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四月春末

    清晨,一缕阳光从云层里洒下来。

    粟儿巷的人们还处在睡梦之中。

    正值春末,院子的栀子开得极盛,香味四溢,月桂和香樟也遮出一片阴凉,有几只小鸟在上面欢叫。城墙下,虫蛙的吱吱呱呱合着风吹芦苇的沙沙声,仿佛一场大自然制作的音乐盛宴,优美和欢快充斥着整个粟儿巷。

    只听一声长长的啼叫,接着几声狗吠从深巷里传来,巷子开始热闹起来。四处来回的脚步声渐多,路过互道早安的,邻里择菜闲聊的,孩子嬉闹玩耍的,外地卖货郎叫卖的,到处一片生机。

    “黎茉,黎茉!下来吃早餐了,莲记的油条和豆浆!”一大清早,楼下像往常一样传来成咏荷的喊声。

    鉴于昨天心事太多,黎茉脑子里全是有关沈曦的画面,以至于她一晚上翻来覆去,直到凌晨才睡着。到了早上,她几乎是被成咏荷的声音惊醒的,掀开被子,讪讪起身,黎茉打开窗户伸手试了试气温,已经有夏季的味道了······

    随手换了一件白T和一条牛仔裤,她乌青着眼圈、打着哈欠向楼下走去。

    下楼后,成咏荷已换上种菜装备,一手提着菜篮,一肩扛着传说中天蓬元帅的经典武器铁扒犁,站在门口向里张望。见黎茉下来,她看了她一眼说:“把早点吃了,凉了就不好吃了!还有,你爸去店里了,你在家好好呆着别乱跑!要是出去,记得和隔壁小夏报备一下!”说完,也便转身出了院门,进行她的蔬菜事业去了。

    黎茉兴冲冲跑进厨房摸了一下豆浆和油条,豆浆还是热的,油条微温,还来得及吃口脆鲜的。于是,她以最快的速度跑进洗手间刷牙、洗脸一气呵成,折腾完后她捞上遥控打开电视,缩上沙发边看电视边吃。

    吃完早餐,电视也看了几个来回。时间太早,好看的电视剧和电影比较少,黎茉只觉得百无聊赖。转头看看客厅的电子表,今天是四月初的一个周末,也是沈曦一年几期的汇报演出时间。

    听有心人士说,沈曦的才艺都是童子功,很小便开始学的,到高中,他参加过各种钢琴和舞蹈比赛,奖杯和奖金拿到手软,也顺理成章成为学校对外演出的学生代表,赛事不断。按惯例,他每次在外比赛拿到名次,都会和附近几个学校的艺术生联合举办一场汇报交流演出。

    自和他认识以来,黎茉大概参加了四场类似的演出,多是受沈曦的电话邀请,一群人风风火火跑去捧场,最后又热热闹闹散场。转班以后,黎茉便再没收到过沈曦的任何邀请,久而久之,两人也就疏远了。

    然而,从那以后,每到他汇报演出的时间点,黎茉就不自觉在等他的电话或信息,这几乎成了她无法改掉的习惯。可是,一段时间下来,她似乎失望了,手机里除了10086和诈骗信息,什么都没有。

    想到这里,黎茉只觉得心烦,为了转移注意力,她便扔掉手机、关掉电视,搬了黎旭尧特意给她买的摇椅,坐在阳台上吹着晨风,看着不远处湛蓝的天空和棉花糖似的白云冥想。

    才不过看了一会儿,她还是觉得不得劲,也便下楼找出扒犁清除起花圃里的杂草来,清到一半觉得累了,她便快速把已清掉的杂草摞成一坨,随手扔进垃圾桶,收好工具,一气呵成。

    工具收好后,她才发现额角出了汗,抬手擦了擦汗,舔了舔嘴唇,干的,于是,她走到水龙头下洗好手跑回客厅喝了一点水,然后瘫在沙发上继续发呆。

    一静下来,她的情绪又无法抑制地低落起来······

    她只得起身走到院子的香樟树下爬上秋千迎着微风飘荡。这时候,她的心情才开始彻底放松起来。

    秋千是黎旭尧给幼儿时期的黎茉做的,因为十分的喜欢,也便留存至今。黎茉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它离城墙很近,坐在上面飘荡时能看到城墙下一大片风景,远处鳞次栉比的房屋,来回的行人,近处的护城河、芦苇荡、以及城下那片荷花塘。

