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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下

    见到明光的时候,她拿着一个黑色小手提包,人显得很平静,但隐隐约约从眉目间牵扯出一丝丝的病态。我飞快上前去抱了抱她,轻声问:“你还好吗?”

    “还好。”她苍白的脸上挤出一丝丝笑意。

    “先回家,回家再说。”我说着抢过她的手提包,几乎是搀扶着她走出火车站走到站牌。

    四点的天空如漆黑幕布一般,压迫地人唯有大口喘气方能维持平静。更何况,这天是阴天,半点星光全无,尽管街道上橘灯烁烁,却也遮不住黑色天空带来的零落感。等公交车的时候,大风乍起,风像蚂蚁一样钻进我的衣袖和领口,我忍不住地发抖。依稀听到身旁的瑞典人说,今夜似乎要降雪。一边在心里咒骂着天气,一边在想明光千万不要是个宿命论者。

    一路上,明光异常沉默,即使我主动攀谈,她也只是心不在焉地“恩,恩”两声,头一直扭向窗外,看着秋风萧瑟下卡尔斯塔德。这般的萧条景象,会不会让她觉得心酸呢?即使如此凛冽的寒风,如此压抑的瑞典,她是不是正要开始怀念呢?

    到家后,拿了信上楼。明光率先进了洗手间,一直等到我把米粥煮好,她才出来。出来时,她的鼻子红红的,眼睛却依旧是沉静的,我想,她应该足够坚强,是不会哭泣的。

    “先喝点粥吧。”

    她摇摇头。

    “总要喝一点。”我把粥推到她面前,她不得已只好拿起勺子,做了做样子又放下。

    “John怎么说?”我问。

    “他的意思是,我要先回国,等到圣诞节之后才有机会回来。”

    “没有扭转的希望了?”

    “没有了。我已经尽力了。”她说完仿佛卸下了千斤重的包袱似的,头一跌,跌到自己放在餐桌上的臂弯里。她埋着头,我听到了呜咽声。

    “我想了想,这也有好处,你正好可以回家过个年嘛,你已经好几个月没回家了,等过完年,申请也就通过了,然后去办个签证,优哉游哉地就回到瑞典了,对不对?”

    她似没听见我的话,良久,她抬起头,脸因为埋在臂弯而充血,她跟我说:“不是那么简单的。”

    “难不成你回国之后就来不了了?”

    “也不是,”她陷入了沉思,片刻后,她忽然说:“你还不知道吧,我恋爱了。”

    我的脑子轰隆一声。

    明光是那种特别内敛、特别纯情,尤其纯洁的女孩,已经22岁,始终在幻想着王子公主的完美爱情,没有恋爱过,也没有遇到过心仪的男孩,我总是说她的心太高了。

    而此时此刻,她忽然宣告她恋爱了,除了欣喜,替她高兴外,我竟然感觉到一丝不快。她恋爱了,作为室友,我竟然丝毫未觉察到。作为我的室友,她竟然把整段恋爱埋在肚子里,只待尘埃落定才与我分享。我有些委屈,觉得自己成了局外人。

    “跟谁跟谁?”我的兴奋也因为失落而降低了些,但依然情绪高涨。

    “学生会的usman。”

    “他是个伊朗人吧?”

    明光点点头,说道:“在国内找个严格□□不容易,我来到瑞典之后我妈妈的意思就是说希望我能找个外国□□先处着。Usman人挺好的。”

    “什么时候认识的?你瞒得我好苦。”

    “大概是半个月前,在市中心等车的时候认识的。”

    “明白了,算是一见钟情是吧。”

    明光如一朵水莲羞涩地点点头,又说:“我们已经计划好圣诞节去他家过,他家是前几年的移民,在林雪平的一个小镇上生活,但是眼下我的签证到期了,又没有续签成功,计划只好取消了。”

    她又喃喃道:“可是我要回国,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了。”

    我起初不能明白她的哀愁,直到两三天后与朋友温琪聊天的时候,才设身处地地想了想。

    温琪是卡尔斯塔德大学的研究生,她住在阿Ken的隔壁,我去找阿Ken的时候常常见她,所以我跟她也算是熟识。她第一年刚到瑞典三个月后认识了她现任男友,叫carl,是个瑞典人。温琪与carl兴趣相投,两人都是音乐爱好者,在一次学校的乐队表演上一见钟情的。温琪是出色的小提琴家,而carl则与朋友组建了乐队,他是乐队的贝斯。

    明光近日的情绪每况愈下,连带的我眉宇间亦充满了伤感,提起爱情这个话题时不免唉声叹气。

    明光濒临绝望的时候,我到学生公寓递交了下学期的住宿申请,现在住的这个公寓我一个人是负担不起的,又没有别的好的房源。

    令我意外的是,学生公寓的老师问我:“你的邮箱和电话都没有变吧?”

