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子必成大气啊!”
“不仅剑术了得,还极为聪慧,更难得的是一副巧嘴能洞察人心、善于心机啊!”
“老弟!真实有福!真是有福!”
“什么?竟然是女儿身?哎!可惜可惜,若是男儿就好啊!必定不输她的两位哥哥。”
从陆明歌记事起,就有人常常对着她先是对着她连连称赞,再是摇头遗憾,似乎所有人都认为她如果是个男孩子就好了,她身上所有的有点只要在她这女儿身上就变得一无是处,到头来都会变成这么几句:
“嗨!当个聪慧贤淑的妻能帮扶未来的丈夫也是好的。”
“好在还算漂亮,只是这么精明......”
陆明歌不知道自己的性格像谁,总之她是从来不会在乎那些人的看法的。她格外的倔,但却很能服输,她听到这些后总会笑眯眯的点头,嘴上表示认同,装的人畜无害的,看上去是一个只会挥拳弄剑、天生神力、没有城府的花架子,潜意识上却时刻透露着难以压制锋芒。
小的时候,她曾与某位高官的儿子打架,虽然被高官和父亲训斥,但日后见到高官的儿子照打不误,甚至会打的更狠些,以此泄愤。不过后来没多久,胥国人突袭夏城,逼走了小皇帝,在空荡无主的皇宫称帝宣告梁国不复存在,那户高官就不知去了哪里,听人说好像早就投敌,在胥国当了个小小官。不过陆明歌对他们的经历不感兴趣。
据说后来那位高官和他儿子还会不断地向她们一家泼脏水,把以前前朝的烂账全都一股脑塞到她们家中,导致父亲在前朝积攒的好声誉全给散的一干二净了。父亲从以前无数人崇拜敬仰的贤臣良相一下子跌入神坛,成了人人喊打的贪官污吏。
“成日似没有规矩的,这不记的,那不记得,不知道收收你的性子也就罢了,这到也没什么,可你若忘了那些曾经欺负过你的、瞧不上你的人算什么道理!再这样,日后有你吃亏的时候!”
师母总是这样劈头盖脸的训她。
而陆明歌呢,总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哪有如何?爹已经死了那么多年,陆家也早就没了个干净,名声没了就没了吧。”
人生最痛苦的,某过于此二物:一是土鸡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二便是金凤落毛不如鸡。
梁国被灭的时候,陆明歌还很小,六岁不足,父亲作为所谓的梁国忠臣,带着大哥一起殉国,母亲为了救她和当年只有十岁的二哥被迫躲进了山里,后来没多久染上了恶疾去世。
而因为父亲因为当年的耿直得罪了不少人,要对他们兄妹要赶尽杀绝,他们一路流浪,一路躲藏追杀,后来因为一次意外更是让她与二哥走失,成了沿路讨饭的小乞丐。
也是多亏她是女孩的身份,让她再与哥哥走散后,活了下来。
那些追杀她的人也觉得一个六岁的小女娃死不死都一个样,卷不出什么大风浪,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以后嫁了人就成了别人家的,随她怎么去吧。
与恶狗争食,与财狼争水,与乞丐抢食互殴,与病魔争命。
在穷山恶水处拼了命活了两年,终于遇上了师父将她收为徒弟。
此后茶水无他虑,喜怒有人忧
遇到师父和师母,彻底摆脱了前朝陆氏余孽的身份,她可以静下心来习武和师父一起学武,和师母一起炼毒,过上了正常人该有的生活。
陆明歌一度很满足于这样平静的生活,坚信并践行着不做事不惹事不记事的行为准则。
即使后来她师母失踪,师父被抓,陆明歌凭借着自己的力气,在军营里斩获头角,又碰了大运气意外救了当朝大侯爷,成了侯爷的义子。
没有父亲她便自己找了一个侯爷做爹,虽然是义父,但对她来说已经是撞了大运了。
每逢雪夜雨日,她一定会难得的穿上女子衣物,尽管她以前总是说女孩子的衣服漂亮是漂亮,可是却不方便,但是雨夜却是个例外。
今年的第一场春雨,雪还零零星星地留在地面和屋顶上,她兴致格外的好,喝了几口清爽的果子酒,爬上了屋顶,悼念过往,排忧解难。
趁着酒劲做回逍遥的江湖侠客,行侠仗义,剑走江湖——就像她前些月日雪夜随手救一个渺香人一样。
时间过得飞快,眨眼间就到了春花盛开,飘烟飞絮的季节。皇帝的大婚也在前几天热热闹闹地办完了,全国的气候随着皇帝成婚冲了喜气,开始下起了雨,彻底结束了三年大旱。
胥朝终于又热闹了起来。
“明二哥!”陆明歌本是坐在轿子上闭目养神,却听得这样一声,寻声望去,一位皮肤黝黑,身材魁梧,穿着不和身的儒士服的男子在向她招手。陆明歌轿子上的帘子本就是卷起来的,她把头稍微一探,便看清楚了那人。
“田祝凌?”