    正是季节,荷叶随着微风高低起伏着,绿色之间是淡粉色的花,有的全开了,有的还是花骨朵儿,淡淡的花香沁人心脾。黎茉荡着荡着,仿佛荡入了仙境,惬意和舒适并存。

    直到半个小时后,她突地跳下秋千,跑进卧室随手将手机塞进牛仔裤口袋,换了双运动鞋,绑紧了头发,蒙着头便向粟儿巷外跑去。

    这个地方叫粟儿巷,它以“粟”命名,是因为附近曾拥有一片丰美的水田,稻谷出产率非常高,故取名“粟”。

    它坐落的地方很有意思,就在古城墙上,这个方位在古代是整座古城最具代表意义的地方,曾是插着军旗、有士兵举着冷兵器站岗的防御位置。只可惜,城墙在经历这么多个春秋之后,只剩下些破旧墙砖,粟儿巷就是当地人沿着这些破墙烂砖修葺新建起来的一片小洋房区,配上城墙下的荷塘、芦苇荡、护城河等自然风貌,形成一个绝无仅有的特色空间。

    具体来说,这粟儿巷倒有几个特点。它是一条三四米宽的曲巷,巷子两边一边一家整整齐齐地住着邻里,巷子最右边是城墙将巷里和外界分割开来,最左边不是水路便是池塘,妥妥将整个粟儿巷圈成一个世外桃源,外人进到这里,面生的立马会给人认出,想要做点坏事也容易被围堵到无路可去,因此,这里也被附近人称作风水宝地。

    这座风水宝地继承了前人的优良传统,出门不锁,路不拾遗,丢了家畜,还有人给护送回来,有人出远门,还会有近邻帮忙看家。当然,粟儿巷的建筑早期并不是小洋楼,而是小平房,随着经济的增长,口袋殷实了,各家各户开始跟风更新自己的房子,当时的人盲目过一段时间,以洋装、洋房为荣,所以全员像约好一样将自己的家集体更新成当下流行的半欧式建筑。

    这里住着十几户人家,这十几户人家里有一半以上是靠种地生存的农户,剩下的一部分人家有教师、个体户、学徒、公务员、医护人员······不同于大城市的速度,这里的生活节奏缓慢、悠闲,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个十分适合养老的地方。但在黎茉眼里,她喜欢这里悠闲的生活,却又害怕这一眼便望到头的枯燥。

    黎家处在粟儿巷的中端,屋前屋后都有人家。在长时间相处之下,大人们之间的关系黎茉不甚清楚,但在黎茉印象里,却总有这几户始终留存在她的记忆深处。倒不是她和他们玩得有多好,只因那是她走出粟儿巷的必经之路,几乎每天都能看见他们,自然在时光里沉淀进脑海了。

    这几户人里,一户是出门左转的夏家,也就是夏冬壆和夏衍的家。他们是一个教师世家,三代都出教导主任的那种。他家一共人口五,一对老人早就退休在家,男主人在黎茉学校初中部当教导主任,成日里拿着一根教鞭、叠着双手站在校门口抓迟到的和逃课的。女主人在黎茉刚出生就在一个雨夜提着箱子远走它乡,再没回来过。

    这家两个儿子,一个是夏衍,是弟弟,比黎茉大几个月,理工科直男,他从记事开始便没见过母亲的模样。因此,他只能照着他父亲夏永华的模样复制,秀气中藏了些儒雅,性格温顺可爱,是一枚理工科直男中的暖男。

    一个是夏冬壆,是哥哥,一个混混子、小学渣,脸蛋不算上乘,眼睛却极为漂亮,是桃花形的,看着你时总带着几分戏谑,几分笑意,让人不得不想到一个词儿,那就是“勾栏样式儿”的男狐狸精。

    当然,在他彻底成为“勾栏样式”之前,他只是一个胖子。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笑起来肚子上的肉都像是在跳舞。小时候一群四人去邻居果园偷梨。林洬卸掉邻居家栅栏的一块板子,其它三人安全逃脱,回头一看,夏冬壆就这样被夹着,像只被钉在砧板上的跳蚤,只有四肢还能动弹。