    看我有些困惑,老师重复了一遍我的电话和邮箱,问:“都是对的吧?”

    我点头说:“是对的。”

    “抱歉,记录显示,一个星期前你取消了申请,重新申请的话要重新排队,可以吧?”公寓老师一边频繁地摁着鼠标一边跟我解释。

    我更加困惑了,忽然想到好像十一月初的确收到过一封学校的邮件,我以为是社团推广就没细看。

    我从学生公寓出来后,就给宋松溪打了个电话。关心我住处的人,自始至终都仅有一个他。

    “阿斯,出什么事了吗?”铃声响了许久,他才接起。

    “看来是我给你打电话的次数太少了。”我调侃道。

    他在电话那头轻轻笑了笑。

    我清了清嗓子,沉声道:“我刚才去学生公寓交了申请。”

    他有些吃惊,“你不是刚搬家吗?”

    “然后呢,”我没接话,“公寓老师告诉我,有人偷偷背着我帮我递交过申请。”

    “哦,会不会是明光?”他竟然在帮我分析。

    “真的不是你?”我狐疑道。

    “真的不是。”他笃定。

    “哦。”我丧气地打算挂了电话。

    他叫住我,“阿斯。”

    “嗯?”

    “你圣诞节打算怎么过?”他问。

    我一早订好了票去维也纳,但这个行程也不是不可以为了某个人而取消,“打算出去玩一玩,你怎么过?”

    “我要回哥德堡,去打工赚房租。”

    “那祝老板财源滚滚!”

    周六早上睁眼的时候看了一眼明光的床铺,被子叠得整整齐齐,人已不在了。向外瞄一眼,白茫茫一片,还以为明光忘记拉开窗帘。迷迷糊糊地下床喝水,隔着厨房的小窗子仔仔细细往外一看,对面屋顶上堆叠的两厘米厚的雪花。

    我跟梅姐约好十点去市中心一个叫hemhop的地方买蔬菜和肉,我贡献半袋香菇,饺子要做成香菇猪肉和西葫芦鸡蛋的。这里罕有韭菜,只好用西葫芦代替。

    下午三点,我们便踏雪来到她的朋友家。这天的雪,纷纷扬扬地一直下,到了此刻,地上的积雪已能埋过皮鞋了,人们都是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如此庞大的雪,尽管不是第一回见,但仍觉得震惊无比,稀罕极了。

    “我们先准备食材,你不要害怕。”梅姐有些担心地望着我,大概因为我表情木讷,稍显紧张,其实我不过是脸怕冷,已经微微冻僵,舒展不开罢了。

    她的朋友是个五十岁左右的,身材稍微偏胖的中年男人。他很热情地欢迎了我们,带我们参观了这幢两层的建于半山腰的小别墅。

    从房间布置便能看出主人的性格,我猜,这房子的主人一定是个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人。他的客厅乱成一团,沙发上的几条豹纹毯子仿佛搁置了几个月。餐厅不算太乱,但总让人觉得不够整齐。卫生间里随手扔着泳裤,浴缸里外甚至放在一只没有清洗的盘子。

    我猜,这是个约莫三十岁的老男人,性格古怪,所以找不到女人,只好这么凑合着过吧。

    “会和面吧?”梅姐问我。

    “交给我吧。”我熟练地拿出面盆,倒入四个人的量的面粉,一边加水,一边游刃有余地和着。

    “那就好,我就负责切菜了,”她又叫她的朋友,“你负责洗菜,我来切。其乐融融不是?”

