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任云初起了个大早,洗漱干净,带着安安就往楼下走。
她要在楼下买包子豆浆,安安却并不想吃。
“我不要,哥哥家有早餐,卢姨会做芋头糕和紫菜春卷,特别好吃。”
“你去哥哥家吃也行,我少买一点。”
“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吃啊。”
任云初不为所动,“姐姐赶时间,就不去他家里吃了。”
小孩儿不会明白,她宁愿饿着也不愿意上林湛家吃早餐。
安安的确不明白,她几乎每一周都去哥哥家吃饭,但是姐姐却从来没有坐上哥哥家的饭桌,她猜想,姐姐没吃过卢姨做的饭菜,不知道多好吃,只要她吃上一次,就不可能喜欢吃那些外卖。
“姐姐,你记得提醒哥哥,不要给我找老师。”
“嗯,这两天我不在家,你要按时完成作业和练习题。”
“知道啦。”
站定在林家院子外,时间不过七点半,任云初原以为卢姨没起来,但门铃一响,脚步声很快响起,更没想到,给她开院门的竟然是周至恒。
“早上好,妹妹们!”
“……早上好。”
她怀疑他们是不是昨晚玩太晚了,根本就没有睡觉,要不然怎么能起那么早,但看起来似乎也不是,周至恒脸不红,眼圈也不红了,还收拾得清清爽爽。
她牵着安安的手踏进院子,“你怎么起那么早?”
“当然要早,今天去景安,不能耽误了。”
任云初唇角的笑微敛,“你也要去吗?”
周至恒嘿嘿笑,“去啊,你们都去,我不去不行。”
“……都有谁去?”
“还能有谁,就我,林湛宋一洲,加上你。”
任云初笑不动了,扭头朝大门里望,只见一个黑衣黑裤闲散晃过他家客厅。
她原以为这一趟只有宋一洲,现在多了林湛和周至恒,就多了许多变数,她并不想让那么多人知道那场事故。她和宋一洲并没有熟悉到,让他撇下他的兄弟,陪她去看事故现场的程度。
这个时候,也想不出别的法子,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卢姨才张罗好早餐,看见她,忙招呼她一起坐过来。
任云初离得远远的,“你们吃吧,我吃过了。”
卢姨放下碗筷,朝她走过去,“你每一回都这样,你过来!”
她讪讪笑,往外挪动步子,“我真的吃不下,我去看看你种的菜。”
卢姨知道她的性子,哎呀一声,“我跟你说,女孩家脸皮薄,没什么好!”
任云初没回头,她知道脸皮薄没什么好,可是她改不掉。
安安右手一个炸春卷,又伸长了手臂,把左手伸到林湛跟前的盘子里。
林湛拿筷子作势要敲她的手,“吃完了再拿。”
她拿起一个蛋黄烧麦,“我要拿去给我姐姐吃,吃过了她才知道卢姨做的比外面的好吃!”
“……”
周至恒往外张望,“林湛,任云初第一次上你家里来?”
“不是。”
“来几次了?还这么客套。”
这把林湛问住了,“不记得了。”
不可能是第一次,李念安恨不能每周都来,但他细细想了想,任云初好像极少出现,除了老师家访那一次,他竟想不起来还有哪一回。
他不擅长假客套,来了他不会往外赶,不来他也不会邀约,任云初不想在他家吃早餐不正常么,林湛觉得很正常,他也不喜欢去别人家吃饭。
放下碗筷,他抽了张纸巾,一边擦拭嘴巴,一边往鞋柜边走。
任云初站在门边,黑裤白T,简简单单的,倒是腰间那一个米色帆布挎包,也不知道装了什么玩意儿,鼓囊囊的。
两人对视一眼,各自移开。
林湛单手撑着鞋柜,垂首换掉拖鞋,他一只脚才伸进鞋里,身后响起了周至恒那破嗓门。
“哎!老祖宗没教过你吗,男人誓死不弯腰!”
“……”
林湛转过半身,与他对上视线。
“你自己说的,你今天弯腰就不是男人。”
林湛垂首,看自己的脚,嘴角抽动两下,又看向周至恒。
周至恒一嘴的坏笑,“林湛,你要是敢弯腰,你他妈今天就是个太监。”
任云初只瞥了一眼,目光轻飘飘往院子里去。
只听见林湛喊一嗓子,“李念安,过来!”
安安从餐厅出来了,轻快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干嘛呀,哥哥?”
“哥哥弯不了腰,你帮哥哥穿一下鞋。”
周至恒:“安安,他脚丫子很臭,你不要听他的!”
“不听我的难道听你的?我是她哥哥,你又不是,李念安,你帮我穿好鞋,我给你奖励。”
他说的没错,安安的确更亲近他,二话不说就蹲下身子,帮他穿鞋子,可惜她劲儿小,那小指头难以对付他的大鞋。
“先松鞋带……对了……使劲儿!”
“你的脚太重啦!”
“才吃了那么多,你就这点劲儿?”
任云初听不下去了,抬脚往外走去。
十一月了,天气已经凉了下来,墙角的铁线莲休眠期即将来临,黄叶子耷拉着,那棵香妃茶花却开得正艳,墙角一棵她叫不出名字的绿植,生出红彤彤,像冰糖葫芦一样的果子。
在安安眼里的世界,林湛的脚和鞋不过是哥哥的脚和鞋,但她已经不是,她早就过了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年纪。
她想,这不是坏事,以安安的性格,到她这个年纪,看到的世界肯定比她看到的明媚。
宋一洲到了,把驾驶位让给了林湛,自己坐到副驾驶。
他打开车载冰箱,矿泉水还有,就是功能饮料没有了。
“路边买点儿吧。”
任云初从她的大挎包里拿出一个磨砂黑暖水壶,“不用了,我煮了提神的茶,景安不远,够你们喝了。”
周至恒惊奇,“真的能提神吗,用什么煮的?”
