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在森林里,这天的风不算大,亦不算小,总之,恰到好处地穿透森林,将行走在其中的人上上下下吹拂个遍。同时,因为风,又落下来些许雪花,在头顶上打着圈儿,最终落到我的头顶。
到家门口时,透过窗户看见艾瑞克正在客厅里清扫,我旋转锁把进门,冲他打招呼。
他正在用吸尘器对付客厅中央那块硕大的深蓝色地毯,见到我,他挑挑眉,道:“阿斯,我想你跟陈思要相互协作,制定出值日表,每个星期至少要清扫一楼走廊,楼梯和厕所一次。”
“好的,等他回来我们就排出值日表来。”我下了楼,等楼上喧嚣彻底结束才去做饭。
我用白水煮了四只小土豆,晾凉之后,碾碎,放进黄油搅拌,又放上盐和葱花,最后磨了些奶酪碎放进碗里,这就是我的晚饭,还算丰盛,热量也不低。我又煮了苦咖啡,正巧艾瑞克从房门里出来,惊诧地看着我。
“要不要喝点?”我对他说。
“还是算了。”他道,然后走到我身旁坐下,问我说:“没来得及问你,住着还舒服吗?”
“恩,很不错!谢谢。”我抿一口咖啡道,心想,除了室友是个SB。
“我这里有茶,要不要喝?”艾瑞克问。
“是中国的吗?”
他站起来拉开橱柜,朝里看了看,然后别过头遗憾地说:“可惜都是非洲的,没有中国茶,不过,你可以试一试。”
“好。”
他在茶壶里放了两小勺像晒干的棕黄色松枝一样的茶叶,然后将茶壶放在一个带有塑料插座的底座上,接着茶壶嗡嗡地发出响声,他则继续在我身旁落座。他在看我面前的食物。
“你就只吃土豆吗?不配肉丸?”他轻轻叫道,“难道你是素食主义者?”
“不是。”我道。
他又起身去厨房,拉开冰箱拿出一盒东西,随后又坐到我身旁,指着那个纸盒说:“瑞典肉丸,你没吃过吗?”
我摇摇头,道:“我不喜欢吃丸子。”
他蓦然笑了笑,摆摆手,再次起身去厨房,他一边从柜子里拿出平底锅,一边开口道:“瑞典肉丸可是非同寻常,你非要尝一尝不可。”
“你要做给我吃?”我有些惊异,毕竟他只是我的房东,如果说是热情好客岂非有些过头了吗。然而转念一想,既然有人愿意为你做饭,你就只能恭敬不如从命。
于是,我用勺子将碗里残余的土豆泥刮到一处,一边听着平底锅里兹兹的响声,一边将土豆泥表面理地平滑顺畅,像个日本碉堡。
“来尝尝。”艾瑞克用铲子铲了三个肉丸放到我碗里,接着把剩下的五六个肉丸放到一个空碗中,又在我身旁落座,他笑一笑,道:“我也馋了。”
我用筷子叉住一个肉丸囫囵放进嘴里,嚼吧两下即吞下,接着喉咙里发出一阵如饥似渴的响声,我顺势赞叹道:“真好吃!面少肉多,真实在。”
他得意地挑挑眉,示意我继续吃,他自己则用叉子叉住两个肉丸一齐放入口中,三下两下便吞了,显然,他没有把自己的肉丸给我的意思,所以,我偷偷地放慢了食速。
正在这时,我听见了敲门声,艾瑞克灵敏地起身窜到门前,不一会儿过后,他从门厅里探出脑袋,叫我,道:“阿斯,是你的朋友。”
“我的朋友?是谁?”我说着抽了一张纸飞快地擦了擦嘴,起身走到门前——只见宋松溪正站在门口。
不知何时,外面下起了鹅毛大雪,他出现在我眼帘的那瞬间,我只觉得他是个冰雪王子,他的头上,肩膀上,甚至胸前,都落满了白皑皑的雪花。
他右手提着一只棕色的尼龙袋子,脸上是热乎乎的笑。
“你怎么来了?”我压迫住心中的惊喜,道,这时他的身后传来一阵犬吠,他闪了闪身,一只肥硕的松狮出现在他身后。