    她朋友站在一旁看了一会儿,不动声色地说:“她还做得有模有样。”他在说我。等我们准备完毕,包饺子的时候。

    梅姐和我负责包饺子,他负责做饺子皮。只见他左手你捏皮,飞快地转着,右手手心则飞快地滚动擀面杖,他的手很巧,力道刚刚好,饺子皮做得相当有水准。

    我正在包第二个饺子的时候,他问我:“你会炒菜吧?看你手挺巧的。”

    “当然,我很会做饭的。”

    “家常菜都会做吧?”

    “当然,像酸菜鱼那个级别的都难不倒我。”我说道。

    他没说话只是点点头。

    梅姐问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她朋友抬头看了眼闹钟,说:“快了,也就这十五分钟吧。”

    “他叫什么?”我问。

    “艾瑞克。”

    叫艾瑞克的人真是多。遍地都是。我已经有三个叫艾瑞克的朋友,在手机储存他们电话的时候都觉得甚是不便,做的备注都是:艾瑞克,网页班;艾瑞克,学生酒吧;艾瑞克,火车。瑞典有一本名簿,每日对应这某个名字,在古代,某天出生的小孩都有特定的名字,比如,这几位艾瑞克,或许都是同一天出生的呢。

    艾瑞克果然在十五分钟内登场,他穿着紧身跑步衣,大汗淋漓,喘着粗气,显然他刚刚跑步归来。他热情地冲我跟梅姐打招呼,直到看见餐桌上放着的四大盘饺子时,那份热忱达到了顶峰。

    “dumplings!”他叫道,我没想到他竟然是个识货的人。

    饺子端上桌的时候,他正端端正正地坐在餐桌前。

    我跟梅姐将餐桌布置地极其温馨,我拿了蓝色的花纸巾折成三角形铺垫在淡黄色的碟子下,黄-蓝-淡黄,恰好是瑞典国旗的颜色,显得既正规又雅致。

    艾瑞克开了一瓶香槟,他兴奋地在桌前手舞足蹈,非常熟练地用筷子夹饺子。

    “我真是饿极了。”他说,大家都为他的坦率笑了一回,开始吃饺子。

    席间,我发现,艾瑞克并不是个枯燥的中年男人,他性格很好,很是健谈。他大概有26岁的模样,长着络腮胡,脸上始终挂着一种看似滑稽的笑容。

    他喜欢中国美食,中国的汉字。他甚至向我们展示了他印在脖颈后面的中国汉字:龙。

    他说,中国是个伟大的国度,他吃的穿的用的,绝大多数都来自中国,他无法想象没有中国的日子。

    有人这么感谢我亲爱的中国,我自然报之以李,于是不免对他多了几分亲切感。

    梅姐的朋友在席间忽然跟我说道:“我现在才见到你真是可惜。”

    我心里咯噔一下,听他继续说道:“早知道就请你来给我做饭,一个月给你几百块钱,你这双手肯定能把我照顾地好好的。”

    我一听,旋即放下筷子,心里恶心得不行,再也吃不下去了。

    双脚刚踩在雪地里,我忍不住呕吐出来。

    我不是嫌弃那老男人提供的工作,而是恶心他看我的眼神——分明闪烁着老牛见到嫩草的光辉。

    来到瑞典以前,我在父母铸造的玻璃花房里无忧无虑地度过了20年,在电视上我经常看见这般恶心的男人的故事,无数丑陋的嘴脸在宽屏电视上大放厥词,尽管如此,我依旧打心里觉得这世界的纯净和美好。

    然而,来到瑞典后,一切都变样了。我并不是说瑞典如何遭乱,而是因为,我离开了我的玻璃花房,我来到了真正的社会中,我成为这丑恶世界的一员,我与这份丑恶共呼吸,共享一片空间。

    这让我感到恶心,尽管我内心依旧认为这世界是美好的。

    我亲眼见过几个这般的老男人,不幸的是,都是留学中的中国人,或者是中国到瑞典的交流学者。

    他们大多四十出头,在国内有妻子,有孩子,有很好的声誉,享受很高的社会地位——他们身上背负了太多道德的枷锁。于是,到了瑞典,离乡背井,全然卸去了道德,便原形毕露了。他们耐不住寂寞,找各种各样的年轻女孩子,拿着国家给教授的补贴——似乎是每个月1万二,负担起年轻女孩的衣食住行,俨然在这片陌生国度建立起了新的家庭。

