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土不土洋不洋。我是酒馆的正式钢琴师费尔南多,有人始终记不清我的名字是费奥多尔还是费力克斯,最后干脆都叫我飞哥。
那天见恩·李走进酒馆,任谁都能看出来他是从哪儿出来的。他竟然弹起了钢琴?
还可以。我不否认他有些才气,但他的演奏专业水平实在一般。
奇怪,这样一个……糙汉,光头,鼻翼张狂,双眼像雕塑的石像一般。老板要挽留他做我的同事。
呵!好大的架子,我也要跟着一起劝?炫耀啊炫耀,你会一个乐器还不够,你要抢多少人的饭碗啊?
我最近有求于一位年长的女士,当时她眼睛里写满了对这位新秀的青睐。那我便顺水推舟,做个人情。我甚至还帮腔吹捧了几句。
“我不理解,您有这样的优点,为什么以前混得不好?”女人啊,上了年纪就这种腔调……她一边摘下眼镜擦拭,一边礼貌地望向被提问人。
“优点?”
“对啊,您会弹这么多乐器,一下子就有了很多优点。”
“技能类的特长我并不视为优点。”我暗自摇头,装模作样的人啊,看你能得意到什么时候。
“哦,您对自己太苛刻了。”
“技能——任一个人想学就能拥有,可是优点,并不能随心所欲。”他顿了顿:“我希望人们看到我的优点,更多是因为看到了我这个人本身,哪怕只是看到了我的外貌,也比只看到技能强。”
眼看女士露出了尴尬的神态,我忙打圆场:“您太耿直啦!”。呵呵,耿直,近乎无理。
“对不起,并非有意让您不适。”
“没关系,这样更有助于被看见。”女士和蔼一笑,举起酒杯。
这个人是有些天赋和灵气,可是基本功一塌糊涂。一看就没受过训练,登不得大雅之堂,顶多敷衍那些市民百姓。没错,他会演奏不止一种乐器,但细数起来多是不入流的民族乐器。不过嘛,那些有闲钱的无聊人物会觉得风格清新、眼前一亮。
见恩·李正式上岗了,他最先混熟的是天桥下的流浪汉、和他们的脏狗。
那天他带着脏狗去超市,带回了一个男孩,他很漂亮,漂亮得过分。从外貌看獒力·罗应该是出自大家,可是言行却略显粗俗。
我直愣愣的看着他的深蓝色瞳仁。真奇怪,有一刹那心生怜悯,有一刹那心生厌恶,还有那么一两个刹那,有高空坠落的感觉。
这间酒馆老板开了有十多年,据说是夫妇合开的。但我并没有见过老板夫人,在我来工作之前她已经去世了。我印象里老板一直话不多,大多时有些木讷。
据说他之前的性格并非如此,妻子死后转变很大,身体也在走下坡路,可以说多病缠身吧。酒馆能继续开下去,全凭他对妻子的强烈念怀。
警长不仅是酒馆的常客,他是老板的同胞兄长,不办案就会来这儿,只要黑色吉普停在街边,不用想他准在。见恩和獒力叫他老爹。我不喜欢他。
他和老板两人,我实在看不出太多相似的地方。老板很和气的,从不令人难堪,他呢,言语间总要否定他人以确定自己的权威。据说他有一个儿子,我没见过。
流浪汉按理说没资格进来的,但他是警长的朋友,偶尔会来做客。
那条脏狗,我现在不知道它的主人到底是流浪汉还是见恩·李。酒馆的常客都很宠它,除了我,因为第一次来的时候它太脏了。
见恩·李的住处就在附近,但是从来都不带我们进去。这一点甚至獒力都在抱怨:“连狗都去过,可就是不让我进。”
我晚上一失眠,白天就会紧绷,眼睛特别酸涩,工作间隙我会在窗边散散步、远望一下。
见恩·李带着狗在天桥上,望着车流,把烟包扔给桥下的流浪汉。
他真奇怪,身上总是有一种可恶的疏离感,我有的时候会猛然发现自己大半天都在围着他转,可是抓不住他。
獒力喜欢超市的小姑娘,看身形瘦瘦小小干干巴巴的,鼻子塌塌的、脸盘儿扁扁的。不过我多去了几次后发现,这小姑娘有她的不平凡之处。
见恩这位怪人总是对小姑娘不太礼貌,没有回应,言语间有时还会物化她,他对狗都比小姑娘亲切,这对獒力有些残忍。
失眠的时候,思考见恩·李成了我消磨时光的最大乐趣。
我觉得他有很多神奇之处,最好玩的是数字感知,他能猜出物品的价格、事件的日期,甚至在他身边你不需要带钟表。
巧是真的巧,不过我可不信这一套。
我遇到过有客人慕名而来,荒谬,是慕见恩·李万事通的名号。无论那人怎样哀求,他就是拒绝拒绝又拒绝。
那人简直要跪下了,似乎无论如何努力也凑不近他的脸。他只是面无表情的摇着头。
唉,连我都觉得铁石心肠啊。人家都这样可怜了,四处无门,哪怕你装装样子,给一个心理安慰也好啊。
我看铁石心肠未必是夸张,他那张脸简直跟石像一样,有时还透出大理石材质的灰色。
但这石像居然可以流动变化,有时候同一张脸上会显示出孩子的脸、老妪的脸、甚至鱼的脸、鹿的脸。可以在一瞬间显出少年的光华,也可以一瞬间衰老枯萎。
究竟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眼神吗?
