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言情 > 苏州慢 > 楚王妃

楚王妃

    世上没有人比朱砂更了解她自己。

    让沈簇叫她诺诺,是因为朱砂思乡情切。她好想听一个吴地口音的人温声软语地叫声诺诺,好像这一喊,便又重回了无忧无虑的过去。

    用“含着金汤匙生下来”形容朱砂非但不夸张,反而很贴切。

    他们那一支是慈溪郡望,流传百年的名门望族。

    朱砂是正室所出的嫡小姐,自小娇生惯养,父母爱她若珍宝,放手心怕冷,含嘴里怕热。

    遴选出十几个丫鬟专门伺候,排场可比有功名在身的兄长大了去。

    因朱砂本就生长在吴郡故地,吴侬软语,身处其中,习以为常,几乎无有体察。

    等朱砂被迫去了北国寒土,硬生生熬出场病来,便连做梦也是故地的山川河景,吴地乡音。

    沈簇这声囡囡喊得朱砂心颤如筛糠,眼眶红通通,快落下泪来。

    她好喜欢沈簇,这一刻喊得她心酥骨软的沈簇。

    朱砂慌怯交加地垂下眼,倒想直勾勾地盯着人家看,但此刻不敢也不能。

    “沈公子,我们算不算患难之交了。”朱砂避开沈簇眼光,仍不抬眼。

    “自然算了。”沈簇依然攥着她的手,宛似未察觉男女有别,这么握着,不是正人君子的行径。

    朱砂一动不动,沈簇手抓着她,从手上传过来逆流而上直流向心头的暖流。朱砂享受这种感觉,期望沈簇就这么一直攥着不放。

    沈簇却不如她意,手突然松开了,“失礼了。”

    他也知道失礼啊,他知道失礼为什么还要抓她,为什么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缄默地转回了身。

    真想从背后给沈簇一拳头,朱砂看着沈簇清瘦的肩膀,郁结地生起闷气来。

    朱砂还以为沈簇刚才是咬上了钩,却原来这男人只是在她苦心营造出来的氛围下逢场作戏。

    女人心思像海底针,男人何尝不难猜。

    之前遇见到的那一个两个和她纠缠上的男人,一个毁了她的贞洁,另一个剥下了她的尊严。

    毁了她贞洁的男人命丧他乡,病重临死之前,居然假惺惺地忏悔说爱她。

    剥下了她尊严的男人,叫她不死也丢了一层皮。好笑的是,他也说爱她。

    由此可见,先人说男人是残戾的暴君,阴沟中的污水,半点不愿望,恰如其分。

    前一个男人临终忏悔,说喜欢朱砂。朱砂冷眼打量他,一针见血地说:“你不喜欢我,你不过是人快死了,想让自己心里好受一点。你真虚伪,你是个虚伪小人。”

    可笑,凭什么他要死了,她就得大发善心去原谅。

    不过他死了,一切尘归尘,土归土。

    爱也好,恨也罢,在一个死人身上耗费情绪,不值得。

    他死了之后,被草草掩埋。

    北边蛮夷的小头目和朱砂说爱的时候,朱砂眼神迷惘,表情好似难以置信而迷惘无知。实则,心中在想:那你们都去死吧。

    他们真奇怪,狠狠地伤害了她,却要和她说喜欢,仿佛为了求份免落地狱的功德

    或者寻求前所未有的刺激,甘于堕落,喜欢她这样一个他们眼中坏透骨头、下贱不堪的的女子。

    每一个和朱砂说喜欢的男人,带给她的只有伤害。

    沈簇没对朱砂说喜欢。

    朱砂自嘲地想,大抵他至今还没机会伤害我。

    朱砂反复寻思,沈簇也是男人,沈簇是个什么货色,他又在想什么。

    沈簇在想,淳安不如平江。

    凭心而论,大兆四百八十座城,比得过平江的,凤毛麟角。

    战火没烧到平江城之前,平江是江南水乡中最出彩的小城。

    “季朱砂,你可到过平江?”沈簇今夜极想和朱砂聊一聊他的平江城。

    平江城声名在外,朱砂一直无缘到平江城去,直到出嫁之时。

    “几年前随堂兄弟北上,途经平江,留宿过一晚。”她只说有事,略去了出嫁这件头等大事。

    沈簇兴致勃勃地说:“那你可知道平江有条古街,名为山池街。”

    十里山池街,夜景美如天上银河。

    “我知道,和临安的西湖齐名。可惜是,步履匆匆,到了平江城,也无缘一睹山池风容。”

    沈簇家在莲花巷,离山池街约莫两里路。

    沈簇娓娓地诉说起过去,他家世居平江,传到他这一代,少说也有六七百年。

    留恋故土,然,故土沦陷。

    三四岁时候开始记事,记得卖货的货郎从平江乡下来,一口乡下人口音,挑着扁担,两头挂木箱。

    木箱里面拥挤却整齐地装满各式玩意儿,少妇小姐喜欢的花钿、团扇,小孩子爱玩儿的竹编小兔子……

    还有卖藕粉、卖馄饨、卖鸡蛋的,走街串巷,低调到大家都没注意,成为了平江平民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沈簇说得口干舌燥,发现朱砂认真倾听着,顿时难为情起来,“你现在还记得什么少时辰光的记忆。”

