只能观察她们自己找原因。

    丁不送我礼物在意料中,戊本来跟她更熟悉,两人经过暑假和好如初,那么无论是丁不让戊送,还是戊学丁不送,都合情合理,我可以理解。

    开班调过座位后,己同乙、丙及我隔了大半个教室。座位影响交情,我们渐渐说话少了,交集也少了。明眼人都能看出,己建起了新圈子。

    庚一开始是己带进来的,现在也要跟着己退出去。她坐在己与我们中间,两条腿长在自己身上,想找谁玩就找谁玩。

    于是我的朋友依旧只有乙、丙两个,其他友谊的萌芽,俱因此早早夭折。然而年纪尚小的我,不可惜潜在朋友的错失,只在意有去无回的礼物。至于意识到这件事中的种种蹊跷,则要到很久以后。

    如今的我无法提醒过去的我,我恐怕一度被丁和丁的母亲当成盗窃的主谋,也就无法替过去的我辩解,我背着挎包上门并非蓄谋已久,反而是偷钱之前就想走的那个;我并不馋冰糕,看似只有我最终受益,可我无形中的损失更大。

    或者我要是脸皮厚一些,这个罪名完全可以赖掉:一来那些钱确实不多,不过够买六人份的杂牌冰糕;二来丁的母亲证明不了我包里的钱是她的,进而也证明不了我们偷拿过她的钱;三来其他人也不会揭发我,因为我们是共犯,但凡一个暴露了,其她都跑不掉,所以我们反而要相互遮掩,一致对外。

    丁的母亲应该也明白这些道理,我猜她原也没打算讨要,只当破点财帮女儿明晰善恶、买个教训。我巴巴把钱还回,对她来说固然是个意外之喜,但她不会认为我已改过自新,只会再次叮嘱女儿把我排斥在社交圈外。

    当然我也确实不是改过自新,或许算得上本能地花钱免灾。自始至终,我只是在做我所认为的正确的事,包括和乙、丙继续做朋友。我们的友谊丝毫没有被这件事影响,我们依旧一起上下学,一起写作业,一起做游戏。

    几个月后的冬天,乙忽然对我们说:“我家两个月前搬进来的那个房客,我发现他有个秘密。”

    我知道乙、丙家都是独门独院的二层平房,空闲房间会对外出租,只有我是住楼房的,故而一般也是我去她们两家找她们玩的时候居多。至于房客什么样,我从未曾留心过。

    “秘密”是个十分吸引人的词,我们立即被她牵制住心神,等她继续讲下去。

    可乙却没立即说破:“走,去我家,我带你们看。”

    敲门未应,乙用脖子里挂的钥匙自己开门。发现院子里没有一辆自行车,她煞有介事地朝我们点头:“我没记错,那个男的不在家,他去上班了。”

    “他是做什么的啊?”丙好奇地问。

    “不知道。”乙摇摇头,“我奶奶没跟我说过,也不让我跟那些男的房客说话。”

    乙先从一楼一间卧室带出一串钥匙,对我们解释道:“我家租房的事我奶奶管着,所有钥匙都在她那儿。”然后她用其中的一把,打开了二楼的一个房间。

    “所有钥匙”的威力不止于此,乙接着又打开了一扇柜门。彼时还没有租房经历的我,尚不知乙这样的行为本质上有多恐怖。

    她从柜子里抱出一只敞口花瓶,放在地上。瓶子几乎被一元硬币装满,整体颇有分量。

    “这个男的把花瓶当存钱罐用,他是个大马哈,根本看不出钱多了还是少了。”乙的两只手分别朝瓶子里抓了一把,然后举到丙和我面前:“给,你们装着,一会儿我们去买辣条吃。”

    丙问也不带问地接住,我迟疑了一下,接住了但没放口袋里:“你怎么知道他在这儿藏钱,还光藏不查?”

    乙给自己也装了几个硬币,随即一边把花瓶放回去一边回答:“我看到了。上个月一号,我跟着我奶奶收他上上个月的水电费,他钱包里的钱不够,差二十块,就从花瓶里数了二十个出来。他之后还经常往里头扔,扔完锁上柜门就不管了。这个月我来过两次,他一点也没有发现。”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乙见我不收,反而又问道:“够不够?不够我再拿点。我们吃了辣条,再买瓶果汁喝?”问完也不听我的意见,直接又伸手捞了两下。

    乙轻车熟路地锁上柜门和房门,我们一起前往家属院的小卖部,把从花瓶里拿走的钱花得一干二净。

    这件事却是没有任何后续,毕竟丢钱的不是我家房客。我无从得知对方终究有没有发现,有没有因此搬走。但分享了秘密之后,我们三人的关系仿佛更密切了。

    如果一直只做从犯,好像总是被逼无奈,那么这样的朋友并不值得我念念不忘、耿耿于怀至今。小孩子最大的学习能力是模仿,最可怕的行为也是模仿,因为在真正明白善恶之前,只靠天生的利己心理驱动,是极容易误入歧途的。

    在与乙的接触中,我逐渐形成了一种“偷窃稀松平常又行之有效”的认知,后来也当真用它来解决过现实的问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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