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倾同意孟云衣暂住襄王府,当然不是为了让她帮忙筹备宴会,而是考虑到桃初初来乍到,确实需要一位跟她年龄差不多的小姐妹。
孟云衣也说话算话,在回府的马车上就掀开车帘给桃初介绍沿路的商铺。
“那家店很特殊,好像是老板从蒙古奶茶得到灵感,做了甜口的,风靡一时呢。”
“是嘛。”桃初双手托腮,目光灼灼地看着那家奶茶店。
只见小小的一家店门口排了长队,隐约还能闻见传来的香甜气味。
“可惜队太长了,不然我也下去买几杯尝尝。”
孟云衣却笑道,“这有何难?让下人去排队买带到府里不就好了。”
说着,她吩咐自己的侍女,“珍珠,你去。”
“是。”
车夫适时将马车停下。
孟云衣环顾一圈,不解地问,“表哥,你和表妹出门不带亲信吗?”
谢倾漫不经心地回答道,“我们没有。”
孟云衣皱起了眉,想追问,但想到刚才饭局上她追问桃初时谢倾的疾言厉色,便忍住了。
她继续给桃初介绍。
“那是全神都最大的首饰铺子,金玉斋,虽然不如只服务达官显贵的翠丽堂高端,但这里的优势是各种价位的东西都有,从翡翠玉石到绒花丝带,因此这里客人很多。”
桃初眼睛亮晶晶的,“我们也下去逛逛吧。”
说完,她又想到谢倾刚回神都,就不说调查管事和准备宴会了,除此之外,也还有许多事要处理,便说,“哥哥,你事务繁忙可以先回去。”
谢倾原本都打算跟着一起下去了,没想到桃初这么说。
他心里一暖,摸了摸她的头,语气无奈,“我若是不去,谁给你付钱呢?”
“不要小看人,我可以让他们把账单寄到襄王府啊。”
谢倾一愣,然后失笑,“好吧,是我怕你有了表姐就不要哥哥,所以想跟着你。”
“哼,”桃初跳下马车后,又跟他说,“你想跟着就跟着吧,”
孟云衣将他们的互动看在眼里,附在桃初耳边问她,“你跟表哥好像很亲密。”
桃初思忖了一瞬,“这些年朝夕相处,习惯了。”
随后又大咧咧的说,“也有不好的时候啦——每年李子树结果的时候,我们都会摘最酸的李子想办法骗对方吃。”
听到后面的相处模式,孟云衣不禁莞尔,“我和我哥也这样,互相看对方不顺眼,从小打架,但每次爹娘都包庇我训斥他。”
说话间,几人走进金玉斋。
金玉斋里面比外面看起来大多了,除了透明玻璃里那些亮闪闪的珠宝首饰、还有墙上挂了一整面墙的绒花丝带,甚至角落还卖柠檬水供客人喝。
三人先看透明玻璃里的首饰,孟云衣依旧给他们介绍。
“这是最近很流行的排钗——在小梳子一样的钗端镶嵌一排一排的翡翠珍珠,然后再上面点缀各种东西,你看这个,上面是用点翠工艺做的蔷薇花。”
桃初便感叹,“真漂亮啊。”
翡翠和珍珠的底已经是绝美,上面流光溢彩的点翠蔷薇花更是璀璨夺目。
店员见她喜欢,便跟桃初说,“娘子,可以拿出来给你看看的。”
谢倾拒绝了,他轻描淡写,“不必,直接包起来吧。”
与此同时,另一道声音钻进几人的耳朵,“我要这个。”
几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华丽的娘子,正用一种势在必得的眼神看着同一枚排钗。
桃初还不懂关于首饰的门道,见她也想要,便跟店员说,“那就麻烦你再给她拿一个一模一样的吧。”
孟云衣连忙告诉她,“这里面的都是手工打造,独一无二,没有一模一样的。”
店员为难地看着几人。
那娘子抬起下颌,“好叫你们知道,我便是未来的三皇子妃,东山侯府的嫡长女,余春绘。”
“识相的,就把这个排钗给我吧。”
桃初听她以势压人,尤其是三皇子昨天在宫宴上的表现也让她讨厌他,便将自己下巴抬得比她还高。
“是吗?好叫你知道,我便是未来的襄王妃,你嫁给了三皇子也得管我叫皇婶,如果你有孝心可以现在就叫。”
“你!”
余春绘转头对店员,“不管他们出多少钱,我都加一成,可以把它给我了吧。”
谢倾打断她,微微一笑,“不行。这家店,是襄王府的产业。”
一瞬间,桃初的心态就从要不要跟余春绘叫板转到原来我这么有钱吗?!
