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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烂了一步

    沈簇回忆道:“我和兄长,匆忙逃难,来不及收拾金银细软,于是就在鞋底藏了几张银票。”

    “我落水之前,脚上还穿着鞋子。掉进水里之后,两只鞋儿便都给江水脱下了,银票也随水给冲到不知何处去了。”

    “因我现在身无分文,而且按照我们这赶路功夫,恐怕进不了城,只能歇在路头了。”沈簇对目下形势作出如此判断。

    “各时各有各时命。这世道,能保住一条性命便该对造化千恩万谢。歇在路头便歇在路头,有个地方睡觉,总好过没有。”朱砂眼望前方,目光似有呆滞。

    沈簇不放心地望了眼季朱砂,究竟是他宽厚仁道顾念她是个娇娇柔柔的女子,还是美貌的人儿总是分外容易引起男子怜惜,不得而知。

    其实,沈簇应该多担心担心自己。

    他即使不住在自己金碧辉煌的家中,住的也是满室飘绕馨香的上房、主人别出心裁布置的客房和主管们献媚讨好安排的卧房。

    他还没有一次沦落到睡到路头的地步。

    而朱砂,历经寒刀霜剑种种不平坎坷运命,晚上睡在哪儿遇她言根本不是个困扰,除了回到故里所在的水乡这一执念外,朱砂对几乎任何事都持着听天由命的态度。

    朱砂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沈簇以为朱砂不乐意露宿路头,无奈顺从时遇,眸色暗淡无光。

    他不知朱砂心中所想:这人身形的确高大,长得好看是好看,可他横看竖看,左瞧右瞧都像是个怯懦无能之辈,风吹便折的芦苇。

    她勾搭上他了,也许得不到庇佑,反而平添麻烦,徒惹自己伤心。

    那,是勾搭还是不勾搭?

    朱砂不知道,一连数日的精神都跟绷紧了弦似的,未敢松懈,生怕它“砰”的一声便断了。

    她很累,思考不动了。

    在下一次意外发生之前,朱砂会安常处顺,跟着沈簇。她回到大兆属境时睁眼醒来瞧见的第一个大兆臣民。

    虽然这位大兆臣民面貌俊朗却跛了脚,虽然他举止得宜却身无分文,虽然他似乎会变成一个累赘,并且已经预演了这个猜想般,忽然脸朝下摔倒在了地上。

    跟在沈簇后头的季朱砂两颊肌肉生硬地抽搐了一下,不忍直视这人突然的狼狈,闭了闭眼。

    “季小姐,让你见笑了。”沈簇只是跛了脚,不妨碍他从地上爬起来的动作迅速,拍拍沾了灰尘的衣裳,他自嘲笑道,“我平地走路,也能摔上一跤。”

