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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换来花下眠

    “客官您里边请,咱们店里的姑娘一个个赛西施、胜貂蝉,琴棋书画那是包您满意,走过路过可千万别错过。”

    “奴家看这位公子面生的很,楼里的妹妹还得请您赏口饭吃。”

    “呦,老爷您老了,店里的姑娘可都等您等的花都谢了,这花有重开日,姑娘们的大好年华可是一去不复返呢,您多多来捧个场,也好不让咱们姑娘年华虚度啊。”

    ···

    王妈妈夸张的语调和熟练的台词让缇心月心生几分敬意,能厚着脸皮在这开门接客也真是本事。

    要是楼里的姐妹都貌比西施貂蝉,那范蠡和吕布怎么还没出现呢?

    就刚才路过的那个小哥,楼里最低等级的姑娘说不定都比他一天赚得多,谁照顾谁还说不定呢。

    小时候,父母一直教她实事求是,不可妄出虚言。

    而市井江湖,讲的就是把一分夸张成十分,文人骨气那一套在这里可行不通。

    缇心月心想,王妈妈这一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自己还有的学呢。

    虽然王妈妈曾三番两次说自己年纪渐长,想要退居二线,让缇心月顶上去,可要是现在把燕春楼交给自己,那楼里的姐妹可都要跟着自己喝西北风了。

    在燕春楼工作时间长了,缇心月心中的成见也慢慢浅了。

    她看着身边的姐妹们各个凭“力气”吃饭,凭技术赚钱,也渐渐不觉得这份工作低人一等了。

    虽然自己没有床/笫之事的经验,但听姐妹们说要忍着恶心跟各色男人邀宠献媚,还要卖力的在床/上表演(很多男人完全是有色心没色力),满足男人们那可怜的虚荣心。

    更有甚者三五分钟就草草结束,需要在温柔乡里轻声安慰才能摆脱羞愧,安然入睡。

    缇心月听一个姐妹说,曾有一个客人特别惧内,一提起老婆就浑身发抖。在床/上挺着滚圆的肚子诉苦,说自己的老婆怎么怎么欺负他,怎么怎么打骂她,在外人面前也不给他面子,滑稽极了。

    这个姐妹安慰了大半宿,客人才终于睡过去。这还没完,这个大腹便便的客人大半身子都压在姐妹身上,让人动弹不得,睡了半宿才终于翻身,弄得姐妹手脚巨麻,也只能继续好言相劝。

    挑货的纤夫,糊瓦的瓦匠,挑轿的轿夫,各个都是凭力气赚钱。

    谁又能说承担半宿肥胖男人体重的姐妹,不是干了半宿体力活呢?

    “客官看着面生,是第一次来咱们店吗?奴家给您好生介绍一下。”

    缇心月站在楼上,看着王妈妈亦步亦趋的跟在男人后面讲解,不顾男人冷脸相对。

    再定睛一看,只见那男人穿着一身猩红色的金丝锦袍,上面绣着精致的S型花纹,腰间束着碧玉腰带,硕大的玉石在灯火中闪着冷光,头发半束半披,一派浪荡公子的模样。

    他身旁跟着的小厮,满脸横肉,像是被酒气、色气、戾气堆起来的人。不怀好意的左瞧瞧又看看,不像什么善茬。

    “不用介绍了,挑你们这最贵的姑娘,一个个从我跟前走过去,点到谁,谁就留下。”

    沈慕云横坐在长椅上,双手随意摇动着桶里的竹签。

    “没听见咱们沈爷说话吗?还愣着干嘛?还不快去!”

