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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王游戏到地铁口

    程青岚的爱的启蒙,可以算是她的初恋,尽管他们并没有真正在一起过。哪怕后来经历了无数次约会,她仍然认为,那是她见过的“好男人”里最好的一个——郑以晨。

    程青岚认识郑以晨,是在她读小学五年级那年。那时她被妈妈“逼着”加入市里的网球队;郑以晨已经上初中,对她来说像个大哥哥。那时的程青岚是整个网球队唯一的女生。她比大多数从小就开始训练的男孩大两三岁,又比最早一批高年级学员小一两岁,夹在中间,位置尴尬。队里那些还未长大的小男孩常常爱逗她、欺负她,她难受极了。每逢这种时候,郑以晨总会跳出来,几句玩笑把氛围抚平,三言两语就让一帮小孩服服帖帖。他把球在拍面上轻轻颠着,笑意不深不浅,像在说“继续吧”。

    那时的程青岚害羞、腼腆、不爱说话,网球也打得很差,在整个队里都不显眼。可那年暑假,因为她是唯一的女生,即便只是初学者,也被安排与郑以晨搭档参加省里的网球比赛。她在场边系鞋带,手心全是汗,鞋带一滑又重来一次。

    上场后,她几乎被对手打得屁滚尿流,场面基本靠他一个人支撑。郑以晨的水平放在省里单打前三,这样的组合输球再正常不过。可他没有半句抱怨,只是一边接球一边回头安慰她:“第一次打成这样已经很好了。”换边坐下时,他递来毛巾,指背擦过她指尖,触感很干净;他压低声音,像把她慌乱的心按回胸腔。看台上,她的母亲虎视眈眈地盯着她,仿佛随时要训斥。程青岚从小到大都在母亲的严厉中长大。也是在那一刻,她第一次从一个男生身上感到情绪上的稳定与温暖——明明她打得那么差,他却只说她已经很好了。关于他的那颗种子,从此在她心里埋下。她记得那一声口哨、那一阵风,甚至记得他呼吸里淡淡的洗衣粉味。

    可那时候的她很自卑。她知道郑以晨去了最好的高中,性格活泼开朗,身边喜欢他的女生一定很多——自己不该喜欢上这样一个“大哥哥”。

    时间在每个周末和暑假的集训里悄悄流过。等她升入初一,隔了一个学期再次见到他时,心里的那颗种子几乎要破土而出。他变得更开朗了,会主动和她开玩笑。她跑大圈做体能快坚持不住时,他总会在旁边关注、给她加油。他在外圈并肩跟了两步,掌心朝她比个“稳”的手势,汗水顺着鬓角往下流:“别停,看前面那盏灯,到那儿再喘。”

    训练场很残酷:汗水落地的气味、鞋底摩擦地面的刺啦声、教练尖锐的口哨。他偏像是来游玩的,对规则吊儿郎当:偶尔打破教练定下的规则,被罚跑大圈,别人痛不欲生,他却嬉嬉笑笑地完成。每次训练结束,他偶尔会来逗她。他用拍框轻点她的拍框,金属一声脆响,她假装没听见,耳尖却红了一截。

    那年暑假,队里来了另一位女生,与郑以晨同岁,也是队里唯一的另一位女生。她高挑、白皙、漂亮,性格活泼爱笑,和郑以晨经常互相打趣,看上去很要好。程青岚很喜欢这个像大姐姐的女孩,但也因此暗暗试探:她是不是喜欢郑以晨。直到确定并不是,程青岚才把心事告诉了这位姐姐。大姐姐成了她的“内应”,帮她打听各种消息,结果无意中让郑以晨知道了她的心思。她看到他看过来的一秒,心里“咯噔”一下,假装低头整理护腕。

    那年,他们又去打省赛。晚上,全市的运动员聚在一起玩“国王游戏”。那晚住的是训练生宿舍,上下铺的铁床一排排,床梯在脚边轻轻碰响。走廊尽头的风吹进来,带着洗衣粉和塑料拖鞋的味道,电风扇嗡嗡地转。有人把空教室的灯关了,门半掩着,只漏出一条窄窄的光。大家围成一圈,扑克牌在一只只手里传来传去,纸面摩擦的沙沙声像是给这场夏夜加了鼓点。

