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砂病了半月,沈簇便悉心照顾了她半月。
朱砂问沈簇,她的病因是什么,大夫给她看了病,定然看出了所以然。
沈簇缄默了半刻,把话裁成两半,只捡后半句给她听。
“大夫说你身体虚弱,寒气侵体。那天晚上刚好下雨,才身体发热,生出病来。只要好生调养,你便会好的。”
沈簇将勺子搅了碗里黑乎乎的药汁,放凉,一勺一勺喂。
朱砂坐靠床头,张嘴,咽下,复张开嘴,乖顺地等沈簇喂下一勺。
沈簇一天喂朱砂三次药,半个月统共喂了数十次。
他们两人仿佛都没察觉到这样有什么不好,沈簇以为这只是在照顾一个需要照顾的人,而朱砂,不推拒,不点破,安心地享受沈簇的照顾。
实际上,朱砂活了二十二岁,沈簇是第一个如此悉心照顾她的人。
“沈簇,你说——”朱砂感动于沈簇的照顾,却深陷在回忆的痛苦里,似有虚弱附着脸上,吸尽了她的生气,“我还能好起来吗?”
沈簇耐着性子哄,“当然了,大夫给你看过病,给你开了方子。我按照方子给你抓了药,煎起来,悉心喂你喝下去。我这么无微不至地照顾你,你当然一定肯定会好起来。”
“别让我失望,好不好?”
平江沈家的少爷从前可没照顾过人。
沈簇发现了自己真是个好人。
人常说,久病床前不孝子。他照顾了朱砂大半月,居然没感到一丝的厌烦,没有萌生过一丝,她要是死了,那就省事了的想法。
朱砂十分动容,抿起唇角,露出柔弱的笑容,“沈簇,叫声诺诺。”
“叫我一声,沈簇。”她竟还撒起娇来。
生起病来,仿佛人强装出来的坚硬外壳便软化下来,剥裂下来,一片一片地掉在地上,露出内里最真的本性。
朱砂是女子。
女子要有人疼。
沈簇张唇,低低微微地发出一个诺字音节,窘迫地看着朱砂,不好意思地喊了声,“诺诺——”
朱砂微笑着看他。
看着看着,忽然觉得羞人,躺下来扯过被子蒙住脸,不时露出两只眼睛来,偷眼瞧沈簇。
她真可爱啊。
沈簇眼睛里浮现着快悦的笑意,软声软语地哄起朱砂来,“我们喝药,诺诺。”
“我们喝药,好不好,诺诺?”
他忽然觉得不胜心喜,虽不知喜从何来,但心房中充盈着一种令人心醉的快乐。
沈簇毫无察觉自己在痴痴地注视朱砂,朱砂却忽然掀了被子,道:“沈簇,你是不是哄过别的女人吃药?”
“没有啊,什么别的女人,你在问什么东西啊?”
她问得没头没尾,沈簇是想不到,怎么会叫朱砂问起这个奇怪问题。
看来女人心思不仅如海底针,也像没定性的陀螺,一会在这变,一会儿转到那头去了。
“没有别的女人。”沈簇道,“我有个三岁大的侄儿,平日里和我最亲。他年纪小,染过几次风寒,得了病,不肯吃药,要我喂。喂了几次,我便会了。”
不问还好,一问倒让沈簇想道了泱儿。
兄长英俊,嫂嫂貌美,泱儿虽然还是个小孩子,但和嫂嫂如出一辙的眼睛又大又亮,鼻子也比同龄人显见地高挺。
泱儿喜欢兄长,喜欢嫂嫂,也喜欢他这位嫡亲的叔叔。
小屁股一扭一扭便扭到他身边来了,张开手臂,“叔叔抱抱泱儿。”
朱砂眼睛天上星星眨呀眨似的转动,唇边浮现狡狯的笑,“噢,是这样啊,小叔叔。”
“小叔叔。”不三不四的语气,温情地打动着沈簇。
他终于醒悟过来,朱砂是在撒娇娇,“小叔叔,再喂我喝两口,再凉下去,太冷了,我就喝不下了。”
她喊他小叔叔,还怪好听的。
沈簇心里盼着朱砂多叫两声,觉得骨头酥了,却不说出来,假正经地端起碗,喂朱砂喝药,“诺诺,张嘴,喝药——”
“谢谢小叔叔。”朱砂咯吱咯吱地笑。
一笑笑进身簇心里去了。
沈簇心中满是成就感。
