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

    沈簇躲在破屋后的竹林里,倒伏于地,能瞧见手足无措的朱砂,季朱砂的视角却看不见他。

    沈簇准备等季朱砂急出眼泪,再从竹林里下去。

    季朱砂害得他胡思乱想了一个晚上没睡上好觉,沈簇也让朱砂小小地尝尝张皇失措的感觉。

    “沈簇,沈簇,沈公子,你是不是惨遭不测,不在人世了?”朱砂原地打转,对着空气说话。

    沈簇笑容僵固,无端觉得季朱砂可能发现了他没走远在原地看她笑话,才喃喃自语般向空气问候出他悲惨的下场。

    她好像在咒他死啊。

    沈簇攥住根竹子,借力起来。

    察觉到不对劲,动作轻微地伏了回去。

    也不知季朱砂这番话究竟有心无心。

    如果他没有在附近,那么朱砂无论说什么,他都一无所知。如果他在附近,朱砂这句可能于常人言有所冒犯的话语,正好能将他激出来。

    他按捺不住出来了,依照他的性情,绝不会和朱砂纠缠这种看似说者无意的话语。

    她好像已把他的脾性摸透了。

    不摸透他的脾性,朱砂也有傍身的法宝——纯稚无垢的面容,清水般澄澈的眼神,让人深信不疑她是个直率而天真的女子。

    沈簇不知季朱砂是真心思单纯还是故意装出副纯良烂漫到让人放下防备的纯良样子。

    假使他不是沈簇,没跟着父兄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物,大概真会浮于表象地相信季朱砂展现在他面前的一切。

    沈簇意兴阑珊。

    紧跟着沈簇忽然出现在面前的,是几个大兆朝的兵士。

    头戴范阳帽,手执朴刀,凶神恶煞地盘问,“你们是什么人?”

    此里是大兆尚未沦陷的国土,县官和守将每日会组织士兵巡逻。

    和难民一起逃往此间的,还有蛮夷的散兵游勇,以及细作。

    朱砂对此间情势不曾了解,瞧见五大三粗的士兵,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边磕头边哀求。

    “军爷饶命,军爷饶命,我们是从平江城逃难到此的难民,世居平江,自高祖开国起,先祖传至今,一直是大兆子民。”

    非是朱砂受惊惶恐,草木皆兵,而是她想到了逃难路上常见到的一幕——杀良冒功。

    可怜那些侥幸逃过北兵屠刀的黎民百姓,居然枉死在大兆同胞手上。

    她不知这副贪生怕死的样子,沈簇如何看待,只是在季朱砂眼中,没有什么比在大兆的国土上更重要。

    为了活命,她甚至辱没过他们慈溪明家的门第,做了个卑贱至极的女人,忍受令人发指的折磨和刻在心头上挥之不灭的屈辱。

    但是即使重来一次,为了能够活着回到江南,季朱砂也依然会选择苟且偷生。

    “平江城逃难到这里,你说话可不是平江口音,你们是不是蛮夷细作,给我从实招来!”领头的那个面形方正,蓄了一把粗犷的大胡子。

    他的朴刀刀尖几乎贴在朱砂的额头上,“少在这哭哭啼啼装可怜,实话实说,饶你们不死。”

    沈簇从容不迫地说道:“军爷,军爷息怒。我们是平江城逃难而来的夫妻,内人自余杭嫁至平江,故不习平江口音。自幼胆小,不曾出过远门。逃难路上,多受惊吓,吓得不成样子。”

    “军爷见谅,军爷见谅!”沈簇站着向这五六个围住他们的士兵作揖。

    沈簇戒备地扫视这群表面上似乎值得信任的人,并不排除他们会对他和季朱砂下手。

    兵荒马乱的年头,时时刻刻都可能命丧黄泉。

    但像季朱砂这般跪了下去,恐怕跑都来不及。

    “噢,你这口音确实是平江城的百姓。”万幸,领头的那个确认沈簇是平江城民后,和缓了面色。

    其他几个见领头放松警惕,纷纷也收了刀。

    “好了,别磕头了,我们大兆的将士不杀大兆的百姓。”领头的外形粗犷,心思却活泛,“你是不是怕我们割了你们的头充数领赏?”

    沈簇不着痕迹地奉承,“不,军爷与我们俱是大兆子民,军爷从军,抗击蛮夷,是为报销家国,庇佑我等庶民,绝不会做杀害良善这等不仁不义的事来。”

    “平江沈家的公子,果然能说会道。”在沈簇的惊愕眼神中,领头的那个手指向了西边,“这里多有流寇,不宜久留。你们既然真是平江城逃出来的,那便赶快到城中去。”

    “由此往西十里,便是曹大人治下的淳安城。”