    “国王是谁!”起哄声一下炸开。有人举起牌,笑得趴在同伴肩上。指令读出来时,众人“哇——”地一声,灯被按灭,黑暗像一块绒布罩下来,只剩窗外远处的路灯虚虚地透一点冷光。

    在一片哄笑和脚步的轻乱里,有人推了她一下:“到你了。”程青岚被挤到圈中央,掌心微微出汗。她听见自己心跳,有点快。下一秒,指尖被谁轻轻牵住——郑以晨。他没有用力,只是像确认方向似的碰了一下,随即松开。

    “快点,快点——”人群催促,声音在黑暗里被压得发闷,反而更近。她几乎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分辨出他靠近时的呼吸,混着一点洗发水和刚刚喝过汽水的甜味。有人在角落里笑出“嘘——”的声音,更多的人憋着笑,空气因此变得稠密起来。

    唇轻轻贴上来。只是一瞬,像静电从唇边跳过去。她本能地屏住气,连电风扇的嗡鸣都像远了半分,脉搏却“咚”地往上撞。没有技巧,也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只是干净、克制的触碰——却因为四周的人声、黑暗、和“不能多停一秒”的紧张,张力反而被拉得更满。

    有人在黑里把牌碰落在地,“啪”的一声,笑场蔓延。她条件反射地后退半步,脚背蹭到铁床的床脚,发出细碎的金属声。灯被重新按亮的那一刻,光像水一样涌进来,大家起哄散开,有人拍她后背,有人去拣牌。郑以晨没有说什么,只是伸手替她把歪了半寸的发圈拨正,动作很自然。她这才发现自己呼吸还没调匀,喉咙有点干,连指尖都在发烫。她不敢抬头看他,只看见他校服袖口上极浅的一道洗衣粉泡沫痕,心跳又失了拍。后来有人把那副牌重新洗好,笑说“继续继续”。她坐回圈边,手背贴在凉席边缘,凉得她清醒了一点。她不知道他刚才在想什么——她只知道,初吻给了喜欢的人,而那一瞬间的光与热,足够在她心里反复回放很久很久。

    尽管如此,她还是不敢相信他会喜欢自己。可那个夏天,郑以晨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每次比赛结束,他都会等她,然后陪她一起走回住处;他会关心她喜欢吃什么;如果她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得太晚,不敢去集训用的公共浴室,他就会等着陪她一起去。晚赛拖到很晚,公共浴室门口吊扇哗啦转,潮气里是洗衣粉、肥皂的味道。“我在这儿等你。”他说,把拖鞋摆正,坐在塑料长凳的边沿。指尖转着拍柄,时不时抬头听——水声忽急忽缓,他像能从节奏里判断她是不是在冲洗头发。有蚊子绕过来,他抬手一挥,拍在自己小臂上,留下浅浅一团红印。他把拍子横放在腿上,鞋尖对着浴室门,姿势老老实实,像怕有人误会,又像在替她挡住来往的视线。门里“啪”一声,水阀关了。她拎着洗漱袋出来,发梢湿得贴在颈侧。他第一反应是起身,接住袋口,塑料袋“沙”地一响。她抬眼,他把目光偏开半寸,只看她肩头:“走吧。”走廊灯隔一盏亮一盏,两人的影子在地上交缠又拉开。他把步子悄悄放慢,与她齐平。热气退下来的瞬间,她打了个轻颤,他下意识往她这边靠了半步,什么也没说。他喉结滚了一下,像要把涌上来的话咽回去。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一句“我在”的形状。