一切都是那么奇妙。
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之前,他跟季朱砂素昧平生。
半个来月之前,季朱砂奄奄一息,面无人色。
在他的照顾下,过了半月,朱砂一点点好起来,宛若枯木逢春,起死回春。这是他的功绩,他的成就。
朱砂笑靥如花,沈簇喜出望外,情不自禁地对她说道:“季朱砂,我认识很多女子。不少好人家的女子曾经向我剖白过心意。”
“我认识了那么多女子,得到我悉心照顾的,却只有你一个。”
“好了,我知道了,是我的荣幸。”朱砂略伏了含笑的眼,“小叔叔。”
朱砂喊小叔叔,觉得这称呼可爱透了。
喊完,自己羞怯不已,心绪茫乱,看着沈簇,心中怯意便升起来,堵塞在喉管,居然有口气没呼出来。
她已经二十二,经历过好几个男人。
可这种感觉,却是平生第一次。
朱砂想在乱世之中寻得一个依靠。
从北夷领地内九死一生地逃跑路上,朱砂无暇去想寻个依靠傍身。
当再一次踏上大兆故土时,朱砂心里的激动之情就好比长江天险中澎拜汹涌的浪头,浪花凶猛地扑过来,顿时变得柔情万丈,填满她那颗千疮百孔的心。
朱砂喜极而泣。
朱砂不敢停留,一直往南走,生怕北夷的追兵赶到。
其实,她没有救过沈簇性命。
她走到那块叫雀雁矶的地方之前,沈簇就在那儿了。
朱砂刚到乱石滩,如鹰隼般敏锐的眼睛瞧见了乱石滩上,躺了个人。
朱砂大着胆子走过去,谨小慎微地在沈簇身边跪坐着,观察了他一会儿。
意外地发现人没死,而且,长得不错。跟她那几位丰采超群的堂兄弟,不分伯仲。
就是在那么半刻钟的时间里,一个念头萌生出来。
这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的年头,她即使脑子再好使,聪明伶俐,也抵不过有心人蓄意加害。
若只为谋色便也罢了,反正,她的身子早不干净了。
可若要伤她性命,或者将人当作畜生一样卖给别人做牛做马,她这身量又如何能抵挡住。
朱砂一向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的。
“喂,你醒醒。”朱砂探出手指,轻轻弹拨沈簇的脑袋,“你是不是昏过去,醒不过来。”
朱砂已大致明白,大半张脸朝下的沈簇是不知道在何处落水之后,被水流冲到乱石滩上来的。
他也真是命大。
掉进水里了,拣回一条命来。
也有可能,沈簇和她一样,长于泅水。
除了慈溪城明家的父母亲眷,谁也不晓得朱砂会泅水,精通水性。
颜宗若望不知道,所以,她从他手上成功逃了出来。
一想到颜宗若望,朱砂依然恨得肝疼,恶毒地咒想,他一定会得报应,一定会得报应的。
即使在生之日,没有报应落到他身上。死后,阴间的审判肯定会将他安排到最适合他的那层地狱里去。
朱砂扭头眺望长江宽阔的江面,风平浪静,仿佛一条白练。
沈簇无疑是个合适人选。
因为,他是朱砂从北面逃回来后,见到的第一个人。
而且,沈簇模样生得好。
在雀雁矶,两人其实互为彼此宛若重生般见到的第一个人。
朱砂打定主意要勾搭上沈簇。
这乱世年头,即使苟且偷生,孤身一人,还是个女人,并不是件易事。
朱砂求一个庇佑,在吴郡境内,找回自己的尊严和骨气,自尊自重自爱地生活下去。即使,她不再是明恂箬,不再是明家女子。
沈簇照顾季朱砂。
无微不至的照顾,不能不让朱砂心生感动。
朱砂偷偷盼着病慢点好,固然药汁苦得伤舌头,可沈簇会悉心地一勺一勺喂下。
她好喜欢沈簇啊。
如果……如果一开始嫁的人是沈簇,那该是何等美满幸运。
