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江以岑是在大街上被人掳走的。 没错,在大街上,被麻袋套了掳走。 掳走他的人可能是个S,喜欢被叫主人。 江以岑躺在能硌断腰的坚硬床板上,微眯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的老旧灯泡。 灯泡晃来晃去,时不时还闪烁两下。 江以岑想,这傻逼还是个穷鬼。 ——没钱搞什么强制。 直到眼睛快被灯照瞎了,江以岑才收回了视线,他尝试着坐起身,手脚上缠着的锁链碰撞着发出一阵哗啦啦的刺耳声响。 江以岑顺着这阵声响看向自己被勒得发红的手腕脚踝,以及身上半挂不挂的衣服。 啧。 情趣内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