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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怕万劫不复

    朱砂是个聪慧敏达的女子,他早便发现了,虽然他和朱砂相识连一个月也没到。

    平江沈家经营生丝买卖,是平江城首屈一指的几个生丝大贾之一。

    沈簇父兄精明能干,话术高明。耳濡目染之下,沈簇说话也自不落下风。只不过沈簇为人低调,不肯显山露水。

    沈簇认为朱砂是个机捷敏达女子的原因之一是,朱砂总能轻而易举将话锋一转,牢牢地掌控话题的方向。

    比如,他刚刚讲了这么多句,委婉地在拒绝。

    而朱砂却问他,他会不会辜负。

    沈簇做不出回答。

    实际上,他很想叹气。

    沈簇扬起手,捏成拳作势要打,似真非真地笑道:“我会打你。”

    朱砂还是笑着,更嫣然,更璀璨,可脸上的笑意却像熟透的柿子,挂不太住,“你也会打女人啊?”

    某段不堪回首的记忆,似乎像残暴的铁掌,扇了朱砂一个又一个耳光般,使得她僵住了面色。

    “我不会,我从来没对女子动过手。恃强凌弱这种事,我还干不出来。”没察觉朱砂神情微有变化的沈簇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

    朱砂忽如其来提起的这桩事儿,是不是算过了?

    朱砂淡淡地笑笑,“既然妾有意,郎无心,那便罢了。”她也起身来,收了桌上的碗筷,“我去洗碗了。”

    沈簇嗯了一声,望着朱砂转身后的背影,心情骤然乱如葛麻。

    她很好。

    本来模样就生得好,笑起来更漂亮。

    到临安城后,从他做第一顿饭开始,每一顿饭都是沈簇做的。

    沈簇以前没下过厨。

    可是每次他把菜做好,端到朱砂面前时,心里都会有一种不知何来的满足感。

    甚至,沈簇产生了一种自认为贤惠的错觉。

    朱砂对沈簇说了喜欢。沈簇忽然清楚了为什么他很乐意给朱砂做菜做汤,乐意和她一张桌子上吃饭。

    大概,造化让他们流落他乡,相依为命,顺手安排了让他们互相喜欢。

    沈簇不知自己何德何能,能被朱砂喜欢上。

    朱砂向他剖白,他却不敢不能不愿回应。

    朱砂背对沈簇洗碗,看不见沈簇表情,朱砂却大致能猜到沈簇心里想了些什么。

    男人啊,不,应该是沈簇啊,何必犹豫,何必挣扎。

    朱砂不了解沈簇,却了解男人。她设下的陷阱不高明,然而足够诱惑。

    哪有男人不喜欢温香软玉的。

    容貌美丽,性情温柔,举止贤惠。会做饭洗衣会纺丝绣花,得女如此,夫复何求。

    若不是朱砂实在太讨厌下厨洗衣,而沈簇善体人意地将生火做饭的活儿揽了过去,她一定会以此表现自己。

    朱砂也讨厌洗碗。

    好在沈簇中午包的馄饨,煮好馄饨捞完之后,就顺便把锅洗了。

    朱砂只要洗两只碗、两双筷子,两个勺子就好了。

    即使只有那么一点儿,朱砂心里也不大乐意。这倒不是因为朱砂生性懒惰,而是洗碗伤手。

    朱砂的脸生得倾城绝色,手也白皙修长。从前没长开的时候,父亲、母亲、其他注意到她双手的人,总会毫不吝惜地夸赞朱砂这双手。

    朱砂用手将碗沿抹了一圈,唇角微微上翘。

    沈簇的犹豫纠结委决不下,朱砂全部知情。

    她也知道,沈簇待她肯定与旁人不一样。

    他至少有一分喜欢她。

    一分喜欢也够了。

    朱砂自诩和先贤一样明智,男人是贪婪的暴君,阴沟中的脏水,洪水猛兽,五毒之首,她的力量难以抗衡。

    所以,她要勾搭沈簇,引诱他,爱上她,喜欢得昏头转向,为她驱使。

    朱砂没本事让一个不喜欢她的人爱上她,自知之明是件难能可贵的东西。

    爱是最难得到把控的东西。

    朱砂信奉先贤的教导,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喜欢她,或者娶她为妻,只要她让沈簇做到二者之一,那努力便没有白费。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朱砂都能在沈簇身上得到庇佑。

    若是直到最后,沈簇也没能爱上她,又该如何?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朱砂考虑过和沈簇分道扬镳的以后,但不愿多想。

    因为命运恰巧把沈簇送到她面前,并且生得一表人才。

    翌日中午,沈簇用糯米煮饭,凭借着脑海里的记忆,做出几道章安厨子常给他们做的章安咸肉芋头糯米饭。

    第三天中午,沈簇把糯米粉揉成团,掐成小剂子揉得圆圆的,下水煮熟。乳白色的水汽从锅盖逢里冒出来,罩上沈簇的面孔。

    沈簇用手拨扇水汽,坐在桌上等吃饭的朱砂看得咯咯笑。

    “别笑了,再笑就你来做饭。”沈簇不痛不痒地威胁。

    朱砂的厨艺,他有幸也领教过两次。

    正是因为做了两次让人实难下咽的吃食,沈簇才彻底打消让朱砂下厨的念头。

    朱砂摆摆手,“免了,免了,你来做饭,我们两个都能吃饱。我来做饭,我们两个恐怕谁都不能吃下一口。”