    这种人,我真是不愿意多费笔墨。

    跟梅姐告别后,我要去学生公寓找当地华人学生联合会的会长王玥,一起商量着给明光开个告别派对,我主张来个中西合璧式的,尽管明光生性孤僻,认识的外国人并不多,但我还是希望能隆重地郑重地送她离开。当然,如果用不着开这派对是最好。

    已经晚上九点,我独自一人在树林里走着,林间每隔五十米有橘灯一盏,让人心中暖意满浸。我心中想着告别派对筹划的事情,心不在焉地踏在厚厚的雪中,走路一歪一斜的。

    我正走上一段秋季是土坡的路上,走两步滑一步地慢慢爬坡。

    “嘿!”

    突然肩上吃痛,我重心一失,砰地一声摔在路边的厚雪堆里。

    “谁呀!”本能的反应是中文,我两手撑地以防脸埋进冰凉雪中。

    “没事吧?见你一个人心事重重,本来想吓吓你……”

    “不是本来,你已经吓住我了!”

    我狼狈地爬起来,拍着羽绒服上的雪,糟糕,脚底一凉,只见两大团雪顺着鞋帮滑进鞋里,我尖叫一声,看见阿Ken搓着双手站在我身后的雪堆里,他穿着一双黑色的男式高筒靴子。

    “你怎么在这?”他问。

    “我还想问这么晚,你怎么会在这出没?”

    他被我的口气吓了一跳,原先我对他的口气永远是友好而礼貌的,然而,他今晚惹到了我,便得不到太多客气友善了。

    他的嘴往上翘了翘,说:“我又不是什么野兽……”

    “什么?”我莫名其妙地问。

    “你在这干嘛?”

    “去学生公寓找人。”

    “找谁?干嘛?”他有些警觉,似乎又有些期待。

    “找社团主席王玥,”我边说边走,毕竟脚底湿润的感觉实在不好,我还是赶紧去王玥家烤一烤我的鞋子吧,“明光要走了,我想给她办个隆重的告别派对。”

    “她真的要走了?”阿Ken既吃惊又感到惋惜。

    “那能有什么办法,移民局不给签证延期,只好等回到国内再想办法了。”

    阿Ken叹一声气,我们一前一后一浅一深地踏雪而行,并没有再说话。穿过森林后,走进一个社区,穿过这个社区便是学生公寓群。

    阿Ken突然说:“你抬头看看。”

    “干嘛?”我有些生气,脚底是雪水的人唯一想的就是赶路,“你知不知道我现在脚底下流淌着溪流呀……”

    “抬头看一眼嘛,就一眼。”

    我拗不过他,匆匆抬一下头,瞥过夜空,复又低下头,然而,很快,我又抬起头,并且兴奋地叫出声,“好美的星星。”

    “你看过梵高的那幅画吗?”

    “你是说《星空》?”

    阿Ken点点头,不再说话。

    我们两个并肩站在社区的小道上,齐齐地抬头望着满天的星辰,望着这冬夜最美丽的星空,有凌风拂面,有寒气逼面,然而,我们就这般静静地站着,欣赏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说起来,我跟阿Ken还是有蛮多共同点的,比如说,热爱自然景致,比如说喜欢看书,探讨有关生命意义的话题,喜欢喝酒放冰不放柠檬,喜欢吃烤洋葱圈……这也是我常常说要带他去看我的那片海——我那藏在树林深处的小木屋的原因。

    脚底的雪水将我拉回现实,我一边跺着脚一边埋怨他,“都是你,我的脚都要冻僵了。”

    他没有说话,却紧紧跟上我的脚步。

    “我的脚要是生了冻疮,你可是要赔钱的。”

    “行了,”他说,“我会负责。”

    “说得真轻巧……”我小声嘟囔着,同时加快了步伐。风愈来愈大,也愈来愈冰了,说话的时候我竟然听见了嗓子的颤抖声。

    阿Ken没有说话,而是快步追上我,同我并肩走着。

    等走到阿Ken公寓楼前时,我正欲跟他分手,他却在楼前停下脚,说:“先去烤烤你的鞋吧。”

    他见我没动,又说:“到王玥那里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你的脚不是冻僵了吗?”

