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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听邹心月说,未来她会从事一份体面且忙碌的事业,闲暇时专注于自我提升,考下复杂的证书,去世界各地旅行,过小说那样精彩的生活。

    毕业后她们费了半条命才有工作,丽兹很快就无法赶上进度,一路奔忙潦草,最终选择了离开,留下自以为很酷的背影和空空的钱袋。当年许下的众多愿望中只有不婚不育成了现实,倒还算初心不改。

    偶尔见面的多数时间,是颓丧地大倒苦水,舒展叹息。讲着讲着就沉寂下去,她们早已过了吃好穿好就快乐的年纪,人生从一支甜不到尽头的棒糖,变成了风雨中伶仃摇摆、随时会熄灭的蜡烛。

    也许一生就这样了,丽兹尽量平静地接受了自己柔脆软弱,难以像战士那样打拼谋生。现在她不愤怒也很少困惑,没时间去放任想象,牵扯一团团情绪的乱线——她只想晒太阳,睡觉,排出身体内积攒的不适。

    如果不是自幼认识,也许她们无法这样要好。心月的魔力如刀锋般明锐,在世间自由穿梭,令人畏惧又难免好奇,丽兹从未指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如此。

    当她还在草莓和香草间犹豫徘徊时,同龄的邹心月已能够站在柜台前大声说:

    “一个抹茶!”

    仿佛这个扎辫子的女孩有天赐的深邃眸子,能将摆在面前的生活一眼望穿,略显桀骜的神情野性难驯,又天真迷人。

    丽兹崇拜她,模仿那种略带嘲讽的说话方式,不耐烦时用鞋跟敲地,学穿深色的衬衣,扔开了雪纺纱裙。第一次尝试浓绿色的抹茶味,冲上颅顶的生涩让她意识到自己永远也成为不了别人,哪怕那身影已深深印刻在内心,镀刻金光。

    心月成了她写不倦的作文主题。丽兹趴在台灯下任意想象,咬着指甲搜索词汇,打了油瓶又翻了醋,佐料当然越多越好。写她站起来指出老师的错误,写她和男孩打架,写她偷教室的粉笔在教学楼走廊上涂写画画。这些作文从没得过高分,在众人前朗诵的梦想也随之破灭,长大之后丽兹才知道,什么是不合时宜。

    用大人经典而略显暧昧的典故说,她是她永远的缪斯,带来醉梦般的不适与灵感耗尽后潮水般的彩色晕眩。许多年后她仍痴痴迷恋她,怯懦、无望且小心谨慎,尽量遮掩躲闪,轻手轻脚以确保不会引起注意。为此她不愿把和梁饬的事告诉心月,但对方好像感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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