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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山尝味识前尘

    “轰隆!”

    净神塔开始崩塌。

    地动山摇间,一阵强劲的风沙吹过,二人被风沙迷了眼,跌跌撞撞地向后退了几步。

    再睁眼时,净神塔消失了。

    言朝刚向前迈出一步,便听脚下“刺啦”一声,她低头望去,原本干净整洁的地面,如今却满是落叶和残枝,就连杂草都没过她的膝盖了。

    “刚刚那是幻觉吗?”

    风奚看了看四周,与他从前所见别无二致。但却是第一次见到净神塔,第一次出现刚才那种状况:“或许是吧。我原以为这里已经没什么可查了,如今看来也并非全无所获。”他笑了一声,“朝朝,果然和你一起总能有好事发生。”

    言朝哈哈笑道:“那我可得抱紧自己的大腿,这样我岂不是越来越幸运啦!”

    墨墨也十分赞同地在言朝的肩头蹦了两下。

    风奚笑得更大声了,不禁为她鼓掌,道:“朝朝,不愧是你!全天下最聪明的人非你莫属了!”

    言朝突然道:“风奚,这里曾经真的住着那些神仙吗?”

    风奚道:“是啊。在如今的天庭创立之前,这里曾是历代神官的所在地。”

    他们的父母也曾在此。

    “世人皆道:‘云槐国主吸取万灵之力谋害苍生,而帝君含越亲杀友人救苍生是大义’;可也有人说‘含越是贪图帝君宝座的小人’;就连天迦山大火和众神陨落都说是他的手笔。朝朝可信?”

    言朝顿了一下,她自然是听明祈讲过他们几人之间的往事,除了万灵之乱那一段。她笑了一声,才道:“未历其苦,不判其罪。但我知流言如刀,我尝过。真相如何,我自己找。”

    风奚蹙着眉,深深地望向言朝,神色复杂,似是想要说些什么,最终却没有说话。

    言朝看着四周萧瑟荒凉的景象,又弯腰捧起地上的一抔焦土,不免唏嘘道:“千百年来,多少人求师问药,历尽千辛,只为能在诸天神佛中谋得一席之地。他们以为成神便可高枕无忧,还能高人一等,到头来,还不是一抔黄土的事。且不说能否顺利活到千载寿命的尽头,人、鬼尚可转世投胎,神可是一点儿机会都没有了。这么一看,做神还真是不划算。”

    风奚道:“这么说,你觉得做人更好?”

    “那当然!”

    方才一路上来,言朝有些累了,索性直接坐在一堆杂草上,道:“正所谓‘人上为神,人下为鬼’。无论做神做鬼,都是从人开始的,这层身份是无法摒弃的。人看似渺小,实力可是不容小觑。”

    风奚顺势躺在言朝身边,双手交叠枕于头下,支起右腿,半眯着眼笑道:“朝朝,你还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不错,成神做鬼不过是换了件衣裳,这天地间真正不朽的是凡人的执念。神魂易灭,幽魂易散,偏生那些被踩进泥里的不甘,最是顽强。是神是鬼,活着,总是有点执念的。”

    “啊——!!!”

    言朝突然朝天大叫一声,风奚坐起身,急道:“你怎么了?”

    言朝转身握住风奚的一只手,眼睛亮亮的,道:“风奚,虽然不知道我们能活多久,虽然前路凶险难测,但在有限的时间里,我们一定要活得好!活得痛快!”

    风奚指尖几不可察地一颤,怔在原地,半晌,才慢吞吞地道:“好。”

    “那你要多笑笑啊。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

    风奚低下头,嘴角轻扬,慢慢的,他的笑声越来越清亮,回荡在天迦山上。他掌心的寄春朝刺青,在两手相扣的缝隙中闪烁着细小的,温暖的光。

    二人又在山上转了一圈,可惜却没什么收获,眼见日色西沉,言朝道:“咱们下山吧。”

    风奚挑眉道:“我知道一条小路,那里下山快,我带你去。”

    风奚带着言朝从天迦山西侧的一处极偏僻隐蔽的地方一路向下,言朝留意到,此处虽然偏僻,但却比其他地方干净开阔,一看就是有人常年走,但这条路下山容易上山难。也不知是何人开辟。

    待二人到达山脚下,入目便是一片破败不堪的屋子。这里正是曾经的三草堂。

    言朝道:“你是怎么知道这条路的?”