    “路上多碎石,即使盯着路走,也免不了踩滑了摔倒。”季朱砂站在他背后,水波流动的眼眸依然美丽得勾魂摄魄,语调平平柔柔的,可此刻却仿佛是另一个人。

    一个不但拥有鲜少有人比拟的高贵出身而且自尊自信自爱得有几丝刚愎的人,不出意外地,自取其祸。

    沈簇的跛脚像感应到了什么,骤然不轻不重地抽痛起来。

    沈簇低下头,揉揉受了伤的腿,脑袋里却全是刚刚跳出来迟迟不肯走的关于季朱砂的推测。

    他不知道为什么脑袋里会突然冒出这样的思绪,什么她仿佛是另一个人,半天之前,他还没有见过她,不知道世上有这号人物。

    下一瞬,朱砂替他拨清了莫名而起的疑问。

    “你怎么摔倒了,沈簇,可有哪处摔伤了?要不要紧?”朱砂似乎后知后觉,圆圆的杏眼惊慌地瞪圆起来,夸耀了她的美丽。

    “我没事,摔了一跤,摔得不重,不耽误赶路。再过不久,天就应该完全暗下来了。我们快走吧。”沈簇转了过去,径自向前行,依旧背向朱砂,平静的表情方略略起了点波澜。

    朱砂关切地问他,语气温柔备至,让他联想到了他大方贤淑的嫂嫂。

    嫂嫂是平江陆家的次女,大家闺秀,温柔婉约明事理。

    朱砂这一瞬间分外像她。

    朱砂的身体里好像住着两个人,迥然不同又在细枝末节上非常相仿的两个人。

    一个聪慧骄傲,心高气傲,看待万事万物都不自觉流露几分不屑。另一个,天真温柔通书达礼,带着女孩儿的天性可爱。

    共通之处是,两个人两种性格所映射的出身不俗。

    沈簇一壁走路,一壁思索,出身不俗给了他灵感:或许朱砂的身体里没有住着两个人,她只是伪装得很好,藏得很深。

    兄长的目光锐利,他也不遑多让,总把人看得很准。

    可无凭无据,他凭什么单单凭臆想觉得季朱砂在伪装她自己。凡话不能说得太绝对,推测也不可太武断。

    沈簇和季朱砂当晚捡着运气没有沦落到路边,睡在了一个小村庄村外的橘树地里。

    但是,睡橘树地不如睡路头,暮春橘林里已经开始飞舞蚊虫,咬便咬了,非得嗡嗡嗡地震得耳朵疼。

    睡过一夜后,沈簇的脚伤意外地好了很多。

    沈簇明白过来,他所受的是外伤,没伤到骨头、静脉上,因此休息一晚,才有恢复的趋势。

    脚伤在身,不利赶路。

    沈簇和季朱砂决定再休息一天,不过宁可躺在道路旁边,也不再去橘林了。

    第三日,沈簇睡醒,如愿发觉自己的腿脚好像恢复了。

    沈簇高兴不已,跳了半步,感觉到小腿贲发的强劲力量,沈簇喜出望外。

    “季小姐,季小姐,该起来了。我们该动身走了。”沈簇一高兴,就伸了手,打算抓起季朱砂的胳膊,把她摇醒。

    这几日,顾不得男女之间有大防,沈簇和季朱砂睡在一个恰到好处的距离。

    沈簇最后没抓起季朱砂的胳膊。

    生死存亡之际,他们孤男寡女结伴而行,无可厚非。

    可是,贸然触碰女子的发肤,仍然失礼。

    朱砂睡眼惺忪,“天又亮了。”

    这几天,朱砂累惨了,无法用平实语言形容出的累。

    睡得再早,时辰再多,她也觉得不够。

    朱砂尚未为人所知的真正身份和过去几年的经历着实跌宕起伏出人意料,说来话长,并且不可长话短说。

    隐忍数年,一朝出逃。

    她要回去,不能回到烟雨濛濛的水乡故里去,也得回到大兆的国土上,回到和故地一样河流纵横的江南去。

    随着水流漂到雀雁矶,睹见衣裳服饰俱是本邦风情的沈簇时,朱砂喜极而泣。之前所做的一切忍让一切伪装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沈簇的脚伤好了。

    他不是个跛子。

    即使与她无关,朱砂也不由得心中窃喜,可以不用纠结了,沈簇相貌英朗,不跛脚便是个健硕的年轻男子。

    她不必纠结,不必另寻他人——沈簇正是目前境遇下独一无二的人选。

    得勾搭上沈簇,勾搭和勾引,任一个她都用得炉火纯青。

    不管沈簇是看上了她这张脸,还是要从她身上得到什么,更长远些,想和她做个长久夫妻,都可以。

    朱砂和沈簇清晨动身,一路往南,途中横渡了一条浅水河。

    浅水河水深才到沈簇膝盖上,他挽起裤脚,放慢脚步,慢慢地渡过了河。

    朱砂依旧跟在沈簇后头,凝视他渡河的背影,一个念头便如破壳的小鸡忽然出现在心上。

    又走了几里路,朱砂头一回娇怯怯地喊了声沈簇。

    沈簇应声回头,但见朱砂两颊上泛起淡淡绯红色,“我走不大动了,你能不能背背我。”

    她这瞬间含羞的样子,倒像十六七岁的闺中女儿家了。

    沈簇如陷迷雾般审视她,朱砂怯生生的表情可爱,“不行吗?”

    朱砂心里骂一句沈簇迂腐,面上却撅嘴撒起娇来,“可我真的好累好累啊,我走不动了,我不想走了嘛。”

    沈簇迷惑不已,究竟是他对季朱砂的了解不够,还是对世间女子的了解不够呢。

    他素知人有千百张面孔,待人接物时会露出不同的一面。

    季朱砂的表现可不像寻常女子,也不像寻常的人。

    他甚至觉得她脸上露出的笑容都有不同的含义,是拥有着不同脾性的人用一张脸在笑。

    沈簇捉摸不透。

    沈簇平静地望着朱砂,簇然一笑,“那我便背小姐走吧。逃难要紧,哪能再管这些世俗之礼。”

    朱砂伏在沈簇背上,打个哈欠,将脸枕到了他肩上。

    她闭着眼,唇角却挂着一个婉然自得的笑意。

    “季小姐,你这是在做什么?”沈簇悚然一惊,喉结也因受惊上下滚动。

    他背着她走路,而她居然将手伸向了他的喉结。

    沈簇身子骤然身子绷得僵硬,脸上和颈部肌肉完全无法动弹,眼睛无法控制地瞪大,像要滚落出来。

    两颊更像被火燎着了,烫得通红。

    她怎么能,她怎么可以,去摸……摸他的喉结。

    季朱砂语带惊惶,断断续续地说道:“我的手刚刚不知道怎么了,好像被另一个人控制了,鬼使神差的,就……”

    嗯,好像她也对她做出的匪夷所思之事感到懵然无措。

    沈簇将人放了下来,直视她,说道:“季小姐,你是女子,我是男子,男女之间不可授受。事出紧急,我们才一路相伴。我答应过送你回家,但你我原本便素无瓜葛。”

    “你居然用……”沈簇顿了顿,仿佛羞出于口,“季小姐,你需得自重。”

    她的举动过于大胆,饶是沈簇,也不得不觉得季朱砂有些轻浮了。

    朱砂她,下棋下烂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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