她不可置信地看着谢倾,“你说真的?”
谢倾含笑点头,“当然。现在可以送给你——谁让你是未来的襄王妃呢。”
桃初说这话的时候只是为了跟余春绘的三皇子未婚妻对称,现下谢倾调侃她,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那厢,余春绘眼珠一转,“谁不知道襄王不在神都,你们竟敢冒充襄王,我要叫金吾卫抓你们!”
此时,被店员搬来的救兵终于到了。
掌柜的朝众人行了个礼,然后看向谢倾,“金玉斋确为襄王府产业,但阁下……”
看着谢倾递给她的玉牌,掌柜的瞬间调转枪头。
“这位娘子,恐怕只好请您出去了。”
余春绘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出门买个东西,看那个姑娘不像神都人便欺负一下,却撞见了刚回神都两天的谢倾兼金玉斋主人,丢了大脸。
眼看着看过来的吃瓜群众越来越多,金玉斋的保安也走了过来,她不得不瞪桃初一眼,恨恨地走了。
孟云衣不屑地翻了个白眼,“哼,穷人乍富,不过如此。”
桃初不解,“什么意思?”
“同为侯府,谁不知道她东山侯府是最穷的?现在三皇子向她提亲,肯定给了不少聘礼吧?她才会这么横。”
桃初完全没把这段插曲放在心上,甚至她都忘了余春绘的名字,满心沉浸在自己拥有了一家首饰店的喜悦中。
“这家店是我的,那我岂不是能随便挑了?”
得到掌柜的肯定的答复后,桃初美得冒泡。
“这怎么好意思呢?云衣,你也挑。”
最终,桃初每样东西选了一个,和孟云衣满载而归。
刚出金玉斋,就闻见一股香味。
桃初像小狗一样嗅了嗅,“好香!是那里!”
只见一个小贩用漏勺不断炸着什么,面前站了十几个人等待。
“是鸡锁骨,翡翠,你去买几斤,带到襄王府。”
“是。”
吩咐完,孟云衣抬脚欲走,发现桃初没动。
她又转回来,“别看啦,我已经叫翡翠去买了,要排好长时间呢。”
桃初抓着她的手,“有声音,你们听。”
孟云衣诧异,“除了众人的说话声,还有什么声音?”
谢倾跟桃初对视一眼,异口同声,“有狗叫。”
两人沿着声音走过去,孟云衣一脸茫然地跟着。
走到一处,桃初蹲下身子,“在下面!”
只见石板缝里,不知从哪掉下去一只小狗,正冲着那一道光亮艾艾直叫。
“我把石板搬开。”
说着,谢倾将手掌放在缝隙处,凝神聚炁。
咚地一声,石板被整个掀开。
那只小狗欣喜地冲他们摇尾巴,只见它的后腿还在流血,挣扎了几次,都无法站起来。
谢倾干脆吩咐下人把它抱上来,然后看着桃初,“你想养吗?”
“它受伤了,我们把它养到伤好就找个好人家送出去吧。”
谢倾也不问原因,只说,“好。”
孟云衣却挑起眉毛,“你不喜欢宠物?”
桃初解释道,“确切地说,我是不喜欢所有依靠我才能活下去的生物——万一有一天我不在了怎么办?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和它们建立联系。”
孟云衣不在乎她这些千曲百回的心思,“既然你不喜欢宠物,那就我来养吧——我在明景侯府有不少宠物呢!”
桃初便问她,“都有什么?”
“有猫、狗、兔子、小鸟——你可以来明景侯府摸。”
“好呀,但是有些动物不适合养在一起吧。”
“家里地方够大就可以了。”
……
明景侯府。
明景侯夫人一边在团扇上绣着花,一边跟明景侯说,“也不知道云衣那丫头能不能领会我们的意思,和襄王培养感情。”
明景侯呷了一口茶,“有什么不能领会的?襄王小时候,就有人说他长大会是神都第一美男子了,她又看脸,怎么可能不喜欢他。”
明景侯夫人叹了一口气,“我也是没办法了,才做出让未出嫁女儿去其他人家里住的事,但凡你和传志有一个争气,咱们府都不会落到爵位失传,只能靠女儿的地步。”
明景侯沉默了。
他的爵位是不能世袭罔替的,到他这一代,就是最后一任侯爷了,他的儿子传志无法继承。
假如他和儿子其中一个人立了大功还好,偏偏他们俩做官也不行,交际升官全靠花钱打点。
甚至……
想到这里,明景侯摇了摇头,这件事决不能被谢倾发现。
孟云衣必须嫁给谢倾。
“等到襄王府设宴那天,我们想个办法,直接让生米煮成熟饭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