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个对篮球和话剧一窍不通的人,为了见他,天天跟着夏衍去篮球场和红星剧院打混,这不是事实?”
“你······一个女汉子,在他面前居然也有——那一低头的温柔。这不是事实?”
坐在书桌旁,黎茉抬头看着窗台旁挂着的风铃子,脑海不断浮现夏冬壆说过的话,心里百味陈杂。
不知不觉夜幕降临,冷风起,窗台上传来清脆“叮铃叮铃”的声音,犹像是一串优美跳跃的音符,沁人心脾,黎茉听得几乎入神。
这串风铃,小巧、精致。幽蓝的圆环上挂着七个长或短的渐变蓝色风铃子,沿线而上随性镶了几颗幽蓝的玫瑰珠,远远看去,像是悬浮在半空的蓝色海洋,唯美中透着几分忧郁。
黎茉伸出手去,轻抚风铃,又是一串悦耳的风铃声。
黎茉记得这是表姐成绵绵这个霸道鬼逼自己做的。成绵绵可不是心灵手巧的大家闺秀,她是个极要强的主,什么都得争个高下。只记得那时韩剧盛行,剧里女主心灵手巧获得男主的全心爱慕,于是,全世界似乎刮起了一股手巧风,各大学校的女孩都开始变得心灵手巧,织围巾的织围巾,做千纸鹤的做千纸鹤,做海洋之星、梦幻风铃的也是一堆,教室里的垃圾桶时常堆着一些线头和废纸。
而那段时间,成绵绵却被某人呛她一点女人味都没有。至于某人是谁?就不用说了。一气之下,她便学起制做风铃来,一入风铃深似海,见谁都想着把这门手艺传承下来,作为表妹的黎茉便被逼着成了她第一个徒弟。
好在,在她的强势镇压下,黎茉也没有玷污她这门手艺,竟也做得有声有色,这也算成就了黎茉唯一的少女心思了吧。
这串风铃是一对的,另一只黎茉把它送给了沈曦。
一想到这儿,黎茉只觉得胸口一阵窒闷······
如夏冬壆这贱嘴所说,她,黎茉在十七岁这个花样年华、做什么事都充满热忱的年龄里,喜欢上一个人。
以前,林洬总笑话她:“想象不出像黎茉这般聒噪的女孩恋爱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
夏冬壆则哈哈大笑,觑黎茉一眼说:“还能怎样?打晕了,然后像狒狒一样拍拍胸口,拍拍大腿——拖走!”
夏冬壆那副声形并茂的样子,惹得在场的人都笑岔气了。
只留黎茉翻出一个绝世大白眼,心里恨不能——画个圈圈诅咒他!
而事实上,当黎茉在青春年华里喜欢上一个人,原本的活泼跳跃没了,骄矜傲气也没了,完全变成一个反应迟钝的傻子、痴儿罢了。
然而,这个世界有花就有作陪衬的叶,有王子便有不受待见的绿蛙,有万众瞩目的主角,也便有沉浸在茫茫人海无人问津的观众。黎茉长相虽不是上乘,但也算是特色的,可一路走来,她一步步发现,她辛辛苦苦来人世走一遭,不仅没得着女主人设,女配角色也轮不上,最终只被安上了一个连台词都没有的“路人甲”名头,没有buff加持,也无人在意。
于是,目前为止,黎茉十七年人生中的喜欢,一厢情愿成了主旋律。
就如,幼稚班的时候,她和夏衍要好,又读同一个班级,每天,夏衍带着她上学、下学,上学帮她背包,下学教她做作业,对她再好不过了,她便觉得那就是“喜欢”。可是,还没上到初中,黎茉就在粟儿巷的一个角落撞见夏衍向她的表姐成绵绵告白。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里来了个长得十分漂亮的小男生,黎茉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小男生,便觉得自己对他是“喜欢”了。可是小学还没毕业,他就和班里一班花约定要考同一个初中了。
到初中时候,班里有一个运动细胞十分好的男生,长相阳光,还很会打篮球,她从没见过打篮球这么好的男生,也便觉得自己对他算得是喜欢了。可是,初中还没毕业,他就和一个初一小学妹公开交往早恋了。
黎茉只能独自站在学校走廊,一手捂着胸口,牙关紧咬着校服袖子,眼泪盈眶。
直到认识沈曦,黎茉本以为自己改运的机会来了,当她满心欢喜奔向沈曦,用尽心思吸引他注意时,结果,在高一一场元旦晚会后台,她在幕布后面撞见沈曦和班里新来一个叫苏番的女孩身影勾缠,看上去郎情妾意似的······
霎时,黎茉只觉得自己就像个自作多情的小丑,伸长脖子期盼爱情,却永远不见天日······
认识沈曦,是在一个暑假。
那时候,黎茉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高岭之花,只知他长得好看,极其养眼的那种,只知,他弹钢琴的样子好看,像苗疆下蛊的那种,简直绝了!而黎茉只是一个刚完成初升高的菜鸟毕业生,既不懂钢琴,也不懂话剧,两人本不可能有任何交集,却因沐真真两人见面了。
沐真真比黎茉大三岁,小的时候,她是个呆萌的胖妹,长大了,身材抽条,也便有了几分姿色。只是同人不同命,相较于黎茉这个受家人宠爱的独女来说,沐真真却生在了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生活不易。