    为了不下厨故意加多了盐、炒焦了菜,可是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逃过做菜却逃不过洗锅刷碗。

    她不能什么都不做。

    沈簇没爱上她之前,她还不能肆意地驱使沈簇。

    朱砂向来有分寸。

    她不怕沈簇不上钩。

    沈簇呈上一碗糯米丸子,“不知道够不够咸,刚出锅当心烫,吹凉了再吃。”

    他叮嘱朱砂务必吹凉,前几天朱砂一勺子把热汤往嘴里送的场景似乎还在眼前。她好生大意,被口热汤烫出源源不竭的眼泪。

    沈簇不知,那是朱砂故意的。

    那时朱砂察觉到了沈簇可能发现她并不如表面那样干净纯真,便装出天真的犯蠢样子。

    一个像稚童般疏忽大意的女子能有什么坏心眼。

    朱砂埋头吃丸子,沈簇之前没做过菜,却乐于尝试去做五花八门的菜肴。

    不乏有些口感不佳的,比方说,这道糯米丸子。

    但是,朱砂很给脸子。

    凡是沈簇做的,再难吃的东西,她都会全部吃完。不皱眉头,也不和沈簇提一句难吃。

    反正,沈簇自己会觉得不好意思。

    他本来是养尊处优的少爷,不管价值几何的吃食,咬了一口不好吃,那便搁到一边去了。沈簇才没有浪费食物、浪费钱财的概念。

    钱是什么?平江城沈家的钱比几间仓库里的米多得多了。

    “是不是很难吃啊。”沈簇咬了一个丸子,咽下去,不敢相信,又夹起一个,送到嘴里,味道依旧一言难尽。

    糯米煮得太熟,黏黏糊糊,黏在舌头牙齿上非常难受。

    盐又放得多了,像盐刀割舌头。

    “你别吃了,这东西那么难吃,我自己都吃不下去了。”沈簇嫌弃地瞧着碗里黏糊糊的一团丸子。

    这么难吃的东西,季朱砂眼睛眨也不眨地吃下去,沈簇既惊讶又分外歉疚。

    她不是他讨厌的人。

    如果是沈簇讨厌的人,沈簇大概会边看边捧腹大笑。可她是季朱砂,一个让他心生几分喜欢的女子。

    “不吃会饿的啊。逃难到这里,我身无分文,你也没多少钱。”朱砂通情达理地说道,又将一个丸子放在嘴里嚼了嚼,若无其事地笑,“也不是很难吃啦。”

    其实,她也觉得丸子难吃得要命。

    不过,为了得到想要的,总得付出些代价。

    她不知道沈簇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不过,漂亮温柔,善解人意,没有一句怨言地包容一切过错和缺点的女子,大抵是男人即使不喜欢也抵抗不住的。

    沈簇是吃不下他自己煮的丸子了,突然想起来了不得的一件事,“你的生辰是不是后天,三月初二日?”

    “是啊,你居然记得啊。”朱砂温柔笑意中带着淡淡的讶然。

    “我的记忆一直都不差。”沈簇道,“你的生辰快到了。不知你往年生辰如何过的,不知如何庆生。我们才在临安落脚不久,手上虽不宽裕,但是生辰一年只有一次。”

    “你可有什么想要的物事?”

    朱砂脸上的讶异神色深了几分,“沈簇,你是要送我寿礼是不是?”

    刚刚的讶然,是朱砂装的;现在的讶异,是朱砂心底的真实流露。

    朱砂告诉沈簇的生辰是假的,她并非生于春光渐浓的三月初二,而是大雪纷飞的寒冬,腊月十六日。

    不仅隐姓埋名,而且将和过去相关的一切统统改换。

    朱砂浑不客气,“沈簇,给我做身衣裳,好不好?”沈簇有意要送件寿礼,朱砂可不忍心他失望。

    朱砂要一身衣裳,沈簇带她去布庄选布,选了一匹藕荷色的棉布,送到打听来的陆裁缝家中,量身裁衣。

    朱砂本来更中意绿沈色,不过沈簇觉得藕荷好看,朱砂便选了藕荷色。

    生辰当日,朱砂换上了新做的衣裳。

    梳理发髻,用余下的绸布做的藕荷色发带绾发。

    即使荆钗布裙,也掩盖不了,美人的容貌。

    而朱砂稍作打扮,美丽的面孔便叫沈簇屏住了呼吸,移不开眼睛。

    “沈簇,你看我,可好看?”朱砂抿过红纸,唇瓣鲜红,面庞白皙。

    唇红齿白,眉目若画。

    沈簇瞧得愣住,神魂颠倒,漫无边际地想,她真漂亮,人间难得一见的绝色。

    这一刻,沈簇很想学《愣严经》里的阿难尊者,不择贵贱,方行等慈,放任自己去爱季朱砂。

    可这女子,似乎是从一团迷雾里钻出来的女菩萨。

    沈簇怕万劫不复,他不敢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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