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包子的几个铜板花完了,我现在身上是一文钱也没有了。”朱砂摊开两手,示意她两袖空空,一文不名。
“我们得尽早找个地方落脚。”
还以为,是什么大事。
沈簇不以为意地笑笑,“我以为你要和我说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原来就是这个啊。”
“你怎么听上去浑不在意?”朱砂听出来,沈簇的口气前所未有的轻松。
“好歹我们已经到了淳安城,北兵一时半会儿追不到这儿来,即使是睡街上,树下,巷子里,也叫人心安,睡得踏实。”
逃难的一路上,他们风餐露宿,荒郊野外睡过,泥尘灰水也饮过。从前锦衣玉食,若是平时骤然落魄,少不得自怨自艾,而今却是国破家亡,好像没有什么不能接受。
“而且,你有几个铜板能买口吃食,已是意外之喜。”沈簇才不会得寸进尺,吃了口好的,便开始幻想晚上也会有个好地方睡觉。
“你来过淳安城吗?”
“从来没有,”沈簇张望四周,只觉车如流水马如龙,市集热闹喧嚣,像极了平江城,“难道你之前到过淳安?”
“我也从未来过淳安城。”朱砂浅笑,“听说淳安城再往东去百里,便是临安了。”
大兆未被北兵掳走的皇族宗室、大臣百姓跟从他们拥立的新君南渡,在临安城安定下来,重新开始生活。
新君依旧以兆为国号,在临安城的皇城中颁布帮助黎民安居乐业的条令,休养生息,振兴凋败的各行各业。
大兆不曾灭亡。
它只是倒霉地被异族从背后偷袭,伤得太重。这个王朝的臣民仍然抱有光复故地的决心,时刻准备着为拯救沦陷地的同胞献身。
朱砂和沈簇并不知晓,在他们将临安城视作信仰的同时,临安城里有人写下了讽刺滑稽的千古名句——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朱砂和沈簇并不知晓。因而,他们的信仰还未破灭。
沈簇心心念念去临安城,找见兄长、嫂嫂、侄儿,一家团圆。
朱砂盼着到临安城,嫁给沈簇或是其他人,隐姓埋名,谁都找不见她。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沈簇和朱砂过去的身份贵重,奈何现在潦倒,真一个铜板也没了。
进了未遭兵燹的淳安城,依旧没能找见个既能遮风挡雨又不要钱的屋子。在河畔的杨柳树下和别人家的门口之间,沈簇和朱砂选择前者。
沈簇读过书,读书人脸皮薄,要脸。
朱砂也读过书,朱砂可不想尝被人家甩白眼当作肮脏东西驱赶的滋味。
夜色沉静柔和,天上的月亮散下清晖,落在柳树枝桠间,宛似天上神仙怜恤苍生疾苦施舍下的光明。
到了淳安城,朱砂心安不少,肉眼可见的,气色红润起来,连笑起来时候的眼睛,都像镀了光一般熠熠发亮。
沈簇不似朱砂高兴,因为心中牵挂离散的兄长亲人。
要是当时死在了北兵的屠刀下,那可就连伤心的机会也没有了。
沈簇举头望见明月,徒增悲凉之感。
一股带着寒气的孤独感击中了沈簇,迎着他的心脏重击下来,叫他顿时眼角湿润。
他觉得自己形单影只,孤单又可怜,好似浮木无依。
沈簇心伤不已,眼角余光扫见朱砂向他靠近了一些,她戳了戳沈簇的肩膀,“你有没有听见,沈公子,好像有人在唱歌。”
“唱歌?”沈簇左右顾盼,左右皆是黑漆漆的夜。
但是,过了一瞬间,的确有“泣孤舟之嫠妇”般的女人声音从暗夜中传来。
沈簇垂耳静听,听得那凄怆幽邃的歌声,原来是在唱:“月子弯弯照九州,几家欢喜几家愁。几家夫妇同罗帐,几家流落在他州。”
沈簇眼皮微颤,眼泪便如瀑布一泻千里。
可怜他沈簇,身逢乱世,孤身一人,流落他乡。
兄嫂侄儿,生死未卜,不知有生之年,可得相见否?
