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新兵这么猛吗?新兵六项他们俩做得跟我们老兵一样强,你们看十号马和十一号马那俩人。”一个骑在马上的士兵说道。
“他们是哪个郡的?会不会是我们上郡人?”
陇西郡,上郡,北地郡等六郡是边防六郡,历来出的优秀骑兵最多,皇上组建的骑兵队伍多从这六郡中选拔良家子弟。一般同个地方的兵大家会亲切些,这么有潜力的新人,大家都想结识一下。
“他们肯定是贵族子弟吧,皇上都在一旁看他们演习呢,以前皇上哪会这么关注新兵。”
今年的新兵训练两个月了,前日皇上到了。新兵是头一波受检阅的,其他人得了空闲,都跑过来看,将军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与这几个骑在马上骄傲矜持的骑兵不同,另一边一群士兵直接盘腿或蹲坐在坡上,他们激动地小声嚷嚷,因为大声只会引来长官们的鞭子。
“人家咋这么牛呢,咱们出来当兵前,连马都没骑过。”
“哇!三箭都射中了!”
十号和十一号,一匹黑马一匹白马,黑马上一个一米九的壮汉,白马上一个英俊的年轻后生,他俩边骑马边左右开弓。
“这叫三驰射,在马疾驰的时候,50步距离内连续射三箭。”
他们丝毫不在意骑兵们鄙夷的眼光,因为已经习惯了。骑兵是用钱堆出来的,确实比他们这些短期戍卒待遇好,骑兵的地位更高些。
大夏律法规定,男子从23岁开始服兵役,为期2年,第一年在当地的郡担任正卒,第二年去京师担任卫士,或到边郡担任戍卒。他们这些戍卒经过短期训练,学会使用矛和盾等常规武器后,负责后勤或者城池防守。
他们几乎各个都没有骑过马、射过箭,骑兵们虽然语气臭了些,往好处想想,人家还为他们讲解了呢。
其中一个黑黑瘦瘦,貌不惊人的年轻男子厚着脸皮问道:“兄弟能给我们讲讲他们比的都是啥吗?”
前头说话的那个骑兵扬起了脸:“新兵要先练习无鞍骑乘,围着咱们营地骑上一圈,两刻钟内算合格。”
“还要练习单手控制缰绳的能力,按照将军的指令,让马转向、加速或急停。”
眼见一群人眼巴巴地瞅着他,这位骑兵更得意了:“前面说的是驯马,骑射的训练更多了,坐在马背上不动射靶子,十箭七中才算合格。”
“刚才那两个小伙子,十箭十中呢!”
“还有训练三驰射和回身射。”
他的话音刚落,场上的那两个人,俯身假装撤退,随后突然回身射击追兵,由步兵们举着的皮革靶扮演的追兵。
“咱们有机会留下来和他们俩一起作战吗?”黑瘦的脸上,一双眼睛亮晶晶的。
军功是这个时代唯一的晋升途径,普通人仅有的改变命运的机会。尽管每个男子都要服两年兵役,庄户人家还是想多生几个孩子,挑一个男孩去走当兵这条路。
“刘二狗,你小子想的还挺多,不想回去娶媳妇啦。”同乡有人打趣他。
“俺家里穷,哪有钱娶媳妇,不如来军营里混混。”刘二狗脸一红,笑着回道。他上有阿兄阿姐,下有弟弟妹妹,一大家子人窝在地里刨食也刨不出多的。
“你看那边那群人,他们是精锐步兵,职业的!要是你表现好,或许有机会。”一位略微老成些的士兵指给他看另一边那群站得挺拔的士兵,不像他们几个松松垮垮地坐在地上。
骑兵们这回顾不得嘲笑刘二狗,他们也想跟着那两个少年英雄,成为他们的部将。
想当年,大将军和少将军的部将,很多都混成了杂牌将军,别看杂牌将军听着不好听,可对平头老百姓来说,已经是逆袭改变命运了。
一匹黄褐色的马优哉游哉地骑了过来,骑兵们赶忙欠身:“队长。”
大夏军中,五人算一伍,两个伍算一什,五个什算一队。
“石队长,这两人什么来头啊,瞧着不一般。”
石重犹豫了一下,想了想上面并没有禁止透露他们的信息,便说道:“他们可了不得,身材高大的那位,是淮阳王的公子,皇上的从弟。那位看起来俊美无双的少年,是当今的邕阳公主殿下。”
士兵们纷纷倒吸一口冷气,淮阳王公子还能接受,没想到另一人竟是公主!
