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簇突然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可能事情一开始便没有那么简单。
一开始是什么时候呢,或许是在荒石滩头第一次遇见季朱砂开始,或许是季朱砂恳求他送她回乡开始。
又或许是他们到临安城的第九天,季朱砂忽如其来地对他说,沈簇,你变了开始。
第九天是艳阳高照的大晴天,和到临安的第六七八日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但是,季朱砂在吃完午饭放下勺子时,对他说道:“沈簇,你变了。”
沈簇恰好捞完陶碗里的最后一颗馄饨,不明所以地注视朱砂,“变了?我哪里变了?”
“我怎么没察觉到自己哪里变了?”他真不明白,因此注视着朱砂,似乎想从她的表情中窥测出一些玄机。
朱砂漠无表情的脸庞上忽然露出灵动可爱的笑容,“你做饭变好吃了。这馄饨包得样子好看,咬起来皮劲道肉醇香,着实可口。”
沈簇抒了一口气。
他还是不够了解季朱砂。
沈簇不喜欢别人和他开那种以假乱真的玩笑,好像真的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认识朱砂那么多天以来,她只与他说过让人哭也不是笑也不是的笑话。
正因为哭也不是,笑也不是,沈簇反而对朱砂萌生了一丝好感。
她真有趣啊。
沈簇察觉到朱砂有趣之后,不自觉地关注起季朱砂。
不必搜索枯肠,不必刻意留心。
因为,从他们认识的第一天,他们便在一起,没分开过。
“是吗,那么好吃吗。”沈簇笑笑,舀了勺汤,“那我要谢谢你夸我啦。”
沈簇是平江城富户子弟,家业兴盛,富有钱谷。
是个让人伺候的,不是个伺候人的。
莫说家里养了几个厨子,就算没养厨子,也不会轮到沈簇一个养尊处优的少爷亲自做饭。
巧了,季朱砂也不会。
不得已,在临安城落脚之后,沈簇担起了做饭的活儿。不到十天,厨艺就从让人难以下咽到了令朱砂交口称赞。
“我说,沈簇,你这馄饨包得这样好吃,你可有什么想法没有?”朱砂瞄眼只剩下漂着葱花的汤,脸上一抹狡黠的笑。
沈簇被问愣住,“想法,什么想法,搭个馄饨摊卖馄饨吗?”
搭个馄饨摊卖馄饨,惨淡经营,不下两年,应该能攒些银子。
拨出一些做本钱,盘家小店,雇个伙计,操持生意,积年累月,便是门大生意。
这和沈家祖上的发家史如出一辙,迁到平江城定居的始祖恰巧同沈簇一样经逢乱世。
“搭个馄饨摊做门营生固然重要,但是另一件事情更重要些。”朱砂乌黑叔的眼珠微转,眼里噙笑着看沈簇。
“沈簇,我们可是在逃难逃生路上偶然碰上的。那么巧,你没死,我也没丧命在逃命路上。兵荒马乱之中,我们这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居然结伴南下,侥幸平安到了这里。”
朱砂循循善诱般,问道:“沈簇,到了临安,你可有什么感想?”
都说造化弄人,沈簇从前不信,如今不得不信。
谁能想到,偌大的王朝会在北兵攻打下,完全没有抵抗似的,一夜覆灭了呢。
北兵占领开封后派兵东进,不过十日,战火便烧到平江城。
平江城破,沈簇和兄长、嫂嫂、侄儿连夜出逃,不幸在途中失散。
之后,北兵追兵追上了沈簇在其中的那一撮难民,沈簇宁肯自尽,也不愿枉死北兵的屠刀之下。
沈簇跳了河,却没死,遇见了比他更落魄不堪的朱砂。
回忆逃难伊始的一路经历,沈簇心口发酸发疼,目光怔忡,“这里是天子脚下。时局虽然没有稳定下来,但是能活着到临安城,肯定比待在别处安全。”
“至少,暂时不用担心我们暴毙在路口。”
逃难路上,沈簇和朱砂不仅睹见了不少倒在路旁的尸体,而且还目睹过一个面黄肌瘦的中年男子突然栽倒在地上,再也没起来。
途有饿殍,言简意赅的几字,沈簇初读时毫无感觉,亲眼经历了始知乱世之中人命轻贱,悲难自胜。
沈簇和季朱砂侥幸活着到了天子脚下临安城。
沈簇的神情沉重,朱砂的语气却轻快,“沈簇,你没娶过亲,身上也无婚约,是也不是?”
