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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直官员破糊涂案,甄英莲的确真应怜!

    淮扬林府这年过的自然是有滋有味的,可京城贾府嘛……便是有点儿焦灼了。

    因为,薛家入京了。

    说起来也是拐子缺德。先是拐了人家姑娘造大孽,随后又待价而沽,试图一女许两家。

    被打死的冯渊本是个有点小钱的纨绔小乡绅之子,父母双亡,无兄无弟,且好南风。见了英莲后心念突动,非要纳了她,还许愿发誓再也不结交男子了,也不纳第二个女子了。谁曾想他前天付了银子,转天那个丧尽天良的拐子就将英莲卖给了想要上京的薛蟠。

    打死人的薛蟠幼年丧父。寡母不会教养,又溺爱他不肯请人教养,长大后的薛蟠那叫一个“五毒俱全”。

    此事本是由贪心不足的拐子引起的,稍微有点儿脑子的人都会与上一任买主沟通处理(卖人的是屑,买人的也是坏东西,时代限制剧情需要),更别提对其生拖死拽,打一个落花流水,偏冯渊就遇到了没有脑子的薛蟠,而薛蟠,还真就动手了。

    冯渊被抬回家后躺了三天便死了,而做出此等恶事的这厮竟然跟没事儿人一般,带着寡母与小妹继续上京。倒也不是想逃,而是他那空空如也的脑子竟真觉得打死一条人命只需要给点儿钱就能了事。

    《红楼梦》中,主审此事的贾雨村也是个黑了心肝儿的死人。他就记得自己在应天府谋的缺是贾氏与王氏出力了,丝毫不念着昔日甄士隐对他的再造之恩,也全然忘却那晚的“十九日乃黄道之期,兄可即买舟西上,待雄飞高举,明冬再晤,岂非大快之事耶”。

    甄士隐给他准备了五十两银子,还有过冬的棉服,甚至就连出发的黄道吉日都帮他选好了。而这个忘恩负义狼心狗肺的老登居然在得知被辗转卖掉的女孩就是甄士隐之女时,不想着怎么捞英莲脱离苦海,反倒开始报答起贾、王两家对他的提携之恩了?

    胡说!他分明是想着甄府早已经不复存在了、没落了,而贾、王两家蒸蒸日上是大户人家,日后还有用得着人家的地方,这才帮薛蟠遮掩过去的!

    不过这次……穆桂英魂穿成为林黛玉,贾雨村也因为这只轻轻扇动翅膀的小蝴蝶改变了人生轨迹,没到金陵。

    那么,薛蟠这事儿还能靠谁呢?

    没了林如海、贾政与王子腾的三方联合,应天府的缺被一位真正适合这个官职的进士补了。

    那人名叫郑毅,为人刚直不阿,不畏权贵,眼里揉不得沙子。

    想当年也是进士出身,因性格秉正被看重,分到了户部两广清吏司的金科(主管税课),做正六品的主事。但因为太刚正了,同僚都收钱他不收,还去长官面前举发收受贿赂的同僚,并且斥责同僚见钱眼开见利忘义云云,将同僚与长官臊得那叫一个难受,于是便被人找个由头请出去了。

    说起来,他与林如海还是同年。

    林如海升了官儿,自然也要提拔一批“自己人”,性情刚直、铁面无私的郑毅就是名单中的一位。

    原本他与内兄贾政商量着要将应天府推官(从六品,专门负责一府的司法、刑狱审讯工作)的差事分配到贾雨村的脑瓜上,以此全了贾雨村与黛玉师生一场的情谊。

    可惜贾雨村没能在这次入京,应天府的差又不能久久空悬。思来想去,林如海决定将蹲在淮扬清吏司度支科(清吏司下四科之一,负责统计夏税、秋粮、留存、起运以及赏贲、禄秩之经费)扒拉算盘的郑毅提拔上来。

    积压一年之久的薛蟠的案子(其实是底下的县官挺不住了,只能往上递),自然而然地落到了走马上任的郑毅身上(县官:大人,烫手山芋就送你了嗷~)。

    如今且说郑毅,他因着林如海的关系补授应天府,自然一扫往日的阴郁之气,昂首挺胸地接了文书,着手安排举家入京的一切事宜。淮扬距京城甚远,他的家眷一行在后面慢走,而他本人则带着随从并着护卫快马扬鞭奔赴京城。

    刚一下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送到了他的案边:两家争着买一个婢女,互不相让,纠纷升级后出了人命。

    郑毅人如其名,虎胆翼翼,十分正义。当即便传唤原告来官府,趁着这段空档,他命侍从准备房间,简单洗去风尘,随后便褪下便装,换上官服,开堂办案。

    那原告道:“死者乃是小人的主人。那日主人上街买了一个丫头,不曾想是拐子拐来卖的。这拐子已经收了我家的银子,我家主人说三天后是好日子,等到那时再接丫头入门。那拐子便又悄悄地将丫头卖给薛家,卷着两份银子跑了。”

    “这事儿被我们知道了,便一边去捉拿拐子,一边去薛家要回丫头。无奈薛家是金陵一霸,倚财仗势。我家主人上门要说法,哪里知道薛家的奴仆会一哄而上,活活将我的小主人打死!”