他注意到我的观察,微笑着盯了我一会儿。我不得不说,他的眼神很亮,带着山的从容。
我越往下想越觉得汗毛直竖……真是一个怪物。
獒力这个男孩,也有他难以理解的地方。他外表干干净净,无害,甚至有些怯懦,但深蓝色的瞳仁里有种让人不得不臣服的威严的东西,但我说不清是什么。
獒力和见恩两人越发亲如兄弟、几乎形影不离,有时候獒力就住在他家里。
见恩晚上下班之后就会去超市买一罐廉价啤酒,坐在街边和流浪汉对饮,我也不知他和流浪汉能有什么共同话题。哼,天生的流浪汉罢了。
我能明显感觉到见恩·李越来越不喜欢我,有几次我听见他在同獒力讲我的坏话。
这次又被我听见,我快步走上前去。可是他听见我的声音便立刻停止说话,开始逗弄那只大狗。
我对他不是鄙视,说不上的一种排斥。这怪物的行为极偶尔会让我由衷敬佩、短暂反省,然后继续讨厌。
真是讨厌啊,嘴上还总挂着自己没道德之类的话,我连一句道貌岸然都骂不出口。
我真的很想睡觉。青年时代的高压生活赠与我脆弱的神经,让我整夜整夜地失眠,从此夜晚再也不是避难所,白日也变成了噩梦。
我举止浑浑噩噩,弄坏了獒力的书皮,他很难受,我怎么道歉也不能开心起来。
我觉得他大惊小怪,不就是书嘛,我再给他买一本,结果没想到他大发雷霆。
我看着那张干净漂亮的脸发怒,竟觉得委屈又难受。见恩面无表情,只是跟他一起走出了酒馆。
此后獒力很少来,对我冷淡了有一年。
我突然想到合适的词用来形容獒力·罗了——一只漂亮的公狐狸,他身上既有狼的智慧和邪性,又有狗的忠诚和温顺。
至于见恩·李,他什么都像,所以是四不像、怪物
我来酒馆工作已经有快八年了,第一次参加聚会。听说上一任的女钢琴师最喜欢凑这种热闹。
酒过三旬,老板哭了,他说每天早上都不希望自己醒来。警长已经习以为常,其他人各有各的安慰方式,见恩·李仍然面无表情、沉默。
当话题谈到家庭的时候,沉默者居然占了大多数。是那些少数幸福的人,和少数自认为不幸的人,在代替所有人幸福着。
聚会进行到一半,大家已经依据年龄喜好分成了不同的小团体。见恩·李酒后健谈起来:
“……十四岁之后,我最喜欢画的就是人脸了,后来很少画画,所以审美级别很大程度上停留于人的面孔。
我能看到相差甚远之人的相似之处,尤其是眉眼处的神态。当然,这种不入流的伎俩,你们不承认也罢。
我对男人的脸几乎过目不忘,女性只要不化浓妆也不至于脸盲。若要问起我最喜欢的面孔,没有。但我可以清楚的说出我不喜欢哪一张脸。
审美不同有什么奇怪吗?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难道不是普遍存在的真理吗?最可悲的是没有自己的喜好,别人觉得好看就好看,别人觉得丑就丑。
脸色和皮肤反映一个人的身体状况、生活是否规律;眼神和气质反映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修养素质,有例外,但大多数是这样。随着年龄增长,这种例外会越来越少。
眉眼是最重要的,再精致的五官,遇上无神的双眼,犹如赝品令人生厌,遇上这样的人,叫一声帅哥美女我都会觉得自己虚伪。
……
倒不是说对化妆有偏见,单纯讨厌不相宜的浓妆,那样在我看来不过是东施效颦。我能一眼看出女子是否化妆、素颜是否美丽。在我眼里,一个人美丽与否,衣妆几乎不能干扰分毫,可以说是一个超能力了。
拙劣的颜值能靠高超的化妆技术补救,但痕迹显而易见。高级的颜值能被拙劣的化妆技术冲垮,但仔细辨认,反倒能发现其中的可爱。高级的颜值搭配高级的妆容,以我的视角,无异于屋檐下打伞,多此一举。
……
男性的美和女性的美可以有很大区别,但不管是欣赏男性美还是女性美,我都像是在欣赏……一匹线条流畅的骏马。唯一不同的是,遇见好看的公马会觉得他一定经常凭借自己的身体优势撒野,难保不会心术不正;遇见好看的母马则觉得高级的美貌一定和心灵互为逆否。
……