“来看看你呀。”
“得了,有话直说。”我倚着门柱,拿审问犯人的眼光瞧着他。
“好吧,”他解开右手的尼龙袋,道:“我的房东要出门两天,他拜托我照顾他的狗,这里有它的狗粮、各种食物添加剂还有沐浴液……”
“等等,”我打断他的话,试探性地问道:“你该不会是……”
“明天帮我看一天狗吧,”这句话从他嘴里出来只用了0.1秒,几乎是滑出来的,我真怀疑他怎么能够如此这般伶牙俐齿,“我明天要去看冰球赛,上午下午共两场。”
“不行。”我果断拒绝,“我没有养过狗,根本不会看狗……况且,我的房东是不让养狗的。”我撇了一眼艾瑞克,他正隔着餐厅的窗户盯着宋松溪身后的那条松狮入神。
“我当然知道他不让养狗,”宋松溪倒显得胸有成竹,“我已经给你都计划好了。”
“等等,我明天有课!”我大叫着。
他把食指竖在胸前,道:“我可是打听了你的课程,你明天根本没有课;来听听我的计划吧,阿斯……明天早上我会带三木去散步,散步之后我会带他来找你,然后,你跟我一起去我家,接着我就出门,你在家里陪着三木直到晚上我回来。”
“我会饿死的。”我低吼道。
“这点我也想好了,我给你准备了披萨,还有一些我做的小菜,包您满意!”他就差抚掌大笑了,我闷着脸,吹着额前的刘海,不可思议地看见自己被他逼得节节败退。
我只好同意。
“那明天早上见咯。”他比了个胜利的姿势,憨笑一声,转身而去。
第二天早上,我很早便醒了,直愣愣地坐在餐桌上,一边喝蜂蜜水,一边遥望着窗外那条一直通向外界的碎石子路。要起早遛狗的常识我还是有的,再加上昨晚再次做了那个在悬崖边走、十根手指渗出血去抠石壁的梦。我记得在小木屋时,每每做了噩梦,孤单无助时,眼泪会不自觉地迸射,及搬离了森林,再做了噩梦,只会一笑置之。
我望着窗外绵延的森林的绿色弧线,忽然想回到小木屋去看一看。
外面下起了小雨,我仿佛孤零零地坐在一座安全岛上,看雨越来越大,却毫不动容。
窗外碎石路上忽然想起了又急又碎的脚步声,接着听见有人压低声音叫我的名字,抬头一看,果然是松溪和三木,“外面下雨了,你穿厚点,打把伞出来!”
“好。”我飞速穿上冲锋衣,手握一把伞出门,我只有这一把伞,可以把它让给松溪,而冲锋衣正好阻挡寒冷和潮气。
“噢,下得不算太大!”我说着戴上了帽子,然后冲三木显示友好,“你好呀,三木!”
“他听不懂中文。”宋松溪没声好气地说:“打好伞,跟着我走。”
“我有冲锋衣,还是你跟三木打好伞吧。”我说着,继续向三木搭讪,“hejhej!”
三木果然似听懂了一般,不过却回应了两三声犬吠,我不由得拉住松溪的袖口向后躲了躲。
“sam!”松溪唤他一声,那狗果然温顺了许多,宋松溪得意地向我眨了眨眼睛,我则撇撇嘴,剜他一眼。
我们走上一段陡坡,路面上是雨夹杂着冰雪,有些滑,在最陡最滑的一块路面上,松溪向我伸出了手,我怔了怔,最后将右手放在了他掌心中。
他的掌心有些潮湿,也不够温暖,却牢牢地攥着我的手,牢牢地将我带到一片安全地带。
“谢谢。”我收了手,略微尴尬,他亦如此,于是两个阔步,冲到了松狮的前面,权当为我带路。
我在他身后两步慢慢行着,看着他和三木嬉戏的背影,忽然将自己幻想成一个家的女主人,这个家里有三个成员,一是男人,一是我,另一个是狗。
“在想什么呢?”老远地,松溪向我挥着手,他已经走到门前,拨开栅栏门,“快来呀!”