    “犯下凶事的主仆全都逃走了,留下的只有几个与此案不相干的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然无人做主。希望大老爷能够拘拿凶犯,铲凶除恶,如此,我家老爷与夫人泉下有知,也能安息了。”

    郑毅脸色阴沉地听完全程,随后一拍惊堂木,大怒呵道:“岂有这样龌龊的事!打死人命竟白白的走了,如此荒唐行事,将我大明律法置于何地!”

    立刻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的族人拘捕来拷问,让他们供出薛蟠一行藏身何处;一面又签发海捕文书,让各省协同办案。

    正要发签时,余光瞥见案边站着的一个门子(衙役)冲他使眼色(该说不说这门子是真喜欢使眼色),仿佛是不让他发签的意思。郑毅心知有古怪,面上不显,只是对着自淮扬跟来的师爷打了个手势。

    能被大老远带到京城来的师爷自然不是等闲之辈,堂上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记在心头。自家老爷的脾气他是知道的,必然不会碍于权势放过歹徒,只是须知拔出萝卜带出泥的道理,那门子胆敢在堂上做眼色,必是受人差遣;老爷想挖出此案背后瓜葛,须得耐心行事。

    故而捋了捋胡子,笑吟吟地绕过一众门子,走到那使眼色的门子身后,示意他跟着自己走。

    那门子知晓眼前这小老头是新上任的推官带来的。自以为新官上任,正办到要紧处,不好匆匆退堂,故而顺从地跟着师爷进了密室。

    见使眼色的门子走了,郑毅大笔一挥,三下五除二地将需要签发的两条文书写好分发,责令众衙役必须在今晚酉时前将凶犯族人抓到应天府。

    退堂后,他走向密室,与等候在门外的师爷交换眼神,随后进入密室内。

    这门子连忙上来请安,笑道:“老爷一向加官进爵,想必是将小人忘了。”

    得,又是来攀关系的(金科、度支科均与财帛沾边,来套近乎的很多,他已经见怪不怪)。郑毅在心中翻了个白眼儿,面上笑得却愈发热情,“看着十分面善,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那门子笑,说:“老爷真是贵人多忘事,不记得当年在葫芦庙里那讨茶吃的小沙弥了不成?”

    “啊、啊、啊!”郑毅全想起来了。

    当年他因过于刚直,不知变通,当着受贿的上司与同僚的面大斥收受贿赂之风乃是官员之间的陈深污垢,应当按照太祖爷的意思,将受贿之流扒皮楦草,杀鸡儆猴以儆效尤。

    然后,他在两广清吏司就没有然后了。

    好在郑毅只是性格不够圆滑,政绩人品方面没有污点,缺少人手的淮扬清吏司接纳了他,留他在度支科打算盘。这算盘一打,就是十年。

    刚到淮扬之时,满腔热血抱负的郑毅当然受不了如此打击,三天两头地寻找寺庙,企图通过禅道聊以慰藉。

    小沙弥就是他在一个不太重要的小寺庙中遇到的一个不太重要的过客。

    不过……郑毅细细回想着。那葫芦庙不是早在八年前便被一场大火给烧了个干净吗。他记得这事儿,因为民科(清吏司下四科之一)的同僚年关时候忙的团团转,民科的主事还来度支科借人来着。

    心思百转千回,郑毅携手笑道:“原来是故人。”

    随后便让他坐下慢慢说。

    “刚才为何有不令本官发签之意?”

    门子心头一哂:这种榆木脑袋,也不知道是怎么当上京官儿的。不回答郑毅的话,只问道:“老爷既然荣升至京城,难道就没有抄一张本省的‘护官符’来不成?”

    “哦?”郑毅意味深长地应了一声,面上适时地显露慌张之色,忙问:“此话从何讲起,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

    心中却是:还护官符?大胆!我郑毅的官可是皇帝陛下给的(心中的郑毅小人双手抱拳,侧面高举过头顶,遥敬紫宸御极),哪里还有能“护”官的东西?

    门子心中自然志得意满:嘿嘿嘿,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飞黄腾达的日子就要到啦(他还以为自己帮了郑毅大忙,郑毅会很感谢他,会提拔他)!

    道:“这还了得!老爷连这个都不知,怎能做得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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