    王妈妈被这架势惊得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客官还请容我们姐妹梳洗打扮,稍作修整。姐妹们一听说沈爷到此,都争相想要前来一睹沈爷风采。”

    缇心月见来者不善,怕王妈妈一人招架不来,慢步走到王妈妈身前。

    “这位姑娘是谁?姑娘天姿国色,又很识时务,想必一定能讨咱们沈爷欢心。”

    小厮上下打量着缇心月,笑容中尽是戏谑。

    “这位姑娘是咱们这里的清倌,名叫梨花雪。一会让她给咱们沈爷弹奏一曲助助兴,沈爷先稍事休息,有的是姑娘供咱们慢慢挑。”王妈妈道。

    “咱们听说过青楼,可没听说过清倌,来都来了,还让咱们沈爷干坐着不成,什么好东西,当了biao子还想立牌坊。今天不管咱们沈爷相中了那个姑娘,都得给我脱/干净。”

    小厮大声嚷道,是在故意找茬。

    身着红袍的沈慕云听到这边的喧哗,扭头转身。

    “不得无礼。”

    声音很小,却很有力度。

    但当他见到缇心月的一瞬间,握着酒杯的手晃了晃,竞洒出几滴正溅在红袍上。

    是你?

    “你,你刚才说她叫什么?”

    沈慕云紧紧盯着缇心月的脸,却是问的王妈妈。

    “沈爷问你话呢!快回答!”

    “她是咱们这里的清倌,叫梨花雪。”

    王妈妈以为缇心月惹恼了沈慕云,不由的替她捏了把汗,声音也变得颤颤巍巍。

    “你是阿月?!”

    “沈公子认错人了,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您说的这个阿月我是从来没听过。”

    “是哇,姐姐叫梨花雪,要叫也是叫阿雪,怎么是阿月呢?”

    小青壮着胆子替缇心月辩解道。

    “正是,小女梨花雪。定不是沈公子熟识之人,还请沈公子不要误会了。”

    “梨花雪,梨花雪···”

    沈慕云喃喃自语。

    “不用挑了,今晚就你了。”

    “客官,梨花雪姑娘从不陪人过夜,她是弹曲唱歌,卖艺不卖身啊。”

    王妈妈再三强调道。

    “咱们沈爷说话不管用了吗?”

    小厮恶狠狠地瞪着王妈妈,仿佛王妈妈再多说一个字,他就要青筋暴起,将整个燕春楼都砸个稀烂。

    “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梨花雪姑娘也得跟咱们沈爷共度春宵一刻。”小厮道。

    “放心吧妈妈,我自有分寸。”

    缇心月轻轻握了握王妈妈的手。

    一切都还在她的掌控之中。

    缇心月引着沈慕云从中堂西角小门出,曲折走了几步,至后院清池小山,花木掩映间,缇心月推开了一处偏门。

    奇草仙藤将门房遮了个大半,若无人引路,旁人很难辨别此处竟有一小门。

    “公子,请随我来。”缇心月语调极轻。

    沈慕云心中一动。

    门内装饰与燕春楼的整体风格完全不同。

    室内素朴异常,长桌上摆了一素色敞口土定瓶,瓶中斜斜插着几枝梅花,香气淡雅,若有若无。

    窗下一床倚墙而立,衾褥均为白底淡黄色花,十分简朴。床头低脚木椅上摆着一摞古书,沈慕云斜瞥了一眼,只见不仅有诗赋、策论、经义等学术经典,还杂有《唐律疏议》、《法经》等多朝法典文书。

    “公子,请用茶。”缇心月从茶奁里拿出一红底茶杯道。

    “房里的茶叶喝完了,小青还没来得及添,这是奴家清明雨后收集的嫩竹叶,经烘干后与梅花共存与茶罐中,取梅花香气中和嫩竹涩味,还请公子先尝尝能否喝的惯?”

    沈慕云低头小口轻抿,茶香入口,梅花与竹叶碰撞的香气在口腔中回旋。

    “好茶。世人道,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又道,雪压竹枝低,虽低不著泥。姑娘所选皆是高洁坚韧之物,以茶见人,想必姑娘也定是那出淤泥而不染之人。”

    缇心月道:“公子说笑了,小女在这烟花之地鬻曲为生,实不敢称自己为高洁之人,更不敢言‘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况且这世间之事,本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若咱们燕春楼的姐妹皆是污泥,那往来的沈慕云岂不是日日夜夜都与污泥相伴了?”