我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进大门,尾随他进入这座两层的楼房中。
这座小楼跟我住的房屋处在一个小区,这也就意味着房屋布局如果主人没有做太大改动的话,应当跟我锁住的房屋布局一模一样。最后,经过松溪的参观带领,事实证明,的确如此。
不同的是,他们只有两个人住在一起,松溪住在楼上,那个芬兰人住在楼下,他的狗三木有自己独立的房间,楼下另一个屋子是个杂货库。
“你几点出门?”我问。
“这就出门,”他说毕,一仰脖,杯中已空,他站起身,道:“我下楼换衣服,最北边的书架上有电影也有杂志,如果要看中文书的话就去最南边找,那是我的领地,不过,书架上所有的东西你都可以看,”他狡黠一笑,“包括我的日记。”
“在哪?”我顺势问道。
他右手做了个手枪的动作,接着往自己太阳穴上一扣,道:“在这里,真是可惜。”
我又喝了一口果汁,那果汁却像高浓度酒一般,喝完竟有些晕晕乎乎,接着,我仿佛灵魂出窍、失去意志,直到松溪走后许久我尚不能原谅自己的轻浮,因为,我问他,“那你的日记里有我吗?”
宋松溪不可思议地睁大了眼睛,他看着我,我亦在盯着他,他没有立刻回答,但我却在他眼睛里找寻到了闪烁的光泽。
他绕着我来回走了两圈,才蹲到我眼前,这时我还坐在沙发上,他的下巴正巧触碰到我的额头,他单膝半跪在客厅的地毯上,垂着眼睛看着我,随后幽幽道:“你希望有你吗?”
“如果我说日记里有你,你信吗?”他道。
我仍只是笑,一言不发地笑着,眼睛里波光粼粼。
“我知道你相信。”他说地很轻浮,但却很坚定,他留下这么一句模棱两可的话后拂袖而去,木门在他身后轻掩,发出轻轻的欢笑声,那笑仿佛是从我心底飞出来一般。
而此时,三木烘托气氛一般,静悄悄地从窗前走到我的脚下,肥硕而体长的身子靠着沙发,依偎在我脚下,如同乖巧的孩童。
我在书架上找到了三张中国电影,皆是成龙出演的,我只看过其中的两张,一张是《卧虎藏龙》,另一张是《燕尾服》,皆是动作片。章子怡在瑞典的出名主要得益于《卧虎藏龙》,而成龙的名气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他的武打动作,另一部分则是他的成龙式的幽默,也可以称为一种小人物的动作幽默,他习惯于饰演小人物,然后通过小人物的幽默映像来折射出大彻大悟的道理。
我将《卧虎藏龙》温习了一遍,随后看了两本足球杂志,在讲欧洲杯,已经过期了不知多久了。
等到十一点左右,我放下杂志,去冰箱里找食物和饮料。松溪做了肉末茄子,我只需要将冷面包加热,再煮些咖啡,便能开放了。
开饭后,我不得不说,松溪真有做厨子的潜质,他做的肉末茄子,茄子松散而不轰,酥软而有嚼头,肉末鲜美,且均匀地散在茄肉里。即使是数月后,我依旧对这肉末茄子赞不绝口。
下午我一心扑在上网上,我检查了邮箱,接着看了看国内的时事新闻,随后点开了电视剧,随意打发和挥霍着青春,当然,最主要的打发下午的方式依旧是睡眠。我褪掉拖鞋,蜷身缩在沙发上,盖上一条毛绒厚毯子,结结实实地坠进了梦乡,而这时的三木早已扯着呼噜声入眠了。这是我第一次听见狗打呼噜,觉得十分新奇。不过也只是半晌,我便失去意识了。
一觉睡到接到宋松溪的电话,瞄了眼书架上的钟,已经下午五点,松溪在打电话提醒我去遛狗,“一定要拴好狗绳,按照我给你画好的路线去遛,先下到你的家门口附近,然后接着往下走,穿过一个桥洞往森林里走约莫一公里,三木在那边的树林里有个卫生间,他习惯在那里拉屎撒尿;千万记住,等他拉屎撒尿后才能带他回来。”
“赛况如何?”我问。
“还不错,”他粗略回答,声音听起来像是对球赛兴致不高,或许是卡尔斯塔德队输球了吧,我猜,他又说,“遛完之后,乖乖回家等我,我七点钟之前准时到家。”随后他挂了电话。