    沈簇印象里全无这号人物,不知他是如何得知他的身份。平江沈家虽是豪门大户,但一直由父兄操持家业,沈簇鲜少露面。

    这等境地下,沈簇只想越快离开越好,道了声谢,便扶起季朱砂往西走去。

    朱砂由沈簇搀扶,轻轻地靠在沈簇肩上。

    方才的狼狈样子,本来没有什么。

    但是,让沈簇目睹了全程,朱砂便产生了类似于恼羞成怒的感觉。

    勾搭沈簇的热情宛如昙花,开了一刻就凋谢。

    她不要勾搭沈簇了。

    丢人,属实丢人。

    “我刚刚跪地求饶的样子,是不是滑稽又好笑?”脚趾头想想也明白丢人,朱砂却忍不住,问道。

    “没有。”沈簇由朱砂倚着,男女授受不亲,但他体味到了朱砂此刻的脆弱,“你什么也没有做错,不想稀里糊涂地丢掉性命,为此做的一切挣扎既不滑稽可笑,也不可耻。”

    “季朱砂,求生是人的本能,你不必觉得羞耻。”沈簇坚定而郑重地说道。

    朱砂心内一暖,凝视沈簇的侧颜,想从他的眼睛里窥见些她也不知道是什么的感情。

    朱砂动容,温暖的闪烁着灼灼流光的情绪充盈心头,她眉开眼笑,“你怎么那么镇定?”

    沈簇是个好人,比预想中的好千倍万倍。

    朱砂又想勾搭沈簇了。

    “我啊,”沈簇不紧不慢地道,“被突然出现的那些士兵还有你给惊得愣住了。”

    午后时分,沈簇和朱砂行至淳安城。

    淳安城位在长江之南,未曾受过兵燹,城中商铺、街道完好无损,城民安居乐业。

    朱砂用身上最后两个铜板买了四个素馅包子,“我不是有意要瞒你的。这两个大兆的铸币,是我娘用红线串起来套手腕上保佑我平安用的。”

    朱砂将红线藏在袖子里,沈簇一直没瞧见。

    怕沈簇误会她有私心不肯拿钱出来,朱砂编造了顺便凸显自己情深意重的谎言。

    其实,朱砂出逃时候,手腕上挂了十来串金银链子。

    身为囚妾,得来的赏赐。

    “我身上就这最后两个了。”这句倒是真的。

    朱砂拉着沈簇往淳安城的大小街巷里钻,对平常司空见惯的东西,灯笼啦、蒲扇啦、簪子啦,发出声声赞叹艳羡的惊呼声,仿佛之前从没见过。

    “你是之前没上过街吗?”沈簇诧异于她的大惊小怪。

    这女子的谈吐见识不像是小门小户的女儿,可真要是豪门大户的女儿,不应该清贵自持,时刻拘着礼节才是吗?

    朱砂的身份愈发显得神秘了,便如一根线,牵在沈簇的心上,一点一点地往上掉,挠得他心痒。

    但是,他如若毫不拐弯抹角地问,她未必肯告诉他。

    她即使毫不犹豫地说出来了,也未必是真的。

    “小时候,很小很小的时候,被人带着到街上逛了一圈。”朱砂注意全在琳琅满目的各样簪子上,“还有,出嫁的时候,坐在轿子里,盖着盖头,在街上走了一圈。”

    幼时的朱砂在意吃食,吴钱产的青团包豆沙馅,最是好吃;三家村磨出来的藕粉香甜可口,闻起来便沁人心脾;还有淮陆的饼子……

    长大的朱砂依然在意吃食,也关心起自己的容貌。

    穿着衣裳无论是面料还是颜色、绣艺,除去特供给皇宫宗室的那些外,没有什么是她想要而不能得到的。

    装点发髻的流苏、簪子、花钿,一向也是有求必应。

    朱砂过去生长在一户极显赫富贵、显赫富贵到远超沈簇预料的人家。

    她的目光投在精致可喜的簪子上,一壁说道:“嫁人的时候,我压根什么也没瞧见。寅时便被催促着起来,还得端端正正坐在轿子里,可累死我了。”

    之前,她有提过,她是寡妇,却也只提过她是寡妇。

    沈簇突然古怪地联想起来,想她究竟是几岁做了新妇,又是几岁做了寡妇,她死去的丈夫又是因何过世的呢?

    “沈簇——”季朱砂忽然唤他,语气平和,语调淡淡,只因他专注地猜测着她的私事,心里有鬼,反给惊了一跳,“什么事?”

    朱砂愕然地看看他,旋即笑道:“你在想事情啊,这么认真,我叫你一声,反而把你吓了一大跳。要是你手上拿着个什么东西,指不定就往我头上抡过来了。”

    她屈起手指往自己脑袋上叩叩,眼神灵动可爱,沈簇瞧了,不禁莞尔。

    “有件事情,我想叫你知道。”朱砂笑着道。

    沈簇见她面上笑意带着狡黠之意,口气中倒有几分慎重,“什么,你要和我说什么?”

    心里的预感是,季朱砂要告诉他的,将是更深的不幸。

    但是,转念一想,他已经够倒霉了,连带着把生死都看淡了,笃信起“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俗谚,还能有什么更大的不幸,是他所不能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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