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离上京城还有十几里路,马车一进院,庄氏便闻到一股混着酸湿和焦糊的怪味。
推门而入,眼前是低矮的院墙和一排歪歪斜斜的瓦屋,墙角的青苔沿着裂缝爬满了半壁,连门框都被雨水泡得发黑。
管事婆子带她穿过院子,到住处时只见屋里一张旧木床、一只掉漆的衣柜,床脚还缺了一角,用砖头垫着才勉强平稳。
庄氏在国公府养尊处优惯了,哪里见过这样破败的屋子,连府里的柴房也比不上,她一手捂着鼻子,一手从包袱里拿出一个样式精美的荷包,直往婆子怀里塞。“嬷嬷,能否通融……”
谁知那婆子竟不识好歹,一把将她推开,她气极了,很快又摆出做主子的姿态,恶狠狠地盯着婆子看。
婆子并不吃这一套,冷哼一声过去掐住庄氏的手臂。
她想面前这姨娘可真是保养的极好,快四十的年纪,还一幅玉软花柔的样子,要是她使劲,非得把这手臂掐断不可。
都被送到这破地方来了,还敢摆脸色?昨儿府里就来人传话,说庄姨娘犯下大错惹怒国公,若不吃点苦头,只怕国公不会满意。
婆子是见过国公一回的,那会儿庄子上有人偷窃,正逢他来巡,他不送窃贼去官府,反倒当场就把人打死了,还挂在院子里以示警戒,吓得她连日噩梦。
有这桩事在前头,现下满庄子怕是没人敢收这贿银,只怕忤逆了国公的心思叫他不快。
婆子手上力道不轻,硬生生将庄氏往屋里一推。
“庄姨娘,还是安分些吧。这地方规矩大着呢,哪怕是从国公府来的,也得按庄子的章程来。”
庄氏被推得一个踉跄,差点撞到那只缺角的床脚。她咬住唇,胸口剧烈起伏,眼底的火气几乎要烧出来。
可她到底忍住了。
“这儿可没人惯着你,活做的不好就没饭吃。”
婆子转身时,眼角余光仍在打量她,这种人,吃几日庄子上的苦,自然会收起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第二天一早,天色还没亮透,院子里就响起了粗嗓门的吆喝声。
“新来的,快滚起来!今日腌菜,要赶在晌午前装缸!”
庄氏猛地惊醒,昨夜被冻得几乎没合眼,此刻浑身像散了架。她推开门,一股刺鼻的酸辣味扑面而来,呛得她眼泪直涌。
院子中央摆着几十个破木桶,桶里是切得不匀的菜叶、辣椒、盐巴,混着一股腥馊味。
婆子把一只木杵丢到她脚边:“搅拌均匀,手要快!慢了,烂菜全都算你赔。”
晨起还未洗漱,饭也没吃上一口,庄氏此刻提不起精神,隔着袖口捏起那根木杵,嫌弃不愿多碰。
“你那是搅?是挠痒?给我用力碾!不入味,整缸菜都要臭!”
咸辣的汁水很快溅到她袖口,渗进里衣,一股腥酸顺着皮肤往上爬。庄氏心里一阵翻涌,像是被人当众按在泥里踩,恨不得立刻撕烂这些下人的嘴,可她转念又想,只要熬过去,等她回到国公府,这些人又算得了什么?一群蝼蚁,还不是她一脚就能踩死的?
旁边的婆子又用肩膀一顶,把她推得一个趔趄:“躲什么?你不是国公府的姨娘吗?在府里作威作福惯了,这里可不兴使脸色!”
周围讥笑声此起彼伏。
“笨手笨脚的,怪不得惹得国公厌烦。”
“就这模样,搁咱庄子上,连一天都混不下去。”
辣椒粉呛得她喉咙火烧般难受,眼角被熏得通红,手臂一下一下被木杵震得发麻,虎口很快起了血泡。她曾经用这双手把玩翡翠、撕金剥银,如今却要在酸臭的腌缸里翻搅烂菜。
到晌午时,她的双手已经红肿不堪,,指甲缝全是洗不掉的辣色。婆子却只淡淡瞥她一眼:“这才哪到哪?下午还得抬缸。”
午间膳食是一碗粗米和卖不出去的酱菜,那酸味熏得庄氏直吐,她真恨李氏、恨崔莞言、也恨崔晋!可她也明白,这口气只能咽下去。
此时上京城的另一处別院热闹非凡。
厅中宾客盈门,皆是京中有名的才子名流,冠带华整腰悬玉佩,笑谈间自矜从容。
正中一案,几位年少举子围坐,满面春风地讲述登第的趣事,引得众人频频附和。
外苑比内席略偏一隅,却并不冷清。女眷们三三两两或倚栏听曲,或围坐低语,其中不乏心怀打算的,眼中带着兴味,打量着那些或俊朗、或儒雅的年轻士子。毕竟殿试方过,春榜新出,若能在此时结识一二,便是攀上了将来官场的青云梯。
凉亭内,沈明宜正拉着崔莞言闲聊。
“你听说了吗,昨儿宫里吵翻天了。”
崔莞言摇了摇头,“可是发生了什么事?”