“可公主...她...她不怕晒黑吗?”众人惊得说不来话,只刘二狗结结巴巴地问道,他们县上大户人家的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端坐绣楼上学礼仪刺绣,听说那些小姐们像雪一样白,就怕太阳晒呢。
“你们懂什么,邕阳公主天生神力,她可是大将军的外甥女,少将军的表妹。”石重呵斥道。
这位公主不怕晒黑,她还大老远的跑过来新秦中,要是围着旁边看也就罢了,她居然想训练成骑兵,关键是,她还这么优秀!
这些士兵跟听天书一般,要是他们把这事回老家告诉村里人,村里人估计会追着笑话他们胡说,“公主怎么可能当兵呢?”
可是,她是大将军和少将军的亲人,那又不一样了,村里人又会呆住,听他们慢慢讲来:“公主可是最优秀的新人骑兵......”
——
骑兵的战马是他们生死与共的伙伴,每天都要用硬毛梳理马鬃,既能防止马身上有寄生虫,又能培养和马的感情,文含章来到新秦中,从马场里一眼就相中了这匹白马,它通体纯白,并无一根杂毛,跑动时白色的鬃毛在风中显得十分飘逸。
“叫它小白怎么样?”她扭头问道。
“好名字,那我这匹枣红马叫......”萧停云想了“小红”,但又感觉太俗。
“叫栗子。”
萧停云面前的马儿嘶鸣了一声,像是在回应这个名字。
“它好像很喜欢这个名字。”她走过来摸摸了栗子的头。
“章儿、云侍卫快来。”文连虎招呼他俩,没外人的时候,他便改称“章儿”,在淮阳城他是晚辈,到了皇上从兄身边,倒成了一群侄子侄女们的长辈了。
“那边有一匹病马要杀,我们去学一下如何杀马。”
萧停云给她讲解兵书的时候,会模拟战争时遇到的各种情况,打仗若是深入敌方地盘,迷路,与大部队在战乱中失散,失败逃跑,这些时候都可能碰到一种情况,没有粮食吃。
“殿下,你会怎么办?”
“若是在敌方地盘,就抢他们的,若是在己方就与平民买或打猎。”
“若是没有人或猎物呢。”
她被问住了,只听见萧停云说道:“杀战马。”
良久,她点了点头。她不是个很聪慧的人,但她从小便能察觉到,那些有意接近她的贵女和少爷们,多多少少带着讨好的意味。
“甚至无趣”,她索性和马儿们、鸟儿们做朋友。观察它们一点点长大,它们四脚腾空、展翅高飞的那一刻,那才是真是的海阔天空,久而久之,在京城的权贵圈内,年幼的她得了个“孤傲冷漠”称号。
想要得到一些东西,就要放弃一些东西,即使是要杀掉自己的同伴,也要前行。
篝火熊熊,约莫五十名士兵围坐,他们兴奋地等着马肉烤熟,病马虽是生病了,但那也是肉啊,他们都是平民家庭,一年到头哪见到过荤腥。
可他们现在脸上又带着些拘谨,因为来了三个神仙般的人物。
“我叫文连虎。”文连虎摸摸了后脑壳,笑着说道。
“我叫文含章,这是我侍卫萧停云。”她笑眯眯地说道。
他们俩看完了宰杀马肉也就罢了,还真要吃啊,回他们自己的营帐吃香嫩的烤羊肉不香吗?”
“小人名叫石重。”
“什么大人小人的,我知道,你们不敢喊我名字。我早晚要当将军的,你们就叫我虎将军吧。”文连虎捡了一块马腿上的肉,咬了一口,对众人说道。
文含章也不甘落后,拿起一块肉,石重苦笑了一下:“殿下,您金枝玉叶,这马肉怕您吃坏肚子。”
“我哪有那么娇弱,我是来当兵的,你们吃什么我吃什么。”
见他们都是爽快人,士兵们终于安心抓起来自己的肉,殿下身穿戎装,盘腿坐着,大口吃肉的样子,若是不说话,他们恍惚间感觉自己看到了一个小皇子。
文含章拿了一颗碗里的盐豆子——这是烤肉的配菜,往常她从不吃盐豆子,若是跟猪蹄一起炖煮,倒是一道美味,如今她放入嘴中,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新秦中对她来说具有别样的意义,这是她舅舅夺回来的,前朝末年动乱,匈奴趁机占了新秦中,这里也被称为河套地区,这里地势平坦,处于河流灌溉区,既适合放牧又适合耕种。
直到舅舅郑毅驱赶匈奴白楼王,重新夺回河套之地。
她来到新秦中,这里天地旷野,反倒舒心了些,一心朝着自己目标前进——当一个好兵,当一个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