我时常怀疑自己是在凝视,凝视的原理是,主体静态、客体在想象中则是动态。因而这是不平等的居高临下的审视。只有当我们怀着真诚的热烈欣赏另一个个体时,凝视才会消亡。
这样我就不得不承认,自己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在凝视。而且我不无自信地判断:无论凝视的对象是男是女,侵略性是强是弱,绝大多数人大部分时候,也都是在做着凝视这等‘下流’事。有时候隐秘地埋于眼下,有时则公开而众乐乐。……”
切,我对这所谓的美人谈嗤之以鼻。真是一场盛大的意淫。如果说美貌,我能想到的代名词就是眼前的獒力·罗,他今天打扮得很精致,静静坐着,抬起深蓝色的眼眸望着见恩,那神情和地上坐着的大狗一模一样:“娜娜算不算美人?”
见恩竟然笑了:“怎么能不算呢?”
我感觉后背有火在烧。
灯光昏暗,舞娘在舞池中妖娆扭动。见恩·李陷入沉默,他一定想到了镇定剂一样的事物,我不得而知。此时他的脸凝固了,只是一张四十岁的男子的脸。
我望向獒力,他右手托腮,左手在胸前托着右手。灼热再次涌向后背。
入秋后,我的睡眠问题竟然慢慢缓解,虽然睡眠质量仍然不佳,但好在能给身体和头脑一个喘息的机会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美术、音乐还是其他,艺术是一种语言。笔触线条、音符音高都是字母笔划,色彩节奏轻重缓急都是情绪。
见恩·李有他自己的的音乐语言。他的笔划很丑,但情绪冲淡了技巧上的不足。你说他的技巧一般吧,可是表达的情绪却并不粗糙,或高昂或低沉,或浓烈或恬淡,或直白或婉转。说实话,我几乎没听到过他有重复的情绪。
我想向他取经,可他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或许是天赋,但我更多是觉得他跟我藏了一手。
暴雨,我刚刚走出酒馆想回家,看见他从超市带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后边跟着超市的那个小姑娘,一前一后直奔天桥,
唉,怪物啊,天生的流浪汉。
偶然间,见恩谈起他的创作集合。我踌躇半天还是提出了解的意愿,没想到他一口答应。
直到他带我走进楼道、打开房门的锁,我都不太敢相信:“你真的愿意带我进去?”
他一边推开房门,一边说:“可不是所有人都能进的哦,现在只有獒力和小敖能进。”
小敖是谁?哦,那只狗。
房间很小,但十分整洁、简直一丝不苟,他解释说这都是獒力的功劳。
桌上竖着几个书立,大部分都是手记的乐谱,风格不止一种,乐器也多样。页边还配着零星的词句,歪歪扭扭、诚诚恳恳。
还有一个小一点的本子,我猜测是日记本,犹豫了一下,还是趁他不备偷偷打开看了一眼。书签夹在最后一页,没有字,只有一个数字——4。
见恩这怪物也不嫌冷,总是孤身一人带着狗坐在天桥台阶上发呆,回过神来的时候总是东张西望,好像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人。
客人又散尽,黑色吉普停在路边,老爹和流浪汉在小叙。
我下了班正往门外走着,听见流浪汉说了一句:怪事儿了,他那颗心硬的像个干巴老头子,却有对儿猴崽子一样的眼珠子,然后是老人粗哑的笑声和酒罐相撞的声音。
这只能是在说见恩·李。我憋闷得慌,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嫉妒,虽然他好像跟每个人都不是特别亲近,但是每个人都喜欢他谈论他想要看清他。我的怆然孤寂不禁达到顶峰。
初春,乍暖还寒,朝气生发。我行毕一曲,看向窗外,一抹亮眼的红色进入视野。
红发束起、格子衫牛仔裤,隔着一段距离,她的眼神已经将人俘获,一位飒爽女郎节奏明亮地一步步走来。
那一刻见恩的“美人谈”在我脑海里铿锵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