    时间是一把杀猪的刀,但有时候也能变成一把雕塑的刀。现在的夏冬壆像是被重塑过般,里里外外透着俊美少男的魅惑气息,好看得地让邻村的小花果断路转粉,时不时守在村口顶着一只圆圆的苹果脸暗送秋波,吓出四人一身的鸡皮疙瘩。

    然而,这样的夏冬壆却是个“戏子”。对待感情,他是撒惯了谎的。看到他的笑脸容易,看到他的真心难。为了达到目的,他能化身最完美的痴情影帝,用充满炙热的爱情之光去得到自己想要的。

    但黎茉知道,他眼里那束炙热恰恰和他心里的冰冷是形成强烈反差的。黎茉听到过他和一群狐朋狗友的对话:“这叫‘愿者上钩’而已!”他的深情是鱼饵,钓的却不只是一条鱼。依黎茉猜测,他这玩世不恭的人生态度或多或少是受了他母亲离开的刺激,让他变得分外虚伪和乖戾。

    逃学,打架,追女,无一不精。尤其追女,初一,一个墙咚搞定初二级系花,上演一场惊人的姐弟虐恋。初二,下雨天抢走黎茉的伞,借花献佛追走夏衍班的班花。初三,利用黎茉追上她的美女好友苏卉,最终使闺密友谊决裂。为此,黎茉同夏冬壆大打了一架,两败俱伤。

    从此,踩灭夏冬壆燎原的爱情之火直接上升为黎茉的人生目标,她几乎是见一次踩一次,势把他燎原的爱情之火狠狠踩成星星之火,最后一捧水,“刺啦”——直接浇灭。

    扣留书信是轻的,直接搅黄才是正经。这倒练就了黎茉一身演技。

    还记得黎茉第一次搅黄夏冬壆约会,开场就是满脸泪痕,一脸凄清,整个一副很惨的样子。

    见了旁边的女生,黎茉抬手掬一把眼泪,问:“你知道船是靠什么浮起来的么?”

    女孩莫名其妙地回:“靠——水。”

    一转身,黎茉就对着夏冬壆问:“你知道两只脚踩在一条船上和两只脚踩在两条船上的区别么?”

    边说着两手连着夺命连环爪,惹得夏冬壆一阵嚎叫。

    女孩立马怒视夏冬壆:“渣男!”说完,她一甩手绝尘而去。

    夏冬壆第一感觉不是伤心,而是恋恋不舍地站在原地默念:“其实······如果两条船是停在沙地,还是可以共存的。”

    黎茉一个拇指倒下去:“高,这外太空也没有你觉悟高!”

    有一就有二,当夏冬壆又一次成功追上一个女孩的时候,黎茉又变了一个身份出现在夏冬壆身边。

    “哥——哥——”

    “美女姐姐,我哥哥第一次请你吃东西,是不是选了‘蒙牛随变’冰淇淋?”

    夏冬壆一脸懵逼:“哥哥?”

    一旁的女孩也一脑门问号。

    “美女姐姐,我哥哥真的很喜欢你的,就像喜欢所有的美女姐姐一样的喜欢你呢!因为他对她们都是一视同仁,来,让我来数一数,一,二,三,四,五,六······他每认识一个美女姐姐,第一次请她吃东西,吃的都是一个叫‘随便’的冰淇淋,他的喜欢就和这‘随变’冰淇淋一样随便的!”

    “你知道,你是他的第几个?”

    “······”

    “······”

    直到现在,两人仍旧是势如水火,见了面都没个好气氛。

    不过,小孩是小孩的关系,大人却是大人的处世。由于这个家没有女主人,两位老人年纪又大,男主人又忙,成咏荷这个和平倡导者便不时对他们照顾有加,但凡家里出了时新吃食比如米酒、辣椒酱,比如酸豆角、酸萝卜干,比如新鲜蔬菜,总要打发黎茉送他家一些的。于是到了年节日,黎家也总会收到一些学校的专属福利,两家相处融洽。