    他能够滔滔不绝,讲个不停,但不可以长篇大论。

    推己及人,沈簇难为情了。

    “我还记得什么少时节的记忆。”骤然提起,朱砂想不到了。

    想到了,也不可以告诉沈簇。

    把蚯蚓从土里挖出来,置于天日之下,活生生晒成蚯蚓干,是朱砂不懂事时候的爱好,乐此不疲。

    朱砂可不能让沈簇觉得,她少时居然嗜杀生,是这样一个残忍冷漠的女子。

    “我五六七八岁时候不及你的生活有趣。我家家教严苛,虽然是女儿身,但我父祖对我们兄弟姊妹几人一样严格管教。”

    “家里辟了间屋子,前后请了几个有身份的举人,教我们几个叔伯兄弟姊妹念书。”朱砂回忆道,脸上绽开旧时荣光渲染下的灿笑。

    他们家是慈溪城首屈一指的名门望族。

    不止慈溪城,整个吴地,或多或少对朱砂这一族有所耳闻。

    “兄长读的《诗》、《书》、《礼》、《易》、《乐》,自不必说。其他有大学问的前人著作,我们也修习了不少。”

    从他们家不知哪代开始,将后嗣的品行修养、诗书学问看作事关家门兴旺的要事。

    不只男子学富五车,女子也不落下风。

    于朱砂而言,和同族兄弟姊妹读书写字,是年少辰光最温情的记忆。

    朱砂犹记起伯父家的堂兄才华横溢,出口成章,经常得到父祖长辈夸奖。

    聪明绝顶的堂兄喜欢她这个妹妹,偷偷教了她好多东西。在祖父考察他们几个年龄小的学问时,朱砂对答如流,出尽风头。

    堂兄偶尔也喜欢捉弄朱砂,写个蠢字,教朱砂用心学习一撇一捺。他可不和朱砂说这是蠢丫头的蠢,而是学会了便能讨母亲开心的了不得的好字。

    结果,朱砂兴冲冲写给母亲看。

    母亲赏了朱砂一顿好骂。

    这是个小小插曲。堂哥使坏,朱砂好生闹了他一通,既往不咎。

    回想起来,还觉有趣。

    兄弟姊妹一起用心读书的辰光里,有朱砂时时刻刻都想念的过去。

    朱砂稍显兴奋,“唐人的诗歌尤其背得多了,因为祖父酷好诗歌。我祖父还好书法,几个兄长的字便也写得遒劲刚直,得到过知府大人的夸奖。”

    “尤其是我堂兄,人聪明极了。再难的学问,大家钻研不出,他一遍读不出来,多读几遍,就有自己了不起的见解了……”

    “这么说,你们家应该是余杭当地的书香门第,大户人家。”沈簇怀疑道。

    他明明听朱砂说过,她是余杭某村人氏。

    可朱砂描绘的少时辰光,分明是家底殷实得非同一般的大户人家,像极了蒙先人萌爵传家的世家大族。

    “不不不……”朱砂慌不迭地否认,“我们家只不过是祖父偶然发迹,做了一门好买卖,比乡人更富足一些。祖父自感目不识丁,虽喜诗词,却无力赏析。”

    “所以,他才在子侄后代念书上,尤其关心。他想请来先生教书,我们这些小辈,即使没有惊天动地,让大家为之侧目的大学问,也有一肚子墨水。”

    这样解释,也十分符合常情。

    “你这祖父虚心向学,由他主持家业,教导后嗣。难怪教出你来,敦良温俭,颇有文人雅士的风量。”沈簇半信半疑,客气地恭维。

    朱砂真把身份交代,沈簇定然会大吃一惊。

    大吃一惊之后,要么沈簇相信,要么沈簇不信。

    相信与否,她想嫁给沈簇,得到他的庇佑,便如镜花水月了。

    朱砂叔祖担任过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伯父在朝为太守,男丁举仕入朝做高官,女眷和吴郡其他显赫高门联姻。

    特别是到了朱砂这一代,由大行皇帝亲自为媒,将长她十岁的堂姊在适婚年纪配给一母同胞的兄弟潞王,册封潞王王妃。

    朱砂的堂兄相貌轩昂,天资聪颖,做过大兆使节,出访龟兹、楼兰等西域诸国,深受陛下倚重。

    慈溪城但凡是户有上进心的臣宦人家,无不想攀慈溪明家的高枝。

    朱砂姓明不姓季。

    明家的嫡小姐不叫朱砂,而名为恂箬。

    明恂箬才是朱砂真名姓。

    她是大兆楚王的正室,陛下亲自册封的楚王妃。

新书推荐: 守寡四年,我迎来第二春 对清冷师父强取豪夺 [综英美]关于爱与无限 [主BLEACH]不协和音 【崩铁】玩家绝赞恋爱中 腹黑叶闯清雅梦 杀爱计划:快穿之杀死觉醒反派 陪读年薪一百万 金华风月 我是掌门未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