瞧见陆明歌把自己认了出来,男子欣喜地走到她的车前。
“明二哥,真的是你!”他话语间是压抑不住的兴奋,“春闱的时候,我曾远远见到过你,一开始还不太确定,没敢向前认你,还以为我眼昏花了,没想到今日又在街上遇到了你!”
这人陆明歌认得,是她跟着师父在西南边陲生活的时候交的朋友。
从前跟她二哥流浪时候为了躲避官兵追捕,就一直用男儿身份示人,直到师父救了她,她也早就适应了男孩子的习惯,见到小女孩就害羞,从小交的也尽是些同龄男性朋友,而眼前的这位叫田祝凌的男子,正是其一。
瑶南源州府朝邑,城南三四十里的地方,有一处山,名为瑶山,山上有一个小村。这村不大,背靠着山脚,面对着通往瑶城的大道,虽小可因为来往的商贩极多,倒也算富裕。村里只住着田姓的人家,有二三十户。
前几年因为改朝换代的战乱跑走了不少人,直到五年前新朝廷在县府设了处军营,才慢慢地回来些人。几家有钱的为了凝聚村里的关系,出资办了个学堂,请了两位老夫子,到村里教他们念书。
陆明歌作为为数不多的外姓人也就格外地受老先生的注目。
在家里,她师父就教过她些读书,在学堂学习的,尽是她早已学过之物,再加上她聪慧,不收锋芒,在同龄人中十分显眼,常常被先生夸奖。
好在学堂上的都是些性情大放的同村朋友,加上陆明歌性情豪爽,又会说些谦逊之词,一口一个兄长弟弟叫的格外亲切,便与他们混成了兄弟。
和这位田祝凌,小时候到还真有一件趣事发生。
以前,他们经常聚在一起温习功课,而这位田祝凌学习格外用功专注,常常因为见解不同于人争吵起来。又一次甚至与陆明歌争论了整三天,只要一有空闲时间,他便会缠着她叨叨个不停。当时陆明歌不过十二三的年纪,正是冲动暴躁的年纪,实在忍受不了田祝凌唐僧般的絮絮叨叨,便上手狠狠地揍了他一顿,叫他整三天走路都不稳当。
“怎样?服不服?”陆明歌身板在一众男孩子中算是小的,但力气大的惊人,用后肘抵住田祝凌的后颈,单手钳住他的双手,将他死死地摁在地上。
“整日盯着那一处书死磕,揪着问题不放,张口闭口一个‘孔夫子’‘孟夫子’的,不如好好再看点书,对着我问有什么意思?都说‘十个诸葛亮说不赢一个咬卵犟’,又说‘犟驴怕恶鞭’,好不容易等到端午,大伙都休假玩着呢,不如等老先生来了,你在接着问也不迟!”陆明歌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骂的众人十分爽快。
这田祝凌虽以前是爱学,功课也很好,与陆明歌不分伯仲,到也远没有到疯魔的地步。
只是这两日听说邻村和他家不对付的人家孩子中了举人,又是祭祖,又是请喝喜酒的,还出了巨资请了戏班子请全村人去看了,热闹非凡,见着田祝凌他们家人就像插了凤毛的鸡一样,神气的不得了。他家忍受不过,便逼迫田祝凌也考上举人,甚至还想再高那家几个名次。
那以后这田祝凌就像疯了似得,天天追着他们这群人,即使是出去玩也要拿本书才肯走,
这让同在学堂的众人十分厌烦,但碍着面子都不曾说些什么,陆明歌这顿打骂正替他们出了口恶气。
“你这样眼红人家又什么用?不正中他家下怀吗?不如偷着习武,等你考上了高官,压他家一等,好好打上他一顿不更爽吗?你这样身高马大,好过他家那瘦苗百倍,你若习了武,文武双全,气势上就已经碾压他家了。就算他考上了举人又如何?连官服管帽都穿戴不起来?难道你没听说村里人以前说他‘白面书生’吗!这两日你整日读书,头都抬不起来,脸上一片乌青,我轻轻一打便将你摁在地上,你长得也不算白,难道日后也想叫别人喊你‘黑面书生’?听着就没别人好听,到时候不是还输一等?”
她这一说,引得众人哈哈大笑,就连田祝凌也忍不住笑出了声。陆明歌将他放开,扶着他的肩膀站起来。
“他是个,你就当个黑面书生!把他压下来正正好!”旁有小伙伴这样打趣,听得田祝凌脸上一片青一片红的。
他看着比他低两个头的陆明歌,又扫视了身旁一周的伙伴们,见最高的也不过到他鼻尖,心中觉得陆明歌说的有理,何况自己还在长个,以后肯定要比那鸡架子的“白面书生”威风百倍,心中顿时豁然开朗,困扰三天的问题也随之变得不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