“沈公子,我听着这唱歌的人好像也是平江口音,她和你是一个地方来的。”朱砂只识平江口音,却不懂平江方言。
吴语虽然相近,出自一家,但是各地之言,却又千差万别。
朱砂乍听之下,只听得懂三两个词,一两句话。
她问沈簇,唱歌的女子在唱什么,沈簇背向朱砂,泪湿双颊,道:“月子弯弯照九州,几家欢喜几家愁。几家夫妇同罗帐,几家流落在他州。”
朱砂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长长的噢了一声,“原来她在唱这个啊,我没碰上你之前,也听过这首吴歌。”
“不知是谁作的,在流亡的百姓中深有影响。”朱砂中肯地评价道,眼神也不由黯然,“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要是现在一堆人在,乌泱泱的一堆人在,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哭得像个眼泪做的一样。”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朱砂真见识过这番场景。
一群脸色蜡黄、衣不蔽体的流民之间,不知谁起了个头,忽然唱起这首哀歌,上了年纪的老翁老媪率先痛哭起来,悲伤情绪瞬间蔓延,饶是铁石心肠,也两眼泪汪汪。
大兆啊,怎么好端端的,就亡国了。
沈簇吸了下鼻子,朱砂后知后觉般,睁着圆圆的眼睛凝望沈簇后脖颈,“沈公子,你是不是也哭了。”
“没有——”沈簇仰头望明月,眼泪该流落下来依然落了下来。
沈簇语声中,明显带着哽咽。
朱砂定定地凝望沈簇背影,犹豫了一瞬,缓缓地,把头靠在了沈簇肩上,温柔地说:“勿要哭了,勿要再哭。”
沈簇身子一僵,却由着朱砂倚靠。
朱砂知道了,沈簇不讨厌她,也不排斥她唐突冒然的举动。
只要他不反感她的接近,朱砂自认为有的是办法,叫沈簇感受脉脉温情,乱世之中枯树汲水一般渴求感情,渴求一份喜欢。
朱砂小心翼翼,伸出手来,从背后搂住沈簇,“大兆没有灭亡,沈公子的亲人也许已经平平安安到了临安,等我们到那儿的时候,或许沈公子会发现,一切都是虚惊一场。”
沈簇垂眸看着朱砂柔滑细嫩的手。
她的容貌如此出众,手也生得好看极了。
朱砂环抱住他的那一瞬,温暖而充实的感觉从背后流向沈簇心田,他深知朱砂这么做既不合乎情理也十分大胆,大胆到放在之前,他会觉得轻佻。
可是在这月明星稀的夜晚,她抱住他,给予了一份前所未有的新鲜和语言无法描述的感觉。
沈簇贪恋这感觉,一如羁鸟恋旧林。
“季朱砂,”沈簇道,声音在漆黑夜里莫名空灵幽远,是夜色深沉而他思绪驳杂的缘故,“你有什么愿望没有。”
“有什么,你觉得我可以满足你的愿望。”蛊惑一般,沈簇说道。
勿需季朱砂付出代价。
沈簇诚恳至极,只想为季朱砂做一些能让她高兴的事。
因为,今晚,这女子的怀抱这般温情,犹如镀着皎白清亮的月光浸透了他。
朱砂的愿望很多,譬如隐姓埋名苟且偷生,譬如嫁给沈簇或者其他合适的男子……
尤其有一桩这一世恐怕都难以实现的心愿——手刃北边的蛮夷小头目,成为她挥之不去的噩梦的男人。
“沈公子,这个晚上月白风又清,是我们到淳安城的第一个晚上。”朱砂头靠在沈簇肩上,缓缓地合眼,“不妨,叫我一声诺诺。”
沈簇身上,居然如茉莉花开一般弥漫着甘甜的香气。
许多日风雨兼程,他没洗过澡,身上竟然没有男人汗落如雨后的酸臭气味。
朱砂嘴角小小地翘起一个弧度,“我祖父祖母、外祖父母最喜欢叫我诺诺。”
“诺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口音,吴地方言应写作“囡囡”。
沈簇初听不懂,反应过来朱砂的“诺诺”,戏谑地笑了,“几岁了,不害臊吗?诺诺是叫三四五六岁的小孩子,你这年纪可够当他们的娘了。”
“我这年纪够当娘了,我也没生下个孩子。”朱砂道,口气中不经意地含着撒娇意味。
朱砂二十又二,嫁过人,做过寡妇,确实没生下过一儿半女。
小时候便爱撒娇,长大了,知道自己长得好,男人都吃这一套,却也没对夫婿撒娇过。
他不配。
朱砂厌恶初嫁的夫婿,对待那些厌恨的人,她是不会给好脸色看的。
只有一个人例外,北边的蛮夷小头目。为了,有生之年还故乡。
“是你说的,问我有没有什么愿望。我的愿望就那么简单,我想听人叫我诺诺。”朱砂收回手来,在沈簇以为她要抽身离去时,握成拳,轻轻地捶了一下他的肩膀。
“算了,我年纪大了,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不配了。”
朱砂失望地叹声气,忽然觉得靠在沈簇肩上百弊无益,十分尴尬。
沈簇却反手抓住了朱砂,慢慢地转过身,淡淡地笑开了,“囡囡——”
朱砂惊愣,含着春天泉水般的眼睛,透过漆暗夜色望向沈簇。
但见沈簇丰神俊朗,眼角眉梢宛若俱是漫漫海水一般的深情,几乎将她淹没。
海水冲到她肺腑里,拍打礁石似的猛击心脏。
她嘿然无言。
她心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