    风奚道:“偶然发现的。此处鲜有人知,可见造路之人是费了心思的。”

    言朝隐隐觉得,这条路一定藏着什么秘密,但现在却不是探究这个的好时机,反正以后还会再来,到时再看也不迟。现在最重要的是回春山楼准备开市的相关事宜。

    言朝道:“初一春山楼开市,遥旭要在春山楼前摆食摊,鬼王大人要不要来捧个场?”

    风奚点了点头,道:“我当然要去了。那小子都去摆摊了,我能不能也去打个杂?”

    言朝却道:“你可是曾被怀疑是春山楼主的人,更是被话本仙人写进书里的。春山楼里关于你的讨论和猜测只多不少,要是你真去了,再被他们知道你的身份,那可有戏看了!”

    风奚故作深思道:“这样是有点麻烦,那不如......”话锋一转,他眉尾上扬,笑道:“就让话本仙人再写一本吧。”

    闻言,言朝眼前一亮,激动道:“真的吗?!!自从《三界风华录》后,话本仙人再也没有写过关于你的故事。要是时隔多年公子莲重出江湖,一定能在春山楼卖出好价钱!”

    风奚歪头打量着言朝,道:“你们春山楼的人都这样吗?”

    言朝不明所以:“哪样?”

    风奚哼笑一声,道:“发现商机。”

    “那当然!我们可是很团结的!”

    “那我可得好好考虑一下了,看看要不要向你们收取点费用。”

    “好说!都好说!”

    ......

    两人离开天迦山后,一路有说有笑,夜幕时分,经过了一座姻缘庙。庙里供奉着一座青衣蝉冠女神像,那正是当今的姻缘神——任远山。庙前的姻缘树下有几对有情男女正在结绳祈愿,只是那结却不是传统的同心结。二人走近一看,这结由红白双色的线编织而成,外观看似简单,内里却暗藏玄机。

    言朝好奇道:“这结的样式好特别啊。”

    旁边一人道:“你可真有眼光!这可是咱们远山娘子独创的缠丝结。”

    缠丝结,意为“情丝缠绕,劫数自渡。”红线象征炽烈初心,银线则象征岁月考验。外层为“情丝层”:红白双色麻绳编织成波浪形流苏,每日会自动松散一根丝线,象征岁月消磨,遇雨水会显露内部修补的痕迹;内核为“连理结”:改良自万字结,但保留一个活扣,两股绳缠绕成双螺旋结构,关键节点用相思木珠固定。

    初始,鲜红流苏如心脏跳动般起伏。三年后,褪为浅樱色,螺旋结构浮现银丝纹路。十年后,若养护得当,会生长出天然琥珀包裹木珠。

    同心易系,岁守成劫。

    言朝感叹道:“凡人求姻缘,神仙牵红线。只知当时圆满,却忘了往后漫长岁月相守难。世间有情人遍天下,可又有几人能够相守一生呢?这位远山娘子当真是用心良苦啊。”

    风奚却道:“可她手下的人却和她截然相反。”

    言朝道:“此话怎讲?”

    风奚道:“三十年前,她在人间提拔了一个人。此人名唤许未卿,是个从小在姻缘庙长大的愚人。”

    许未卿是个孤儿,姻缘庙的守庙人是个老光棍,见他可怜,就将他养在身边作伴。他心性纯良,做事仔细,多年来跟随守庙人潜心供奉,终在他及冠之年,被下界巡游的任远山看中,就点他做了送子官。

    世人皆以为许未卿自此一步登天,前途无量。可他上了天,人却变笨了,无论做什么都会出差错。最好笑的一次,是因为一对从西洋来的夫妇。那名女子久未有孕,二人巡游至此,听闻此间姻缘庙求子很灵验,便依照当地人的样子祈祷。可许未卿不懂他们的语言,不知怎么,竟把女子受孕错译成了男子受孕。不久后,那名男子果真有孕,着实把他们吓得不轻,连夜乘船回家了。至于后事如何便不得而知了。

    此事对于许未卿而言,那是捅下了不小的篓子,可任远山却并未严厉责怪他,而是疏导激励他。这反而让许未卿心生愧疚,越做越错。人们都说,任远山是个好人,许未卿却是个蠢人。

    一人道:“这俩人还真是怪人,能凑到一块也是一桩奇谈了。”

    话音刚落,言朝便收到了一封传书,是玉葭寄来的,让她速回春山楼帮忙。

    言朝道:“风奚,我得走了。别忘了下月初一,咱们在春山楼不见不散!”