    比赛结束后,按理队友之间很少再联系——毕竟开学后每周训练时还会见面。但郑以晨却给她发来了看电影的邀请。程青岚记得,那时候她刚买了一双白色的匡威帆布鞋。在她少女的心里,漂亮的女孩一定要有一条白色连衣裙和一双漂亮的帆布鞋。那双鞋刚买回来,后跟还磨脚,但她完全沉浸在和他一起看电影的喜悦中,几乎忘了疼。影院冷气很足,爆米花的奶油香黏在空气里。黑场里,他侧过头低声吐槽一个镜头,她跟着笑,牙齿碰到吸管的塑料边,发出轻微的“咔”。光从银幕上扑在他侧脸,镜片反了一道亮。他袖口擦过她手背,布料摩擦感像一丝微弱的电。她把脚更往前伸了半寸,疼意被笑声盖住,只剩心跳“咚”地往上撞。

    后来他们又约了一次一起吃饭。那天她没赶上公交车,他就说:“那我送你回家吧,看你走到哪里能打到车,我就陪你走到哪里。”结果,两个人一路走着聊着,谁都舍不得离开对方。错过一班公交,他说:“你走到哪能打到车,我就陪你走到哪。”红绿灯的数字慢吞吞往下掉,他盼着再多掉几秒。便利店门口的暖风裹着奶茶糖浆味扑出来,她肚子“咕噜”叫,他把热牛奶塞进她手心,杯壁烫得她指尖一颤。他们并肩走,一条街、两条街……他说“前面那站再看看”,到站又说“再往前一点可能更好打”。明明是直路,他却偏偏拐向多一条斑马线的方向。她鞋后跟被新鞋磨出泡,步子不自觉放慢,他装作没看见,只把话题轻轻抬起来,像给节奏打拍子。路灯把两人的影子拉长又缩短,在地上叠在一起又分开。她说“到了”,他“哦”了一声,像后知后觉把情绪收住——脚尖仍不肯先停。临别时,他像想起什么:“回去贴个创可贴。”她转身的一刻,喉咙发紧。不是舍不得路,是舍不得和他维持了很久的同步步幅。他站在原地多看了两秒,才把手插进口袋,慢慢转身——每一步都像在延迟结束。

    即便如此,程青岚还是不敢确定他是否真的喜欢自己。她总觉得,也许他对每个女孩都这么好。因为郑以晨总是和大家都很亲近,没有距离感,而她害怕误会,更害怕自己会受伤。

    那时郑以晨已经是高一,程青岚刚上初二。之后他们还是会不时联系。等到程青岚初三毕业的那个暑假,她也迎来了自己最后一场网球比赛。那段时间,他们一起度过了许多懵懂而暧昧的时光。那一刻,这一年程青岚才觉得,或许这个男生会有那么一点点,可能是喜欢她。她收球时故意慢一拍,他把球桶推过来,两人指尖在把手上轻撞,各自装作没感觉到。

    那时候,□□空间里流行一种“点名问卷”,被点到的人需要回答一连串问题,其中有一个是——“你有喜欢的人吗?”还有一个是——“你最想对传给你问卷的人说什么?”程青岚记得,这是她传给郑以晨的问卷时,最想让他回答的部分。很快,她看到了他的回复:喜欢的人:有。想对传问卷的人说的话:I 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她盯着那行英文,光标在屏幕上闪,心跳像跟着闪烁的频率一起加速。她忍不住打电话过去,假装漫不经心地问:“你写的那句英文是什么意思啊?”电话那头传来他有些不好意思的笑声:“就是……那个意思啊。”程青岚又问:“那你喜欢的人到底是谁呀?”他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到底是谁嘛?”“我上□□打字跟你说吧。”她挂了电话,盯着屏幕看着他的头像亮了起来。几秒钟后,他在□□上敲下了那几个字——“我喜欢你”。她整个人笑得眼睛都弯了。她也回过去:“我很喜欢你。”只是下一秒,她又忍不住加上:“可是我马上要去成都读书了,不知道你考大学会去哪里,所以我们还是可以联系……我是真的很想和你谈恋爱,但可能没办法马上开始。”他很高兴,说“我现在去找你好吗?你在哪里?”她让他等一等冷静。