可是没有这个如果。
即使不用远嫁千里至汴京,慈溪明氏,祖父和父亲,包括她自己,也不会看上沈簇这种出身商贾的富户公子。
朱砂和沈簇絮絮聊起了从前。
沈簇讲他小时候住在平江闹市旁,一处高宅深院里。后园种了十来棵桂花树,秋日一到,树上便结满橙红色、宛若火苗的小花,燃烧着,散出沁人心脾的香气。
秋天到了,每日下午,会有货郎摇着拨浪鼓走街串巷地吆喝,叫卖秋季才会出现的平江桂花糕。
母亲会将买桂花糕的钱拨给照顾他和兄长的养娘,养娘中气十足地叫住货郎,买上两块,叫他和兄长一边吃去。
沈簇和兄长,一母所生,一起长大。兄弟情深,甘愿为彼此做任何牺牲。
沈簇聊起了从前,没几句便聊到了兄长。他以为是和兄长一起长大,记忆都与之相关的缘故,后来发现,的确如此。
哪年哪月,能再见兄长呢。沈簇心如芒刺,落寞地叹了口气。
朱砂与沈簇说起了从前,不与沈簇说谎,却略去了父亲水部员外郎的身份,族中达官显贵备出的兴盛。
她只跟沈簇描述,和堂姊妹们在一起读书识字、打打闹闹的欢乐时光。
沈簇不认识恂白、恂喻、恂翘,只听朱砂的形容,还以为她们家的姊妹个个多活泼可爱。
忽然地,他们聊到了沈簇典当出去的玉佩。
“我病得迷迷糊糊的时候,听到你和我说,你典了块玉佩救我。”朱砂瞧着沈簇,瞧得认真专注。
“你那玉佩,是贴身放的,你不拿出来,谁也瞧不见。”朱砂好像模糊得听见了沈簇说他那块玉佩价值连城,“那块玉佩应该很贵重吧。”
沈簇瞬间惨淡了表情,“不是一般的贵重。季朱砂,你可知这块玉佩是我外祖父送给我的。我兄长没有,舅舅家几个表兄弟也没有,独独给了我。”
他沉痛地说道:“那块玉,于我而言,不在于它价值几何,而是它的意义非凡。”
虽然沈簇不后悔将玉佩典卖了出去,但是这块玉佩暂时成了沈簇心里的痛。他一想起来,便不胜忧愁烦躁。
“那么贵重的玉佩,你竟舍得将它典卖了。”朱砂心情复杂地感慨,“沈簇,你为什么那么好,舍得将它典卖了。”
怎会不知,沈簇典玉是为了救她性命。
其实,他们素昧平生,认识了一个月还不到。
如果她是沈簇,她不一定会为了自己典卖玉佩。但,她不是沈簇。
“沈簇,你后悔不后悔。”朱砂宁愿沈簇说他后悔了,说他觉得不值。如此,朱砂心中便没有那么深的愧疚,仿佛亏欠了沈簇,对他不起。
“我不知道。”沈簇将怔忡目光摇了两次,“季朱砂,我的母亲经常跟我说,没什么能比健康活着更重要。如果人死了,那一切就没有意义了。”
“玉佩于我而言虽然有非凡的意义,可我不总不能见死不救,丢下你,或者冷眼旁观你病死吧。”
沈簇既非铁石心肠,又如何能狠下心来。
“再说了,我父亲经营有方,攒下万贯家业。我是我父亲的亲生儿子,照理也会有他那样做生意的好本事。”
他用自吹自擂般的调子说着,眼中映现憧憬衬托在脸上的奕奕神采中,就好像一个太阳降落在世上,化身成朱砂面前的沈簇。
“我不信我赎不回玉佩来。”
朱砂蛾眉一笑,“沈簇,你是至诚好人,我见过最好最好的人。”
“所以,季朱砂,你千万不要死了。病好之后,我们分开之后,你不要做坏事,去为非作歹,干些伤天害理的事。”
沈簇严肃地说道:“我要是知道我救了个祸害,我会气死的。”
“沈簇,我不是祸害。”沉吟半晌,朱砂微微侧过脸去,目光游离,“我是个……好姑娘啊。”
她似乎没有说话的底气。
芒刺扎进了她心中一般,叫她险些潸然泪落。
她早就不干净了,但沈簇却依旧白璧无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