    风奚道:“不见不散。”

    三月初一。春山楼开市。

    玉葭管事携春山楼众人于门前,点爆竹,饮溯醴。

    溯醴乃是春山楼的独门酒方,意为“饮水思源,迎新礼庆”。与一般的酒不同,此中有一隐味,是浸入了七枚未开口的苦杏。初尝如清冽山泉,中调泛陈木沉香,回甘似口嚼鲜竹。

    春山楼会为前来观礼的宾客们准备酒杯,当众人一饮而尽时,春山众人杯现“毋忘滴水”,宾客杯现“可载鲸波”。

    杯酒落,爆竹响。玉葭站于众人前,高声道:“今日春山楼开市。仅以新酒敬八方客,愿老井传百年香!”

    话落,人群中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宾客们相互簇拥着走进春山楼。一进门,便见言朝坐于案前执笔迎客。

    言朝道:“各位客官,春山楼自古国夜兹学来一门技艺——诺巴。各位只需提供生辰八字,便可拥有一个专属于你的诺巴。此记不收分文,春山楼在,诺巴就在。各位只需知道诺巴是源于夜兹便好。”

    闻言,一人率先举手道:“听着倒是新鲜,我想试试!”

    “我也要!我也要!”

    ......

    金七将众人拦在身前,大声道:“大家别着急!一个个来!都排好队!!”

    众人听罢,纷纷排队,言朝也低头专注地为宾客们画诺巴。约莫过了三个时辰,一道声音从言朝的头顶响起:“请问,这里还缺打杂的吗?”

    “不缺......”

    言朝一抬头,就见风奚正歪着头冲自己笑。言朝笑了一声,道:“你怎么才来啊?你再晚来一会儿,遥旭的摊子都要卖光了!”

    风奚不以为然道:“是吗?外面人太多,我没看到他,还以为他考核失败了呢。”

    言朝招呼了一声金七,将这摊交给金七。她则带着风奚出去找遥旭,忙活了这么久,她早都饿了。

    二人来到遥旭的摊前,此时仍有不少人在排队。只见遥旭腰系襜衣,双臂挽袖,一刻不停地忙碌着。一撮毛却是悠闲的在后面晒太阳,时不时叫两声,像是在给他加油打气。

    遥旭此番做的是他新研究的两种小吃:一种是卷饼,饼皮掌心大小,薄而软,内里卷上炒好的土芋丝,配上酸脆爽口的萝卜泡菜、芫荽和辣椒油,一口一个,齿颊留香;一种是煎粉肠,以猪肉和鸡肉混入芡粉,再加入盐糖等作料调味。将串好的肠改花刀,下锅煎至金黄,再刷上一层调好的酱汁,外酥里嫩,好吃不贵。

    言朝道:“呦,你这生意挺火嘛。”

    遥旭擦去额头的汗,得意地笑道:“小爷一出手,从来不失手!你们俩的我都准备好了,快去吃吧!”

    风奚却道:“那你好好挣钱,别忘了回头报答我的恩情就行。”

    “......”

    两人刚走,遥旭就看到街角处有个乞丐一直盯着他的摊子看,他看上去已经饿了很久。见状,遥旭拿了两份卷饼和几根肠走到乞丐面前,道:“饿坏了吧,这些给你吃。”

    岂料那乞丐却一脸嫌弃地撇过头,道:“我不想吃这个。”

    遥旭不解:“那你想吃什么?”

    乞丐立马转过身,道:“面!我想吃面!”

    遥旭看了看手中的卷饼和肠,陷入沉思,对于一个饿极了的人来说,这些的确没法吃饱:“可以,但一碗面就够了?”

    乞丐嘿嘿一笑道:“能不能再加个鸡腿?”

    巧了,刚好他今天做了卤鸡腿,原本是想自己吃的,现在倒有了更好的去处。遥旭道:“那你真是找对人了!等着,我这就去给你煮面。”

    乞丐高兴地拍手道:“谢谢你啊,年轻人。”

    不多时,遥旭便端来一碗热腾腾的鸡腿面。乞丐端在手里闻了一下,低声道:“就是这个味道。”说罢,便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遥旭道:“你慢点吃,小心烫着。”

    乞丐吸溜溜吃完了面,咬下一口鸡腿,口中含糊道:“年轻人,你煮的面真好吃。我以前也吃过,但都不及你这碗面好吃。”

    遥旭有些骄傲地叉着腰,道:“那是!我厨艺很好的。”见他吃得这么开心,遥旭心里也高兴,心想着给他拿些银钱找个安身处,别再继续流浪乞讨,便道,“你在这等我一会,我有东西要给你。”

    乞丐满口答应着好,可等遥旭回来时,那乞丐却已经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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