    之后,他们还是约出来玩了几次。那个夏天的空气都带着甜味。晚风吹过她的后颈,汗意散掉,他把外套搭在她肩上,衣料边缘擦过手臂起了一圈细小的鸡皮疙瘩。

    开学前夕,程青岚去了成都上高中,而他则进入高三,面临着高考。尽管相隔两地,他依然会打电话、发短信关心她的考试情况。每次月考后,她都会收到他的一长串笑话,让她从糟糕的分数中缓过来。他还会把自己做物理题的心得发给她,希望能帮到她。自习室里,表针“嗒”的一声跨过整点。她的功能机在桌洞里轻震,屏幕发黄,短信一条条蹦出来:一串冷笑话,末尾带着他做物理题的小窍门——“别怕。别死杠,换个角度。”她低头笑了一下,又迅速端正坐姿,装作在写题。铅芯划过纸面的“沙沙”声平稳下来,她忽然发现,肩膀没那么僵了。

    某个暑假的傍晚五点多,程青岚回到了他的高中,想给他一个惊喜,她发消息:“能见一面吗?”她以为他在上晚自习。很快,他回:“我现在下楼,你等我。”教学楼的灯一截明一截暗,楼梯间回音空空。消息发出去不到两分钟,他就两级一跨地往下跑,校服下摆拍在大腿上“啪、啪”作响。拐角处差点撞到扶手,他用手背一撑,没停,呼吸压得很短。他在她面前刹住,没给彼此留过渡,直接把她抱起来,在原地转了一小圈。她闻见他身上粉笔灰、纸张和汗混在一起的味道,热气从他的领口往外冒。“好久不见。”他把声音压低,气息落在她耳后,烫得她背脊一缩。走廊尽头传来老师的脚步声,节奏由远及近;他像被提醒了什么,慢慢收紧拥抱,又克制地松开。指尖在她肩胛上逗留了不到一秒,像把一只狂跳的心按稳。她回抱的力道很轻,他看见她耳尖泛红,忍住了想说更多的冲动,只是后退半步,与她对视。那一小步的距离里,是急切被理智勒住的呼吸。那一刻,她很确定——这个男孩在她心里的位置,早就不可替代。

    高考结束后,他如愿考上了成都的一所重点大学。某个傍晚,她坐在家门口的石阶上,手心冒汗,鼓起勇气拨通了他的电话。第一次电话他没接。她盯着未接来电的红色数字,想也许没必要再打第二通——也没勇气再打第二通。很快,铃声就响了,是他的回拨:背景里传来水滴在瓷砖上碎开的回声,还有电热水器“嘀”的一声停水提示——他在洗澡。他像被什么点燃了,语速一下提起来:“喂!是你吗?”她尽量让声音听起来平稳:“如果我现在愿意做你女朋友,你还愿意吗?”对面静了一秒。下一瞬,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浴帘被拨开的塑料环撞杆的细响,同时闯进她的耳朵。他把手机夹在耳肩之间,一手胡乱抓起毛巾,水还在往下滴,沿着手臂一路落到手机背壳,啪嗒几声。他换了只手,喘了一下,像怕她反悔似的,连声追问:“愿意!当然愿意!这也太幸福了。你在哪儿?现在在哪儿?我立刻来找你,好不好?我现在就出门。”她被他的热烈顶得后退半步,心口同时一热,还是努力稳住:“你先别来,让我冷静一下。”对面安静了半拍。她听见他压住呼吸,像是把剧烈的心跳按住。他把毛巾往头上一盖,声音放轻,可那股急切仍旧藏不住:“好。你说冷静就冷静。你别紧张,我在这儿。你告诉我你在哪儿,我不打扰你,就在附近等着。你一句话,我马上到。”通话结束,屏幕黑下去。她把手机贴在额头,指尖还有冷意,可从耳根到肩胛,一路都是热。