    缇心月又道:“刚在中堂初见公子,以为公子与来燕春楼寻常来求欢之人无二。但听公子所言,亦是志存高远之人,想必在幼时也曾立下经世报国之志,而眼下何故一幅浪荡公子模样,消磨日月呢?”

    沈慕云心头一动。

    “姑娘当真不是阿月?”

    “想必这位阿月姑娘跟公子是旧相识,可真是好福气,燕春楼里的姑娘哪个不想跟沈公子这样的权贵之子攀上关系?”

    沈慕云定定的看着缇心月。

    “若公子这样的人物能够一掷千金为咱们姐妹赎身,咱们得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公子若有心,把咱们都赎出去,咱们满楼的姑娘就伺候您一个人,能让我们少费口舌跟客人周旋,咱们姐妹一定都念着公子的大恩大德。”

    缇心月迅速变成生意场上惯用的语调。

    沈慕云的眼光一瞬间暗了下去

    “不是,你不是她。”

    话已至此,何必还要扳开竹叶看梅花?阿月了无音讯这么多年,是死是活尚且可知,怎会这么巧在此处相见呢?

    “姑娘打扰了,在下告辞。”

    沈慕云工工整整的向缇心月行了个礼。

    转头又恢复了惯常混不吝的世家公子模样,摇摇晃晃的挪出了后院。

    “沈爷,小心!”

    小厮大喊欲喝住来人。

    说时迟那时快,蒙面黑衣人剑光一闪,剑锋直指沈慕云。

    沈慕云闭紧双眼,面色如常,一幅听天由命的模样。

    就这样死掉,或许也没什么不好。

    反正总有人想让他死,继母、父亲朝堂上的仇家,亦或者,父亲也早就放弃他了吧?

    缇心月快步向前,直愣愣的立在沈慕云面前。

    发间的白色纱绸抚过沈慕云的面颊,淡淡梅香丝丝缕缕闯进鼻腔。

    转念间,小厮已随手抄起一条木凳,冲到蒙面黑衣人面前。

    店里的伙计也闻声而动,黑衣人见大势已去,收剑回鞘,折身欲逃。

    小厮将木凳掷出,从黑衣人小腿边掠过。

    这准头?这么近的距离也能砸不中?

    “好了,不用再追了。”

    沈慕云心里已经大致知道是谁了。

    自母亲因病去世后,父亲就迅速攀上了吏部尚书薛选之女,此女已过廿八,但尚未婚配,虽是尚书之女,却是远近闻名的泼皮破落户,不仅不重礼法,行为嚣张跋扈,私生活亦不甚检点。同辈的士人阶层皆不愿意与薛家联姻,生怕娶个母老虎回家辱了门楣。

    当时沈荣山借着缇于意的引荐,得了个不大不小的官职,还不算有什么实权。

    为了在官场站稳脚跟,沈荣山把心一横,一不做二不休,娶了薛氏之女做填房。

    薛氏之女刚入府邸,见只有沈荣山和沈慕云两个孤儿鳏夫,正是立威的时候,正儿八经摆起了当家主母的谱。

    而沈荣山本性怯懦,不是豪横之人,又忌惮薛家权势地位,只能处处忍让,小心伺候,不敢稍加怠慢。

    薛氏入府多年后已是高龄产妇,肚子却迟迟没有动静,在乡野民间到处寻觅求子秘方,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生一子,自是喜不自胜。

    沈荣山本以为其既已得子,应比往日更加温柔贤淑,不会再处处为难。

    哪知薛氏得子后,更是将沈慕云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毕竟,沈慕云作为沈府嫡出长子,按照礼法规矩,当是优于薛氏之子。

    更何况沈慕云言行举止,都是一幅彬彬有礼的君子模样,邻人无不交口称赞。

    薛氏对其的嫉妒之心与日俱增,又惮于在府内下手容易贻人口实,所以一直是有贼心没贼胆。

    一定是她。

    沈慕云狠狠地攥紧了拳头。

    我已步步退让多时,荒废前途多年,还是不能求得一条生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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