    “那好吧。”我的脚早就在抗议了。

    他开了公寓门,我尾随他进入房间。啊,有暖气真是幸福。

    我脱掉鞋,赤着脚踩在木地板上的同时,我知道,我的袜子底也已经被雪水浸透。阿Ken脱了外套,露出一件深蓝色的毛衣,内衬了一件黑白条纹的衬衣,看起来很舒服。他拿了一块长布包在暖气片上,示意我把鞋子放上去。

    “给你拖鞋。”他从脚上褪下拖鞋,踢到我旁边。

    “那你穿什么?”我问。

    “把你那湿哒哒的袜子脱了再穿。”他顾左右而言他。

    “哼,这湿哒哒的袜子还不是拜你所赐。”

    他去衣橱里翻了翻,找出一双白色的棉袜子,递给我,道:“这双我只穿过一次,你凑合着穿吧。”

    “你有脚气没有?”我有些嫌恶地瞧着那双只穿过一次的白袜子,眨眼间,小白已经飘到了我眼前,并且伴随着香皂味。

    “对了,你上中级瑞典语课了吗?”我问。

    “没有。”

    “为什么?”

    “你不是也没上嘛。”

    “我是因为天气太冷了,懒惰了;你为什么?”

    “没有时间,我的专业课都已经焦头烂额了。”他揉着眉头道。

    “你还有焦头烂额的时候,整月整月地旅游,有谁比你潇洒。”

    “所以,才能说有谁比我困境?”他说得倒可怜巴巴的,可惜,这种人,不把时间计划好的这种人,我不会同情。

    十五分钟后,我实在不愿跟他畅聊下去,毕竟现在已经超过九点半,我还要去五百米外的王玥家筹划派对,从王玥家再回到十五公里外的位于市区的阁楼。然而,鞋子并不会体恤人心,尽管暖气片很给力,鞋子却不温不热的,我又不能借阿Ken的鞋,根本穿不上嘛。

    又过了十五分钟,九点一刻,我站起来去暖气片上拿下棉鞋,跟阿Ken告别,他把我送到楼下,临走前,我听见他说:“你就没有一双防水的高筒棉鞋吗,冬天刚开始呀。”

    我摇摇头,到了王玥家,继续烤我这双只有300kr的棉鞋,要知道,瑞典的棉鞋均价是2000kr,我这双真算是破烂中的顶尖了。

    “我想办个外国形式的派对,只提供薯片和音乐,每个人自由带酒,再买一面瑞典国旗供送行的人签名留言,然后……然后找个比较大的场地,喝醉了大家可以唱歌跳舞,你觉得如何?”我问王玥。

    “我本来是想办个纯正的中国派对呢。”

    “我觉得中国风还是留在过年的时候吧,为了一解大家的思乡之情,肯定举办的一派中国气息呢,况且,我设身处地地想了想,如果现在我要走了,肯定是希望有个瑞典式的派对的,毕竟咱们来到瑞典了嘛,出国一趟也不是多容易。”

    我终于把王玥说服了,他负责找场地,通知我们圈子的朋友,包括外国朋友。

    我们订在十二月十号晚上七点到第二天凌晨举办派对。我负责买零食和瑞典国旗,我还负责偷偷地把明光骗过来。

    因为,这是一个惊喜派对!

    回家的路上,公交车上已经罕有人,有人上车,有人下车,快到市区的时候,只有连我在内的三个人。

    我用手肘撑着头,竟然在羡慕明光,“当我离开瑞典的时候,有人愿意跑前跑后为我准备惊喜派对的话,我一定会感到很幸福的。”

    我回到家的时候,明光已经睡下了,已经过了十二点。她只知道我去某个她不认识的人的家里做客包饺子,或许是因为孤独,或许是因为伤心,总之,她很早地睡下了。

    餐桌上还有个盘子,盘子里是两个藏红花面包,并附有纸条:今天刚学做的面包,鉴定一下吧,阿斯。

    睡前,竟然收到了艾瑞克的短信:“我这里十二月就没人住了,还有两间,2100kr每月,一切全包,如果你愿意可以搬过来。”

    至此,我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我在瑞典三个月,最大的感触是,身在异国他乡,居无定所真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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