沐真真是姐姐,这家人做什么决定都是先紧着家里的男丁,忽视女儿的需求。于是,在家里重男思想长期打压下,沐真真除了比同龄人老成懂事外,也比普通人对自己更加缺乏自信,整个人虽有几分姿色,却看上去畏缩和孤僻。与此同时,也导致沐真真比同龄人更早承担起挣钱补贴家用的责任。
假期里,沐真真为了补贴家用正在老街一家剧院做打扫兼职,每天早出晚归,基本没什么休息时间。黎茉和她虽是邻居,但年龄不同,生活境遇不同,共同语言也不多,所以并没有因为邻近而进化成闺蜜,但因是附近为数不多的女生,玩伴稀少,平日里两人还是诸多交际的,黎茉也便不时从她嘴里听到些关于剧院的闲事趣事。
恰巧这天,黎茉听沐真真讲起剧院最近正在排演歌颂红色的主题舞台剧《那面红旗那片雪》,本着凑热闹的原则,她连忙撺掇着要去探奇。
这一探,就认识了沈曦。
那段时间流行去电影院看电影,一玻璃瓶橙色汽水配一杯爆米花便是时尚。而舞台剧刚刚兴起,既是新鲜玩意儿,也是高雅的玩意儿,普通大众的关注度不高,门票也贵,像黎茉这种高中生能现场看到舞台剧的机会几乎为零,倒是在电视里偶尔能看上几眼。
那时候曹禺的《雷雨》,贺敬之原著的《白毛女》,老舍的《茶馆》,莎士比亚的《罗密欧和朱丽叶》,雨果的《巴黎圣母院》等舞台剧正红极荧幕,黎茉向来喜欢探奇,见有机会能看现实版的舞台剧,简直恨不得飞奔着去探。
剧院地处老街和谦华步行街交界处,是附近保留下来唯一的剧院,各大院校和一些公司开各种晚会通常会租借那里。黎茉并非第一次去那里,只不过往常过去都是参加学校各类晚会当观众去的,对于神秘的幕后舞台还是很有新鲜感的。
剧院十分老旧,黎茉进去的第一感觉是黑,第二感觉是旧,第三感觉是诡异。
剧院占地面积千平米以上,粗略估计整场大概容纳千号人左右。它整幢有三层楼高,场子空旷,成天却只留着舞台上那几盏黄灯,整个场面暗暗、旧旧的,带着几分不可说的神秘性。
听沐真真说,剧院出生在民国时期,这些年风里来雨里去,虽有所修葺,但老化是必然的,再加上管场大爷年事已高,这也舍不得动,那也舍不得换,于是这里的旧也是真的旧。
诡异就有得一说了,原本这里人气算得鼎旺,妖魔鬼怪也难以上门,但,中国向来崇尚红色,于是,这里不管是舞台幕布还是观众席沙发整场都是红色,且还不是那亮色的红,而是那种黏稠的深红,配上半旧不旧的感觉,处处散发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说更明确些是带着那么点“血腥”气味,当惊悚片现场,也是全无违和感的。
说走就走,黎茉当时就勾肩搭背地赖着沐真真到达了剧院。
那天是中午到的剧院,也不知那时哪来的精气神,别人多数都午睡了,她却精神地跟个泼猴似的蹿上蹦下,也算得是顺应时代的“热血青年”了。
到达剧院后,两人身上便像是被泼了半盆洗脚水一样粘腻腻的。因为难受,两人跑到剧院后门水龙头下浇了个痛快的落水澡,然后不等管场大爷念叨,齐齐站到剧院后台等候他的派遣。
那个时段,剧院还没什么人,除了一个和沐真真一块兼职的同校男生外,别无其他。直到傍晚,一群意气风发的男女风风火火从剧院后台涌了进来。
进来后,他们先把舞台灯打开,然后一群人七嘴八舌地挤进了化妆间,之后就有几个中分头的人穿着军服背着步枪驱赶着一帮子戴着镣铐、一身伤痕的人从里面嬉闹怒骂着出来。
推推搡搡走上舞台后,有人随口抱怨舞台太旧,不小心碰上哪儿都能抖落一身旧灰,有人随口附和,然后掂着舞步、转着圈圈,幻想着将来有站上大舞台的机会。
走到台子中央后,一个矮胖中分油头的眯缝男抬手作了一个手枪状,只听“biu”一声,被打中那人配合地捂着胸口栽进旁人怀里,然后他举首饱含深情向着屋顶大喊:“般若波罗蜜,一声一声,我愿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接着他抬起双手,对着观众席喊,“再见了,我的祖国,再见了我的亲人,再见了,我的爱人······”最后一句说完,这人手垂、头倒,然后卒。
接着那油头又换个人给了一枪,有人再度配合应声倒地,做濒死状:“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有的人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有的人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有的人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呕,”他喷出一口鲜血,悲戚到,“再见了,我的薯条,再见了,我的鸡腿汉堡,再见了,我的全家桶!”