我本就刚睡醒,脑子有些锈,及至听到他最后一句话时,锈掉的神经像涂抹了润滑油一样,一个激灵,我立马清醒过来,我极力回想他的话,以及他说那话的口气——“乖乖回家等我,我七点钟之前回家”——这不是一个在外工作的丈夫常常对妻子说的话吗?待我意识到自己三番五次不自觉地将宋松溪和我往一个家里套时,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然而,我还是给三木套上狗绳,自己披上冲锋衣,一人一狗出门。
因为从未遛过狗,于是攥着狗绳的手便很紧张,我记得遛狗的那一个小时里,我的右臂僵直,肱二头肌和肱三头肌紧绷,而且两条腿大角度岔开,只为了追赶那只拼命跑的疯狗。
等三木终于放缓脚步时,我已经身处森林深处了,这也就意味着我不得不继续屈从于一条狗——大晚上的,它一气之下把我吞到肚子里也说不定呢。
“你知不知道你是四条腿呀?”我对三木说,情状更像是一个神经病在自语,“算了,你也听不懂,我真是对牛弹琴。”
“噢,不,是对狗弹琴。”我叹了口气。
三木正在两三棵树前嗅来嗅去,它的四只黄色小脚优雅地迈着步,却在原地不断地打着圈儿,我正在诧异,不过一分钟后,它终于有所行动,翘起一条腿踩在其中一棵树上,很快,它的脚下出现一滩深褐色的水印,它尿了!
我顿时摇头晃脑起来,我的任务完成了一个!
它撒尿毕,仰起头得意洋洋地看着我。
三木通过狗绳牵着我往前又走了约莫两米,它的四只优雅的小黄脚停了下来,又是骄傲地看我一眼,接着上半身高耸,下半身因为下压而变得又宽又扁,它要拉屎了,它要拉屎了,我在心里说。结果,片刻后,一摊黄色的蛇盘重重地把野草压到了地面上。
“亲眼看狗拉屎还真是恶心。”我捡起那坨黄色物体,放进塑料袋中,接着拉了拉狗绳,对三木说:“好了,一切完事,现在我们可以回家了。”
森林里的湿气很重,又因为现如今是一月的天气,所以寒气逼人。我终究是在温带长大的人,尽管身着棉服,却依旧抵挡不了长时间的寒气侵蚀。两只手拉着狗绳方能逼迫三木往家的方向走,现在,我觉得狗一点儿也不可爱。
走到桥洞下的时候,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一层鸡皮疙瘩顺势铺满全身,我缩了缩身子,心里怨气十足,我当然是在怪宋松溪,他有那么多朋友,比如胜蓝呀,胜雪呀,以及别的我不认识的、是他健谈对象的人,为什么偏偏找我来看狗!我边走边想,最后的结论是,我住的离他最近,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嘛……我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到了小楼外,我给三木卸了绳套,关在院子里,自己则到厨房拿橙汁喝,遛狗到口干舌燥也是一种境界。
等到六点半左右,院子的木门吱呀一声响了,我跳起来隔着窗子去看,宋松溪那张令人憎恶的脸带着笑意慢慢挪过来。他一边唤着三木进屋,一边略显疲惫地问我道:“你怎么把它关在外面?”
“它不想回来,”我道,“我这叫顺应民意。”
“看来我还真是找对了人。”他逗笑道。
“球赛……好看吗?谁赢了?比分是多少?”
“啊,就不能等我坐下喝口水再问嘛,真是个急性子。”他瞥我一眼,旋即双手抱头,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嘴里发出疲惫的滋滋声,他在沙发上坐下,顺手端起我的橙汁咕咚咕咚一口气橙汁见底。
我坐下看着他把橙汁喝完。
他忽然盯着我,一脸认真地说:“阿斯,我经常想象一个画面。”
“什么画面?”我问。
“你在家里陪三木玩,然后呢,”他略显羞赧,“我下班回家,给你们带饭吃。”
我听懂了他的话。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在一起吧。”他幽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