“五指毛桃和茯苓。”
“这会儿能喝吗,给我也喝一点儿。”
她跟变戏法似的,又掏出了一次性水杯,“能喝,我倒的温茶。”
周至恒捏着纸杯嘿嘿笑,“任云初,你真是,又能干又贴心。”
任云初没说话,给他倒了一杯。
他灌了一口,看着杯子,突然忧伤起来,“不像我前女友,姓马的那个,我喝多了她给我灌白开水,差点儿把我烫熟。”
宋一洲笑,“你跟她谈恋爱,能活到现在也不容易。”
“那不是,我他妈的还上赶着去送死。”
林湛拧着眉往后看,“去,马亦烟多好啊。”
自打周至恒和马亦烟闹分手,他听到“马亦烟”这三个字都快要吐了。
周至恒贱兮兮说:“她人是好的,就是有一些毛病。”
林湛没睡好,脑仁抽痛,“谁没有毛病,你没有毛病?只要身上有毛,就一定有毛病!”
就昨夜,周至恒在他房间打电话给马亦烟,痛哭流涕的,他气得想把他扔下楼,打发这一个贱盖子去配那爆炸锅,他落得清闲。
任云初攥着拳头,抵在鼻下,掩去了嘴角的一点笑意。
周至恒瞥见了,“你笑什么?”
她收了笑,抿一下唇线,“我没有笑啊。”
只要身上有毛,就一定有毛病,这话听起来没有错,但她觉得毛病最大的人并不是周至恒,而是说这话的人,别人有的毛病他有,别人没有的毛病他也有。
按照这个理论,林湛应该是大猩猩。
周至恒:“你看,你说的不对,任云初都笑了,她就没有毛病。”
林湛撩起眼尾,看向任云初。
她怀里抱着一个磨砂黑热水壶,和那棉白T挨在一起,早上一点薄阳覆在上头,像一副静物画。
林湛转回身。
客套一些还是好的,到目前为止,他看不出来任云初有什么毛病。
任云初回到清临舅公家医馆,正值流感季节,医馆人满为患,她搭手帮忙,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陪她去旧厂房。
原定的三四点宋一洲就回清临接她,可一直到下午五点,也没见到人,没回来那就是宋一洲的工作还没解决,自然不好催促。
她难免焦灼,天一黑,旧厂房去不了,那就只能等明天。
六点半,终于得到消息,他们下高速了。
接上头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任云初定了一家本地菜馆。
趁着宋一洲在外面打电话,她跟了出去。
林湛别过脸,身旁的人着实碍眼,一直埋首点手机,也不知道在和谁聊骚。
他朝窗外看,十一月了,饭馆外摆放的各种植物依然绿油油的,小城市地儿不值钱,石板路铺得很宽,昏暗的壁灯下,任云初正对着宋一洲说话。
有人从她身后走过,宋一洲伸手,示意她小心些。
任云初扭头看了一眼,稍稍挪动步子,依然对着宋一洲说话。
她跟宋一洲那么熟?
菜上桌了,任云初才跟着宋一洲走进来。
宋一洲:“明天有事情吗,没事我们就在这里住一晚,明天再回去。”
林湛未出声,周至恒率先反对,“这地方有什么好玩的,回家住多舒服。”
“林湛开了一天车也累了,不赶夜路。”
林湛不动声色,“不差这三百公里,你不是说,明天还有工作?”
宋一洲笑说:“材料都带着,工作在这里也能办。”
周至恒坚持,“回去吧,我有事儿,我来开车。”
任云初轻手轻脚,一个一个给他们烫碗筷,“我也要明天再回去,洲哥,如果你想在清临玩,明天我跟你坐高铁回去。”
周至恒似乎归心似箭,“啧”一声,“清临有什么好玩,上山看药材么。”
林湛知道,周至恒大概又和马亦烟拉拉扯扯,一心要回去送死,自然听不出来任云初话里隐晦的驱赶之意,但他听出来了。
反正没什么大事,他留下来看看这里头有什么弯弯绕绕。
“不回了,吃饱了开车犯困,住一晚再回去也行。”
只一瞥,他瞧见了任云初细微抿唇动作。
周至恒欲言又止。
一顿饭吃完,周至恒抹了抹嘴,让林湛送他去火车站,他赶最后一趟高铁回江城。
宋一洲:“你到底有什么急事,非得赶回去?”
林湛站起身来,撇嘴,“你别拦他,他赶着回去吃屎,再晚就不香了。”
周至恒无力反驳,“没下饭桌呢,什么屎不屎的。”
林湛招呼服务员买单,被告知任云初已经买过单了。
一顿饭钱对于林湛来说无足轻重,但是他不太喜欢这种感觉,总觉得里面暗藏某种心机。
临走,宋一洲说先去酒店开好房,让他把身份证留下。
任云初伸手,“洲哥,给我吧,我来给你们办入住。”
“用不着。”
她坚持,“你们到清临,我该尽地主之谊的。”
林湛忍不住一嗤,“以前都是我请别人开房,第一回有人请我,真新鲜。”
任云初唇角微僵,把手收了回去。
她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不想欠人人情罢了。
他把身份证递过去,不咸不淡的,“任云初,你真大气,又请我们吃饭又请我们开房,谢谢。”
任云初捏住身份证,收拢进手里,身份证一角扎着掌心,“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