    从那之后,他们进入了那年最甜蜜的暑假。每个晚上,他们都会打很久的电话,从白天的琐事聊到星子稀疏的深夜。他依旧会在周末的空闲带她出去吃饭、看电影,还会偶尔陪她去球场打一会儿网球。那个暑假,他用做网球兼职教练攒下来的第一桶金,悄悄买了一把她最喜欢的檀木梳子,包装得很仔细,送到她手里。牛皮纸封口用细棉绳绕了两圈,拆开时有纤维被拉开的细响。木梳躺在薄薄的宣纸上,檀香极淡,像从老木匣里透出的时间气味。她把指腹在梳齿间来回摩挲,齿尖把拇指磨得微热。眼圈忽然一酸,她别开脸:“挺好看的。”他装得随意:“你喜欢的那个型号,问了好几家才有。”她把盒盖合上,呼吸慢慢放平——原来被好好对待,既心虚又幸福。

    但她的自卑,也是在这段看似甜蜜的关系里慢慢滋长的。她总觉得,自己配不上这样一个优秀又阳光的男孩——他的好,越是触手可及,她就越害怕有一天会失去。

    这种不安在他上大学后迅速放大。开学第一天,他加入了学生会,又报了几个社团,很快结识了很多新朋友,其中不乏关系亲密的女生。他依旧是那个乐于助人、谁都能聊得来的郑以晨——而在她眼里,这种不设防的热情成了隐隐的威胁。有一次,她打电话过去,他没接。过了一会儿,他发来消息:“在参加学生聚会,等结束找个安静的地方给你回电话。”那天晚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满脑子都是他和别的女生有说有笑的画面。未接来电的红色数字像在发烧,群聊提示音一声一声,她把手机翻过来扣在枕头下,仍能听见震动。

    她开始变得敏感、焦虑,每一次通话都像在确认关系是否还稳固。她频繁地联系他,渴望从他的回应中找到安全感,可无论他多温柔,她都觉得不够。那时她已经高二了,她的成绩想上他去的大学非常危险,同时每天对郑以晨过多的参与,让她感觉自己太混乱了。每天都在纠结他今天会不会回话,今天会不会按时接电话。她拼命地想要抓住一点安全感,但仍旧感觉不到,因为在她心目中,他那么好、那么完美,仿佛全世界的人都会喜欢他。

    她想:长痛不如短痛。如果总是害怕他会离开,不如现在就选择离开。于是,在一个情绪积累到顶的夜里,她先说了分开。多年以后回想,她才明白,那是自己生命中最愚蠢、最仓促的决定——她亲手切断了与那个曾全心全意爱过她的男生之间的纽带。可在当时,她只是一个缺乏安全感、不会去享受被爱、反而被爱吓到的女孩。这样的爱,对她来说是陌生的;而陌生,让她想逃离。

    后来很久,他们的交集只剩下他主动、她沉默。

    每年她生日,手机会在夜里亮一下:

    ——“生日快乐,愿你一切顺利。”

    没有表情,也没有追问。她看一眼,多半不回;偶尔良心不安,只会敲出**“谢谢。”**光暗下去,像礼貌地敲了门又退开。

    她高考前的那个傍晚,他拨来一通电话。那头是男生宿舍特有的嘈杂:有人摔门、有人讨论题,他却把声音压得很稳:“明天加油,一切都会顺利。”她“嗯”了一声,喉咙有点紧,还是只回了那句熟悉的“谢谢”,很快挂断。所有祝福,始终是他给她的。

    再后来,她上了大一。他们在一处人来人往的地铁站见了一次面。他比她大三届,眼神更沉静,衣角的棱角也被时间磨平。两人并肩在站厅里走了一小段,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课业、城市、最近在读的书——每句话都很轻,空气里却飘着淡淡的遗憾,像谁都知道时光回不去。

    临别到了闸机前,提示音“滴”地响起,人流把两人隔开半步。他忽然转向她,认真而缓慢地说:

    “你真的是我见过的最好、最美的女孩子。我希望你以后都一切顺遂,你一定会有很好的人生。”

    那一刻,程青岚知道自己没有爱错人——他从始至终都是好的人,干净、体面、克制。她也同样明白:她永远失去了他。她只是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另一声“滴”响起,他迈进闸机,她停在玻璃外,地铁风从隧道里涌出,把他们的影子推向两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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