只听“噗”一个漫不经心的声音插进去:“还不快死一死,不然接下来是不是该轮到北京满汉全席、天津大麻花、武汉热干面、东北大酸菜、长沙臭豆腐了?”
那虚弱到本来要卒的人一听,突然又不准备死了,悲剧一下转成喜剧。他像毛毛虫一样蛄蛹过去死死抓住刚刚出声男生的裤腿,正儿八经地说:“诶,沈曦,剧情不对,你不应该要显得义愤填膺,完了,杀掉汉奸为我报仇吗?”说完,他抬头看向周围呐喊到,“兄弟们,你们的孺子牛倒下了,你们快端起枪拿起炮,冲呀,打倒人民的敌人、人民的汉奸!”
众人斜了一眼他二鬼子造型,不接茬反而互递了一个眼色后,奸笑着不约而同端起枪,异口同声说:“兄弟,你不就是那个汉奸吗?安心去吧!我们会努力帮你吃好满汉全席、天津大麻花、武汉热干面、东北大酸菜、长沙臭豆腐的!”
只听一串惊天连环“嗒嗒嗒”,那人直接被打成了筛子,喷出几口老血,卒,年仅十八。
黎茉和沐真真当时已完成打扫任务,收完笤帚,正躲在舞台背景布后面撩开探看。
看他们的架势,两人对视一眼,只觉得有趣,不自觉“嗤”地一下就笑出声来,幸好在场人多声大,两人才不至于被发现。
接着,他们便开始拿着剧本各归其位地排练,排到紧张处,黎茉开始绞着身旁看着有些年份的幕布各种跺脚,各种咬牙切齿,各种愤愤不平,这一个用力过猛,只听咝的一声,年久失修的幕布被黎茉撕出一道口子。幸好,她及时稳住,才没和幕布一块在舞台摔个狗啃泥!
在场的男生迅速警惕起来,有人大喝一声:“谁?”随后大家沿着声响齐刷刷睁大眼睛向黎茉方位看去。黎茉被这样一吓,手一紧,身一斜,只听一长声的“嘶——”,人就带着幕布往地上栽了下去。沐真真赶忙弯身要把她从幕布里扒拉出来,奈何她太重,拉了两次都起不来,只好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干着急。
正在这时,一个戴着镣铐、满脸伤痕的男生从人群里走了出来,他也不管男女有别,直愣愣就把黎茉从幕布里像拎小狗一样拎了起来。
这个人便是沈曦。
黎茉也不客气,忙如皇太后似的倚着他挣扎起身,正准备转身道谢,脚刚站稳,头顶便被一堵黑压压的影墙包裹住了,抬睑一看,是很多张男生稚嫩的脸瞎凑过来,他们都有伤痕,表情却五花八门,一时被这么多双异性的眼睛看着,她一个花季少女脸直接红成了西红柿。一紧张,一花痴,她连谢都没说,只云里雾里地说:“没事,没事。”
只听耳旁传来一个调侃的声音,那声音轻佻,像在调侃一只小猫小狗:“果真没事,嘴角还上扬着呢。嘿!你知道牧神潘恩为什么长那么丑吗?”
彼时黎茉满眼正“噗噗”冒着桃心,脑子还处于混沌,顺嘴一问:“为什么?”
对方冷嗤一声松开她,脚一抬精密地后退一米,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因为他出生时,脸先着地!”
黎茉乍听之下还不觉得怎样,转念一想,自己刚摔下去,不就是脸先着地么?侮辱!赤果果的侮辱!这样一琢磨,瞬间就觉得这人很欠,紧跟着毛也横炸起来,一股脑只想把人拖出去五马分尸、大卸八块!
可转头一看,却只看见高高抬起的下巴和只露一角的鼻孔,看上去很了不得的样子,黎茉只得将目光往上一挪,一惊!虽同是一身伤妆,但是大高个,算不得肌肉男,但也不是瘦的,要真对打起来,无疑最后变成紫烧猪头的只能是她。
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她只好挪挪步子,尬尬地收回炸毛,狀若无事地转移目标,自来熟似的踩着碎步找周围人打招呼、自我介绍,顺便化解一下刚才的尴尬。
这时,管场大爷闻声嘟嚷着小跑进来,问清原委后,黎茉便被打上了一对银手镯,羁押了!最终,黎茉被抓去为剧院免费打扫了一个傍晚,美其名曰,以劳抵债。
走之前,黎茉用眼刀子将沈曦狠狠剐了一顿,而他?连个斜眼都没给她,只跟个无关人员似的站在人群里,半低着头和身旁的女孩聊得喜笑颜开,活似一只使了劲开了屏的绿孔雀。
可以确定,两人这梁子算是结下了,一米之长。
黎茉说破了天去,都想冲上前揪着沈曦耳朵,质问一句:“你它母亲的怎么就这么确定,我的黑沙无影脚,不足一米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