他点了头。
他们在交换了名姓不久之后,将籍贯、年岁等也一并告知了对方。
沈簇今年十九,既无娶亲,也无婚约。
而季朱砂,比沈簇长三岁,却已出嫁为人妇。
五年之前,季朱砂十七岁,归于吴江盛泽赵家。
朱砂的夫婿于两年前,朱砂刚满二十岁时,重病而亡。
朱砂是寡妇。
“沈簇,我喜欢你。”朱砂一瞬不瞬地盯着沈簇,仿佛在提防他随时消失不见,“虽然之前我们素昧平生,但是你带着我一路照料我,平安到了临安城。”
她原来打算剖白心意时,怯怯地低头,小鹿受惊似的抬头看看沈簇,撩人的眼神会将沈簇的心神勾得荡漾颠倒。
朱砂成竹在胸,因为这种眼神,她很多年前便对着铜镜悉心练过。并且,屡试不爽。
“到临安城的那一日下了瓢泼大雨,我们都没有伞。我怕被雨淋,你伸手想给我挡雨,挡不住的,但是伸手那一瞬间,我不知怎么地觉得自己心里升起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情。”
“就像早晨起来推开窗看见的太阳初升。”朱砂抬起手来,好像真有一束金灿明亮的光随着她的手掌上升。
她很紧张,强行镇定将话字字讲得清楚,生怕他听漏了。
不知沈簇听了有何感想,朱砂只知道她的话语带着丝丝入扣般的颤音,一听即知晓的紧张、不安、心虚。
“沈簇,我好喜欢你。”朱砂鼓起勇气,破罐破摔了一般,盯着沈簇的眼睛,却流露心怯慌张的眼神,“我想嫁给你。”
她太大胆了。
“这……”沈簇顿住,喉咙里好像一个音节也发不出来了。
着实没想到,着实未提防,季朱砂居然对他说喜欢。
她说要嫁给他。
即使朱砂不是个寡妇,只是二十二岁的老姑娘,这样大胆热烈的剖白也着实惊着沈簇了。
沈簇后悔不迭,他怎么就不提防一下她,让她把话说出口了呢。
可是,他又怎么会想到,季朱砂会对他说这样的话。
像石窟里墙壁上描摹的飞天像翩然起舞,荒诞却热烈,让人脑内空白一片。一字字,像一个个古老深潭里传来的摇铃声,冲击着他的耳膜。
他没提防住的事情多着呢。
不提防,流年值离乱,平江城破,逃难路上,和兄长嫂嫂侄儿分开,不知兄长他们如何了。生死未卜,牵动人心肠。
不提防,兵荒马乱中,遇着了季朱砂。见到她的第一眼,沈簇竟觉得,她是上天可怜他,遣下来的仙女。
但她不是。
她是季朱砂,临安城旁余杭季家的女儿,丧父守节的寡妇,乱世中和他一样,命如草芥的凡人,仅此而已。
“你……”你要嫁给我?
沈簇张了张嘴唇,神情尤为局促,“我……”
断断续续地讲了两个字,喉咙给灌了浆糊黏住了似的,讲不出话来。
“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朱砂了解沈簇的犹豫从何来,一针见血地点出来,“可是你不喜欢我,是吗?”
不喜欢,也看不上。
沈簇迅疾地否定了,“不,不是不喜欢。”
“朱砂,是我不敢。”他霍然起身,大腿撞到加固桌子用的木条上,长凳碰倒,倒在了地上,发出哐当的巨响。
正如,朱砂说要嫁与他时,他的心境。
在极短的时间里,朱砂理清了心绪。
他不喜欢季朱砂,对她有一丝好感,却没爱上她。
朱砂的容貌生得明艳,性情温顺有趣,恭良俭让。
他们在混乱的世道中相逢,上苍把他们系在了一起,到临安前到临安后相依为命般待在一块。
即使只有三四十天,但于沈簇而言,朱砂在他心里已经占据了特别的地位。
如果朱砂是男子,他愿意结为异姓兄弟,将她当作长兄看待亲爱。
然而,她是女子,是丧夫的寡妇。
他既对她有几分的喜欢,却也有几分嫌弃她的身份。
“北兵南下,国破家亡。平江城破,兄弟离散。黎民涂炭,水深火热。我们在离乱之中,危难之下,偶然相识。”
沈簇另寻托辞,“我们才认识了十三四天,十三四天的时间太短暂了,你怎么敢将终生托付给我,一个可能你根本不了解的人。”
这也不是托辞。
假若朱砂是未婚的待字闺中少女,朱砂提出要嫁他,他也会那么问的。
“画皮难画骨,知人不知心。你认识里的我,或许并不是真正的我。我没你想象的那么好,万一我辜负了你,你该如何自处。”
朱砂提出要嫁给他,沈簇觉得好像太草率了。
“那,”朱砂杏子般饱满的眼睛仿佛闪动着粼粼水光,“你会辜负我吗?”
沈簇嘿然无言。
朱砂只消问上这一句,便让沈簇明白他的劝解之言白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