沈明宜支着下颌,眼角带笑,却又有几分无奈:“还不是为着刑部尚书和通州州牧的人选,你爹和周王各执一词,在御前吵得不可开交。”
说到这,她压低了声音,凑近些:“陛下嫌得头疼,最后还是站在周王那边,你爹脸色当场就变了。”
“是么。”崔莞言只是淡淡应了一声。
她真有时真羡慕沈明宜有个好爹,会将朝堂的风云当作笑谈说与女儿听,博她一笑,而有些父亲,只会在她的性命与仕途之间,毫不犹豫地取其一舍其一。
沈明宜正说得兴起,忽听外头传来轻快鼓声,“斗诗要开始了!”
亭中女眷们立刻有了兴致,纷纷移步往前厅去。
沈明宜挽了挽袖子,朝崔莞言眨眼一笑:“正好,我前些日子写了一阙,留了一半,今日看看这里的才子里,有没有人能对得上。”
前厅早已摆下数案,诸才子落座其间,侧耳听鼓,暗暗摩拳擦掌。
主持诗会的文士一眼就看见了沈明宜,面上笑意更深。
沈家声名在上京不弱,她又自小才名在外,自然是贵客。
他快步迎上前,道:“沈小姐今日肯来,真是为我等添彩。楼上雅座已备好,二位可从那边上去。”
沈明宜侧身示意崔莞言同去:“走吧,这样也免得人挤人。”
二人随侍从拾级而上,二楼临窗的位置可俯瞰全场,又避开了人群的喧闹。
刚落座,却听有一阵脚步声传来。
文士的态度更恭敬了,甚至有些低进尘埃的谄媚。
崔莞言循声望去,竟是褚元唐。
他素来不喜这等吟风弄月的场合,怎会出现在诗会?且这满楼的温文尔雅与他浑身的锋芒,真是毫不相干。
“王爷要不我带您去西厢?”
文士有些为难,这三人都是得罪不起的,若闹了什么不愉快,他可小命难保。
“不用,就这。”
文士只得应了声“是”,连忙退下。
沈明宜一直看着这一幕,悄悄凑近崔莞言,压低声音:“他怎么来了?”
崔莞言心中更是无奈,本就不愿与之同席,语气一冷:“王爷自重,您若与我们同席,传出去怕是要坏了我们的名声。”
褚元唐似是全没听见她的话,自顾自落座,举壶斟茶,慢悠悠抿了一口,唇角勾起似笑非笑地道:“同席便坏名声?你与沈霆之同车时,也不见有什么风言风语。”
这话一落,沈明宜当即不乐意,正要反驳,却被崔莞言伸手拦下。
“王爷既愿坐,坐便是,我们自是不敢忤逆。”
今日的褚元唐破天荒穿了件月白绣云纹的袍子,腰悬温润佩玉,仿佛刻意要沾染几分温文如玉的假象。可那张冷得生人勿近的面孔,生生将那股子温润割得干干净净。
崔莞言不甘就此让他安然落座,淡淡添了一句:“王爷,这颜色不衬你。”
上一次见他穿这种颜色,还是前世成婚不久,她不知他喜暗色,熬了好几日,亲手缝制了同样式的袍子送给他。起初他连碰都不碰,半月不曾穿过,后来某日迎客,他忽然穿上了,那时她以为他终究是肯慢慢接受她的。
可惜,褚元唐向来最会吊着人心,厌恶的时候沉默到底,却偏偏在她最想放弃时,递过一点温情,让她以为自己不是全无位置。
只是等她伸手去抓,才知那是空影。
褚元唐冷笑了一声,并不反驳。
这时有个穿浅青短衫的姑娘端着漆盘进来,沈明宜瞧了两眼,一拍崔莞言的手臂,道:“你是通州案里的赵巧儿?”
她身量较前些时日丰盈了些,皮肤白了许多,面上也添了几分血色,眉眼依旧秀气,却不再有蜷缩怯懦的神情。
赵巧儿笑着点头,“托好心人的福,才得在这里做些杂活养活自己。”
“在通州,我抛头露面弹琵琶常遭人耻笑,这里的文人倒说我敢抗,是女中豪杰。”
赵巧儿说着面上浮起安然度日的笑意。
崔莞言想,那案是沈霆之接的,如今赵巧儿落到这处安稳之地,会不会是沈霆之暗中安置?
沈明宜忍不住追问:“是谁帮的你?”
赵巧儿却没接话,眼神在落座三人里一转便低下头,“这……不便说。”
她欠了个身,转身下楼去。
楼下喧闹渐歇,主文士拱手宣告诗会开始,案几上新砚已磨好,纸笔铺陈。
崔莞言忆起前世的诗会,那次她未到场,只听说会上有个不露面的神秘人,写出的诗字字珠玑,压过了在场所有举子。那人的经义策论同样锋芒毕露,甚至有人断言,若他愿意参加科举,状元之位必定囊中取物,是各方势力都要争抢的谋士。
她记得当时,无论是京中望族,还是几位王爷的幕僚,都在暗中探问他的身份,却无人得知半点。
视线落在对面的褚元唐身上,他神情淡漠,目光却若有若无地扫向楼下人群。
以他性子,本不会来这种诗酒场合,怕不是冲着那位才子来的?
毕竟,褚元唐身边多是武将,缺的正是一个能在庙堂之上与他并肩出谋划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