    出门向前,住在黎家前面,目前是一家三口,家里一位老妇人,一对年轻夫妻。老妇人寡言少语,鲜少与人热络。

    女主人则相反,是方圆几里的“八卦”尖儿。她就是杨花,在这个家庭是一个家庭主妇,人没什么心眼,但凡往人群里一站,她必定是那声儿最高,笑声最洪亮,穿着最花哨的主,用黎茉的行话来形容,她就是一棵把所有颜料都往身上泼的圣诞树。

    她总喜欢一身鲜亮斜倚着自家院门,葱嫩的手里抓着一把瓜子,一边嗑着,边往手上排壳,两眼也不闲着,将路过的苍蝇、蚊子,螳螂、飞鸟,都琢磨了个门儿清。

    这家的男主人叫孙志泽,在老街的修车行当学徒,他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身材匀称,五官端正。他和杨花相反,人很安静,平日里总是拧着眉头,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仿佛全世界都欠了他八百个大烧饼不还一样。这一家子,女主人八卦虽八卦,但却是里面最单纯好相处的主,天长日久,成咏荷便和她稍事亲近了些。

    再向前去是一孤独老人,巷里人都叫他老刘头,他是一退了休的铁饭碗,以前是个公务员,很早死了老伴,儿女又都在外地,退休后顶着一头半白的花发,叼着一根烟斗,靠着一张酱木摇椅,守着一院子花草树木逗着一只绿毛鹦哥过得也算悠闲。

    黎家和他的渊源既源于他那一院子的花草,还源于他会拉手风琴的缘故。黎茉从小就喜欢花草,手里又没余钱去购置,自然对老刘头院子的花草觊觎不已,这老刘头也算大方,隔三岔五总得送黎茉一些,收得多了,黎茉便不好意思了,总拿着成咏荷做的东西跑去孝敬他,一来二去,两家也有了不少善意。

    而手风琴这东西是十分怀旧的一种乐器,到这个阶段,已经鲜少有人去弹奏了。老刘头以前在新疆和前苏联交界处呆过,那里流行手风琴,老刘头也被熏陶成半个风琴人,平日里很执着于用它来表达情绪。黎茉第一次听他弹这乐器时,只觉得这音乐老土,是极入不了她法眼的,到长大看了太多有关苏联抗战时期的电影后,她居然开始爱上它了,那是苏联抗战电影里出现最多的乐器。

    在那战争朝不保夕的年代,萌芽的革命情感,被穿着军服的战士用手风琴欢快地表达着,是友谊也好,爱情也罢,夹在炮弹和刺刀的缝隙里,多半无疾而终,甚至可以用惨烈去形容。于是,那音符里的浪漫不自觉透出一种残酷的氛围,既让人惋惜,却也叫人神往。

    这些年住在这里,每家每户虽各有各的小九九、小利益,但互相多半是单纯和善意的。当然,这附近也有不怎么善意的,这大概是上一辈的事情了。那家姓沐,也就是沐真真家,她家处在黎家斜对面,是一家四口,一对夫妻,一双儿女。

    从黎茉懂事开始,每到出门路过沐家,总能听到刺耳的关窗或关门声,黎茉刚开始是疑惑,次数多了,她便从中品出了恶意。私底下找人一问,才知道,年纪还轻时,这家男主人沐姻缘是迷恋过成咏荷的,可奈何成咏荷是嫁过来才来这边的,于沐姻缘自是没什么际会。但是,成咏荷坦荡,不代表这家的女主人不打翻醋坛子的呀!于是,根据恨乌及乌定律,她见了黎茉总没个好脸色。

    所幸,在附近大部分人眼里,黎家是一个大气且明事理的人家。黎家男主人黎旭尧祖上家境不错,连带他也成为附近少数同龄读过一些书的知识分子,他在家是一名宠女狂魔,在外是一个生意人,做生意讲求信誉,说一不二,在粟儿巷里由于组织能力强,附近的益民工程,多是他领头完成,也就在粟儿巷有了几分名望。黎家女主人成咏荷在她那个年代读了高中,算的是知识分子,虽如今成了拥有半亩田地的家庭主妇,但是,勤劳、聪明、也大方,对四邻又多有照顾,同样给这个家挣了不少名声,不致让这个家在这里难以立足。

    于是,黎家也便在这里扎根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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